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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枪典故

发布时间: 2021-02-20 10:26:21

A. 外国成语典故

只找到这些

达摩克利斯剑
源自古希腊传说:迪奥尼修斯国王请他的大臣达摩克利斯赴宴,命其坐在用一根马鬃悬挂的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下,由此而产生的这个外国成语,意指令人处于一种危机状态,“临绝地而不衰”。
原文"达摩克利斯(头上)的剑"的意译,用来表示时刻存在的危险。此典出于古希腊的一个历史故事:公元前四世纪西西里东部的叙拉古王迪奥尼修斯(公元前430-367)打击了贵族势力,建立了雅典式的民主政权,但遭到了贵族的不满和反对,这使他感到虽然权力很大,但地位却不可靠。有一次他向宠臣达摩克利斯谈了这个问题,并且用形象的办法向他表明自己的看法。他为了满足一下宠臣达摩克利斯的贪欲,把宫殿交托给他,并赋予他有完全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任何欲望。这个追求虚荣、热中势利的达摩克利斯在大庆宴会时,抬头看到在自己的坐位上方天花板下,沉甸甸地倒悬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剑柄只有一根马鬃系着,眼看就要掉在头上,吓得他离席而逃。这时迪奥尼修斯王便走出来说道:"(达摩克利斯头上)这把利剑就是每分钟都在威胁王上的危险象征,至于王上的幸福和安乐,只不过是外表的现象而已。"

引申为做坏事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惩罚。
http://..com/question/891608.html

多米诺骨牌
据说,“多米诺”的骨牌源于中国的骨制“牌九”。18世纪初,一位叫“多米诺”的意大利传教士将中国的骨制“牌九”带回意大利后,发明了“多米诺骨牌”。在漫长的发展岁月中“多米诺骨牌”逐渐演变成为一种集文化、体育、精神于一体的益智型体育活动,风靡世界。2001年元旦,中、日、韩三国学生在北京联手以翻牌340万张骨牌创下世界纪录。日前,电视转播了在杭州举行的一场“多米诺骨牌”表演。我在观看因连锁反应而引起十万张骨牌如潮水般瞬间倒下的同时,想起了当今世界较为流行的一个词——“多米诺现象”。
不知从何时起人们把人类社会中的一些相互关联的不良事物与事件,因触动其中某一点而引起全线连锁反应,给社会造成危害的现象称为“多米诺现象”。比如,当今社会各行各业中的恶性竞争、森林资源的无度开采、工农业生产的无规划发展、房地产的恶性泡沫、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开发、违章与毁田建房、形象与政绩工程。以及社会上的红包回扣、买官卖官、黄赌毒恶势力、行贿、受贿、索贿、腐败等等。这些现象就象“多米诺骨牌”中的无数个小图案,连接后就成了大图案。一旦触动了它们中的任一点,就会引起翻江倒海似的连锁反应,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多米诺骨牌”的原理是:第一张牌在倒向第二张牌的过程中,将自身的重力与倒下过程中产生的动能一起转移到了第二张牌上,第二张牌又将第一张牌转移过来的动能和自己倒下过程中产生的动能之和再转到第三张牌上……。因此,它们倒下的速度会一个比一个快,能量也会一个比一个大。社会上的那些无数个“多米诺现象”,如果人们不引起重视,它就会象“多米诺骨牌”一样越码越多,越码越大。一旦翻牌其能量足可翻天覆地。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忧之。”我真不该把美丽的“多米诺骨牌”与丑恶的“多米诺现象”连接起来。更不该把丑恶的“多米诺现象”与现实社会中的真实现象联想起来。但不管是千不该还是万不该,我还是希望人们在观看“多米诺骨牌”瞬间倒下的同时能联想到社会上“多米诺现象”以及该现象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http://post..com/f?kz=34749085

狐狸尾巴
狐狸那很招摇的尾巴给它带来很多麻烦,甚至是性命之虞。不知有多少身材灵巧的狐狸因为尾巴的出卖而毙命于猎人的枪下。也许狐狸不像人类那样,不时有人告诫他的同类“夹起尾巴做人”。过去的一些影剧里常有这样的台词:“这个狡猾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这句台词多是由“我们”———正面人物念出来的,对方当然是狡猾的敌人了。当然“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啊”。所以,每当银幕或者台上有人说完这句台词,剧情便进入高潮,下面就是“一网打尽”———戏就要结束了。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谁被人指着鼻子喝道:“你的狐狸尾巴”如何,那么这个人十有八九是被“揪出来了”,其后的下场就是“斗倒批臭”了。
这里说的“日常生活”是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人们过的不正常的“日常生活”。现在说起这些,得加上一句“俱往矣”了。人们现在说的是开放搞活,发达发财,对于“狐狸尾巴”不仅没了心理恐惧,而且一些时髦女郎已经把它缠在自己的脖子上了。“狐狸尾巴”云云,可能还零星存在于公安检察部门侦破案件过程中,但只能是零星而已。法律语言是严密的,如果说哪个案件的卷宗里面把“证据”、“线索”一类术语换成“狐狸尾巴”,肯定是不合格的。
“狐狸尾巴”作为词语正从日常生活中消亡,但过去可用“狐狸尾巴”比喻的现象却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达到了举目可见的程度。譬如,一些中国从没进口过的某些牌号的小汽车,满大街跑得快活极了。既然国家没进口过,必是走私的货色无疑了。
在人们的观念中,与那些来路不正的东西、不光明的手段、卑劣的行为相宜的环境是阴暗的地方,至少光线不充足。也就是说“狐狸尾巴”得藏起来。一则逃避舆论的谴责,二则逃避法纪的制裁。然而种种“狐狸尾巴”公行无忌,不避阳光,固然和“狐狸们”价值观念扭曲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环境宽松,不担心这边尾巴一竖那边猎人“嗵”地一枪。前几天,一家报纸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说他参加的一次会议,开着开着走了题,几名领导谈开了自己“吃豆腐”的经验,惹得参加会议的人窃笑不止。这位读者显然是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对于几名领导吃的“豆腐”中的“进口豆腐”、“开包的豆腐”等种种名目的“豆腐”莫名其妙,也不知周围的人所笑为何,问人才知道所谓“吃豆腐”就是嫖妓。这位读者在来信中说:“作为领导干部,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又是会议上谈论自己这种不光彩的行为呢?”
http://www.cyol.net/cyd/zqb/jpwk/qsp/9233^Q204.htm

B. 美国人可以用枪的原因

美国人允许公民拥有枪支的原因是美国建国之初就由《独立宣言》确立的:
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人人生而平等,经过被政府管理的人们认可并授予的政府权力才是正当的政府权力,人们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才建立政府,当政府违背这些目的时,人民有权力也有义务变更或废除政府,并根据人民的需要建立新的政府。那么,人民如何使用权利废除违背人民意愿的政府?当时宪法起草人杰佛逊认为,只有百姓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力付诸实践。美国宪法规定,任何条文可以根据将来的情况加以修改,但百姓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改,因此,它被写在了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当中:“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因为如果百姓不能自由持枪,百姓的自由就会被剥夺。美国宪法规定,当美国政府用枪对准人民的时候,美国人民可以用枪来推翻政府。另外,如果任何官员贪污了人民的钱,任何百姓都可以用枪来夺回自己的利益。也就谁说: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宪法规定“美国人民有推翻 暴 政的自由”。 没枪怎么推翻美国出现的暴政?虽然美国已经实现了民主,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
“当社会、政府、法院不能给你公平的时候,你可以用枪来实现。”这就保证了美国没有贪官污吏,不是他们不想贪污,而是怕被打死。如果你的上司欺负你,你可以与他同归于尽。所以,人权才能得到保护。靠自觉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当美国政府剥夺人民自由选举的权力时,当美国政府剥夺人民新闻出版自由的权力时,当美国政府剥夺人民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权力时,当美国政府剥夺人民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力时,当美国政府用武力镇压人民实行专制和暴政时,美国人民有权用武力进行反抗。这意味着,美国人民有选择用和平方式或用暴力方式和暴力手段来变更美国政府的权力,当美国政府不允许人民用和平方式变更美国政府时,美国人民只能用暴力方式和暴力手段而且必须用暴力方式和暴力手段来变更美国政府,美国人民必须保留使用暴力方式和暴力手段变更政府的权力。这意味着,美国人民授予美国政府的权利是有限的,美国地方政权授予中央政权的权力是有限的,政府及军警是美国人民管理社会的一种工具,美国人民不允许政府及军警垄断武器,美国人民对政府不完全授权。美国人民授权政府常备军警拥有武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同时又保留美国人民持枪的权利,保留美国人民自保的权利,保留美国人民监督和控制政府及军警的权利,从而达到美国人民利用政府管理社会的同时,人民又管理和制约美国政府,人民又参加社会管理的目的。虽然枪能被坏人用来杀害无辜百姓,但百姓自由持枪使得社会比公正比较起来,开国元勋杰佛逊认为正面意义大得多。他认为,敢不敢让美国人民自由持枪,是美国政府是否真正相信人民的试金石。他说,只有民主国家才具有让百姓持枪的权利;只有百姓有持枪的权利,民主国家才能持久。所以,美国不可能因为暴徒制造杀人案件而收回百姓自由持枪的权利。
宪法赋予美国人民持枪权,就是旗帜鲜明地赋予美国人民“以暴易暴”的权力;而且,‘以暴易暴”是美国人民的义务。

C. 隆基努斯之枪是哪的典故

圣经中有这样的一段记载,耶稣在钉死在十字架的这天十三号星期五,犹太人要求张他的身体搬离十字架,因为他们说不应在安息日星期六处决犯人。

其中一名士兵拿著他的枪刺入了他的身体,圣经记述的这段已耳熟能详,但对这名士兵与他所用的那把枪而言,故事才刚要开始,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那个年代,正是犹太人们反抗罗马帝国压迫之时,犹太人民和罗马军队之间除了仇恨还是仇恨,这之间的来龙去脉,在圣经中还有多数未被提及,不过在罗马圣徒传中,不但留有这名士兵的名字,还记述了他在耶稣被钉死於十字架之后的故事。

这名士兵名叫隆基奴斯Longinus,在这里并没有办法,知道隆基奴斯在罗马军中服役了几年,正式记载有罗马军队的役期是十二年,只要能够活到退役,之后生活将享有各种政府补助,记载中隆基奴斯几乎近全盲的,很明显的这一定会影响他未来的军旅生涯,在他扎刺耶稣之时,耶稣的血水沾到了他的双眼,使其双眼不再瞎盲,他大喊这人真是神的儿子,马可福音第15:39节

因为要张耶稣移走,所以当时一个一百人队队长,名叫朗基努斯,他为了证实耶稣是否真的死了,用了一枝长枪刺入他的身体,这时鲜血从伤口喷出,染红了整枝枪,但这枪没有弄断他的肋骨,这正吻合了旧约中的预言,这根枪因为是用来证实耶稣,是否有死去和染有耶稣鲜血的关系,便成为宗教的圣物朗基努斯之枪,后世有人称它为命运之枪。

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一百二十呎范围以内的人皆尽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徵,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特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

今年一部电影奇洛李维所演的,魔间行者,就是那一支朗基努斯之枪,叫命运之枪,在圣枪作弄之下,爱抽烟的康斯坦丁得肺癌,恶魔之子找到朗基努斯之枪,想回到人间,被康斯坦丁临死前的愿望阻止了。

郎基努斯之枪的英文名Spear of Longinus,一把巨螺旋形的长枪,可以用来贯穿胸骨,这把枪在其一端为两个分衩,当开始执行贯穿目标时,分叉重一刺向心藏。

真正的原物有三把,三节铁的断片在各代历王重新打造,所以才有怎麼多把朗基努斯之枪,一把在维也纳霍夫堡博物馆、一把在罗马奥古斯丁教堂、一把在大格拉斯顿柏立修道院。

郎基努斯之枪的名字,是罗马一名士兵负责执行枪柄刺死基督的人,现在长枪由罗马奥古斯丁教堂收藏为古迹,经过无数战争以来摧残,郎基努斯之圣枪己经断成三节了,因为沾染到耶稣的圣血迹,所以永远不朽不坏,传说只要谁拿到它,就能够横扫欧洲统治世界。

希特勒郎基努斯之枪传说

西元1909年这把圣枪收藏在维也纳博物馆中,德国法西斯主义纳粹党,当时年轻的希特勒,正和一位名叫哈尔坦恩的博士,一同游览这间维也纳博物馆,希特勒於1912年在维也纳看过这把枪,第一眼之后就再也没有忘记过他,哈尔坦恩博士当时与希特勒是纳粹党的同友,两个人站在这朗基努斯之圣枪面前,希特勒忽然变得精神恍惚,好像对这吧圣枪著魔一样。

之后希特勒便对他说,我注视了这把圣枪好几十分钟,我感觉到这把圣枪,好像有股隐藏著一种不为人知的魔力,希特勒使用手法弄到此枪,三把断片的其中一把。

回来德国之后,开始希特勒对圣枪深深著迷,一直的不断在寻找有关这把圣枪的历史,他从公元三世纪到公元十世纪的历史书中,找到信奉天主教的罗马大帝君士坦丁一世,到奥图曼大帝,都相信圣枪拥有控制全世界的魔力。

希特勒顺利拿下纳粹党政权,侵略不少波兰,法国,罗马,西班牙,义大利,瑞士,等国家,甚至还将犹太人赶尽杀绝,幸好犹太人被巴顿将军美军救出。

这把隆基奴斯之枪天命之枪,却再度被德国纳粹党希特勒盯上,因他神圣的特质,被视为通往统治全世界之路的关键,,希特勒私底下即火速将这把枪交由黑衫队,连夜运回其政权的精神首都纽伦堡,保存在圣凯瑟琳教堂里六年有余,为了免於受到英美轰炸而移到地窖中。

西元1938年10月13日,希特勒命令德国最精锐的步队,用装甲火车运送命运之枪,到凯萨大教堂,在1945年4月30日下午2点10分,美军占领圣教堂,夺取去这把圣枪,不到2小时,希特勒便吞枪自杀而亡,死时是下午3点30分,第二次世界大战英美苏跟欧盟打胜丈。

1945年4月希特勒在德国柏林地下堡中吞枪自杀身亡,冈斯舍上尉负责焚烧掉他的尸体,希特勒向他的男管家下达指令,去取一些汽油,把它浇在我跟爱人爱娃尸体身上放火烧掉,决对不能让我的尸体落入到苏联人的手中,否则他们会把我的尸体在莫斯科公开展示遭人唾弃。

在这战乱的年代这把枪,不断地发挥了他的吸引力,1945年4月30日,联军攻入,所有联军将领除了巴顿将军外,都对这把枪抱有不少兴趣,唯巴顿知道他的过去与骇人之处,最后才让5星上将美国的艾森豪威尔,将它归还给维也纳博物馆,当选美国第三十四任总统艾森豪威尔,而二次大战结束后巴顿将军死於一场车祸。

D. 求一些国外神话和传说中的武器名称和介绍、来历

1、三叉戟(希腊神话)

为希腊神话中海神——波塞冬的武器。它的外形和长柄的鱼叉相似,中间刺较长而两侧的较短。有些时候两侧的尖刺向外弯,并且一般没有倒刺。

起源于提坦之战,独眼巨人把一个带有魔力的巨型鱼叉给了波塞冬,让他帮助宙斯和哈迪斯与他们的父亲战斗,巨型鱼叉就是后来的三叉戟。

2、雷霆(希腊神话)

众神之王宙斯的武器,具有巨大破坏力,一道闪电的长度可能只有数百米(最短的为100米),但最长可达数千米。闪电的温度,从摄氏一万七千度至二万八千度不等,也就是等于太阳表面温度的3~5倍。闪电的极度高热使沿途空气剧烈膨胀。

起源于宙斯的雷霆是由独眼巨人(Κύκλωψ)打造的,连众神也会为其力量震慑。

3、朗基努斯枪(欧美神话/基督教)

一支曾经刺穿耶稣基督的枪。起源于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名百夫长用枪刺伤了他的侧腹。这名百夫长就叫做朗基努斯。当耶稣的血滴入朗基努斯的眼睛,朗基努斯在瞬间被感化。

此后放弃了原先的身份,成为了一名修士,并拥有了行使神迹的能力。后来他被追认为圣徒,称为“圣朗基努斯”。

4、天丛云剑(日本神话)

又名草薙剣、都牟刈大刀。长两尺七八寸(约80厘米)。刀锋看似菖蒲的叶片,刀身中央部分较厚。握柄的部分约有八寸厚,有多处环节而不平滑,就像鱼的背脊骨,由上到下都是白色的。

起源于可怕的怪物八歧大蛇体内,连诸神之剑十拳剑都不是它的对手,之后成为倭建命的佩剑,是日本三大神器之一。

5、永恒之枪(北欧神话)

一掷出就一定会命中目标,以击穿它击中的任何东西,随后自动回到主人手中。阿萨神族和华纳神族开战时,就是由奥丁拿着此枪投出第一击。相传维京人在作战时,会由指挥官先向敌人投掷长枪。

起源于邪神洛基在因希芙之发的事件中,拜托侏儒打造而成的。枪尖刻有卢恩文字(Rune)。枪柄则是世界之树(Yggdrasil)的树枝做成的。

E. 求一些国外神话中出现的宝剑的名称和典故

使持有者陷入毁灭的魔剑
斩裂剑 提尔锋Tyrfing
所有者:亚伦格林(Arngrim)一族
时代:中古欧洲
地域:北欧
典故:爱达经
武器种类:剑
蕴藏著只要一被拔出,没有吸到血绝对无法入鞘的可怕魔力的魔剑。这就是提尔锋之剑。而这把剑将会为持有者同时带来荣耀与毁灭。这是一把在北欧神话的众多宝剑中最具代表性的魔剑。
在北欧神话与传说中出现的魔剑,多半是矮人所打造的。其意义与塞尔特传说中的精灵相同,在於使魔剑拥有一个超自然的起源。
提尔锋之剑也不例外,是由名为杜华林(Dvalin)与杜林(Durin)的两名矮人所打造。
而让矮人打造这把剑的,是奥丁后裔之一的国王。他以放过矮人们一命为条件,要求他们打造出一把剑。矮人没有办法只好打造出这把剑,但当他们将其交给国王时,在剑身上下了诅咒。那就是「剑只要一旦被从鞘中拔出,一定要带走一个人类的性命。而且迟早会使其拥有者步向灭亡。」
1.王者之剑(Excalibur,又译为断钢神剑、断钢剑、斩铁剑、湖中剑、削钢剑、誓约胜利之剑)据说有时持有该剑可带来统治不列颠的魔力。在威尔士传说中又被称为卡里德福洛斯(Caledfwlch)。王者之剑是在亚瑟王传说中所登场的魔法圣剑,可以称得上是后世骑士文学中,英雄多半配持著名宝剑传统的开端。
在亚瑟王传说中,拔出石中剑、登基为王的亚瑟在与Pellinore王交锋时折断了石中剑,后来他在魔法师梅林的指引下,从湖夫人的手中得到了王者之剑。王者之剑在精灵国度阿瓦隆所打造,剑锷由黄金所铸、剑柄上镶有宝石,并因其锋刃削铁如泥,故湖夫人以“Excalibur”(即古塞尔特语中“断钢”之意)命名之。梅林此时则告诫亚瑟:“王者之剑虽强大,但其剑鞘却较其剑更为贵重。配戴王者之剑的剑鞘者将永不流血,你决不可遗失了它。”
但后来亚瑟王还是遗失了剑鞘,也因此他虽拥有削铁如泥的宝剑,最后仍为私生子兼外甥的骑士莫德雷德所重伤而死。而王者之剑最后则在亚瑟王的嘱咐下,由“斟酒人”贝德维尔将军投回湖中,与亚瑟王一齐回到传说中的仙境阿瓦隆去。

2.妙尔尼尔(Mjölnir),意译为雷神之锤、雷霆战锤,是雷神索尔的武器。Mjölnir 这个字有“粉碎”的意思。
妙尔尼尔是洛基在戏弄诸神与侏儒时意外得到的武器。后来赠送给索尔使用。此锤有个缺点,就是武器的握柄因为洛基的捣蛋而变得稍短,但即使如此,妙尔尼尔仍为北欧神话中最强的武器。据说此锤的头是坚硬的岩石或是铁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则是以世界之树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时候还可以缩小放进口袋里。此武器的功能为可以击穿任何东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会毫无误差地击中目标,而且飞出去之后还会自动飞回持有者的手中。
此锤曾经被巨人索列姆偷走过,并以此要胁诸神必须将弗蕾亚女神嫁给他。索尔遂扮成新娘的样子,趁机夺回宝锤,所以这把锤也是祝福新嫁娘的神圣用品。另外,索尔也曾经在前往巨人的国度时,宴请一户农家吃羊,并在隔天以此锤将羊复活。所以妙尔尼尔同时也拥有复活的力量。

3.格拉墨(Gram)是北欧神话中的一把宝剑,出现在《诗体埃达》和《沃尔松格萨迦》(Volsung Saga)中,也译做“神怒宝剑”。另外,以《沃尔松格萨迦》为范本写出的《尼伯龙根之歌》中,此剑被改名做“巴尔蒙克”(Balmung)。理查·华格纳又根据上述作品再改编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则是以“诺统”(Nothung)之名登场。
神话中提到奥丁将宝剑格拉墨插入沃尔松格(Volsung)王宫殿中的“子嗣之柱”(Branstock)上,并告诉众人谁能拔出此剑,谁就能拥有它。而沃尔松格的儿子齐格蒙(Sigmund)成功拔出了格拉墨,但妹妹齐格妮(Signy)的丈夫西格尔(Siggeir)感到十分嫉妒,因此设计杀害沃尔松格家族的人,最后只剩下齐格蒙和齐格妮还未被害。齐格妮为了报仇,隐瞒身份和哥哥齐格蒙生下了辛菲特利,后来齐格蒙父子就利用此剑报了仇。在齐格蒙晚年,就在他和伦格费(Lyngvi)王战斗时,奥丁收回对他的眷爱,以永恒之枪击碎了宝剑,齐格蒙因此战死。
格拉墨的碎片后来就交给了齐格蒙的妻子,也就是齐格弗里德的母亲手上,齐格弗里德在侏儒雷金的教养下长大。雷金亟欲利用齐格弗里德帮他从兄长法夫纳手中抢得宝藏,因此将碎片又重新打造成完整的宝剑,格拉墨也成为诛杀法夫纳的关键武器。后来当齐格弗里德遇到布伦希尔德,两人定下了终身之约。但之后在命运造化之下,齐格弗里德被人施法忘记和布伦希尔德的一段情,还帮朋友古恩纳尔(Gunnar)向布伦希尔德求婚。到了晚上需留下过夜时,齐格弗里德将格拉墨放在两人共眠的床上,以示两人之间的清白。
另外,断裂的宝剑格拉墨也成为J.R.R.托尔金笔下《魔戒》中的纳希尔圣剑的原型。

F. 关于十八般武器枪的典故

长枪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已。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说,亦不必深究。总之枪法之起于武吃氏也,可以无疑。


枪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後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枪,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後世的铁枪头相类了。唐代善枪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枪所代替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枪,其中有:捣马突枪、双钩枪、环子枪、单勾枪、拐枪、拐突枪、锥枪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枪,至今尚有岳家枪法。《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枪,时号『李铁枪』。」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于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于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于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射雕英雄传》中,杨铁心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枪术在这个阶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枪法,相竞争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枪,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时推崇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虚实,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枪,并说明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系缚于长枪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种枪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长枪趋于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到了21世纪,流行的枪有大枪、花枪、双头枪、短枪、双枪、钩、枪等。枪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

G. 枪起源于中国国外怎么看

世界普遍认为火药起源于中国,枪械的说法存在争议。
世界历史学内的主流观点是宋朝诞生了世容界上最早的火器突火枪。元朝的时候由于战争,火器经阿拉伯人与战争流入西方。大部分西方人认为突火枪属于比较原始的火器,火绳枪才是现代火器的鼻祖,而火绳枪诞生于欧洲

H. 最早的枪是外国发明的吗

1.最早的火枪是我国宋代陈规于1132年发明的。枪管用长竹竿做成,内装火药,靠版喷火来烧杀对方权,是所有现代火枪的前身。

2.最早的步枪是我国于1259年发明的“突火枪”。枪管用竹子做成,在枪管里装上火药,然后再从枪口安装子弹,点燃后便会把子弹射出。

3.最早的手枪是意大利人于1364年发明的火门手枪,亦称“希欧皮”。枪身长约200毫米,后被火绳手枪所取代。

4.最早的燧发枪是法国人马汉于1615年发明的。该枪的结构是在点火药上加一铰接盖,击发时燧石与铰接盖摩擦出火星,将点火药引燃击发。

I. 国外神话传说中的强大武器有哪些

草剃剑:

日本「三神器」是在天皇即位时所供奉在三所不同的神舍(草剃之剑放在热田神宫门前),至于实物是如何就算日本人自己也不清楚。

日本武尊(天皇之子倭建命)(Yamatotakeru-no-mikoto)奉命前往东征前,由倭姬命(天皇的妹妹)(Yamatohime-no-mikoto)手中得到此剑。在途中,由于被贼人用火攻,他便用此剑剃除乱草,并且打倒贼人,因此此剑又称为草剃之剑(kusanagi-no-tsurugi)。由於(天业云剑)为神器,只有少数人得以拜见。刀工羽山圆真(Hayama Enshin)仿造草剃之剑时曾经记载其形,据说剑身具双刃色白,护手为铁铸一体成型,剑柄形状扁平且中空。由剑身无锈且白这点来看,其质应该是锡铜合金。

J. 为什么国外很早就发明了枪,而中国没发明

清朝只重视弓箭,因为明朝时火枪威力不如弓箭。后来西方机械技术发展,从火绳枪版到燧发枪到击发枪,权然后出现金属壳定装枪弹,这个过程清朝完全不会意识到,更别说工业革命以后大规模机械生产和化工技术对枪械技术的巨大推进了,这些都不可能发生在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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