搡的典故
必操胜券:操:持,拿;券:凭证;胜券:胜利的把握。一定有胜利的把握。
百二河山:百二:以二敌百。指山河险固,可以二敌百。后指国力强盛,边防稳固的国家。
比物连类:比物:比喻;连:连缀;类:相同的事物。连缀相类的事物,进行排比归纳。
避世金马:避世:逃避世务;金马:借指宫殿。指身为高官而逃避世务。
不避汤火:汤:沸水;火:战火。指不畏凶险。
2. 有关古代妇女操行的典故
林烈女
林烈女原姓曾,福建同乐县人,嫁给当地人林朝汉之子邦基。曾氏通文墨,能写诗,孝敬公婆,夫妻感情
贞洁也不错。后随林家迁居杭州,入籍仁和县。结婚12年,曾氏没有生育。康熙中,不幸婆婆去世,丈夫林邦基悲伤成疾,临终时对曾氏说“我死了,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去?”曾氏含泪答应,但邦基仍睁眼不语,曾氏指天发誓,邦基才含笑而死。曾氏做了两副棺材,安置了邦基后,她几次上吊,都被家人救了下来。公公林朝汉劝她,不听,于是告到了县令那里。县令判令曾氏应该代夫行孝,并要求林家尽快为邦基立一个后人。林朝汉拿了县里的判词,劝曾氏勿再寻死。曾氏说,公公还有其他儿子、媳妇,何愁供养。她再次吞金自杀,又被救了下来。林朝汉赶紧把事情再次告到县官,免得日后出事,自己承担责任。县官令林家立即给林邦基立子嗣,并答应捐资抚恤,甚至要给匾预旌。林家将邦基兄子立为邦基之子,交给曾氏抚养。几天后,曾氏自己写了状词到县里,说明县官命令我养亲育子,本是节孝两全之道,但公公另有几个儿子供养,养子的生父尚在,不需我来抚养。我一生很重承诺,已经答应陪丈夫一起去,怎么能在这样的大事上失信呢?县令回复说:“慷慨赴死易,从容守节难”,子嗣已立,不要因为小承诺废了大事,并捐资赠匾,大书“孝节双全”以彰其事。曾氏不得已,只得暂时答应。孝敬公公,善抚子嗣。五年后,林朝汉病逝,曾氏与伯叔妯娌一起经办了丧事。事后,曾氏说,这次我可以实践诺言了。
这个故事中,林烈女曾氏在丈夫死后欲以身殉夫,多次寻死未果,林家怕承担责任多次告到县里。这个县令看来也不是昏庸之辈,屡次劝诫,并为曾氏安排了“孝节两全”之法,但在公公死后,曾氏还是毅然决然地绝食而死。曾氏反复寻死,不管林家和官府采用了多少办法避免她的死亡,她总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简直就是非死不可。
曾氏自己说,寻死是为了重承诺,要到地下去陪伴丈夫。夫死身殉的承诺本来就来自于当时普遍的贞洁观念,曾氏也以此种观念作为自己的自觉追求,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节烈是何等重要,妇女本人往往是自愿赴死。
王氏
乾隆时,扬州还有一个因肩膀被男人碰了一下而自杀的故事。扬州东关街鞋工郭某之妻王氏,“美而
贞洁
贤”,同街富户子弟储某非常羡慕,于是借钱给郭某开了一间小店,想以此接近王氏。一天,储某乘王氏在店中,突然进店,用手拍了一下王氏的肩膀,问了声:“饭熟了吗?”王氏大呼“杀人啦”!有人告诉王氏,储某借钱给你家开店,就是为了接近你。王氏又回家把事情告诉丈夫,丈夫说,你已经借了人家的钱开店,这事你就忍了吧。次日,王氏趁丈夫外出,闭门自缢而死。此事后来几经曲折,储某因调戏人妻被治罪,而王氏也被誉为烈女而葬于扬州五烈墓旁。(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16,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7-388页。这一类故事所遵守的观念,就是女子一生不得与丈夫以外任何男子有接触的贞洁理论。
如果说上述这些女子的死,也许还能找到些许理由的话,有一些女子为贞洁而轻生,则是没有什么理由可讲的。《清史稿·列女传四》卷510,讲了这么几个故事:
清初,寡妇李氏与家人避难后回到杭州,当时清军刚刚进入这一地区,检查很严,有车入城,男子须下车,女子也要打开帘子。李氏的车入城时,她有病初愈,守门的军卒远远地看见,“为嫚语”,李在车中也多少听到几句。回到家后,李恸哭,说自己不幸被几个门卒所辱,终日涕泣,二十多天不吃东西,绝食而死。此女只是被门卒远远看了几眼,大约说了几句不干不净的话,也就死了,可叹可悲!
更有可悲者,赵某妻王氏,丈夫出门,她一个人在家午睡,风吹门帘微动,仿佛是有人在偷窥一般,王氏愤不欲生。丈夫和公婆都劝她,只不过是风吹动了门帘,不必太在意,但她始终不能释疑。最后觉得,与其抱着怀疑而活着,不如带着怀疑去死,终于自缢而死。被男人接触到了或偷窥到了,自杀,本已十分可悲,而是女只是怀疑被人偷窥,没有任何佐证,就死了,是贞洁观念到了极致的情况下的一个典型个案,不能不说是一件可悲的事。
安徽歙县有两个相邻的女子汪氏与贺氏,情同姐妹。某夜,当地发生火灾,汪氏未睡,急呼家人去救贺氏,到了贺的楼下,贺在楼上问,姐姐已逃出来了吗?汪氏回答,已出来了,所以来找你。过了一会儿,贺氏在楼上喊:我找不到外衣,不能出来了,谢谢姐姐来救我。一会儿,大火临近贺氏所住的小楼,汪家人想冲进去把贺氏救出来,但贺氏在内怒骂,于是只好退出来,贺氏就这样被困于大火之中。汪氏大哭,妹妹死,我怎么能独生,也跳进大火之中。就这样,两个女子都被大火吞噬了生命。这个故事也很可怕,只因找不到外衣,就这样死了两条人命。
这些女子被载入史册,表达了清末民初时,国史的修纂者对她们“贞洁”观念与行为的赞赏与表彰,其中体现的,是贞洁观念发展到极致之时,贞洁烈女们“非死不可”的举动。哪怕只是怀疑被人偷窥,也不能苟且偷生了!
未婚守贞,极难之事。更多的一种情况是,女子在未婚夫死后,以身相殉,留得一世清名。康熙时,扬州“池烈女”,是个贫家女子,父亲把他许配给当地吴氏长子吴廷望,廷望从军,在广东打仗死了。吴氏想把池氏改配家中次子,池氏闻之,乘父亲外出之际,上吊自杀了。雍正时,扬州霍九女,许配李正荣,订婚不到十天,李就死了,霍九女闻讯,自杀以殉。二女子都是未嫁而死的例子。(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16,第386-387页。王士禛《池北偶谈》卷10:福州有个叫王慧贞的女子,许配儒士杨俨为妻后,未婚而杨死。女子想以身相殉,家人百般防范,她就前往夫家奔丧,自缢而亡。康熙时福建武平县女子林清玉,未婚夫在从京师回家的途中病亡,她闻讣痛哭,到夫家拜灵,安慰婆婆,待丧事完毕,吞金而亡。
已嫁妇女在丈夫亡故之后,孝敬公婆,抚养孩子,在夫家守贞一世,为当时观念中极正常的情况。学者们对清代妇女的改嫁问题多有研究,当时社会上寡妇由于种种原因而改嫁的例子并不少见,如夫家族人为了侵占亡者财产而逼令改嫁,由于当时很多地方人口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而导致妇女改嫁较易,夫死后夫家贪图改嫁的财礼而强令改嫁,还有贫困寡妇因生计问题不得已而改嫁等等,但就社会主流观念而言,寡妇守节乃是惟一正确的、不受非议的选择。
夫死即以身相殉,典型的情况如上而讲到的林烈女的故事,非死不可,想方设法要随亡夫而去。林烈女曾氏因为遇到公公及县官的阻止,没能立即寻死,只是一个特例;多数情况下,夫死之后,其妻(甚至于妾)的殉节是受到社会赞许的行为。乾隆时人李斗《扬州画舫录》载,当地有五烈女墓。五烈女各有各的悲惨遭遇,其中第五座
墓本是一个外地寓居扬州人的妻子之墓。江宁人陈国材寓居扬州,死时仅26岁。其妻周氏,在他死后绝食二十余日,“从容就义”。因为陈国材是外地人,本来周氏不在旌表之列,后来地方官还是为她题请旌表。当地这才有了五烈女墓和五烈祠。历朝历代,此类事甚多,正史的列女传多有记载,而《清史稿》中列女传中此类事亦极多。社会生活中,也有丈夫因为妻子的节烈义行而“夫以妻荣”的事例:乾隆五十二年,军机章京、给事中刘谨之病故,其妻汤氏以身殉节,事情被报告到了朝堂之上,特命赏给刘“鸿胪寺卿”衔,赐银百两治丧事,汤氏“特旨旌表”。夫以妻荣,被称为京官中的特例(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8,第469-470页。。这就是所谓的盛世倡贞洁。
在清代普遍的贞洁观念下,即使是为人妾者,也有为夫殉节的故事。康熙时平定台湾的名将海兰察,于归途中在苏州娶了青楼女子阿芸为妾。阿芸深得这位超勇公的宠爱,她对丈夫的暴躁脾气和行为也多有规劝,对其子安禄的不检点也有抑制。海兰察死时,阿芸并不哭泣,规劝安禄说,作为功臣子弟极为不易,富贵家族门户不易保持,对安禄颇有触动。当晚,阿芸自缢而亡。(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3,第361-362页。另一个故事是康熙时文人嵇永仁被叛藩耿精忠所捕,其妾苏瑶青与之一同入狱,在狱中的三年里,苏氏为丈夫抄录书稿多部,今天流传下来的《西京杂语》、《东田医补》、《竹林集》、《葭秋堂诗》等书,都是出自苏氏狱中抄录的手稿。嵇永仁被害时,苏瑶青年仅17岁,与嵇同时取带,面对着嵇自缢而死。(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三笔》卷1,第664页。
寡妇因被逼改嫁而自杀的事情也很普遍。道光间,浙江仁和县王氏,嫁三月而寡,谨侍公婆。八年后,公婆因家贫,私下里收了别人的聘礼,准备将王氏外嫁,直到出嫁前一天才把事情告诉王氏。王氏不动声色地答应了婚事,当晚,她把仅有的一两件首饰交给婆婆,说这也可以用来过几天日子的啦。夜半,她悄悄地投河自尽。(清)陆以湉:《冷庐杂识》卷2,第74页。这当然还算比较好的情况,清代的记载中,婆家人为了夺取死者财产而逼令改嫁的事不少,闹上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至于寡妇守节,清苦难当。清人青城子《志异续编》卷3载:某节妇,少年矢志守节,每天晚上关门后,家人总能听到铜钱掉在地上的声音,天亮后,地上并不见钱。后来这女子年寿已高,临终时,从枕畔拿出百枚铜钱,“光亮如镜”。她指着钱对儿媳说,这就是助我一生守节的工具了。原来,她每于夜间熄灯后,将百枚铜钱撒于地上,一枚一枚地摸索寻找,直到全部找到,自己也已身心疲惫,这才上床休息。“历今六十余年,无愧于心,故为尔等言之。”这位节母,用劳累肌体的方法,打发漫漫长夜,最终得以安心辞世。这个故事与上面讲到的贞女绣五百罗汉像的故事极其相似,所不同的,只是这个节母有儿子,而绣佛像的贞女是未嫁守节。清人沈起凤《谐铎》卷9记载了一个守节的寡妇临终时对后辈的劝诫:如果不幸青年寡居,自己思量能守则守,否则干脆改嫁。她讲了自己年轻守寡的故事:我年轻守寡,那时还不到18岁,因为生于名门,嫁于官宦人家,又有了身孕,所以不敢有别的想法。但守节实在是“晨风夜雨,冷壁孤灯,颇难禁受”。一次,公公的一个表亲来访,我于屏后观其貌美,不觉心动。夜间,几次想要去与之相见,又犹犹豫豫地走了回来,欲念一动,则“心猿难制”。最后,下了决心去相见,走到中途,听到灶下婢女窃窃私语,赶紧屏气回房。把灯放在桌上,倦极而眠,梦见与那书生相见,各道衷曲,携手入帐,忽有一人跌坐帐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一看,乃是亡夫,吓得大喊而醒。此时桌上青灯荧荧,床上小儿索乳啼哭,不觉顿生悔意。洗心涤虑,成为良家节妇。若不是当时灶下有人声,后果则难想象了。我是此中过来人,深知守寡之难,故此劝人勿勉强为之。寡妇之难,于此可以略见一斑,诚如前人所说:“慷慨赴死易,从容守节难!”清代著名文士洪亮吉,自幼由寡母带大,母亲教他读书时,每读至“夫者,妻之天”一句则悲苦难禁,大呼:“我的天何在呀”,以至于后来干脆不读这一句了。
在当时一些过于极端的贞洁要求下,守节的妇女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人间苦难。
3. “推敲”这个词源于哪位诗人的一个著名典故
"推敲”一词出自哪位唐代诗人贾岛的《诗话总龟》。
作品原文:
岛初赴举,在京师。一日于驴上得句云:“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始欲着"推"字,又欲作“敲”字,炼之未定,遂于驴上吟哦,引手作推敲之势,观者讶之。时韩退之权京兆尹,车骑方出,岛不觉得止第三节,尚为手势未已。俄为左右拥止尹前。岛具对所得诗句,“推”字与“敲”字未定,神游象外,不知回避。退之立马久之,谓岛曰:“‘敲’字佳。”遂并辔而归,共论诗道,留连累日,因与岛为布衣之交。
作品译文:
贾岛第一次在京城里参加科举考试。一天他在驴背上想到了两句诗说:“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开始想用“推”字,又想用“敲”字,思考这事没决定下来,便在驴背上吟诵,伸出手做出推和敲的姿势来,看到的人都很惊讶。当时韩愈临时代理京兆尹(京城地方的长官),他正带车马出巡,贾岛不知不觉冲撞到韩愈仪仗队的第三部分,还在不停地做推敲的手势。于是忽然就被韩愈左右的侍从推搡到韩愈的面前。贾岛详细地回答了他在酝酿诗句的事,用“推”字还是用“敲”字没有确定,想得出神了,忘记了要回避。韩愈停下马车思考了很久,对贾岛说:“用‘敲’字好。”于是两人并排骑着马和驴回家,一同谈论作诗的方法,(滞留了数日谈论作诗)好几天不舍得离开。韩愈因此跟普通老百姓贾岛结为了好朋友。
4. 蓸操的铁事典故
望梅止渴
东汉末年,曹操带兵攻打张绣,行军途中没有水,带的水也早已喝完,士兵们内渴得要命,纷纷停下容乘凉,派出去找水的人也没发现水源。曹操急中生智,说道:“前方有大梅林,结满梅子,甘酸可以解渴。”传令下去,兵士们顿时口皆生津,士气大振而快速前进。宋赵长卿《好事近》词:“犹胜望梅消渴,对文君眉蹙。”
5. 求幽兰操的典故
周文王夜梦飞熊入帐,渭水之畔访遇太公望(姜子牙,因周文王有“兴周之业,先祖早寄希望于太公也”之说,故名太公望)
从而奠定周朝800年基业,这是多么让人向往的啊。兰一旦被王者采摘佩戴,定会让其清雅的芬芳和其间蕴含的思想如日月般光耀。
《幽兰操》,又名《猗兰操》,最早相传是孔子所作,孔子游历众国皆不为所用,归途中见兰花独茂,停车援琴鼓之,曰:"兰当为王者得,今乃与众草为伍。”并作《猗兰操》:"习习谷风,以阴以雨。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何彼苍天,不得其所。逍遥九州岛,无所定处。时人暗蔽,不知贤者。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琴曲似诉似泣,如怨如愤。正如那时弹此曲的孔子,是这样的颓丧。 此曲是曲,幽怨的曲,也是诗,优美的诗。曲调始终是缓缓的,无波无澜,在那平和之下,却有一股抑郁之气闷闷于胸臆。是不得志的愤慨,是无人识的怅然。 兰,当生于幽谷疏石败叶之中,无矫柔造作之态,无趋势求媚之容。 所以,若用兰比之于功名,其实是俗气了。倒是韩愈说得好,他说"兰之猗猗,扬扬其香。 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是啊,不采而配,于兰何伤。兰,该是静静开放的,清风过之,其香蔼然,在室满室,在堂满堂。天壤之间,有凉月,为之设色,有星光,为之配饰。 “芝兰生于深谷,不为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得,不为困穷而改节”。 兰花不动,但香随风动,早已芬芳天下。 兰花在风中摇曳,香气洋溢四方,其他花香全都被比了下去。即使无人采摘幽香的兰花佩戴,对兰花也无妨害。 (暗喻满怀文采的“我”虽然未获赏识,也不要紧。) 不采摘兰花,对兰花的高洁本身也没有损伤,意指自己虽然不被重用,遭到谗诟,却也心怀坦荡。
6. 历史上有关词语的典故
1、推敲
出自典故:贾岛当初在京城里参加科举考试。一天他在驴背上想到了两句诗说:“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开始想用“推”字,又想用“敲”字,用心琢磨,反复锤炼,决定不下来,便在驴背上吟诵,伸出手做出推和敲的姿势来,自言自语人家都很惊讶。当时韩愈临时代理京兆尹(京城地方的长官),他正带车马出巡,贾岛不知不觉冲撞到韩愈仪仗队的第三部分,还在不停地做推敲的手势。于是忽然就被韩愈左右的侍从推搡到韩愈的面前。贾岛详细地回答了他在酝酿诗句的事,用“推”字还是用“敲”字没有确定,想得出神了,忘记了要回避。韩愈停下车马思考了很久,对贾岛说:“用‘敲’字好。”于是两人并排骑着马和驴回家,一同谈论作诗的方法,好几天不舍得离开。韩愈因此跟普通老百姓贾岛结为了朋友。
2、问鼎
出自典故:春秋时、楚庄王陈兵于洛水,向周王朝示威。周派使者慰劳,“楚子(楚庄王)问鼎之大小轻重”,意思是说楚庄王有夺取周朝天下的意思(见《左传·宣公三年》)。后来用“问鼎”指图谋夺取政权,也指在某方面取胜
3、闭门羹
出自典故:古代宣城妓女史风长盗标致风流,能歌善舞,十分闻名,那些浪荡公子和好色之徒纷纷登门拜访,把妓院经常围得水泄不通。史风把他们分成不同的等级,上等的客人来,她下楼接待,还做羹款待,下等客人来她不愿同他们见面,关起门来让他吃羹。
4、挂冠
出自典故:南朝 梁 陶弘景 ,于 齐高帝 作相时,曾被引为诸王侍读。他家贫,求作县令不得,乃脱朝服挂 神武门 ,上表辞禄。见《南史·隐逸传下·陶弘景》。后因以“挂冠”指辞官、弃官。
5、折腰
出自典故:“折腰”是用作屈身事人的典故,出自于《晋书.陶潜传》。陶渊明生活于东晋时代,年轻时生活清贫,可为人乐观,又善于诗文。曾出任江州祭酒,由于他性情直爽,不满意官场丑恶,最后辞职归家。40岁时,他被荐举为彭泽县令,到任后秉公办事,从不肯屈从于权势。有一次,郡府派了一个督邮前来彭泽检查公务。陶渊明既不亲自迎接,也不张罗宴席。下级官吏告诉他说:“督邮是上司,你应该恭恭敬敬地迎接才对。”陶渊明听后,感慨地说:“我不能为五米的薪俸,而向这种乡里小儿折腰。”于是弃官回乡。从此以后,“不为五斗米折腰”成为有骨气的代称。唐代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运用了这个典故:“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6、登龙门
出自典故::《后汉书.李膺传》:“膺独特风裁,以声名自高,士有被其容接者,名为登龙门。”(李贤注:“以鱼为喻也。龙门,河水所下之口,在今绛州龙门县。
7、想当然
出自典故:公元203年,曹操同儿子曹丕率军攻占袁绍的老巢邺城,18岁的曹丕见23岁的袁尚妻子甄氏十分漂亮,就强占为夫人。孔融知道后就写信给曹操,编造出当年周武王把商纣王的宠妃妲己赏给周公的典故。曹操不解,孔融说他根据现在推想过去的。
7. “抱大腿” 出自什么典故
抱大腿,网络复流行词,是指借助制其他人的优势来获得收益的行为,特别指弱者主动去借助强者的优势,大腿往往指在某一领域能力特别突出,或者拥有稀缺资源的对象。也有朋友间相互调侃、自嘲等含义。
这个段子成为中文词汇“抱大腿”的最原始出处,某种意义来说也成为范甘迪人生的写照,对范甘迪执教能力或有不同看法,但一名会冲入场内尽力保护手下球员的主帅,却值得尊敬。
(7)搡的典故扩展阅读:
引申含义:
1、大腿指强悍的人,有权力,有地位,有文化的人,不是一般的同志.总之是领导级人物。
2、抱大腿有点拍马屁的意思。
3、抱大腿,除了拍马屁外,也有借名人上位的意思。
4、抱大腿是攀附、投靠上级领导的形象说法,文雅一点说就是“攀高枝”“攀龙附凤”。
5、在娱乐圈中,抱大腿是指一些刚刚出道或未出道的艺人依靠其他有一定名气的明星上位,获得名气。这种用法含有贬义
8. 跪求:成语典故
词 目 操刀必割 发 音 cāo dāo bì gē 释 义 操:拿,持。手里拿着刀,一定要割物。比喻办事必须及版时。 出 处 先秦·权左丘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六韬·文韬·守土》:“日中必彗,操刀必割,执斧必伐...
逝者已矣,来者可追". 就是过去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但是将来的事情还可以去追求(应该把握现在的机会). 有两句话和这个很像: 晋 陶渊明: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论语 微子: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
9. “日”为什么可以当成是“操”来说有什么典故么
陕西方言,你可真笨啊
10. 可操左券的成语典故
出处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公常执左券以责于秦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