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诗词句 » 失粘体诗歌

失粘体诗歌

发布时间: 2021-01-07 23:46:14

1. 律体诗的基本要素

常见的是五言和七言句。也有极少的四言、六言句。其中:
(1)五言(一字称一言)四句的叫五言律体绝句(五言今体绝句,五言近体绝句),简称五言绝句,五绝。
(2)七言四句的叫七言律体绝句(七言今体绝句,七言近体绝句),简称七言绝句,七绝。
(3)五言八句的叫五言律诗,简称五律。
(4)七言八句的叫七言律诗,简称七律。
(5)超过八句的叫长律或排律。 出句(单数句)和对句(偶数句)的句式和句中相同位置的字、词相对应叫对仗(源于仪仗队中的对仗),也叫对偶。首联和尾联(出句和对句为一联,五、七言律诗第一二句叫首联,第三四句叫颔联,第五六句叫颈联,第七八句叫尾联)可以对仗,也可以不对仗,其他各联必须对仗(偷春体除外。偷春体是:首联对仗,第二联不对仗,这样的形式是很少的)。对仗是指同类型的概念和相反的概念相对应。首先是同类型的句式相对,如:“高天滚滚寒流急”对“大地微微暖气吹”,这是主谓结构句式的相对。又如:“僧是愚氓犹可训”对“妖为鬼蜮必成灾”这是复合型句式的相对。在句式相对的前提下,是同类的字、词相对。即:名词对名词;代词对代词;数词对数词;动词对动词;副词对副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方位词对方位词。不同类型的字、词有的也可以相对。等等。
对仗的名目很多,有:名对(也叫正对)、流水对、句中对(也叫当句对)、借对等。
(1)名对:一般是同类的字、词相对。同类的字、词类别相近或意思相反的相对又称为“工对”,如:日对月,三对五,上对下,善对恶;花鸟对虫鱼,高山对大海,独有对更无,前赴对后继……不符合“工对”的叫“宽对”,如: “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康”中的“虎踞对天翻”,“龙蟠对地复”……
(2)流水对:是指出句和对句本来是一句话(或一个意思)分成两句,或对句有说明、补充出句的意思,如:“故人西辞黄鹤楼”对“烟花三月下扬州”,“黄鹤一去不复返”对“白云千载空悠悠”……
(3)句中对:是指一句中前后相邻的词有对应的意思,如:“渚清沙白鸟飞回”中的“渚清和沙白”,“青山绿水枉自多”中的“青山和绿水”就属于句中对。
(4)借对:就是音对意,如:“东边日出西边雨”对“道是无晴却有晴”。用清(代替青)对紫,用黄(代替皇)对帝也行。 韵是指汉字的声调。古时汉字的声调分为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简称平、上、去、入)四个声调。是平声的称为平声韵,简称“平”;是上声、去声、入声(普通话中没有入声了,分配到普通话的其他声中去了。普通话汉字的声调是阴平、阳平、上声、去声〈简称阴、阳、上、去〉)的称为仄声韵(也称无韵),简称“仄”。押韵,是指偶数句的韵脚(句子最后一个字叫韵脚)音调相同,必须押平声韵,而且必须同韵到底。律体诗歌第一句的韵脚可以入平声,也可以不入平声。其他单数句的韵脚应当是仄声。
说到韵,就不能不说说韵书。但韵书又不属于律体诗歌形式的范畴,所以这里只作简单扼要的介绍(要了解更多的知识,需要读韵书)。
韵书,是诗歌特别是律体诗歌用韵的“参考书”,“工具书”。凡是发音不准者,要鉴别或创作律体诗歌都需要参照韵书。
韵书是根据汉字旧四声“平、上、去、入”和普通话汉字新四声“阴、阳、上、去”分门别类的编成的。韵书的种类很多,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韵书出现。据说最早的韵书是隋朝的《切韵》,此书已经散失。今人能够看到的,最早的是北宋人编著的《广韵》,将韵分为206部。南宋人编著了《平水韵》,将韵确定为106部。元朝人根据中原人的发音习惯编著了《洪武正韵》,将韵定为76部。以后还有《诗韵集成》、《诗韵合璧》、《中华新韵》、《汉语诗韵》、《诗韵新编》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平水韵》和《诗韵新编》。
《平水韵》是南宋末年平水人编纂的,所以叫平水韵。平水韵将《广韵》的206部修改成107部,又并为106部。这部韵书得到了广泛认可、学习、运用,一直统治着诗坛。
《平水韵》包括:平声(上平声、下平声)韵、上声韵、去声韵和入声韵四类。
平声中的上平声15韵(韵部),即:东、冬、江、支、微、鱼、虞、齐、佳、灰、真、文、元、寒、删。这些字分别是每一韵中打头的字,称为韵目。每个韵目中列出了与韵目字韵调相同的诸多常用字。如“东目”中的字:东、同、铜、筒、童、铜、铜……中、忠、衷……冲、充……丰、枫……公、工……计174字。其他韵目中也有很多字。
平声中的下平声15韵,即:先、萧、肴、豪、歌、麻、阳、庚、青、蒸、尤、侵、覃、盐、咸。“先目”中的字:先、千、天、颠、仙……
上声29韵,即:董、肿、讲、纸、尾、语、麌、荠、蟹、贿、轸、吻、阮、旱、潸、铣、筱、巧、皓、哿、马、二养、梗、迥、有、寝、感、俭、豏
去声39韵,即:送、宋、绛、寘、未、御、遇、霁、泰、卦、队、震、问、愿、翰、谏、霰、啸、效、号、个、禡、漾、敬、径、宥、七、沁、八、勘、艳、陷。
入声17韵,即:屋、沃、觉、质、物、月、曷、黠、屑、药、陌、锡、职、缉、合、叶、洽。
《诗韵新编》,是以普通话汉字的新四声(阴、阳、上、去)为基础,兼顾汉字的旧四声(平、上、去、入),参照《中华新韵》、《汉语诗韵》编写,1978年出版的。其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1)将韵分为18个部,这些韵部的韵目分别是:麻、波、各、皆、支、儿、齐、微、开、模、鱼、侯、豪、寒、痕、唐、庚、东。每个韵部用一个字代表其他同韵母和类似韵母(如: a,ia,ua)的字,并贯穿到底,如:麻部目中的阿、巴、花、家……大、爸、话、价……每个韵目按着新旧四声依次排序。
(2)每个韵部分平、仄两类。平:含阴平、阳平(新读音)和平声(旧读音);仄:含上声、去声和入声(旧读音)。
(3)用韵比较灵活,普通话中没有“入声”,分配到普通话中的“入声”仍然可以按着原来的“入声”对待。
(4)既保留了汉语的旧四声,又把汉语的新四声添加进去。参照这部韵书,既可以用旧四声识别、创作旧体律诗,又为用新四声识别、创作新型律诗提供了便利和依据。 平仄排列组合叫韵律。平仄排列组合在律体诗歌中是很严格的。四种基本格式如下:
绝句类
五言绝句 七言绝句
第一种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二种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三种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四种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律诗类
五言律诗 七言律诗
第一种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二种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三种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四种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以上所列“平仄”排列组合分别是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的标准排列格式(也叫“正格”)。还有一些特殊的格式(见下文中的“变格”,“一三五不论”,“二四六严格”〈“一三五不论”和“二四六严格”是指七言句。五言句是“一三不论”,“二四严格”。下文再遇到这种情况不再重复叙述〉,“拗救”和“失粘”)这些排列组合格式包含律体诗歌的一些含义:
1,偶数句的韵脚都是平声韵(第一句的末字是平声的视为有韵,是仄声的视为无韵,其他单数句无韵)。
2,每一句的“平仄”排列组合是有规律的(特殊情况见下文中的“变格”,“一三五不论”,
“二四六严格”,“拗救”和“失粘”)。
3,平仄相对:一联中出句和对句中相同位置的平仄是相对的(特殊情况见下文中的“变格”,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严格”,“拗救”和“失粘”)。
4,粘:相临两联,上联对句和下联出句中相同位置的“平仄”是相同的,这叫相粘(特殊情况见下文中的“失粘”)。
另外,其中还有某种其他含义和需要说明的情况:
1,音步:韵律的基本单位叫音步。
五言句的音步是:一二‖三四‖五 或 一二‖三‖四五。
如:白日‖依山‖尽 或 驱车‖登‖古原。
七言句的音步是:一二‖三四‖五六‖七 或 一二‖三四‖五‖六七。
如:寒食‖东风‖御柳‖斜 或 王濬‖楼船‖下‖益州。
2,韵脚名称:句尾一个字是平声的,叫平声角,简称平角;是仄声的叫仄声角,简称仄角。句尾两个字是平平的叫平平角;是仄仄的叫仄仄角;是平仄的叫平仄角;是仄平的叫仄平角。
3,平起式和平起入韵式:第一句中第一音步或第一音步中第二个字是平声的,叫平起式;平起式的韵脚是平声的,叫平起入韵式。
4,仄起式和仄起入韵式:第一句中第一音步或第一音步中第二个字是仄声的,叫仄起式;仄起式的韵脚是平声的,叫仄起入韵式。
5,韵律的格式:律体诗歌最基本的韵律格式是七言律诗的第一种和第三种,第二种是第一种后四句的重复。第四种是第三种后四句的重复。其他,都是在七言律诗韵律格式的基础上确定的,即:七言律诗去掉每句前面一个音步即为五言律诗韵律的格式;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韵律的格式,分别是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韵律格式的前四句。中间四句、后四句或前两句和后两句的组合也可以(记住所有格式比较困难.然而,记住了七言律诗的第一、三种格式,其他格式就可以推导出来)。
6,律体诗歌的节拍:律体诗歌四句为一个节拍,就是说后四句的“平仄”排列类似前四句的重复(绝句除外)。
7,律体诗歌的特殊格式:律体诗歌定型以后,在实际创作中,很多律体诗歌不能达到“平仄”排列的标准格式。因此,就出现了“变格”;“一三五不论”;“二四六严格”;“拗救”;“反拗”和“失粘”的说法和现象。
(1)关于变格:“变格”是指不符合“平仄”标准格式的变化,有三种变化情况。
五言句的变格是:1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2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仄;3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
七言句的变格是:1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2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3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2)关于“一三五不论”:意思是说,每句中“一三五”位置的字声调可“平”可“仄”,即该是“平”的可以是“仄”;该是“仄”的可以是“平”。但是,“一三五不论”也不是一概不论,就是每一句末三字不能出现“三连平”和“三连仄”,即“平平平”和“仄仄仄”。每一句也不能出现“孤平”和“孤仄”的现象。什么样的句式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平平角”和“仄仄角”的句式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平平角”和“仄仄角”的句式不适应“一三五不论”。
(3)关于“二四六严格”:意思是说,每句中“二四六”位置的字“平仄”排列不能改变。实际上“二四六”位置的“平仄”也是可以改变的,如:可以将标准格式“仄仄平平平仄仄”改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后一句中第五六位置字的“仄平”不符合本位置“平仄”标准格式。这种特殊格式实际是上文中提到的变格,这种变化了的格式称为“拗救”或“补救”,也被列为律体诗歌的句法。这样的情况在律体诗歌中是很多的。
(4)关于“反拗”:是说句子中出现了需要“补救”的情况没有“补救”,因而句尾出现了“三连平”或“三连仄”。这样的情况在律体诗歌中也是有的。
(5)关于“失粘”:律体诗歌中,上联对句和下联出句相同位置的“平仄”不对应叫“失粘”。“失粘”的现象在律体诗歌中是常见的。
除了上所述,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律体诗歌中还有其他情况。是的,如:该对仗的没有对仗,这是用词不当和造句不慎引起的。有的平仄排列或韵脚超出上述规范,不符合要求。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发音不准、方言所致或没有参考韵书。即是按照韵书用韵也不一定恰当。因为韵书种类很多,韵部也不尽相同,某些字也不在一个韵部。所以,按照这部韵书用韵,就可能不符合那部韵书的要求。
上述是根据前人编纂的有关律体诗歌形式的书籍中选编的。基本上涵盖了律体诗歌的主要形式,主要要素,主要名称,主要变化,主要论述。读者读了本文和其他有关律体诗歌的书籍后,可能会感到:律体诗歌的规定是很严格的,但又不那么严格;某些论述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又不那么确切。是的,“平仄”排列很严格,却又允许“变格”;“粘”很严格,却又允许“失粘”;“一三五不论”,“二四六严格”对读者记忆有帮助,却又缺乏普遍性。不严格也好,不准确也罢。最好不要拘泥。知道了这些,对于阅读、理解、掌握、创作律体诗歌是有益无害的。

2. 古诗中什么叫失粘,失对,孤平,三字尾

8s

楼下粘的有点乱源,失粘就是没黏上,失对就是没对上,孤平就是只有一个平声,三平尾就是结尾三个字都是平声,这不是古诗的规则,是律诗的规则,要想明白这些,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粘,什么是对,这需要很详细的讲解,建议楼主去找一点书,最好的推荐读物是王力先生编的《古代汉语》第四册,里面说的很细

3. 律诗中何为失粘

失粘作旧体诗术语。写作律诗、绝诗时平仄失误,声韵不相粘之谓。即应用平声而误用仄声,或应用仄声而误用平声。又据宋陈鹄《耆旧续闻》,表启之类的骈俪文字,若平仄失调,在当时也叫失粘。
正确说法应该是这样的。
关于律诗的“粘”、“对”;“失粘”、“失对”
所谓“粘”,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上联对句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句型则下联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上联对句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型,则下联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也就是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须跟前句对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两句粘联起来。
所谓“对”,是指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的类型: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对句就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对句就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也就是说,在对句中,平仄完全是对立的。只有这样,才合乎粘对规律。
不合乎粘的规则的,叫“失粘”;不合乎对的规则的,叫“失对”。初唐时,格律未严,“粘”的规则尚未确定下来,所以有少数失粘的现象,直到王维还是如此。至于“对”的规则,似乎确定得较早,所以在唐诗中极少失对的情形。宋代以后,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更没有人犯这些规则了。

4. 诗歌的平仄规律

作为近体格律诗产生的时代的唐诗,格式上承六朝宫体诗,四声标注诗词格律,官方定韵后,提出简化四声的平仄概念,宫体诗人依据平仄创造了近体格律诗的概念,成为科考项目和高层文人创作主流。

同时,非格律的古体诗依旧大行其道。古体诗不遵守平仄基本格式,歌行体依旧按照乐府旧调,随着旧乐府音乐散佚,歌行体也逐渐以四声韵为基础开始创作,但是相对于平仄格式来说,要自由得多。

唐朝实际上是古体诗(古风)和近体诗(格律诗)齐头并进,各领风骚的大时代。

同时,在格律诗规则的制定和规范的过程中,也有大量诗人的创作不一定遵守格律体,但是都在向平仄格式靠拢。有些诗句子可能是律句,但是整体出律;有些整体合平仄,但是首句和尾句押邻韵,而且《唐韵》分韵较细,有些诗的韵脚可能在当时不是一个韵部,到了宋末的《平水韵》大合并,有可能反而合韵了。

我们要清楚,所谓合韵合律,只是后人按自定标准进行的划分工作,其实与唐朝创作者关系不大。到了格律体完全成熟之后,才会出现按照平仄格律亦步亦趋的写诗方法。

这其中按照今天的标准,也还有大批的“半律体”的唐诗存在。

那么,唐诗中的平仄有什么规律?

我们知道平仄是近体格律诗才需要使用到的音调划分规则。所以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把古体诗排除在外了。也就是说,我们只是在讨论近体格律诗的规则。

近体诗分为绝句、律诗、排律。三者体裁大小有不同,但是平仄规律是一样的。

第一,平仄两两交替。

平仄知识我们这里不详解了,大家大概知道汉字一二声为平,三四声为仄即可。唐诗肯定是以当时的古韵为主,四声中“平”为平,“上去入”为仄,我们可以根据南宋末的平水韵大致分析。具体的知识和原因另外有文章细说,这里就不展开了。

这个我们用俗话“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来更容易解释。格律诗平仄关系正格中的“二、四、六”位置上的平仄必须是相反的。格律诗的四种基本格式起句,我们排列出来,大家就可以看清楚:

仄(仄)平(平)仄。 仄、平

平(平)仄(仄)平。 平、仄

平(平)平(仄)仄。 平、仄

仄(仄)仄(平)平。 仄、平

七言的平仄基本格式的关键位置也是一样: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平、仄

我们可以任意找一些近体格律诗的句子来看,百分之九九都是这种结构。随便举例:

白日依山尽, 仄、平

黄河入海流。 平、仄

欲穷千里目, 平、仄

更上一层楼。 仄、平

如果关键位置的平仄出现问题,比如五言“平、平”,七言“平、平、仄”之类的,统称为“失替”。

另外百分之一的特殊情况就是变格和拗救,那是规律之外的事情,这里就不讨论。

这是单个律句的用字规则。

第二,出对句平仄相对。

这个规则适用于绝句的上下句,律诗和排律中一联中的上下句。还是看刚才的例子:

白日依山尽, 仄、平

黄河入海流。 平、仄

欲穷千里目, 平、仄

更上一层楼。 仄、平

我们会发现,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平仄规律。第一句是“仄、平”,则第二句为“平、仄”,第三句为“平、仄”,则第四句为“仄、平”,相互之间是平仄对应的。

我们称这为格律诗的平仄“相对”的规则,有了这个规则,我们在创作近体格律诗的时候写了第一句,自然就知道第二句要如何用相对应的平仄的字词来写了。

如果出现平仄不相对的情况,称之为“失对”。

大家可以自行寻找绝句或者律诗来印证。

第三,后联出句与前联对句平仄要相粘。

这个也简单,其实就是为了保证音调的承续性,如“黄河入海流”为“仄、平”,那么“欲穷千里目”的关键位置平仄要完全相同,所以也是“平、仄”。如果出现平仄不同,我们称之为“失粘”。

“失替”、“失对”、“失粘”就是近体格律诗平仄的三大错误,出现了这三种情况,一般就会把诗作划入古风范畴。但是“半律体”中,失粘是允许存在的,比如《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 平、仄、平

客舍青青柳色新。 仄、平、仄

劝君更尽一杯酒, 平、仄、平

西出阳关无故人。 仄、平、仄

这就是典型的失黏但不失替又不失对,这种情况称之为“折腰体”。

肯定有朋友会说,这是因为王维是名人,所以区别对待。

其实并非如此,这只是我们对他们诗作的一种归类而已,你硬要说这是出律,是古风,也没有问题。这种“半律体”在唐诗中的存在,其实是从古体诗向格律诗平仄上的进步,只是不符合近体格律诗的一个规则而已。

而“折腰体”在音律上也确实不如“相粘”的格律诗,所以在格律成熟之后,这些“半律体”就逐渐消失了。除非是有人喜欢剑走偏锋,去故意创作拗律体,如黄庭坚。

这也是没有问题的。

​写诗本来就是为了抒情言志,规则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表达内容。

5. 以下哪首七言律诗失粘

  1. 失粘为作近体诗(也称格律诗)术语。写作律诗、绝诗时平仄失误,声韵不内相粘之容谓。即应用平声而误用仄声,或应用仄声而误用平声。又据宋陈鹄《耆旧续闻》,表启之类的骈俪文字,若平仄失调,在当时也叫失粘。

  2. 李白《登金陵凤凰台》2、3句失粘。

  3. 登金陵凤凰台 李白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6. 古诗中什么叫失粘、失对,孤平,三字尾

楼下粘的有点乱,失粘就是没黏上,失对就是没对上,孤平就是只有一个平声,三平尾就是结尾三个字都是平声,这不是古诗的规则,是律诗的规则,要想明白这些,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粘,什么是对,这需要很详细的讲解,建议楼主去找一点书,最好的推荐读物是王力先生编的《古代汉语》第四册,里面说的很细

7. 七律诗的 “粘、对” 是什么意思

古体诗里的粘对是诗律术语。对,取相对之义,指同一联内对句与出句平仄必须相反相对,即仄对平,平对仄。

粘,取粘连、粘附之义,指后联出句与前联对句必须相同相粘,即平粘平,仄粘仄。对、粘的标志主要看五言第二、四字,七言第二、四、六字平仄是否有误,最关键位置的五言第二,七言第二、四字平仄务必分明。

(7)失粘体诗歌扩展阅读:

七言律诗的兴起,晚于五言律诗。它起源于南北朝,萌芽于齐梁新体诗,定型于初盛唐之间。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杜审言、李峤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维、李颀、岑参、贾至诸人刻意锤炼,方使它在体制上达到纯熟,而崔颢、李白仍有骈散交杂、半古半律之作。

这一时期的七言律诗虽亦有高华秀朗的名篇,但内容上绝大多数属于奉和应制、酬赠,比之五言律诗更见狭窄。同时,盛唐时期李白、王维、高适等诗人的七律,多有失对、失粘、重字之误。到了杜甫,七言律诗才展示其诗体潜力而打开艺术天地。

杜甫全面开辟了律诗的境界,时事政论、身世怀抱、风土人情、文物古迹,一概熔铸于精严的格律之中,把这一诗体的价值提到了足与古诗、绝句并立相峙的高度。

杜甫以下至中唐时期,七言律体未能推陈出新。晚唐时期,七言律诗则打开了新局面。温庭筠、李商隐、杜牧这几位七律圣手不仅修整了律诗的形体,而且改造了律诗的气质,把律诗艺术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8. 古诗中什么叫失粘、失对,孤平,三字尾

作旧体诗术语。写作律诗、绝诗时平仄失误,声韵不相粘之谓。即应用平声而误用仄声,或应用仄声而误用平声。又据宋陈鹄《耆旧续闻》,表启之类的骈俪文字,若平仄失调,在当时也叫失粘。
正确说法应该是这样的。
关于律诗的“粘”、“对”;“失粘”、“失对”
所谓“粘”,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上联对句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句型则下联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上联对句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型,则下联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也就是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须跟前句对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两句粘联起来。
所谓“对”,是指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的类型: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对句就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对句就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也就是说,在对句中,平仄完全是对立的。只有这样,才合乎粘对规律。
不合乎粘的规则的,叫“失粘”;不合乎对的规则的,叫“失对”。初唐时,格律未严,“粘”的规则尚未确定下来,所以有少数失粘的现象,直到王维还是如此。唐诗中,即便如诗仙李白,其所作律诗中甚至也常见失粘的现象,河南文艺版《唐宋诗词名家精品类编-李白卷》中曾有评价,“太白之作七律,多失粘,然其音响节奏不减杜律,盖得力于个性体之内节奏也”。至于“对”的规则,似乎确定得较早,所以在唐诗中极少失对的情形

9. 春晓是不是折腰体诗吗

不是吧
折腰体,是格律诗在平仄上的一种变格的称谓。最早出现于唐代高仲武编选的《中兴间气集》。该书选录了大历十才子之一崔峒的《清江曲内一绝》:“八月长江去浪平, 片帆一道带风轻。极目不分天水色,南山南是岳阳城。”

关于,唐代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宋人的多种诗话中,亦提及过一说,大致定义为“中失粘而意不断”。

这样定义,渔火认为是言简而意赅的。也就是说,所谓,第一,要“从中”失粘;第二,虽格律上“从中”失粘,但在诗意上并不截断。简而言之,折腰体只是平仄格律上的一种变化,与整首诗的诗义无关。

严羽《沧浪诗话·诗体》云:“有绝句折腰者,有八句折腰者。”这里的“八句”,即是指律诗(包括七律、五律,不包括长律)。

绝句只有四句,所谓“中失粘”,即第二句和第三句的平仄原本是要相粘的,而故意作失粘处理。同理,八句的律诗,第四句和第五句的平仄原本也是要相粘的,而故意作失粘处理。

要强调的是,折腰后的平仄,须继续按粘对的规律顺承下去,该对的仍需对,该粘的仍需粘。(从形式上看,后半部分的平仄基本与前半部分的平仄相同。)

古人在创作格律诗时,极大部分是严格按照平仄格律的正格进行创作的。但为了防止千篇一律,也进行了一些平仄变化的尝试,就是其中之一,这可以说是一种对审美更高意义上的追求。这种少量存在的不和谐,由于不对正格构成威胁,故反而形成了一种辩证意义上的缺陷美。

10. 什么是诗歌里的粘附规则

作旧体诗术语。写作律诗、绝诗时平仄失误,声韵不相粘之谓。即应用平声而误用仄声,或应用仄声而误用平声。又据宋陈鹄《耆旧续闻》,表启之类的骈俪文字,若平仄失调,在当时也叫失粘。
正确说法应该是这样的。
关于律诗的“粘”、“对”;“失粘”、“失对”
所谓“粘”,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上联对句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句型则下联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上联对句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型,则下联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也就是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须跟前句对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两句粘联起来。
所谓“对”,是指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的类型: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对句就是B· 仄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对句就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也就是说,在对句中,平仄完全是对立的。只有这样,才合乎粘对规律。
不合乎粘的规则的,叫“失粘”;不合乎对的规则的,叫“失对”。初唐时,格律未严,“粘”的规则尚未确定下来,所以有少数失粘的现象,直到王维还是如此。至于“对”的规则,似乎确定得较早,所以在唐诗中极少失对的情形。宋代以后,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更没有人犯这些规则了。

热点内容
古代励志的名言 发布:2021-03-16 21:50:46 浏览:209
形容儿孙绕膝的诗句 发布:2021-03-16 21:49:35 浏览:878
席慕蓉赏析印记 发布:2021-03-16 21:48:26 浏览:311
权力很大含有手的成语 发布:2021-03-16 21:48:22 浏览:584
能听的儿童故事 发布:2021-03-16 21:48:15 浏览:285
关于足球的诗歌词句 发布:2021-03-16 21:47:40 浏览:870
拖拉机的古诗 发布:2021-03-16 21:42:53 浏览:571
亮甜的诗句 发布:2021-03-16 21:42:00 浏览:831
广东话生日快乐祝福语 发布:2021-03-16 21:38:55 浏览:409
嘘的短句 发布:2021-03-16 21:38:07 浏览: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