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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赏析

发布时间: 2021-01-18 08:48:41

㈠ 《伤仲永》

网络名片
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目录

作者
原文
译文
注释句解
词解
仲永的三个阶段
朗读停顿
文章理解题目理解
文章的道理
相关古文字词注释
诗文翻译
赏析
读后有感
文章总结整体把握
问题研究
补充注释
附录虚词用法 一词多义
词类活用
作者
原文
译文
注释 句解
词解
仲永的三个阶段
朗读停顿
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文章的道理
相关古文 字词注释
诗文翻译
赏析
读后有感
文章总结
整体把握 问题研究补充注释附录
虚词用法 一词多义 词类活用展开 被选入: 鲁教版 六年级下册12课文《伤仲永》; 人教版 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5课《伤仲永》;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语文教材七年级第一册(初一上学期)第一单元“成长纪事”第4课; 苏教版语文7年级下册第5课。
编辑本段作者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北宋。字介 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谥号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诗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 韩愈 苏轼 苏洵 苏辙 王安石 曾巩 欧阳修)。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伤仲永》本文就选自《临川先生》。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编辑本段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译文
金溪有个平民叫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仲永的父亲作客,有的人用钱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远胜过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今天那些天生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编辑本段注释
句解
1.父异,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向邻居借笔墨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名字,他的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他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的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用钱讨取仲永的诗作。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的名声相称了。 7.泯然众人矣!(倒装句) 译:完全如同常人了。 8.还自扬州(状语后置) 译:我从扬州回来
词解
实词 1.伤:哀伤,叹息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隶:属于 5.耕:耕田 6.生:生长到 7.年:岁 8.未:不 9.尝:曾经 10.识:认识 11.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书,书写(名词作动词) 12.忽:忽然 13.啼:出声地哭 14.求:要 15.异:对……感到诧异 16.焉:他,代指仲永 17.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8.与:给 19.即:立即,立刻 20.书:书写,写 21.并:并且 22.自:自己 23.为:题写 24.名:名字 25.其:这 26.以:把 27.养:奉养,赡养 28.收:团结 29.为:当做,作为 30.意:意思 31.传:传送 32.一:全 33.观:观看 34.自:从 35.是:此 36.指:指定 37.作:写作 38.立:立刻 39.就:完成 42.其:它,代诗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观:观赏 48.者:……的地方(方面) 49.邑人:同县的人 50.奇:对……感到惊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2.稍稍:渐渐 53.宾客:用宾客的礼仪款待他的父亲,宾,名词做状语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求取 58.之:它,代诗 59.利:以……为有利的 60.其:这 61.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通“攀”,牵,引 64.环:四处,到处 65.谒:拜访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它,代这件事 70.从:跟随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 75.作:写 76.称:符合,相当 77.时:时候 78.之:的 79.闻:传闻 80.还:返回 81.自:从 82.复:又,再 83.问:询问 84.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85.然:……的样子 虚词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达 89.悟:聪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资 94.贤:胜过;超过 95.于:比 96.材:同“才”,才能 97.远:差距大 98.卒:最终 99.之:助词,不译 100.为:成为 101.则: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于:被 104.者:不译 105.至:达到 106.彼其:他 107.如:像 108.此:这样 109.其:不译 110.贤:才智 111.之:它,代后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现在 114.夫:不译(那些) 115.固:本来 116.得:能够 117.已:停止 118.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19.明道:宋仁宗(赵祯)的年号(1032-1033) 120.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121.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122.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有利可图的 123.宾客其父:用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
仲永的三个阶段
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②十二三: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③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编辑本段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伤”,是“为......感到悲伤”的意思[意动用法]。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编辑本段相关古文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①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②而难成;久处一方③,则习染④而不自觉。不幸而在穷僻之域⑤,无车马之资⑥,犹当⑦博学审问⑧,古人与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几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11)之士,虽子羔、原宪之贤(12),终无济于天下。
字词注释
①选自《与友人书》,作者顾炎武。②孤陋:学问和见识浅薄。③方;地方。④习染:沾染上某种习气。习:沾染。⑤穷僻之域:贫困偏僻的地方。⑥资:费用。⑦犹当:还应当。⑧审问:详细考究。⑨古人与稽:与古人相合。稽:合。⑩庶(sh))几:差不多。(11)面墙:对着墙壁,即一无所见的意思。(12)子羔、原宪之贤: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子羔,即高柴,春秋卫人;原宪,字子思,春秋鲁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学生。
诗文翻译
人们求学(或做学问),不能天天上进,就要天天后退。孤独地学习,而不和朋友(互相交流启发),就必然学识浅薄难以成功;长久住在一个地方,就会不知不觉地沾染上某种习气。不幸住在穷乡僻壤,而又没有(雇用)车马的盘费,还应当广博地学习、详细地考究,与古人相合,来探求学习里边哪是对的哪是不对的,这样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的收获)。如果既不出门(拜师友),又不读书,那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即使(你有)像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也终究无济于社会。
赏析
这篇短文讲了人们求学的道理。一个人做学问求进取,若不能前进则必然后退。关于“不日进则日退”这一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二是“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三是“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紧接着文章从“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去假设,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有“子羔、原宪之贤”也“无济于天下”。
编辑本段读后有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编辑本段文章总结
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编辑本段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编辑本段附录
虚词用法 一词多义
虚词“之” 1、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 2、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 3、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 4、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 5、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 6、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 7、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 8、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9、受之天——代词,通悟。 10、受之人——兼词,之于。 虚词“于” 1、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
词类活用
意动用法 异——对…感到诧异。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对待。 利——认为…有利可图。 名词作状语 日——每天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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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伤仲永全文翻译加赏析。 急!~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㈢ 《伤仲永》文言文解析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专要这些东西。父属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㈣ 伤仲永的作品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㈤ 伤仲永的第一段的赏析,不少于50字

《伤仲永》的第一段的赏析:
第一段为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语言十分精当。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伤仲永》的第一段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伤仲永》第一段白话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㈥ 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伤”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

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

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6)伤仲永赏析扩展阅读:

赏析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㈦ 伤仲永的赏析题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读法参考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四、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五、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他父亲把诗)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六、作者介绍
王安石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鄱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七、重点词句解释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诧异
6.借旁近:向邻居借;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主旨;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四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名声
28.泯然:完全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认为……有利可图。意动用法.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向邻居借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以诗把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㈧ 伤仲永主要内容,中心思想,写作特点

1、主要内容: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2、中心思想: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3、写作特点:

本文的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

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

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至泯灭。

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

(8)伤仲永赏析扩展阅读:

赏析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㈨ 伤仲永全文翻译

伤仲永全文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9)伤仲永赏析扩展阅读

《伤仲永》作者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临川盐阜岭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中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伤仲永》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

“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㈩ 怎样理解《伤仲永》寓理于事的写法

赏析一:

名作见精巧,临川先生的《伤仲永》思辨超人,随笔挥洒,凭一篇别致小文,引发人们不倦地探讨,不断地截获可圈可点的阅读知觉――

立意上,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方仲永5岁即能吟诵诗词,确有比众人聪明之处,但后天不努力,也是没有什么作为的。相反,如果一个人缺点很多,起点不高,但经过他后天的奋发图强,一心进取,还是会名留青史,可得许多人赞扬的。

选材上,见闻交织。以“闻”的形式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以“见”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以“闻”的形式写方仲永最终平庸无奇。“见”和“闻”有机结合,叙述真切可信。

剪裁上,详略有序。课文依次写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突出方仲永幼年聪慧,是可塑之才,有发展潜力,暗示其前途无量,为后面写他的退化作下铺垫,突出“伤”的前提;而写其父的贪利之举导致他的才能衰退,则点明“伤”的原因。略写后两个片断,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状况,引人深思,道明了“伤”的内容。这样处理,清楚地体现了“伤”的含义,内容集中而主旨确然。

表达上,叙议结合。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第1、2段写方仲永的始末表现,即“为什么伤”,采用记叙的形式;第3段阐明作者的观点和看法,即“伤什么”,采用议论的方式。作者认为人的才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强学习,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手法上,先扬后抑。从整个文章来看,作者显然是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题目中的“伤”(哀伤、哀怜)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因此叙事部分十分着意写方仲永的幼年,极言其才能何等的出众,却只是粗线条带过此后的情况,对比之下,表达出作者的惋惜之情;尔后就事说理,提出自己的见解,也就画龙点睛,有力地突出了中心。

行文上,言简意赅。一是精当传神地用词。如在第1段中,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了方仲永索求书具的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更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环谒”一出,则把仲永父贪利自得、可悲可怜的愚昧无知之态刻画得淋漓尽致。二是全篇的行文笔墨极省,既高度概叙,以至难以再删一字,同时也富于文采,描写细腻,与文体特点相映生辉。

感悟上,天赋人为。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天赋这样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没有理由不加倍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然的话,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

赏析二:
文章开头一段,记叙了方仲永幼年聪颖的情况。先点出其“世隶耕”,出身世代为农的家庭,为下面写他的天资作铺垫。接着,写他五岁时忽然无师自通、书诗署名的突出表现。这几句写得颇具神奇色彩。本来“未尝识书具”——农家无笔墨纸砚,却“忽啼求之”;求得之后,不但“即书诗四句”,且“自为其名”;从此以后,又竟“指物作诗立就”。这自然被乡人视为神童了。因为“奇”其子,连带着“稍稍宾客其父”,甚至给他钱。这本来是山乡百姓对有天资的儿童及其家庭的敬重,但竟反过来成了压抑天资的不利条件。“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儿童的天资被无知的父亲利用来作为到处敛钱的资本,亟需在求学中发展的天资竟“不使学”。作者对这种因没有文化和贫困带来的愚昧,在叙述中寓有讽慨;而对被利用来到处讨钱的仲永,则不无“伤”意。这几句是本段中的关键之笔。仲永后来的结局与作者的议论,都由此伏根。“不使学”三字用笔尤重。整段叙述,从“未尝识书具”到“指物作诗立就”到“不使学”,文意曲折多变,使读者对仲永的将来发展引起极大的兴趣。
接下来一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代了仲永从神通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之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代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现言外。
最后一段(教材中被省略,建议作为补充阅读材料)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事情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还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作者因仲永有天才沦为普通人一事推出的这一结论,正是他看问题透过一层,比别人深刻的地方。
这样看来,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至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在王安石的散文中,《伤仲永》虽不以峭刻拗折著称,但仍具有深刻透辟、简洁遒劲的特点。尤其是最后一段,层层转进,一气蝉联,既曲折尽致,又浑浩流转。结以问语作收,雄劲中具不尽之致,尤耐寻味。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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