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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历程赏析

发布时间: 2021-01-08 13:05:57

㈠ 天路历程名利场象征了什么

天路历程名利场象征世界非文物文化遗址的一种奇迹,代表的是国家一级水利工程一个建设的一个标志。

㈡ 英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文学。John Bunyan

《The Pilgrim's Progress》即《天路历程》为英国人班扬所著,该书借用了寓言和梦境的形式,书专中的叙属述者在梦中看到一个叫做“基督徒”的人正在读一本书,知道了自己居住的城市将遭天火焚毁,惊恐不已。这时一个叫“传道者”的人指点他必须逃离自己的故乡,前往天国。基督徒背负着世界的重担,从此踏上了艰难而勇敢的历程,为自己、也为他人寻找救赎。第二部分最早于1684年出版,写的是基督徒的妻子“女基督徒”和孩子们在一个叫做“无畏”的人的指引下,前往天堂的朝圣过程。

㈢ 《名利场》赏析

长篇小说《名利场》是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辛辣讽刺的手法,真实描绘了1810~1820年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没落贵族和资产阶级暴发户等各色人物的丑恶嘴脸和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

这部小说篇幅宏大,场面壮观,情节复杂,心理刻画深入,其尖锐泼辣的讽刺风格更为精彩。《名利场》是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在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史上开辟了新的天地。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

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萨克雷认为:“小说的艺术是表现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情感。”他的这种理论主张在他的成名作《名利场》中得到了极好的体现。故事发生在19世纪初。在写出《名利场》以前的十余年对于萨克雷来说基本上是一个准备阶段,在这个期间萨克雷对社会上各式各样“上等人”的观察越来越深入细致,艺术手法也日益成熟。《名利场》便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现实主义的杰作。《名利场》里创造了比较丰满的人物形象,描写了社会生活的广阔画面,并通过人物命运的交织而对生活作了总的评价。

《名利场》通过情节的安排企图说明“一切都是浮名浮利”,标题本身出自《天路历程》。他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五光十色的繁荣外表,让人们看到它的本质。萨克雷自己说过,他在《名利场》里要写“一群极端愚蠢自私的人,不顾一切地为非作歹而又热烈追求浮名浮利”,同时,他又说,书中所描写的“全是死亡、争吵、金钱和病痛”。《名利场》并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内容基本上是由两个女主人公利蓓加与爱米丽亚的生活道路串联起来的。爱米丽亚是一位资产阶级小姐,而利蓓加则是个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浑水摸鱼的女人,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命运,萨克雷描绘出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㈣ 如何赏析诗歌库尔的野天鹅

在20世纪的英国诗坛上,在北爱尔兰这块美丽的土地上,现代英语作家中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叶芝诞生了。他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在斯莱咯郡度过童年,少年时天性敏感羞怯。青年时期步入诗界,暮年时期,他紧紧拥抱爱尔兰民族传统,创造性地吸收国内外优秀诗作,以理性和感性高度融化,象征手法和写实手法巧妙嫁接,写下了流芳千古诗篇,成为影响深远的一代宗师。叶芝的时代,正是英国诗歌界经历了沧桑变迁的时代-----如后期浪漫。唯美派,象征派,现代派。他兼收并蓄,每个时期都有优秀的爱情诗歌,并取得了独特的成就,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个时代。读叶芝的爱情诗歌,能感受到人生与人心净化的天路历程,从中我们能读出他与众不同的特征-----那便是于梦幻中见真情,于悲苦中真情,于真情中见深刻的哲学思考。
悖论是诗之高峰。新批评派人物艾伦•泰特(Allen Tate)和 I•.A•瑞恰兹 (I•A•Richards) 提出并由新批评派人物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Brooks) 详细阐释,他认为“只有在诗作中使用悖论,诗人方能表达他的真理”“凡是经得起悖论检验得起诗作,就是好诗,否则不是好诗”。①中英诗歌中悖论比比皆是。如“多情却是总无情,惟觉尊前笑不成”(杜牧)。“于无声处闻惊雷”(鲁迅)。“Parting is such sweet sorrow”(William Shakespeare)。“To live a life half-dead ,a living death”(John Million)。
诗歌与哲学关系密切。雪莱说:“诗从来就是与欢愉相伴,诗中的智慧总是同欢愉揉合在一起。”② 美国诗人弗罗斯特(Robert Frost)说:“诗始于欢乐,终于智慧”。③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说:“诗歌与哲学为邻”。④而叶芝更大胆地提出:“哲学是个危险的主题”。⑤但他的诗歌不可避免地向哲学靠近。对于他来说诗歌的内容比外形的价值大。他认为诗如果不表现高于它自身的东西便毫无价值可言。他开始从日常生活主题转向哲学主题。叶芝说:“歌德说过,诗人需要哲学,但他必须使之保持在他的作品之外”。而他却情不自禁地把哲学揉进他的作品中。 现以《库尔的野天鹅》试论他的诗歌中悖论哲学。
一、天鹅-----虚伪地高洁
古往今来,天鹅是优美娴雅的姿态和安详凝重的举止受到人们的青睐,成为高贵和纯真的象征。古人常有优美的诗歌歌颂它的志向高洁,托物言志者颇多。叶芝对天鹅有着难以割舍的情结,我却从中读出他对天鹅的鄙夷和虚伪地高洁之批判。波德莱尔把“天鹅写成一则城市(巴黎)衰老的寓言。”⑥ 墨西哥诗人安里克•共莎莱丝•马丁内丝厌倦了“这种只会炫耀自己的优雅,但不能感受事物的灵魂和大自然的风情”的动物,写出了《扭断天鹅的脖颈》这一惊人之作。叶芝对天鹅的淫荡可从其《丽达与天鹅》中找到他厌恶地描写。这首诗中所讲的故事源自希腊神话。传说中丽达是斯巴达国王廷达瑞俄斯的妻子,她美貌绝伦,众神之王宙斯也不禁爱上了她。宙斯化身天鹅与丽达幽会,丽达怀孕后生下两个漂亮的女儿,一个取名为海伦,一个取名为克吕泰涅斯特拉。后来,这两位绝色美女把希腊世界搅了个底朝天:有夫之妇海伦与特洛伊王子的私奔,导致了一场为期10年的“城楼焚毁与败壁颓垣”的特洛伊战争,而克吕泰涅斯特拉为了惩罚丈夫阿迦门农的弑女行为,与情人合伙谋杀了屠城归来的希腊联军的最高统帅。叶芝对宙斯借作高洁的天鹅去实施他的淫荡进行一番丑陋的描绘: “突然袭击:在踉跄的少女身上/一双巨翅还在乱扑/一双黑蹼 抚弄她的大腿/鹅喙衔着她的颈项/ 他的胸脯紧压她无计脱身的胸脯/ 手指啊,被惊呆了/哪还有能力 从松开的腿间推开那白羽的荣耀? /身体呀,翻倒在雪白的灯心草里/ 感到的唯有其中那奇异的心跳!”(飞白译)。 回到叶芝库尔的庄园,他是否也在做一个宙斯那情爱交欢的梦呢,化做一个所谓地高洁的天鹅依偎在他梦寐以求的情人旁边。不是,因为他的情人(事实上根本就不是)早已嫁作他人妇。诗人也只好无奈在天鹅的前边加上一个“野”字。此情不关风和月。我们既能读出他的失望,也能品味他对爱情的痛苦,有诗为证: “决不要,决不要献上整颗心,/ 因为在那些狂热的女人眼中,/ 如果爱情是想当然,/就仿佛不值得一想,/她们从未想过 /爱情会在一个到另一个的亲吻中消失,/ 因为每一件可爱的事/都只是 短暂的、梦幻的、亲切的欢心。/ 决不要,决不要直接献上心,/ 因为那些女人,尽管巧嘴多伶俐, /掏出她们的心,只是为了游戏。/ 但是到底谁能玩得够精彩,/ 如果是因为爱情又哑又聋又瞎?/ 他这样做的,现在把代价认清, /因为他献出而又丧失了整颗心。” (裘小龙 译)
二、59----欢乐地孤寂
《库尔的天鹅》的原文节选如下:“晚秋林色美,林荫道正干,十月暮色里,碧水映蓝天,天鹅五十九,戏水乱石间。初数天鹅起,已度十九年,天鹅忽飞游,数数尚未完,振翅声嗖嗖,环飞复盘旋。……”(柳士军 译) 诗人叶芝坐在库尔的庄园里,看着飞翔自如的天鹅,轻轻地数着:一只,二只,……,五十九只。我们能想象他的那份见到天鹅的欢乐,更能体味他的那份孤寂。诗人真能数清湖面上的五十九只天鹅吗?我生于乡野,长于乡野,年青时,在冬天也数过田野的觅食的大鸟,我从来就没有数清那有限的几十只鸟。诗歌中的数字一般表达的是语言的非真实性。英诗例如:“and I will come again,my love,/ tho it were ten thousand mile!”(彭斯) (我会回来的,我的爱人,即使万里相隔!) “万里”只是突出距离之遥远,强调诗人对爱情的忠贞。又如:“ten thousand saw I at a glance ,/ tossing their heads in sprightly dance。”(华兹华丝) (只见万千无穷,随风偃仰舞无穷)“万千”指的是诗人当时的欢乐的心情。而五十九只天鹅,正是诗人心中孤寂的表现,一种象征。众所周知,天鹅以雌雄恩爱著称,一朝相爱,永生相随。诗人的第五十九只天鹅是形影相悼,茕茕孑立,孤影自怜。这不正是诗人当时心境的写照吗?诗人年轻时遇到一位姑娘,那是1889年1月30日,二十三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二十二岁,是一位驻爱尔兰英军上校的女儿。茅德•冈不仅美貌非凡,苗条动人。 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而且一往情深,叶芝这样描写过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叶芝深深的爱恋着她,但又因为她在他的心目中形成的高贵形象而感到无望,年轻的叶芝觉得自己“不成熟和缺乏成就”,所以,尽管恋情煎熬着他,但他尚未对她进行表白。叶芝对于茅德•冈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叶芝写下很多针对于茅德•冈的诗歌来,茅德•冈不断激发叶芝的创作灵感;有时是激情的爱恋,有时是绝望的怨恨,更多的时候是爱和恨之间复杂的张力。
也许庄园畔的诗人正在他心灵的湖面寻找他第六十只“天鹅”------茅德•冈,能与她“心有灵犀一点通”。唉,长相思,在庄园,秋风送爽林色美,天鹅漫舞影正单,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绿水之波澜;天长路远魂飞苦,抬头望天空长叹,长相思,摧心肝。诗人失去了爱情,却获得优美的诗篇-----一行行无法企及的实现的梦的文字;一排排清纯的泪呈现了无限的欢乐的孤寂。欢乐属于天鹅,孤寂却留给诗人。
三、比翼双飞-----幸福的悲伤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说:“悲苦剧最能加强我们的快感”。⑦艾伦•坡认为诗之目的是追求快感,诗给人以刺激,打动读者,催人泪下。因此,“悲苦是诗的最恰当的基调”。⑧叶芝用“富有质感的形象来表达抽象的哲理,色彩明朗,音调高亢,但包含很多层次的复杂的意义”。在《库尔的天鹅》一诗中,他正是用质感的形象-----天鹅来表达他抽象的哲学-----幸福的悲哀。再读《库尔的天鹅》.原文: “双双不知倦,心情永不老,欢游清流中,或飞入云霄,飞游随所欲,相亲乐陶陶。美妙天鹅群,悠游碧水间,有朝我醒来,天鹅如不见。何处营其巢?何湖娱人眼?”(关山 译)。 这是十九年后的诗人思考。湖面上的天鹅悠闲自若,仪态万千,怡然自乐。诗人感叹道:“天鹅何其美,我心反悲哀,初闻展翅声,步发尚轻快,天鹅翔如昔,景物已全改。” 看到雌雄相爱的天鹅 ,想到不能与心爱的人结为连理,诗人内心产生一种难名的悲哀,一切都变了,韶光易逝,人生易老,三分的惆怅,七分的悲伤。诗人“总是在描写自己的生活”,但他从不“直截了当”。他的诗“绝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也不象人们用早餐时一席漫不经心胡话,而是一种再生的思考,有预期的目的,有其完整地意义。”叶芝在《库尔的天鹅 》中的思考与沉思使他的诗歌中悖论哲学日臻成熟。此诗中有一种生活内涵的感触,有一种对爱情真谛的发现,有一种哲理情思的燃烧,带给读者一种情感冲击波,那就是爱情的甜美中蕴涵残酷地悲伤。
叶芝的悖论诗学,是他用“诗节来进行犁地耕田/把诅咒改造成葡萄乐园/出于苦难里一阵狂喜/歌唱人类的不尽如意。”⑨ 一个美丽的国度,一位不朽的诗魂。爱尔兰可以没有风笛,但爱尔兰决不能没有叶芝。叶芝不朽!叶芝的诗歌不朽!
参考文献:
① 刘保安.西方文学术语[M] 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
② Richter,The Critical Tradition[M]。Boston:St。Martins Press,Inc。1989.
③ Greenberg,Robert Frost:An Introction [M]。Newyork:Holt,1961.
④郑敏,诗歌与哲学是近邻—结构—解构诗论 [M].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1969.
⑤傅浩, 二十世纪英语诗选[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⑥本雅明,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M].北京,三联书店,1989,.P102-103.
⑦亚里斯多德,诗学〔M〕. 罗念生.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⑧盛宁, 二十世纪美国文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⑨张曼仪,现代英美诗100首, [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 ,P-219.

㈤ 奇儒的代表作品赏析——《砍向达摩的一刀》

奇儒很会取书名,他的不少作品的书名,如《谈笑出刀》、《扣剑独笑》、《武出一片天地》、《大侠的刀砍向大侠》以及最新作品《天下凝风》等等,都使人一见难忘;但还是没有那一部作品的书名有《砍向达摩的一刀》这样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惊心动魄,而后不得不拍案叫绝!
奇儒常常将佛学禅机隐含于自己的创作之中,处女作中就出现了“小魂一引,西方如来”的形象和寓言,《蝉翼刀》也就有了“禅意刀”的隐喻;然而却没有哪一部书,象《砍向达摩的一刀》这样让人感到禅机逼人、意义深广,而后自然会浮想联翩。
什么是“砍向达摩的一刀”?为什么要一刀砍向达摩?当然只有真正的“禅意刀”才能做到;只有真正具有禅心,才会有如此奇妙的想象,和如此“大胆”的设定。
“砍向达摩的一刀”不仅仅是指智慧与慈悲的心法;也不仅仅是指了断人间恩怨的禅悟;甚至还不仅仅是指破除一切外相、遇魔杀魔、遇佛杀佛、“我法二执俱亡”的精神境界。
而是,如书中所写,“大禅一刀门”的门人拘泥实用招式、逐渐失掉本心的历史寓言;是指当代门主赵一胜从魔道转向佛道、从刚愎自用转向真心忏悔、从嗜杀成性到以死了怨的生命启示;更是指最后一个门人魏尘绝寻找真理的天路历程——如果他不能找到本门心法则大禅一刀门必亡!——这当然是人类命运和人类精神的一种普遍的象征。
大禅一刀门的门人失掉本门心法多年,至今已无人能够领会“达摩祖师西来意”;魏尘绝立志西去,追根求源,是不是已包含了人类“失乐园”和“重建精神家园”的勇气和决心、信念和感悟? 《砍向达摩的一刀》当然不仅是找到了一个绝妙的书名,构思了一个具有深意的寓言故事;它之所以成为一部难得的武侠小说的佳作,还因为作者的充满灵性的书写。
只要看看它的目录,我们就能真切地感到这种灵性及其中浓浓的禅意——
如果每一滴血都是热的(第四章)
女人的眸子有诗也有刀(第五章)
一把会让女人哭泣的刀(第六章)
达摩提着一只鞋子回去(第七章)
雪在冰上会不会着火(第九章)
敌人——是亲密的知己(第十章)
智慧与智慧总会见面(第十一章)
结束是开始的开始(第十二章)刀——有达摩的气息(第十四章)
梦——常常有悲伤的颜色(第十六章)
达摩谈禅没有声音(第十七章)
手——有力量也有柔情(第十八章)
山的歌声是一种哭泣(第十九章)
达摩有没有笑过(第二十章)
砍向达摩的一刀(第二十一章—尾章)
以上这样一些章节标题,是不是充满了诗意?更重要的是,还充满了禅机——每一个标题都耐人寻味,你可以结合每一章的叙事内容,进行思考;更可以就每一个标题本身进行参悟。我甚至感到,这样的一些标题恐不是“取”出来的,而是作者灵思勃发、自然流露出来的。
我看过很多奇儒的小说,也看过很多其他人的小说,没有一部小说的章节标题像本书的标题这样的奇妙精彩。
标题是些充满灵性的标题,标题之下的小说叙事也是一种充满灵性的书写。 首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被作者——当然也是被当时的江湖——称为“八路英雄”的八个人:武断红、秦老天、柳危仇、萧轮玉、安西重、孤主令、陈相送、沈破残。
八人联手,要杀大禅一刀门门主赵一胜和他的徒弟。因为在二十三年前赵一胜曾经残酷地杀害了武学世家两百一十六条人命;也因为在十五年前,赵一胜是江湖上人人俱知的“大魔头”——魔头和英雄天生势不两立。
那么,此次八路英雄的联合行动可以称为“正义的复仇”了?然而,作者却提出了一个极大的疑问:“英雄会不会犯错?”
“英雄会不会犯错”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小说中或许曾经有人想到过,或许还有人写到过;但却从来没有人正面提出来过,更没有人像奇儒的《砍向达摩的一刀》中这样从一开头就提出来、作为小说的叙事起点。
大部分武侠小说作家和读者,都习惯性地将英雄与魔头截然分开,习惯性地认为,凡是英雄,大约都不会犯错。然而奇儒却不是这样想、也不是这样写,在他的笔下,英雄显然是犯了错误。此时此刻在此地杀赵一胜,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这又牵涉到另一个(或两个)问题:一个被称为魔头的人是不是真的就是魔头?或者说,一个曾经被称为是(或真的是)魔头的人是不是永远都会是魔头?
公然提出(或文中隐含)这些“问题”,表明奇儒的见识显然就与其他的武侠小说作家的见识大为不同。那末,奇儒的精神境界和小说的写法,当然也就与其他的作家大不相同。
英雄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有人是迫不得已,有人是随波逐流,也有人是明知故犯。小说中,就写到了秦老天、柳危仇的疑虑;写到了萧轮玉的勉强;也写到了武断红等人的一意孤行。其后,又写到了秦老天、柳危仇两人知错就改、转变立场;写到了萧轮玉脱离组合、另有所谋;写到了武断红等人一错到底、直至身败名裂。
这就出现了一种有趣、更有启发意义的现象:“天下八路英雄”,并非一“路”。
秦老天、柳危仇是一“路”;萧轮玉是一“路”;武断红等人又是一“路”。
进而,武断红等五人,又可细分,沈破残是一“路”;安西重、孤主令、陈相送是一“路”;武断红又是一“路”。
这说明一个真理: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甚至在左、中、右之间,还可以进一步分出左、中、右。也就是说,在“英雄”这一“共名”之下,其实存在各种各样的人。不仅是性格不同,而且他们的人生立场和价值选择也不同。其间差距之大,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
若只是按一般的“名”去认识“人”,殆矣!
幸而奇儒写出了“八路英雄”的故事,让我们知道,英雄之“名”与实际之“人”有何等重大、何等可怕的差异!
更重要的是,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并没有对这“八路英雄”进行简单化的描写,也没有对他们进行简单化的道德判断;甚至到最后,也没有彻底否定他们的英雄之名。沈破残、安西重、孤主令、陈相送和武断红是不是“英雄”?这个问题,直至小说的结尾,也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除非你去思考一个更带根本意义的问题并找到答案:什么是英雄?
如是,《砍向达摩的一刀》在这一点上,就具有真正的哲学深度了。 《砍向达摩的一刀》的真正主人公,当然不是上述之“八路英雄”,而魏尘绝——再加上到第二卷书才出现的李吓天、董断红。
一个江湖刀客,一个朝廷名捕,一个绿林大盗,这三个人能够成为书中的一个组合,真亏得作者能想出来、写出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奇儒笔下的这一最佳组合,就是要打破惯常的类、惯常的群、惯常的社会阶层及其身份地位的区分,让风马牛能相及、水火风能联合,别出心裁,让你大吃一惊!这不仅仅是一个想象力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人性的深刻领悟并破除惯常的“所知障”。你认为魏尘绝这个人不可能与人交友、更不可能与人合作?你认为名捕李吓天与大盗董断红之间只有天生对立、水火不容的一面? “刀客”是“名”,“名捕”是“名”,“大盗”亦是“名”。其“人”如何?才是关键。而要知其人如何,则又往往非破除其“名”之“障”、而究其“实”不可。若非相聚相交,谁知道这三个人到底能不能合作、共事、成为生死知交?
魏尘绝的孤独是一种表像,李吓天的高傲是一种表像,董断红的无法无天还是一种表像。其“心”如何,才是关键。这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需要对人的心灵、人的性情有深切的了解和理解。
魏尘绝、李吓天、董断红三人的组合,不仅是奇儒小说中最为奇妙的组合,也是武侠小说之林中极为少见的绝妙搭档。只有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段誉王子、虚竹和尚(后来成了逍遥派的掌门人)、乔峰(萧峰)帮主三人奇妙的结拜可与之相比。《砍向达摩的一刀》的叙事结构形式,似也多少受到了《天龙八部》的一些影响。
当然,更有可能,这一精彩的三重唱组合,完全是由奇儒自出机纾。
要说遗憾,那就是这一三英大组合不是出于本心的“自然”,而是出于冷大先生的等“人为”;未免有愧天工。进而,魏尘绝寻找大禅一刀门心法、思考“达摩西来意”;却又让捕头李吓天和大盗董断红在异地、同时想到什么“达摩为什么提着一只鞋子西去”,则看似精彩奇妙,实则弄巧成拙,甚至根本不通。 刚刚出现在青峰镇上的魏尘绝,身上似乎有古龙小说《天涯明月刀》中主人公傅红雪的影子:孤独、高傲、冷漠、不爱搭理人、遇到谁也是不卑不亢、甚至不理不睬;或是是手不离刀、或是眼不离刀鞘;更相似的是那势不可当、出刀必杀的凌厉刀法。
很快,我们就知道了,魏尘绝不是傅红雪的复制品。不仅因为魏尘绝不跛脚、也没有癫痫病,更重要的事魏尘绝的内心并没有傅红雪那么多的仇恨、扭曲、痛苦往事及其由之而形成的阴冷。魏尘绝的冷漠和孤独,只不过是此前与师傅赵一胜隐居深山的漫长岁月中所形成的一种自然的习惯,当然也因为师傅之死所造成的无限悲伤。但他没有仇恨,他的孤独和冷漠也不是由仇恨和痛苦所孕育出来的。魏尘绝的冷漠和孤独,只是暂时的。一旦被大悲大师的佛眼所照亮,又被章儿玲的灿烂的笑容所辉映,尤其是沐浴过天竺的佛光,一切都会改变。
如前所述,这一切也许都只不过是一种表像。魏尘绝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的只是一个“形象”,实际上,他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之中。因为他负有师门重任,要寻回失落数代之久的大禅一刀门的武学“心法”。 ”,其实就是寻找自己“失落的本心”。而寻找本心,也就是寻找自己的人生道路和精神“家园”。
他当然一直在想:师傅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要忏悔、为什么要自寻死路?也一直在找,自己不杀人、也不被人杀的道路。
刚刚出现在江湖中时,他是杀了不少人(是不是就象他师傅当年一样?),因为他虽不想杀人,却也不想被人杀,所以只好“以杀止杀”;更重要的原因(在象征意义上)则是,因为他当时只有“刀术”,没有“刀法”,更没有“心法”;或者说是还没有找到“心法”,没有找到自己的“本心”。
这是一个寻“道”者。是一个有“心”人。
在武侠小说中,这样的人实在难得。 李吓天这个名字就是一个奇迹。天下谁会给自己的孩子取这么个名字呢?李吓天这一人物形象也堪称奇迹。年纪轻轻就成为“天下第一名捕”,此人该有怎样的“神通”,该有怎样的传奇故事!?
妙的是,在他出现的时候,我们所看到的,恰恰是一些平凡而有平凡的情形:为了抓捕两名重要人犯,在大寒之夜的户外整整“猫”了两个时辰,冻得屁滚尿流;为了要将剧盗董断红抓捕归案,整整用了五年的时间,而事到临头,却还心中无“底”。接下来就更妙了,是我们的李大名捕汗流浃背地在厨房中炒菜!因为他的夫人三年前就去世了,他还有一个脏兮兮的儿子要吃饭,所以回家得炒菜做饭。而且,后来我们才知道,李大名捕的炒菜“手艺”也堪称“天下一绝”,凡是吃过他的炒菜的人都会“终生难忘”!以至于有人说,李大名捕不用动刑,只要请人犯吃一吃他炒的菜就会老老实实地招供——宁愿招供、也不愿再尝李大捕头的炒菜!
这才是真正的“出人意料”!
这算哪门子“天下名捕”?
——这正是生活化的、真实的名捕。
——因为,名捕也是人。
名捕不光是有威风显赫的时候,更多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风里雨里、天寒地冻之时追查、守候;名捕当然不是神仙,所以一件案子办五年也不稀奇;而与一个天下知名的强盗头子即将“见面”,有谁能说十拿九稳?进而,名捕也有普通人的生活需求,也要结婚、生子;也要穿衣吃饭;名捕的夫人也会生病、甚至死亡;死了老婆的名捕就不得不为儿子和自己做饭炒菜。因为,真实生活中的名捕的“薪水”并不允许他天天带着儿子上饭馆,而李吓天又不愿一去“捞”。
显然,李吓天是武侠小说中极为少有的、真实的、生活化的捕头形象,所以说是一个“奇迹”。更了不起的是,对李吓天的生活化的描绘,却又丝毫也不损这位天下名捕、盖世英雄的超群气质和传奇形象。 古龙塑造了楚留香这一令人敬仰的“盗帅”形象,奇儒塑造了董断红这位令人喜爱的“盗爷”形象。董断红爽朗幽默,身体健康,武功高强,机警过人,且生活讲究品味,喝乌龙茶还要滴两滴波斯的葡萄酒,这些都有点像楚留香。不像楚留香的是,他满脸胡须,性格豪迈,他是真正的盗爷。
他之要当盗爷,是因为他不想当一位英雄——至少不愿当一位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因为当英雄是很累人的,“如果你是英雄,在人们面前就必须有英雄的样子;英雄不能大口豪饮,随便找个地方小解;英雄也不能上妓楼、赌坊纵情声色享大乐;英雄,更不能犯错……”进而可以说英雄是一个“很痛苦的名称”:“因为英雄有太多的事要去做;所以,他们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生活;甚至没有自己的生命”(第二卷页233-234)。这是李吓天的“理解”,也正是董断红的“强盗逻辑”。所以,董断红宁愿不当英雄,而当一个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盗爷。
为什么会是这样?就非常地值得玩味了。是不是因为中国“五千年文明”及其两千年的“圣人之教”弄得过头了?是不是因为这种“圣人之教”弄得人要么不快乐、要么虚伪、要么干脆宁愿当“坏人”?
董断红就是这样一位难得的“坏人”,在这里,“坏人”的意思有时竟是“真人”。
其实,“好人”、“坏人”不过是“名”罢了。实际上,董断红从来是盗该盗的宝;杀该杀的人;盗亦有道,快意人生;所以,是真的英雄。
没想到董断红与江湖名侠董九紫居然是同胞兄弟,一家人居然走两样路。是不是殊途同归?为什么会“盗爷”胜于“大侠”? 京城李吓天、金陵尹世静、长安柏青天,号称“天下三大捕头”,当属一“类”。可是在书中,这三人却“类” 而不“群”。非但不能成为一个好的组合、不能成为一个“战斗的集体”,反而会相互嫉妒、相互竞争、以至于相互拆台!
原因不过是,三个名闻天下的大捕头,其实是三个互不相同的人。李吓天仁慈、尹世静激烈、柏青天阴沈;李吓天从不杀人,尹世静见恶就杀,柏青天暧昧不明。如果还有更进一步的原因,那一定是,同行冤家,恶性竞争。——一山不容二虎,况乎三只?
李吓天、尹世静、柏青天,道不同不相为谋;而李吓天、董断红、魏尘绝,类不同却殊途同归。其中奥妙,无论是在文学想象方面,还是在人性认知方面,都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究。 羽红袖是奇儒笔下最特别的一个人物形象。相信也是武侠小说世界中最特别的人物形象之一。
冷大先生(冷明慧)策划发起“挽袖行动”,目的就是要对付这位元武功奇高、心智奇佳的羽红袖。也就是说,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的最大动因,就是这位令当世英雄汗颜无地、进而寝食不安的羽红袖。
深爱李吓天的何悦珏虽然聪明,董断红的恋人黑蝶衣(即蝴蝶、桌夫人)虽然聪明而又会武功,魏尘绝的妻子章儿玲虽然武功、心智都达到了一流境界,但这三个人与羽红袖相比,无疑都会黯然失色。因为三个人的光辉,都不过是他们所心爱的男人的形象的映衬;而羽红袖的光辉却足以让李吓天、董断红及魏尘绝三个男人汗颜!——她至今独身,是因为天下无男人能够匹配!——这是她的骄傲,或许也是她的悲哀吧?
羽红袖何人哉!?她可以同时面对李吓天、董断红、魏尘绝,斗智斗勇,且绝对光明正大,将三个从当世江湖中优中选优地选出来的武林精英“斗” (也是“逗”)的垂头丧气。
她还要同时面对杭州十六怀古堂、面对武断红及其断红帮、以及各种各样或明或暗或善或恶的江湖势力。
她要面对的,几乎是整个的江湖!甚至是整个的朝野、整个的世界!
她要挑战的,其实是习惯上是、也被认为是的男人的世界!
冷大先生为什么要搞这么一个“挽袖行动”? 还是因为她是著名的第五先生的传人(因而“可能”成为“魔头”?)
还是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位不受约束、无法“驯服”的女人?
奇儒小说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就是从不轻易得向“魔头”大泼脏水,对他们随意地进行丑化,把他们描写成世间恶的化身。从不像其他的武侠小说家一样,将“女魔头”描写成淫荡无耻、人尽可夫、阴险毒辣、无恶不作的“魔鬼”。
在奇儒的笔下,羽红袖美貌惊人却依旧玉洁冰清;武功盖世却未见其以此作恶;智计无双却依旧光明正大;她甚至把李吓天、董断红、魏尘绝三人的挑衅当成“对抗游戏”!至少在这部书中,没有那一点能看出她是一个魔头。她只是被“看成”是一个魔头,却并不“是”一个魔头。
显然,她不是侠,却也不是魔;到最后,她虽然没有胜利,却也没有失败。
羽红袖,奇哉!壮哉!伟哉!
如此之奇、之壮、之伟的女性,是不是武林仅见、天下少有!? 小说一开始,大禅一刀门的门主赵一胜就对他的徒儿魏尘绝说:“嫉妒是因为别人对你的恐惧”(第一卷页11),作者也不断地重复这句话,老实说,我很不以为然。
不以为然的原因,当然是觉得这句话其实不足以概括八路英雄或其中的武断红等人对赵一胜及其大禅一刀门采取灭绝行动的全部心理动机——这一行动的心理动机至少还包含了仇恨、报复、价值冲突以及更深的阴谋;而且各人的心理动机也不尽相同。如是,作者不断重复这句“名言”,是不是有些啰嗦、有些自我炫耀、进而弄巧成拙?
但,看到尹世静、柏青天等人相继出场,看到了天下三大名捕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开始理解,同行的嫉妒,以及深怕别人比自己更加成功的心理恐惧,真是很恐怖的东西。那么,作者前面的“啰嗦”,或许并非废话。
当我看到羽红袖与未出场的羽公子这一对兄妹之间由亲而成仇的心病及其发展过程,正是由于兄长对胞妹的天资及“幸运”的深深的嫉妒所至,就更深的感到嫉妒之可怕;甚至对嫉妒产生了恐惧!而当我不断思考冷明慧发起对并没真正的变成“魔头”的羽红袖的“挽袖行动”的动机时,不能不想到,业已改邪归正的冷大先生的心中有没有嫉妒?有没有对第五先生的盖世武功、及对第五先生的传人的嫉妒、仇恨、恐惧?
“ ,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冷明慧等人的未雨绸缪,似乎是因为嫉妒而要将羽红袖“逼”成魔头、以便证明自己的“正确”?
那末,人间的善与恶、正与邪、好与坏、侠与魔,就真的难说了。
再看《砍向达摩的一刀》中,多少人之间的互相争斗,是不是多多少少有嫉妒的成分在内?那末,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可以称为“疗妒之书”? 恶人谷是大侠董九紫和她的夫人云小贝建造出来用以关押天下恶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上的“天牢”。既然董九紫夫妇都是大侠,那末被他们关进恶人谷的人自然都是“恶人”无疑了?大约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甚至“不用想”都会“认定”这一点。
然而最可怕的地方也正在这里。人们不假思索地认定的东西,是否就是“真理”?这种“集体表像”究竟有多“正确”?
董九紫甚至想将他的兄弟董断红这一盗爷关进恶人谷(真是“大义灭亲”、可敬可佩),可问题是,董断红是不是一个“恶人”?
更幽默的是,恶人谷的主人董九紫夫妇后来也被羽红袖关进了恶人谷,那末,董九紫夫妇是不是恶人?
最有意思的是,后来,羽红袖、李吓天、董断红、魏尘绝和另一名捕柏青天等人统统被武断红关进了恶人谷,他们难道都是恶人?
我们应该这样看:董九紫夫妇建造了恶人谷,关押了一批恶人,但后来自己也被关进去了;董九紫夫妇是被羽红袖关进去的,但羽红袖自己又被武断红关进去了;随同羽红袖一起被关的还有李吓天、柏青天这样的执法者和魏尘绝、董断红这样的侠义英雄。李吓天等人当然不是恶人,那末与他们同时被关的羽红袖呢?进而,董九紫夫妇显然也不是恶人,那末被他们关押的人呢? 是否“名”恶人,就要看命名者是谁了。所谓命名者,也就是占领恶人谷的人。恶人谷只不过是一个地方,如书中所写,谁都可以占领;谁占领了这一“专政机关”,谁就有“命名权”,这才是天下最可怕之事!
书中的主要人物,从董九紫夫妇到羽红袖、李吓天、董断红、魏尘绝,从柏青天到武断红,都曾“进入”过恶人谷。
他们的“进入”,有没有象征意义?而他们最后的“走出恶人谷”,有没有启发意义? 最后,魏尘绝终于决定,武断红要由他亲自来对付,谁也不能阻挡他的这一行动!
魏尘绝最终砍向武断红的那一刀,显然就是找到了大禅一刀门武学心法的一刀,也就是“砍向达摩的一刀”。
那一刀究竟是什么?
应是直面人生、自悟自了的勇气;
还有还我本心、阅透人生的智慧;
以及进入地狱、导人向善的慈悲。
魏尘绝从一开始就已明确,他不能杀武断红。问题是,武断红却要杀他,武断红的女儿武年年也要杀他;他不想杀人、又不想被杀,所以只好躲避。我们看到,魏尘觉的躲避,包含了一种智慧,也包含了一种慈悲。
但这种慈悲,是不是一种软弱?慈悲的智慧,难道只能用之于逃避?但是,软弱的慈悲不是真正的大慈大悲;逃避的智慧不是真正的大智大慧。 ,应该是敢于直面惨澹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进而,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恩怨自己了断,自己的使命自己完成;进而,斩无明、断执着、破外相;最后,达摩在前、一刀砍下!
最后,武断红的刀虽然放在魏尘绝的脖子上,但武断红却说“我输了”,并且,显然是输得口服心服。因为他知道,魏尘绝至少有七次机会杀了武断红,但魏尘绝却没有那么做。
“因为,砍向达摩的一刀是慈悲,而不是死亡。”(第四卷页250)
更不如说:砍向达摩的一刀,是引渡,而不是杀人;
——是“心法”,而不仅仅是“刀法”,更不仅仅是“刀术”;
——是“心”,而不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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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在他晚年写的,记述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航行中,不幸遇上了海难,整个船上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了下来,而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孙在这个荒岛上种庄稼、盖房子,历尽了磨难,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经过一次次的努力与失败,终于,他在1868年回到了阔别28年的祖国。这是内容简介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好像是当时英国正处在大航海时代的扩张期,需要这样艰苦奋斗的精神的激励,应该算是历史背景。影响嘛,就是积极向上的精神啦,奋斗啦努力啦,不放弃啦,你再编下就差不多了

小说梗概鲁滨逊是个英国人,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但他的父母并不赞成,可年轻的鲁滨逊还是登上了船。
1659年,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大浪,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卷到了这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海面上也平静下来。等到潮水退了,鲁滨孙看到那翻了的船,有一半浮在海面上,离岸并不远。他就找了一些木头做成木筏,划到船边。在船舱里,鲁滨逊找到很多可以用、可以吃的东西,陆陆续续的搬到岸上,还带回没有淹死的一条狗、两只猫,这使他在凄凉中感到一丝安慰。更有趣的是他在破船里拾到许多钱,但钱在孤岛上又有什么用呢?
现在首先需要一个容身的地方,以避日晒雨淋。鲁滨逊走遍荒岛,在山坡上选择了一块有水源、有树阴、又可以防野兽的地方,用木头和船帆搭起一座简陋的帐篷。那儿可以看到海面,他希望瞧见过往的船只,以便请求救援。
鲁滨逊在岛上定居下来,过着寂寞的生活。他没有更高的要求,但是破船上搬下来的食物很快吃光了,要想活下去,就得想办法。
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里去打猎,或到海边去捕鱼,并且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后来他竟有了成群的山羊,可以常喝羊奶,吃羊肉。搬来的东西里,有一些麦子,他把它们撒到围墙里,不久长出了嫩芽,后来结出了十几个穗子。他用这点儿麦种反复种收,到了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
十八年过去了。有一天,鲁滨逊忽然发现海边沙滩上有人的脚印,刚开始他很乐观的想那是自己留下的脚印,到后来他才发现他根本没有到过这里,他恐惧万分。猜想这一定是附近陆地上的野人留下来的。他担心这些野人会来吃掉他,于是在住所前的空地上插下杨柳桩子,又将羊群分成几个地方圈养。他在这种不安的心情下又生活了两年。后来,鲁滨孙再一次看到野人留下的生火的痕迹和满地的人骨,这使他联想到他们野蛮的宴会。鲁滨孙在恐惧之中开始考虑怎样对付这可能出现的野人。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之后,终于看到三十多个野人乘着小木船上岸了。他们拖出两个倒霉的同伴,杀了其中一个人,另一个则挣扎着逃跑。他逃的方向正是鲁滨孙住所的方向。鲁滨孙决心救下这个逃跑的人,于是他开枪打死了追赶的两个野人。鲁滨孙给他救下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因为这一天就是星期五。他开始教导“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为他的好帮手、忠心的仆人和知心的朋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愉快地生活在岛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又增加了几个羊圈,晒了更多的葡萄干。他差不多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文明社会去。[4]
有一天清晨,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在附近停泊着。他发现这艘船上发生了哗变,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地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去。鲁滨逊乘这艘船在海上航行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编辑本段写作背景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结果被船长遗弃在大西洋中,离智利有400英里之遥的安·菲南德岛上达4年4个月之久,四年后,他才被伍兹·罗杰斯船长所救,当他被救回英国时已经成为了一个野人。英国著名作家笛福便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己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使“鲁滨逊”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他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塞尔柯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他和鲁滨逊都被说成有捕山羊和以羊皮为衣的经历,也都被猫骚扰过;他们也都驯养过山羊和同猫作伴,还都抽时间向上帝祈祷过。但鲁滨逊在其他方面并未借助赛尔科克的经历。本书成书于1719年左右,在作者年龄快60时创作了这部妙趣横生、雅俗共赏、老少皆宜的传记体小说,为自己博得了“英国这是一部流传很广大,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主人公鲁滨逊十分乐观,充满了斗志,体现了自我奋斗的精神,他的创造性劳动及成果也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如果一个人遭遇困境,而无人解救就必须学会乐观地去改变现状,而这需要像鲁滨逊那样有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这是我们阅读完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所能体会到的。

星期五[5]
星期五是被族人当成祭祀品带回到原来的部落。随着这段朝夕相处的日子,鲁滨逊因这个土著而改变了自己。也由于他们之间的友谊他才得以存活下去,并回到了家乡。星期五是一个朴素的人,忠诚的朋友,智慧的勇者。他知恩图报,忠诚有责任心,适应能力强,他和鲁滨逊合作着施展不同的技能在岛上度过了多年。星期五的到来让鲁滨逊圆了总督梦,自己则做了鲁滨逊的奴仆。事实上,如果没有星期五的帮助鲁滨逊根本就不可能离开荒岛,再回到英国的主流社会。
精彩读后感赏析读后感第一篇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千辛万苦地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687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撼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会像他那样不是自暴自弃,而是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读后感第二篇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孙·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孙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
鲁滨孙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孙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孙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编辑本段作品分析
《鲁滨孙漂流记》属于我国读者最熟知的外国文学名著。人们不一定都读过这本书,但是对这个书名却是很熟悉的,对其内容也大致知道一些,特别是他只身在孤岛上艰苦奋斗的情况。其实,能这样被人熟知也非常自然。因为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这部小说是举世公认的最严格意义上的不朽杰作,被认为是塑造了现代文明、影响了人类历史的不多几种文学作品之一。据介绍,到十九世纪末,该书的各种版本、译本以及仿作已不下七百种之多。之所以能够这样吸引人,主要是由于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故事,然而这故事听起来却非常有现实感,而我们听故事的人绝大多数同鲁滨孙一样,具有矛盾的性格,具有在各种逆境中求生或改善自己生活的愿望,以及或多或少地具有把这种愿望化为现实的勇气和手段,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一个鲁滨孙。
在本书作者丹尼尔·笛福(1660一1731)生活的时代,英国工商业迅速发展,海外贸易和海外扩张积极进行,而社会上党派斗争激烈,宗教矛盾尖锐。在这样的年代里,一个像笛福这样有才智,有精力,富于进取心又敢说敢为的人,自然要努力为自己在社会上争取一席之地。结果他一生的遭际大起大落,复杂多变。然而正是这些起落变化显现出他视逆境为坦途的坚毅勇敢的性格。这方面的情况只要看下面这样一个例子便可得到佐证。
一七〇二年十二月,英国的两个重要教派间正以小册子进行着激烈的论战,而议会中也正为此事进行着辩论,笛福在此时发表了可说是他最著名的一个小册子《对付新教徒的最简捷办法》,进行了辛辣的讽刺。然而不幸的是他的目的受到了论战双方的误解,在被迫逃亡四个月后,他终于被捕,于一七〇三年七月被判巨额罚款(可能原先还准备长期监禁),并必须在伦敦的三个不同地点戴枷示众三天(七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戴枷示众这种刑罚不仅是一种人身侮辱,而且在当时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因为确实有些戴枷者被群众扔来的石头砸成残废或砸死。在这个危急关头,尽管笛福不无焦虑,却仍然写出一首讽刺诗《枷刑颂》,通过妻子把音讯传递给朋友,让他们进行一些组织工作,在第一次执行枷刑时就把已经印好的此诗在街头发售或散发。这首格律诗中最为人称道的几行如下:
要告诉他们他因为过于胆大,
说了那些本来不让说的真话;
要赞美这国土上的青天老爷,
他们对弄不懂的事加以惩戒;
告诉他们他站在这里很神气,
因为说了我们不愿听的东西……
在这首诗中,笛福剖白了自己的无辜,谴责了判决的不公正,点出了真正应当受这种刑罚的是些什么人,并指出摧残自由的人总是用类似的手段来对付保卫人民利益的人。总之,这首诗的发表使他在道义上达到胜利的顶点,而他的这种勇气和幽默感更赢得了群众的同情和好感,结果在三次戴枷示众时,群众向他投来的全是鲜花,人们向他欢呼、祝酒,甚至给他戴上花冠。
笛福阅历丰富,足迹遍英国,见闻甚多,在其耳顺之年,他根据一些航海者的记载,特别是苏格兰水手塞尔扣克的经历以及自己的想象,塑造了鲁滨孙这样一个百折不挠、一心只想去未知世界探索的顽强人物,让这个同他自己有几分相像的书中主人公在惊涛骇浪中颠簸,在海盗手里沦为奴隶,在异国他乡发财致富,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上只身奋斗,力求生存,终于凭着勤劳和智慧在二十多年时间里创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最后使之成为文明世界的一部分……
这本书假托是鲁滨孙的生活实录,其中既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也有发人深思的内涵,而且书中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娓娓道来,确具独特的魅力。无怪此书一七一九年四月出版后,立即受到热烈欢迎,到该年八月就已重印了四次。它这种成功显示出英国小说的广阔发展前景,理所当然地成为英国小说形成时期的代表作,为笛福赢得了欧洲及英国小说之父、海上冒险小说创始人的美名。可以顺便一提的是,笛福还被称为报刊文学之父,而且,他的这本鲁滨孙的故事既奠定了英国小说写实手法的基础,又同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和班扬的《天路历程》一起,以极其鲜明的形象显示出英国人的民族性中爱好闯荡天下的一面。
早在一九〇五年,笛福的这本名著就由林琴南先生用文言译介了过来,此后也有过几种白话译本,而就我所知,至少在半个世纪以来,笛福的这部作品在我国通常被称作《鲁滨孙(逊)飘流记》。作为本书的一个译者,我感到,把鲁滨孙的名字同“飘流”挂钩未必妥当,而且易于造成误会。因为在笛福的笔下,鲁滨孙一生之中从来都不曾“飘流”过!
鲁滨孙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在孤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这完全是陆上定居,同海上飘流根本无关,何况,二十八年的时间在他一生中又占据了很大部分。再以他在海上度过的日子来说,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乘着船在朝着目的地航行(否则他到不了非洲也到不了巴西等地),只是偶尔遇上了大风暴,他的船才被风刮得偏离了航线,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从来没有放弃努力,听天由命地让自己在海上“飘流”。甚至在他只身落水之时,他也不让自己任凭大风大浪摆布,而是竭尽全力地挣扎着朝岸边游去。
笛福在书中还作了个安排,就是鲁滨孙在登上孤岛的第六年,为了比较全面地了解他所居住的这个地方,驾了自己制作的船想进行环岛航行,不慎在岛的东端让船进了一股湍急的海流,如果他这时听任自己“飘流”一下,那么他必然被这股急流冲到无边无际的大海上,就此一去不返。幸好他没有让自己“飘流”,而是拼死拼活地同这股海流搏斗,总算才得以生还。
由此可见,无论是宏观地看鲁滨孙的生平,还是微观地看他的一些遭遇,都很难把鲁滨孙同“飘流”联系起来,因为在我想来,这种结合同鲁滨孙积极的进取精神是格格不人的,而且看来也并不符合笛福心目中鲁滨孙的形象。
因此我决定让鲁滨孙同“飘流”两字脱钩。之所以这样做,还有以下一层理由。
我们通常看到的笛福的这部著作只是其第一部分,事实上,笛福在这第一部结束处已大致说了他后面将要叙述的内容。果然在这第一部分出版后大获成功的当年,他立即又出版了可称是续集的第二部分(在英语中,这本续集与其前篇通常就合称为《鲁滨孙·克鲁索》)。在此续集中,已经是个富裕商人的鲁滨孙走得更远,他的商船甚至驶到了亚洲,并经由印度和暹罗等地到了我国的台湾和南方沿海城市,然后由陆路北上,经南京而抵达北京。在这里,他参加了一个去莫斯科的庞大商队,走过了许多沙漠并在西伯利亚度过了漫长的严寒季节,最后到达了俄罗斯西北部的港口阿尔汉格尔斯克并从这里回到了英国。
因此我感到,我们的主人公在这里跋涉了如此长的路程,纵贯与横穿了中国与俄罗斯这样两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书名更难以叫飘流记了。因此我决定还是根据原作的书名,译成与之相近的《鲁滨孙历险记》吧。这里,对主人公的名字,我保留了“鲁滨孙”这一译法,因为尽管这三个字在普通话中的发音未能很正确地反映原文的发音,而且其中的“鲁”字又重见于主人公的姓氏“克鲁索”之中(后面这个“鲁”倒与原文发音相近,较难换成别的字),但是“鲁滨孙”这个名字在我国实在是太熟悉了,几乎已成为一种奋斗精神的同义词,被赋予了一定的含意,因此不妨就让其同发音上也许更接近原文发音的罗宾森三字保持区别吧。
对于笛福这样一位作家的《鲁滨孙历险记》这样一部作品,要写一篇略有新意的前言或介绍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有关笛福的生平,任何一本英国文学史或有关的工具书都会有或详或简的介绍,就连他的传记也远不止是两三本了。至于这部作品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各种评价可谓无所不至。例如,英国文坛的一代宗师约翰逊博士(1709—1784)认为:在人们的创作中,除了《堂吉诃德》、《鲁滨孙历险记》与《天路历程》之外,未必还有读者希望写得更长一些的作品了;欧洲十八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卢梭(1712—1778)与约翰逊博士同属一个时代,他建议每个正在成长的男孩子首先应当读读这本书;浪漫主义诗人兼评论家柯尔律治(1772—1834)赞扬此书,说它体现了普遍的人性,但是与笛福同时代的重要作家斯威夫特(1667—1745)对之却颇为不屑,甚至称笛福为“那个戴枷示众的人”,说是忘了他的姓名;另一方面,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船员们读这本书的前半部,把它当作流落在荒岛时的救生手册;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以书中的情况来说明他的经济理论……
确实,在笛福的这部小说中,可加以评论、分析、引述的方面非常之多,例如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人与人的关系,创造文明的过程,什么是幸福和自由,沟通与宽容的重要,其它诸如种族、民族、宗教、战争、和平、人道,坚忍、勤劳、实践等等,无一不可以成为讨论笛福思想、小说意义乃至当时社会生活的题目。然而,众多的版本、译本和仿作里的前言后记;以及种种专著,势必早已对一般可以想到的方面进行了开挖和探讨。因此,如果读者看了我这篇前言之后,能够注意到鲁滨孙从未飘流过的事实,能够接受我为此提出的理由,那么我就非常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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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天路历程的作品赏析

《天路历程》是英文作品中最成功的宗教寓言。它的主旨是让人们遵循基督教义,并通过不断战胜自身弱点与身外的邪恶来获得拯救。
《天路历程》大致同《旧约》和《新约》的主要情节相对应。例如,从基督徒的朝圣之旅我们可以看到《圣经》中以色列人寻找救赎的艰辛历程。班扬所表现的正是当时很多牧师所宣扬的:人类迷失了自己,需要救赎,而只有通过对自己罪孽的忏悔和对耶酥的信仰才能得到拯救。这也正体现了基督教的拯救教义:基督教徒的拯救之路其实就是一条精神进步之路。在这条路上,一个人的灵魂要经历忏悔罪孽,除恶扬善,抑制欲望,笃信上帝,热爱上帝及他人,最终达到一种极纯极乐的状态。
《天路历程》中人物命名也同样具有很强的宗教色彩。纵观《天路历程》中的人物名称,我们可以感受到其中散发出来的浓郁的宗教气息。如书中主人公的四个孩子,他们的名字分别是“马太”、“撤母耳”、“雅各”以及“约瑟”。这些人名从怪经》中都可以看到:基督耶稣的12个门徒中就有一个叫马太,而撒母耳则是以色列卓著的先知,基督耶稣的弟弟叫雅各,他也是早期基督教会的领导者之一,雅各儿子叫约瑟,他是雅各的第十一个儿子。书中还提到了富丽宫门的看守人——警醒,这是作者在借鉴了“保持警醒,等待主耶稣再来的日子”与“保持警醒,不要受异端邪教的诱惑”两句话的缘故。书中提到的人物都是《圣经》中上帝赞扬的,他们的特征以及象征的品格都是被上帝所满意的。除此之外,《天路历程》中一些反面人物的名称都是上帝所厌恶的,比如专制暴君魔王亚玻伦、“傲慢”、“自大”等,他们的命运也都因此走向失败。
《天路历程》中的地点命名以及结构特征方面也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反映着基督的宗教思想。主人公在诚心忏悔与祷告的时候,得到了福音书的启示,带领家人离开“毁灭城”,前往基督耶稣居住的天国“锡安山”,目的是为了得到救赎与永生。在《天路历程》中,主人公想要去的地方是上帝居住的地方——“锡安山”,此地也是一个永恒的天堂。当主人公经历了种种的磨难之后,终于到达锡安山,获得“水恒的生命”,这也象征着实现了基督教思想中所信奉的高尚而神圣的永生。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天路历程》在很大程度是一部宗教寓言,主要体现了宗教改革时期的清教的神学思想,却没有狭隘的宗派主义,并没有什么内容可以让它属于某一个教派独有。除了几行关于教皇的描写,没有任何地方会让一个天主教徒感到不舒服。只有极端的圣公会教徒才会觉得有必要做一些删改。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天路历程》主要是为了宣扬新教关于救赎的思想,却能受到不止是清教徒的广大读者的认可和欢迎。
然而,《天路历程》不仅仅是一个宗教寓言,还具有深刻的历史寓意,影射了当时社会的历史现实,例如最明显的浮华集市。在浮华集市的描写中,班扬向我们展示了复辟时期伦敦的景象,以及当时的封建资产阶级社会。在这里一切都是可以买卖的,包括国土、荣誉、头衔、欲望、快乐、甚至生命等等。欺骗、谋杀在这里都是正常的。“基督徒”和“忠诚”因为追求真理、蔑视名利而受到惩罚(这让我们联想到班扬自己因为布道而屡次被捕入狱)。班扬把当时的世俗社会浓缩到一个集市中。那是一个经济和物质利益至上,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买卖的经济行为来衡量和操作的社会。《天路历程》展示了复辟时期复杂的英国社会,表现了班扬对当时的社会历史的看法,也反映了基督徒在当时社会中的窘境,一方面是对清教的虔诚,一方面是世俗世界的自私和道德堕落。
除宗教和历史寓意之外,《天路历程》作为一部寓言对现代的人们仍然具有指导或教诲意义。人们可以从书中得到很多启示,对解决许多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也很有用。“基督徒”踏上了通往天堂的旅程,我们看到他在前往天堂的途中每一步都面临着是继续还是放弃的选择。这也使我们联想到在自己目前的人生之旅中,也时刻面临着和“基督徒”同样的抉择。通过“基督徒”和他的同伴“忠诚”和“盼望”等的讨论,读者也会得到很多如何避免罪愆的建议和教益。 《天路历程》运用现实主义方法描写英国乡村公路上的一些景象和许多人物,如“无神论者”、年轻的“愚昧无知”、“世故的聪明人先生”、“马屁先生”、“爱钱先生”和喋喋不休的“话匣子”等,他们既代表抽象的概念,又是有血有肉的活人。班扬把他们的动作和谈话写得非常生动、具体。在展开人物性格方面,从日常小事入手,都是怎么想怎么写。在碰到令人失望的事或背信弃义的人,在束手无策或孤立无援时,认为勇气和谅解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可以把班扬看成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先驱。
《天路历程》中大量使用了对话。萧伯纳曾经称赞班扬的对话筒洁扼要,生动直率。不仅如此,书中各个人物的语言各具特色,对话成为区分各个人物的标志。比如,“柔顺”很想跟随基督徒去天国,可一旦碰到困难就动摇了,转头回去。“顽固”不管说什么都那么肯定,一定要别人接受他的观点,自认为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也不需要任何指导。而“基督徒”简练直率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有决心的、百折不挠的人。同时,班扬不仅用对话来表现人物的外部行动,而且展现他们的内心活动。例如“基督徒”在死荫谷中内心的挣扎犹豫就是通过他内心的对话表现出来的。
《天路历程》除了对文学寓言体的运用,另一文学特色是借助了梦境的形式。班扬把“基督徒”的旅程置于梦境的框架之中。书中的叙述者“我”“在旷野里行走,来到一个地方…就在那儿躺下睡觉…做了一个梦”。在《天路历程》中,梦境和寓言体的使用相辅相成,都引导读者从“基督徒”的旅程中获得更多的宗教、哲学和人生涵义,从多方面探索现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梦比现实更加具有真实性,因为它具有转换的能力,能够引领人们从新的、更深的层次理解现实。在叙述的过程中,班扬不断提醒读者这是一个梦,希望读者能够和他一起来到这个将永恒和现实结合起来的世界。在梦境的框架内,叙述者不断地说“我在梦中看到了……”。“看”可以说也是书中一个重要的隐喻。书中有两个层次的“看”:一个是有形的世界,一个是无形的世界。能不能通过这个有形的现实世界看到那个无形的真理世界,是关系到书中人物能不能得到拯救的重大问题。“基督徒”看到了其他人没有看到的东西,因而矢志远行,寻找天国的拯救。正是这种能够看到无形的真理世界的能力使基督徒能够经受住各种艰难险阻,并最终达到目标。在《天路历程》中,班扬依靠这一视觉的隐喻,将那些只能看到眼前事物的人,同那些通过信仰能够看到真理的人区分开来。而班扬也在暗示读者,不能囿于书中的字面意义,要从中读出深层次的寓意。
《天路历程》也许是最具有生命力的寓言,并且为后来类似的作品提供了范本。班扬在《天路历程》中对寓言体的使用充分说明了文学语言的隐喻和象征作用,这使它往往具有超出表面意思的深刻涵义。班扬的语言所创造的既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又是一个超越时空的世界,因为超自然性是梦幻故事的必要成分。而隐喻既可以表现人们的直觉认识,也可以表现更高的形而上的思想。《天路历程》的寓言式语言不仅能够清晰地阐释现实的意义,也会使我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现实世界背后的复杂性。对于班扬来说,这些象征性的寓言式语言使他能够同时掩盖和表现真理,它要求读者必须通过对字面意义的各种解释来获得更深层次的涵义。
除了对寓言体和梦境的运用,《天路历程》的现实主义风格、结构的安排,出色的对话、简洁的文风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和经久不衰的原因。很多批评家注意到书中拟人化的人物和寓言化的场景所具有的现实主义色彩。同但丁的《神曲》不同,班扬的寓言中是一些真实的人,而不是类型化的角色。尽管他们具有诸如“柔顺”、“老世故”、“慈悲”、“无知”这样的名字,却产生于真实的生活。这些名字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他们的性格,却不具备解释他们性格所有方面的作用。基督徒在路上所遇到的各色人等都是班扬所处的时代英国任何一个集市、或任何一条道路上所能碰到的人。班扬准确地抓住了当时普通人的语言,精确地描绘了他们的行为和面貌,更重要的是,表现了他们内在的情感和精神生活。小说中描述的场景也都是现实的真实写照。书中描写的乡村、田野同复辟时代的英国并无二致,再现了当时英国乡村的景象。班扬不需要从他生活经历以外的地方去寻找绝望潭,富丽宫,或浮华集市,它们就在贝德福德。在很多方面,基督徒的历程就是贝德福德人所经历的。这种现实主义,这种同现实的贴近,是小说强大的生命力所在。
《天路历程》的结构安排也值得注意。在基督徒的朝圣途中,诱惑与帮助,艰辛与收获相对应。基督徒在各个阶段中所经历的考验、挫折和他得到的教诲、友谊、理解和欢乐形成了平衡。同时,人物外部的行动和内部的思考之间也保持了协调。比如,在安乐地,美丽的风景同“基督徒”生活的安乐和秩序相应。“基督徒”内在的精神境界投射到外部的自然环境中。自然和超自然,人物的内在精神和外部地理环境之间相互呼应。
在《天路历程》之前有很多宗教故事描写基督徒朝向天堂的灵魂之旅,但班扬超过他们的地方在于,他简单、平易的文风使故事中抽象的东西具有了生命。班扬对圣经的熟悉,对乡村和外省生活的了解,使《天路历程》中不仅频繁地出现《圣经》的语言,还经常出现一些乡村的通俗口语。班扬所写的正是他所听到的语言,很多现在仍然在口语和非正规语中使用,也没有什么让现代人感到不熟悉。有些用法在英国已经不存在了,而在美国的一些地方却仍然继续使用。用词的朴素是班扬语言的最大魅力之一。

㈧ johnson英文高级散文赏析

英国新古典主义时期的代表作家:约翰.班扬 John Bunyan, 代表作《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亚历山大.蒲伯 Alexander Pope 新古典主义诗歌的代表,他模仿罗马诗人,诗风精巧隽俏,内容以说教与讽刺为主,形式多用英雄双韵体,但缺乏深厚感情。 他出版了散文《论批评》(An Essay on Criticism),从此奠定了他在诗坛的地位。次年,他又出版了《夺发记》(The Rape of the Lock),一部极妙的讽刺史诗。丹尼尔.笛福 Daniel Defoe 代表作《鲁宾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乔纳森.斯威夫特 Jonathan Swift 代表作《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亨利.菲尔丁 Henry Fielding 代表作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A Foundling )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 编撰英文词典的第一个英国人,作品为《英文大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这部巨著是塞缪尔.约翰逊花了七年时间独自完成的。理查德.比.谢立丹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 代表作《情敌》(The Rivals )和《造谣学校》(The School for Scandal)被认为是上承莎士比亚,下接萧伯纳的纽带,是真正的英国古典派喜剧。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 代表作《墓园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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