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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登寺赏析

发布时间: 2021-03-04 15:19:33

『壹』 威廉布莱克的老虎象征意义分析

以诗论诗”

——对布莱克诗作《老虎》的新解读

安晓红

《老虎》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布莱克的一首脍炙人口、耐人寻味的著名诗作。《老虎》鲜活的诗歌意象、独特的铿锵节奏为读者所喜爱,“老虎”如谜的象征意义为文学批评者所关注。评论界一般倾向于认为《老虎》是写法国大革命的, 因为该诗出版于法国大革命之后不久,加上诗中充满了诸如“火”“铁锤”“锁链”“熔炉”和“矛”等和革命有关的意象。如果以传统批评中阶级分析的视角来解读,老虎理所当然被当作强大革命力量的象征。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它歌颂了造物主上帝的伟大。该诗确实对造虎者表示了敬畏:“什么样不朽的手和神眼/能够构建成你那么可怕的对称[1]?” 事实上,该诗文本为我们提供了第三种解读它的可能性。如果我们试图以新批评与原形批评更深刻地解读这首诗,会发现布莱克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关于诗歌创作的理念以及浪漫主义的诗风。

一、《老虎》吻合“老虎”形象

布莱克集铜板雕刻与诗歌创作为一身,在他为《老虎》做的版画摹本中,标题“老虎”占了画面的九分之一,其中每个字体是诗中字体的五倍,标题的底部又是老虎的画像,从而一个来势凶猛、令人生畏的老虎形象活脱脱地勾勒了出来。而标题“老虎”一词的拼写却用得是旧体拼写的“Tyger” 而不是“Tiger”。布莱克在当时两种拼写都可接受的情况下有意选择了前者,暗示诗中的老虎不仅是具体的实物,更是一个极具 “独特性和神秘性”[2](106)的形象,是一个象征。紧随陌生、可怕的老虎形象的就是诗歌第一行对称的、抒发强烈感情的两个“Tyger!Tyger!”。这样,标题、画与诗共同勾勒出了“可怕对称”的“老虎”形象。“可怕的对称”这个描述老虎外形的关键词在他第一诗节和最后一个诗节的最后一行均出现了,它成为揭开诗歌《老虎》象征意义谜团的一把金钥匙。很明显,“可怕的对称”是一对矛盾修饰语。“对称”一词是一个与视觉艺术相关连的词汇,指老虎的体形与花纹含有一种比例恰当的平衡美与形式美。而“可怕”一词则意在强调老虎均衡的美令人生畏,“老虎”的意象“内涵了一种惊涛骇浪的威力和燎原烈火的恐怖”[2](106)。总之,“可怕的对称”成为“老虎”形象的本质特征。

“老虎” 意象首先与《老虎》诗形一致。诗歌的第一节和最后一节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在第一诗节中存在于想像中的、神秘的“Tyger!”“Tyger!”意象在最后一个诗节演变成了诗人的现实作品“Tiger”“Tiger”,暗示创作过程已经完成。另外,第一诗节的“能”(could)与最后一个诗节的“敢”(dare)对称的出现在了诗歌的开始与结尾,意在点明创造者要坚忍、勇敢地完成创作,这两种对立的状态与风格必需遥相呼应。至此,这一在意义与形式两个层面上的环行结构标志着《老虎》诗形上的“对称”。

其次,在《老虎》这个“对称”的诗形包裹下的是弥漫在《老虎》中间四个诗节的“可怕”的诗境。承接了第一诗节对“老虎”的揣度和玄想:“什么样的神手或天眼/造出了你这样的可怕对称?”,诗歌的第二诗节继续讨论第一诗节的疑问,“从何处取得你眼中之火?/ 凭什么敢攫取这火光?”,但进一步加深了与令人敬畏的老虎相对应的“火”的视觉意象。关于火这个原形意象,威尔赖特在《原形性的象征》一文中指出火的“非理性的突发性和蔓延性”[3],即火具有巨大的毁灭性。在极具可怕的火光中,在第三诗节创造者开始以巨臂“扭动老虎心脏的筋健”。“扭动”(twist)一词暗含“暴力”,在动作上回应第二诗节可怕的火,为第三诗节末出现的令人畏惧的“威猛的手脚”打下伏笔。“威猛”(dread)一词在英语中有“令人敬畏的”和“可怕的”双重意义。威猛”(dread)在第四诗节中已完全演变成了“可怕”:“可怕的握力”直至“死一般的恐怖”。在第五诗节中,创造者却对自己恐怖的作品报以微笑,创造者不但没有被极具致命威力的被造所吓倒,反而呈现满足的微笑,表明老虎的创造者比老虎更令人敬畏,“可怕”的诗境被推向了高潮。

同时,他的微笑因为他在创造象征邪恶和毁灭的老虎的同时也创造了象征善良温顺的绵羊,使这个世界在“可怕的对称”拥有了永久的原动力。就象布莱克在《天堂与地狱的婚姻》中指出的那样:“没有对比的事物就没有前进。吸引与排斥、理性与活力、爱与恨,这些都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4]。”《老虎》的主题,“可怕的对称”从而也被点化。

我们解读出了《老虎》诗形、诗境与诗歌主题均与“老虎”“可怕对称”的形象吻合。至此,我们可以确定《老虎》与诗歌创作有关。

二、“老虎”的形象蕴涵诗学主张

在得出 “老虎”形象是关于诗歌创作的结论之后,我们慢慢走进“老虎”的创造过程,试图进一步细致解读其中蕴涵的诗学主张。首先,破解《老虎》中“老虎”的创造者。在第一诗节“什么样的神手或天眼/造出了你这样的可怕对称?”(“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 / Could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这一全诗的中心句中寻找突破点。“immorta”一词既表达了对“老虎”本质的追问,也有对老虎创造者不朽性的沉思。同时,我们知道“老虎”在诗画中的形象都出自布莱克的的“手”与“眼”,那作为雕刻家与诗人的他是不是这个“不朽者”呢?接着看下一行的“frame”,它有“定型”(shape)与“构想”(conceive)两个内涵意义。如果把前后两行连贯起来,也就是说“老虎”的画像经神手造就(shape),诗歌《老虎》由天眼灵视(conceive),而把诗画统一在一起的独创者恰恰非布莱克莫属。第二诗节继续了对创造者特征的探究:“凭怎样的翅膀他敢于奋力拼搏?”(On what wings dare he aspire?)英文词“aspire”暗含热切盼望、勇于追求难以实现的伟大抱负。具有这种特质的创造者不应是上帝,因为在基督教中的上帝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谓是否勇于追求高不可及的事物。而这一“敢于奋力拼搏”的精神不恰恰是布莱克作为英国浪漫主义先驱者形象的最好概括吗!诗歌《老虎》对于“老虎”创造者的追问一直持续到第五诗节:“是制造羔羊的人制造的你吗?”在这里,羔羊除了使人想到上帝之子外,也使人联想到诗人的《天真之歌》,与此同时,它也可以指当时的读者[5](43)。在19世纪,诗人一般将读者也认为羔羊面对自己的作品,因为他们把阅读当作一种宗教活动。依此推理,“你”则可以理解为收在《经验之歌》里的《老虎》这首诗了。另外,整首诗中的“他”(he)都是小写的,“他”指的不是上帝,而是象上帝的诗人布莱克。对于《老虎》中“老虎”的创造者的确认明晰布莱克对于诗人的界定:诗人不是无所不能的上帝;但他确是象上帝一样的不朽者。

而诗人布莱克为什么能有象上帝一样的“神手或天眼”(immortal hand or eye)呢?“凭怎样的翅膀他敢于奋力拼搏”?布莱克在《书信集》中写到:“在沙粒中看到宇宙,在野花中看都天堂,在栎树里看到天使大军在欢唱[6](1576)。”对于别人狭窄的肉眼所看到的东西,布莱克的视野却可以无限地伸延,“把其灵光和尖锐抛向万物,它穿透隐藏的事物,搜寻复杂的本质,不需要其他任何借以观看的光亮,只是凭借它自身的灵光”[7](55)这就是“布莱克由想像力左右的灵视世界”[7](56)。作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先驱的布莱克,视想像为文艺创作的源泉和人类生活的原动力,把想像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在《没有自然宗教》和《一切宗教皆为一体》中,布莱克宣称“把诗的或创造的能力与预言的力量等同视之” [6](1576),而这种包罗万象、洞察一切的力量就是布莱克所谓的想像力。这里,“想像与布莱克宗教中的上帝合二为一”[7](54)。基于这样的诗歌理念,布莱克在《老虎》第三、四、五诗节才有了《创世纪》中上帝创造万物的创作灵感。插上想像的翅膀,诗人布莱克具有了神性,具有了象造物主上帝创造万物的神力。“什么样的臂力、什么样的神工,/把你的心脏拧制成功”。在在第三诗节创造者擒住被造后,第四诗节创造者又把自己想像成了一个“铁匠”:“什么样的铁锤?什么样的铁链?/ 什么样的熔炉把你的脑子烧炼?这里的“心脏”(heart)与“脑筋”(brain)象征了想像力发挥时感知与理智的并存与对立,他的《天真之歌》与《经验之歌》中“天真”与“经验”两种哲学信条的并存与对立。至此,布莱克完成了“老虎”的创造、《老虎》的创作过程,把浪漫主义诗歌理念蕴涵在了“老虎”的形象中。

三、布莱克“以诗论诗”

布莱克是反对新古典主义的。新古典主义所张扬的典雅、适度、理性的诗歌创作标准是布莱克所不齿的。他认为这“无疑于对白痴讲很清晰的东西”。他抛开理性,视灵感与想像为“永恒的安身之处”。《老虎》中的“老虎”如谜般的丰富象征意义使这首18世纪的诗歌酷似20世纪的意象派诗歌,就凭这一点就充分表明了布莱克与充满警言格句的新古典主义的彻底决裂。同时在艺术上他更是大胆打破古典主义诗歌的清规戒律。《老虎》从头到尾使用的四音部抑扬格或扬抑格双行体取代了新古典主义所规定的五音部抑扬格英雄双行体。不仅如此,绝大部分诗行的四音部还不完整,以额外的一个重读音节结尾,这在新古典主义看来是明显不符合规范的。

Tyger!
Tyger!
Burning bright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

Could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

另外,新古典主义追求和谐、对称、富有美感的价值观念,而布莱克似乎更钟情于一种崇高的情感。这种情感源于一种恐惧,这也就是为什么《老虎》中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令人望然生畏的老虎形象。在伯克(Edmund Burk)的《对崇高与美的哲学思想探源》一文中认为:“未经驯服的力量是崇高的,因为它从阴郁的森林中来,从充满吼声的荒野中以狮子、老虎、豹或犀牛的形式向我们走来[8]。”

“以诗论诗”并不为布莱克所独有,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中的确存在着一个“以诗论诗”的现象[5](43),只是长期以来我们对它一直视而不见。因为它作为一个隐含的主题并不象诗人们所关注的自然、民主和自由等问题那么明显,又不是任何一个诗人永恒关注的话题,所以恐怕只有细心的读者才能发现它。比如,华兹华斯的《丁登寺》,柯尔津治的《抑郁颂》,雪莱的《西风颂》和济慈的《希腊古瓮颂》等,都堪称诗人们诗学理论的载体。

本文只是以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布莱克的《老虎》为例,解读其中的“以诗论诗”的现象。当然,诗歌超越时间与空间,超越固定和有限的释义,本文所作的解读只是许许多多解读中的一种罢了。

参考文献

[1] 布莱克.布莱克诗集[M]. 张炽恒,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45

[2] 唐梅秀.布莱克的二元对立运思方式与反传统意识[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2003,(5):106.

[3] 叶舒宪.神话与原形批评[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87.

[4] 王守仁.英国文学简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100

[5]] 杜维平.以诗论诗: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解读[J].外国文学,2003,(4):43

[6] G.E.Bentley. Wiliam Blake’s Writings[M]. London: Picking &Chattto,1978:1576

[7] 袁宪军.布莱克的灵视世界[J].国外文学,1998,(1):55,56,54

[8] Maurice Cranston. The Romantic Movement[M].Liphook: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4:49.

网上找到的,可以上一些阅读网或找教案看详细的。

『贰』 《丁登寺》赏析

《丁登寺》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其隽永的笔触和深邃的意境版打动了一代又一权代的读者。《丁登寺》可以被看作是浪漫主义诗歌宝库中璀璨的瑰宝,长久以来,众多的批评家关注着这首诗,发掘其永恒的艺术魅力。从艺术风格上来说,《丁登寺》符合华兹华斯一贯的创作追求,即于平实中见真情。诗歌的题材并不新颖,主要表现诗人在重游丁登寺废墟附近的怀河两岸景色时的所思所感。诗歌的用语也并不华丽,无韵素体诗的格律更增加了诗歌自然的乐音。但正是这平实的风格增强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使得诗人在回忆中所谈及的哲理以及在静穆中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格外真切。

『叁』 急求:华兹华斯的简介及诗歌“孤独的割麦女”赏析

1770年4月7日,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出生在英国坎伯兰郡的考克茅斯。华兹华斯排行第二,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其父是个律师。华兹华斯8岁丧母,13岁丧父,少年时期一直在几家亲戚的监护之下,住在寄宿学校中,与兄弟姐妹们分开生活。五个孩子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遗产主要是对一位贵族的8500镑的债权。但这贵族在1802年去世之前,一直不愿偿还这笔钱,可以说,华兹华斯青少年时期的生活是十分贫寒的。但是他生活地区的美丽自然风光,疗救和补偿了他在物质与亲情上的缺失,因而华兹华斯的对早年的回忆并不觉得贫苦。他对自然有着“虔诚的爱”,将自然看成是自己的精神家园。受学校老师的影响,开始写诗。华兹华斯的第一首诗歌完成于1784年。
湖畔派诗人是英国早期浪漫主义的代表。指居住在英国北部昆布兰湖区的三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塞结成的诗歌流派。他们早年向往法国大革命,以后转向保守立场,主张恢复封建宗法制。在文学上,共同反对古典主义传统,向往唯情论,歌颂大自然。通过缅怀中古的淳朴来否定现实的城市文明。其中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序言》成为英国浪漫主义的宣言。他的代表诗作是《丁登寺》。柯勒律治的代表作是《古舟子咏》,充满神秘怪诞色彩。骚塞的长诗《审判的幻景》是谄媚英国王室之作。

『肆』 简要介绍诗人wiliam Wordsworth

威廉.华兹华斯
1.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的生平及创作生涯
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1783年他的父亲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Dorothy)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终身未嫁,一直与他作伴。1787年他进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去法国,住在布卢瓦。他对法国革命怀有热情,认为这场革命表现了人性的完美,将拯救帝制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在布卢瓦他结识了许多温和派的吉伦特党人。1792年华兹华斯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但他的舅父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予接济。正在走投无路时,一位一直同情并钦佩他的老同学去世,留给他900英镑。于是在1795年10月,他与多萝西一起迁居乡间,实现接近自然并探讨人生意义的宿愿。多萝西聪慧体贴,给他创造了写作条件。1798年9月至1799年春,华兹华斯同多萝西去德国小住,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短诗《露西》组诗,同时开始写作长诗《序曲》。1802年10月,华兹华斯和相识多年的玛丽·郝金生结婚。
这段时间,华兹华斯写了许多以自然与人生关系为主题的诗歌,中心思想是大自然是人生欢乐和智慧的源。1803年华兹华斯游苏格兰,写了《孤独的收割人》和记游诗。1807年他出版两卷本诗集,这部诗集的出版,结束从1797至1807年他创作生命最旺盛的10年。
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骚塞(Robert Southey)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Lake Poets)。他们也是英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浪漫主义作家。他们喜爱大自然,描写宗法制农村生活,厌恶资本主义的城市文明和冷酷的金钱关系,他们远离城市,隐居在昆布兰湖区和格拉斯米尔湖区,由此得名“湖畔派”。
“湖畔派”三诗人中成就最高者为华兹华斯。他于1789年和柯勒律治合作发表了《抒情歌谣集》,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从拥护法国革命变成反对,于是前者寄情山水,在大自然里找慰藉;后者神游异域和古代,以梦境为归宿。两人的诗歌合集,题名《抒情歌谣集》,于1798年出版,《抒情歌谣集》宣告了浪漫主义新诗的诞生。两年后再版,华兹华斯加了一个长序,在这篇序中,华兹华斯详细阐述了他的浪漫主义文学主张,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
他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主张诗人“选用人们真正用的语言”来写“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而反对以18世纪格雷为代表的“诗歌词藻”。他进而论述诗和诗人的崇高地位,认为“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护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此后,华兹华斯的诗歌在深度与广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思和人生探索的哲理思维。完成于1805年、发表于1850年的长诗《序曲》则是他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其后佳作不多,到1843年被任命为“桂冠诗人”时已经没有什么作品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

2.华兹华斯的诗歌创作主张

华兹华斯是“湖畔诗人”的领袖,在思想上有过大起大落——初期对法国大革命的热烈向往变成了后来遁迹于山水的自然崇拜,在诗艺上则实现了划时代的革新,以至有人称他为第一个现代诗人。
他是诗歌方面的大理论家,虽然主要论著只是《抒情歌谣集》第二版(一八○○)的序言,但那篇小文却含有能够摧毁十八世纪古典主义的炸药。
他说诗必须含有强烈的情感,这就排除了一切应景、游戏之作;诗必须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写成,这就排除了“诗歌词藻”与陈言套语;诗的作用在于使读者获得敏锐的判别好坏高下的能力,这样就能把他们从“狂热的小说、病态而愚蠢的德国式悲剧和无聊的夸张的韵文故事的洪流”里解脱出来;
他认为诗非等闲之物,而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卫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这样崇高的诗歌理论过去何曾有过?但光有理论不足以服人,需要新的诗歌来体现它!

3.华兹华斯的诗歌
(1)抒情诗:《抒情歌谣集》、《丁登寺旁》

(2)长诗:《序曲》

4. 华兹华斯诗歌的主要特点及思想意义

华兹华斯的小诗清新,长诗清新而又深刻,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波的浪漫主义诗风。他的十四行诗雄奇,他的《序曲》(1805)首创用韵文来写自传式的“一个诗人的心灵的成长”,无论在内容和艺术上都开了一代新风。华兹华斯关于自然的诗歌优美动人,他的这类诗歌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寓情于境,情景交融.这种风格的体现是作者通过对诗歌的题材、诗歌所用的语言以及对诗歌所用的格律、诗体和作者对诗歌词汇的选择体现出来的.

5. 华兹华斯诗歌的艺术成就
他不仅创立理论,而且本人就实践理论。他与柯尔律治合作的《抒情歌谣集》这本小书所开始的,不止是他们两人的文学生涯,而是一整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对于中国读者,华兹华斯却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当然都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但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之一是他的诗不好译——哲理诗比叙事诗难译,而华兹华斯写得朴素、清新,也就更不好译了。原因之二是,他曾被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未读他的作品,就已对其人有了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那类写大自然的诗在我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感。但他是值得一读的。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有许多优点,例如写得明白如话,但是内容并不平淡,而是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是同高度的激情结合的。法国大革命就曾深深激动了他,使他后来写下这样的名句

幸福呵,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十一章

他的山水诗极其灵秀,名句如: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他的爱情诗,如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几首,也是极其真挚,极其动人,无一行俗笔,用清新的文字写出了高远的意境。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准确地、清楚地表达出来,民歌体的小诗写得精妙,白体无韵诗的运用更在他的手里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宛转说理的长长诗段。用这样的诗段他写出了长诗《丁登寺旁》,表达了大自然给他的安慰和灵感;接着又经营多年,写出了一整本诗体自传,题名《序曲——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开创了自传诗的新形式。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密尔顿的豪放诗风发扬光大,用雄迈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例如这样的呼唤: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这是过去以写爱情为主的十四行诗中罕见之笔,也说明两位爱好自由的大诗人如何心心相印!总之,华兹华斯诗路广,意境高,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又一切出之于清新的文字,确是英文诗里三或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他后期诗才逐渐枯竭,所作变得冗长沉闷,又使人无限惋惜。

6. 华兹华斯的诗歌对同时代及后世英国文学的影响

华兹华斯的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因而英美评论家将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序》称为英国浪漫主义的宣言。

7. 选读:所选作品的主题思想、语言风格、艺术特色等

《我好似一朵流云独自漫游》是华兹华斯抒情的代表作之一,写于1804年。据说此诗是根据诗人兄妹俩一起外出游玩时深深地被大自然的妩媚所吸引这一经历写成的,体现了诗人关于诗歌应描写"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emotion recollected in tranquility)这一诗学生张。全诗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写景和抒情。诗的开篇以第一人称叙述,格调显得低沉忧郁。诗人一方面竭力捕捉回忆的渺茫信息,另一方面又觉得独自漂游,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大自然所赋予的美景。他把自己比作一朵流云,随意飘荡,富有想象的诗句暗示诗人有一种排遣孤独、向往自由的心情。在他的回忆中,水仙花缤纷茂密,如繁星点点在微风中轻盈飘舞.

The Daffodils

Written by William Wordsworth

I wondered lonely as a cloud
That floats on high o'er vales and hills,
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
A host,of golden daffodils;
Beside the lake,beneath the trees,
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

Continuous as the stars that shine
And twinkle on the Milky Way,
They stretched in never-ending line
Along the margin of a bay:
Ten thousand saw i at a glance
Tossing their heads in sprightly dance.

The waves beside them danced, but they
Out-did the sparking waves in glee:
A Poet could not but be gay
In such a jocund company:
I gazed—and gazed—but little thought
What wealth the show to me had brought:

For oft, when on my couch i lie
In vacant or in pensive mood,
They flash upon that inward eye
Which is the bliss of solitude;
And then my heart with pleasure fills,
And dances with the daffodils.

水仙花

我孤独的漫游,像一朵云
在山丘和谷地上飘荡,
忽然见我看见一群
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
在树荫下,在湖水边,
迎着微风起舞翩翩。

连绵不绝,如繁星灿烂,
在银河里闪闪发光,
它们沿着湖湾的边缘
延伸成无穷无尽的一行;
我一眼看见了一万朵,
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

粼粼波光也跳着舞,
水仙的欢欣却胜过水波;
与这样快活的伴侣为伍,
诗人怎能不满心快乐!
我久久凝望,却想象不到
这奇景赋予我多少财宝。

每当我躺在床上不眠,
或心神空茫,或默默沉思,
它们常在心灵中闪现,
那是孤独之中的福;
于是我的心便涨满幸福,
和水仙一同翩翩起舞。

赏析:

《水仙花》是威廉.华兹华斯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作。其口语化的语言是浪漫主义风格的一大特点。文笔朴素清新,自然流畅。这首诗歌强调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以及回忆的重要性。

诗歌前两节描写了诗人看到的美丽的自然景色。第三节描写了诗人的内心感觉:欢乐,平和。诗人运用了第一人称(浪漫主义的另一特点),他把自己比作一朵浮云,在这一片水仙花上俯视着它们。诗人还运用拟人手法表达了对大自然的热爱:The cloud wandered,the waves danced,但其重点还是放在水仙花上。他把它们写成“a crowd”,“a host”,“a company”,“They dance and toss their heads”,它们还会表达欢乐愉快(“glee”,“jocund”)的心情呢!

诗歌的最后一节,诗人强调了回忆的重要性。他告诉我们当他处于空虚黯然的心情(in vacant or pensive mood),这一簇簇美丽的水仙花就会出现在他的回忆中(flash upon that inward eye),诗歌中的“inward eye”就是指他的回忆。它们帮助他度过了生命中的困难时期。当我们处在孤独与无助时,我们也可以回忆我们曾经感受大自然的美好时光,让自己感觉好起来。

The Solitary Reaper
BEHOLD her, single in the field,

Yon solitary Highland Lass!

Reaping and singing by herself;

Stop here, or gently pass!

Alone she cuts and binds the grain,

And sings a melancholy strain;

O listen! for the Vale profound

Is overflowing with the sound.

No Nightingale did ever chaunt

More welcome notes to weary bands

Of travellers in some shady haunt,

Among Arabian sands:

A voice so thrilling ne'er was heard

In spring-time from the Cuckoo-bird,

Breaking the silence of the seas

Among the farthest Hebrides.

Will no one tell me what she sings?--

Perhaps the plaintive numbers flow

For old, unhappy, far-off things,

And battles long ago:

Or is it some more humble lay,

Familiar matter of to-day?

Some natural sorrow, loss, or pain,

That has been, and may be again?

Whate'er the theme, the Maiden sang

As if her song could have no ending;

I saw her singing at her work,

And o'er the sickle bending;——

I listen'd, motionless and still;

And, as I mounted up the hill,

The music in my heart I bore,

Long after it was heard no more.

《孤独的收割人》

看,一个孤独的高原姑娘

在远远的田野间收割,

一边割一边独自歌唱,——

请你站住。或者悄悄走过!

她独自把麦子割了又捆,

唱出无限悲凉的歌声,

屏息听吧!深广的谷地

已被歌声涨满而漫溢!

还从未有过夜莺百啭,

唱出过如此迷人的歌,

在沙漠中的绿荫间

抚慰过疲惫的旅客;

还从未有过杜鹃迎春,

声声啼得如此震动灵魂,

在遥远的赫布利底群岛

打破过大海的寂寥。

她唱什么,谁能告诉我?

忧伤的音符不断流涌,

是把遥远的不幸诉说?

是把古代的战争吟咏?

也许她的歌比较卑谦,

只是唱今日平凡的悲欢,

只是唱自然的哀伤苦痛——

昨天经受过,明天又将重逢?

姑娘唱什么,我猜不着,

她的歌如流水永无尽头;

只见她一面唱一面干活,

弯腰挥镰,操劳不休……

我凝神不动,听她歌唱,

然后,当我登上了山岗,

尽管歌声早已不能听到,

它却仍在我心头缭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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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1770~1850)

Wordsworth,William

英国诗人。1770年4月7日生于北部昆布兰郡科克茅斯的一个律师之家,1850年4月23日卒于里多蒙特。8岁丧母。5年后,父亲又离开了他。亲友送他到家乡附近的寄宿学校读书。1787年进剑桥大学,曾在1790年、1791年两次访问法国。其间与法国姑娘阿内特·瓦隆恋爱,生有一女。1795年从一位朋友那里接受了一笔遗赠年金,他的生活有了保障,也有了实现回归大自然夙愿的可能,便同妹妹多萝西移居乡间。1797年同诗人柯尔律治相识,翌年两人共同出版《抒情歌谣集》。1798~1799年间与柯尔律治一同到德国游历,在那里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组诗《露西》,并开始创作自传体长诗《序曲》。1802年与玛丽·哈钦森结婚。此时开始关注人类精神在与大自然交流中得到的升华,并且发现这一主题与传统的宗教观实际上并行不悖,因此重新皈依宗教。同时,在政治上日渐保守。

华兹华斯诗歌创作的黄金时期在1797~1807年。随着声誉逐渐上升,他的创作逐渐走向衰退。到了1830年,他的成就已得到普遍承认,1843年被封为英国桂冠诗人。由于他与柯尔律治等诗人常居住在英国西北部多山的湖区,1807年10月的《爱丁堡评论》杂志称他们是湖畔派诗人。

早期诗歌《晚步》和《素描集》中,对大自然的描写基本上未超出18世纪的传统。然而,从《抒情歌谣集》开始,一反18世纪的诗风,将一种崭新的风格带到诗歌创作中,开创了英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诗歌的新时代。他为《抒情歌谣集》的再版所写的序言被认为是浪漫主义文学的宣言。他的作品还有《不朽的征兆》以及由《序曲》和《漫游》两部分组成的哲理性长诗《隐者》等。

1770年4月7日,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出生在英国坎伯兰郡的考克茅斯。华兹华斯排行第二,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其父是个律师。华兹华斯8岁丧母,13岁丧父,少年时期一直在几家亲戚的监护之下,住在寄宿学校中,与兄弟姐妹们分开生活。五个孩子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遗产主要是对一位贵族的8500镑的债权。但这贵族在1802年去世之前,一直不愿偿还这笔钱,可以说,华兹华斯青少年时期的生活是十分贫寒的。但是他生活地区的美丽自然风光,疗救和补偿了他在物质与亲情上的缺失,因而华兹华斯的对早年的回忆并不觉得贫苦。他对自然有着“虔诚的爱”,将自然看成是自己的精神家园。受学校老师的影响,开始写诗。华兹华斯的第一首诗歌完成于1784年。

『陆』 华兹华斯《丁登寺赋》这首诗是什么流派的诗诗歌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什么

《丁登寺》是英来国浪漫主自义诗人华兹华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其隽永的笔触和深邃的意境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丁登寺》可以被看作是浪漫主义诗歌宝库中璀璨的瑰宝,长久以来,众多的批评家关注着这首诗,发掘其永恒的艺术魅力。从艺术风格上来说,《丁登寺》符合华兹华斯一贯的创作追求,即于平实中见真情。诗歌的题材并不新颖,主要表现诗人在重游丁登寺废墟附近的怀河两岸景色时的所思所感。诗歌的用语也并不华丽,无韵素体诗的格律更增加了诗歌自然的乐音。但正是这平实的风格增强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使得诗人在回忆中所谈及的哲理以及在静穆中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格外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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