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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的文章

发布时间: 2020-12-18 00:21:52

⑴ 有关名言的文章

知识就是力量

阿基米德不但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还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当罗马帝国的军队侵犯他的家乡时,七十多岁高龄的阿基米德挺身而出,竭尽自己的心智,为保卫国家而战斗。传说阿基米德制作了一面巨大的抛物镜,把阳光聚焦后反射到罗马的战场上,燃起熊熊大火,罗马士兵无一生还。他发明了一种投石器,能迅速投出成批的石子,把逼近城墙的士兵打得头破血流。罗马军队的统帅马塞尔沮丧地说:“我们是在同数学家打仗!他(阿基米德)安稳地呆在城里,却能焚烧我们的战场,一下子掷出铺天盖地的石子,真像神话中的百手巨人。”

后来,培根在回忆上述历史时,写下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这就是这句名言的由来,你知道了吗?
故事也许不假,但“知识就是力量”的思想却是我国古代的王充首创的,原文在此;

王充首倡 “知为力”

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1620年出版的主要著作《伟大的复兴》的第二部分(他自称为《新工具》)中说:“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结合为一,”“达到人的力量的道路和达到人的知识的道路是紧挨着的,而且几乎是一样的。”这两句话,被后人概括为“知识就是力量”。此后,一提到“知识就是力量”,人们马上会说:这是弗兰西斯·培根首先提出的。果真如此吗?其实,早在一千多年前,战国东汉著名哲学家王充即有相同的言论。
王充(公元27—约97年)在《论衡·效力》中明确提出了“知为力”即“知识就是力量”的思想。他说:“人有知学,则有力矣。”又说:“萧何以知为力。”他认为,“人生莫不有力”,而“力”可分为两大类:一为“筋骨之力”即体力,诸如壮士“举重拔坚”之力,农夫“垦草殖谷”之力,工匠“构架斫削”之力,士卒“勇猛攻战”之力等等;一为“仁义之力”即知力,诸如儒生“博达疏通”之力,佐史“治书定簿”之力,贤儒“论道议政”之力等等。在这里,王充不仅提出了“知为力”的命题,而且还明确地把“力”区分为体力和知力,主张知力与体力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事功。他说:“文力之人,助有力之将,乃能以力为功。”
在王充看来,是否具有“识知”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根本标志。他说:“倮虫三百,人为之长。天地之性,人为贵,贵其识知也。”(论衡·别通》)如果没有“识知”这个标志,则人“与三百倮虫何以异?”因此,他特别强调人的“识知”,并以汉初开国大臣萧何、樊哙、郦食其三人的不同作用,具体说明了“知是力”的道理。“夫萧何安坐,樊、郦驰走,封不及驰走而先安坐者,萧何以知为力,而樊、郦以力为功也。萧何所以能使樊、郦者,以入秦收敛文书也。众将拾金,何独掇书,坐知秦之形势,是以能图其利害。众将驰走者,何驱之也。故叔孙通定仪,而高祖以尊;萧何造律,而汉室以宁。案仪律之功,重于野战。”(《效力》)萧何、樊哙、郦食其都是刘邦军中的宿将,当起义军攻克咸阳后,其他将领都争金觅帛,唯独萧何安坐掇书,研究秦国的律令图书,从而“坐知秦之形势”,然后帮助高祖制定正确的政策,使刘汉得以安宁。由此,王充指出:“仪律之功,重于野战。”他进而又从这些具体事实中得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知夫筋骨之力,不如仁义之力。”相比之下,知力比体力更为重要。
这一思想的提出在当时可谓振聋发聩,即使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当今,仍然具有现实意义。王充此一首创,实比培根早了1500多年!

格言 一篇文章

第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
哥哥们去游泳, 不肯带我。 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
“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
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
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
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
我就27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
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
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
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
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
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
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
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
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
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
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
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
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一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
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
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
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
看信箱. 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
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
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
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
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
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
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
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
“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
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
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
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
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
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
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
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
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
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
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
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
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
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
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
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 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
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
“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
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
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
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

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
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
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
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
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
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
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
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
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
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
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 ”
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
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
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 了。 ”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
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
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
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
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
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
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
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
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
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
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
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要多加分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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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格言》写玫瑰的文章

我家养盆玫瑰花抄 我养玫瑰粉红色花盛候整花苞往四周展展像位少面颊漂亮极!花叶面许细齿叶面花托用支撑整花要整花都掉花梗用保护植物让食草物吃掉 我间发许趣事情呢!我写完作业候看见玫瑰花叶两黑斑点我黑斑病赶快叫爸看斑点却消失我想:奇怪我明明看见呀!见呢?我每都给浇水我贪玩忘给浇水结叶枯片像说:主给我浇水呀我都快枯死!我听植物声波马给浇水 玫瑰花给我带欢乐我朋友我喜欢盆玫瑰花

⑷ 求格言杂志上的一篇文章

《怎一个“装”字了得》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意无意间说起自己的大学,旁人无一例外纷纷投来艳羡目光。你工作光鲜,不是四大就是4A,不是垄断国企就是全球500强;在一个都是中国人的公司里互相叫对方英文名。你衣食无忧,三个月工资买一LV包;你生活清闲,上班时就像神九的航天员,明明啥事没干还要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你格调不俗,业余时间不是昆曲就是话剧,不是民谣专场就是妈妈咪呀;你善良正义,身处斗室,胸怀天下,每天吃饱饭就刷刷微博拯救中国。

你用苹果,买个五千块的马脸iPhone,又是贴膜又是镶钻,十天换八个壳;你用谷歌,买个两千块的安卓手机,又是S-OFF又是ROOT,十天刷八个ROM。你关注互联网,精通电子产品,上机锋网威锋网雷锋网,电脑里永远装着十个GTD软件八个思维导图软件,用Instagram记录生活,对乔布斯比对你爸还了解,以果粉自居并喜欢到论坛上问:iOS6完美越狱什么时候出来啊?

你叫自己“吃货”,可怜的娃从小在城里长大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为了美食频道里推荐的坑爹路边摊,坐10块钱地铁从城南赶到城北。你热爱美食,每次花十分钟炒菜,二十分钟摆盘,三十分钟拍照,拍好导进PhotoShop里用康熙字典体配上两句文言文,传到博客上豆瓣上微博上。

你文艺青年,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格律没搞懂就敢写古诗词,最爱莎士比亚的英雄双行体。你只到电影院看电影,提到外国电影从不说中文名,也不说英文名,管《指环王》叫LOTR,《蝙蝠侠3》叫TDKR,倍洋气倍有面子。你一听到维瓦尔第的《四季》,就会想起波光粼粼的日内瓦湖和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

终于有一天,当你拿着一张音乐会赠票睡死在钢琴声中,当你附庸风雅跑去看毕加索画展却一张画也没看懂,你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浅薄。没有付出,哪来收获?

装没有那么容易,才会特别让人着迷。

你开始认认真真地看书,时间宝贵,你只看经典,抬手就是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各种珍本善本影印本,横排版的书不看,简体字的书不看。理论学习也不能落下,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着丛书买它个几十本回来,黄的绿的橙的蓝的,书架上一排彩虹。

数码单反是不能再用了,现在连旅游团的大叔大妈们都人手一只无敌兔了。相机一定得是胶片的,胶片一定得是120的,拉开你们家冰箱,啥吃的没有,满满的全是胶卷——还必须得是过期的。

国内景点是不能再去了,水乡古镇全是搞一夜情的,西藏全是又酸又穷除了会辞职什么都不会的城市小白领。你背包,你户外,你特立独行无所畏惧,你穿Columbia防水鞋、NorthFace冲锋衣,你用GPS迷了路,在黄山的雨夜里发出求救信息。

你张开双手去生活去爱,你受了伤害,你的小心脏扎满绷带。你痛不欲生,你长夜痛哭过人生,痛完哭完后你顿悟你看透你蜕变,你长了一份智慧叫阅历,你多了一份气质叫成熟。你情感专家,你麻辣教师,你知性姐姐。你豆瓣粉丝几万,微博粉丝几十万,你钓了个有房有车有钱的金龟婿,然后教小姑娘们什么是爱情;你一天到晚不干正事,然后教小朋友们如何治疗拖延症;你做了个朝九晚五的无趣上班族,然后教大学生们别放弃梦想。你读书写字做主妇,你把体内毒素分泌成畅销书。你解答粉丝来信,聆听读者倾诉,你款到发货,话到病除。你忙着生产一种叫“正能量”的东西,没有它,你的读者将无以为继,夜夜痛哭。

你研习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植物学、建筑学、心理学,你掌握六门外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铁岭话,你知道康熙他小舅的二大爷哪年死的,你分得清古典柱式认得出欧洲广场,你叫得出路边一花一草的科属名字,你开口M2闭口流通性过剩,你和同好攒了个铅笔经济研究社,研究除了经济学以外的任何东西。

你苦心智、劳筋骨、饿体肤,长夜痛哭算个屁,未曾坐过春运绿皮车者,不足以语人生。你比别人聪明你还比别人勤奋,你睡得比别人晚起得比别人早,你头发一天比一天少,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吃得苦中苦,方装人上人”,皇天不负苦心装的人,你行业老大了,你商界精英了,你社会名流了!

你从微软跳到谷歌,最后弄个创新工场,做出了市面上最好的安卓盗版装机软件。你是中国的雷布斯,三千块市价的安卓手机你只卖两千块,除了一直缺货外,没什么不好的。

你从英国回来,都不用做学问搞研究,把民主的细节背诵一遍就当上了副教授。你出国就去冰岛,斯堪的纳维亚那块,北欧冰冷的气质才衬你高洁的内心,哦,对了,出门前记得把所有微博删掉。

你文学青年,你杂志主编,你说看不懂你小说的人傻,看不懂你小说的人就是傻;你说文学有金线,文学就有金线。你眼光高,天底下看得上眼的东西就两样:美玉和鹌鹑。

你老了,头发胡子花白,你归隐田园,深藏功与名。你心情不好就打个飞的去伦敦喂鸽子,去尼泊尔爬珠穆朗玛峰,心情好的时候就给干女儿做一盘难看但好吃的红烧肉。

你安然地度过了一生,死后安葬在宁静的故乡,野花轻轻覆盖你的墓碑,上面镌刻的六个大字清晰可辨:

“活过,爱过,装过。”

⑸ 有人生格言文章的网站

https://www.sanwen8.cn/z/rensheng/
http://www.jj59.com/35/506/

⑹ 求格言上的一篇文章,近期的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们在青年时期一定要努力,否则了老老了就后悔。

⑺ 修改文章的名言

①不复要急于写作,不要讨厌修制改,而要把同一篇东西改写十遍,二十遍。
(列夫?托尔斯泰)
②作家最大的本领是善于删改。谁善于和有能力删改自己的东西,他就前程远大。 (陀斯妥耶夫斯基)
③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鲁迅)
④写作还有一个过程,就是修改过程。修改时,把作品当成不是自己的,从别人的角度上去吹毛求疵,冷静地修改。 (艾芜)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⑻ 求《格言》中的一篇文章的原文

宫保鸡丁

很美的一篇文章

附上

那时候,他们还是学生。

他还记得,从第一次约会开始,每次和她在餐厅吃饭,她都会点一盘宫保鸡丁。问她:“为什么百吃不厌?”她哈哈笑着,用特别不讲道理的口气说:“就是因为喜欢。”然后,她夹起里面的花生,把鸡肉块分给他。

她就是那种一旦习惯了就很难改变的女子,所以她一年四季都会穿着那件红外套,从来都不愿改变;她还喜欢不拿雨伞在雨中行走;而且遇到任何一只猫,她都会蹲下来叫它“咪咪、咪咪”;并且每次看《大话西游》都会哭……最初相遇正是这些深深吸引了他,但持久下去,就像永远在看同一部电影,开始让人觉得有些单调。他知道这些都是她喜欢的,只是她从没问过他是否也喜欢。其实,他并不喜欢千篇一律。那时候,他喜欢的是变化,他相信,人生的颜色,不仅仅只有这么多。

后来他决定在他们最初约会的地方分手。那天,她还是穿着那件红外套,还是点了一盘宫保鸡丁,手里拿着的也还是那张已经看了无数次的《大话西游》碟片。那天她好像心情不错,而他则一直担心,她一会儿大哭起来该怎么收场呢。但最后,她却没多说什么。那天的宫保鸡丁他们谁都没有吃。宫保鸡丁,肉质细嫩、花生酥香、口味鲜美、油而不腻、辣而不燥,只是凉透了,花生和鸡肉块都变得不再香脆,无法下咽。

毕业,工作,离开了那座城市。他的日子,有喜有悲,也有波澜壮阔,表面花花绿绿,其实内里一片空虚。他发现好像身边所有人的日子都是这样,哪里有所谓的变化,不过是另种千篇一律,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于是,他也开始喜欢重温那些电影,而每一次,都会看到和以前不同的东西。有一天,忽然翻出了她所喜欢的《大话西游》,他以为这种连台词都会背了的电影,不会再认真看下去。没想到,这次还是一直看到了许冠文的《一生有爱》飘飘然在沙漠里响起。忽然,他感到心中泛起一片涟漪。看到城头那个固执而美丽的女子,他也想到了她。他终于明白了,那种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守候的爱。

很多年过去了,他又回到了那座城市。他知道她是不会换手机号的,于是约她出来吃饭。一切好像没变似的,还是那家餐厅,她还是穿着红外套,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还是点了一盘宫保鸡丁。然后,她夹起了一块花生:“你知道吗?每次到餐厅吃饭,我都会点一盘宫保鸡丁。这个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过。“

“为什么还是吃这个?就算是山珍海味,总吃也是会厌倦的吧!”他有点儿生气,大声问她。

“因为喜欢,”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垂下了眼帘,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就像喜欢你一样。既然喜欢,为什么要改变?”

是的。那一夜,他从哭泣中醒来,恍惚中有种错觉,仿佛似水流年,哗地一下就完了。

⑼ 以一句名言警句为主题的文章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选自《孟子》(战国)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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