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
⑴ 学校图书馆有科技书和故事书一共3000本,其中科技书占25,由于同学们喜欢看科技书,又买来一些,这时科技
设学校后来买来x本科技书,可得方程:
(3000+x)×(1-
3 |
5 |
2 |
5 |
(3000+x)×
2 |
5 |
3 |
5 |
1200+
2 |
5 |
2 |
5 |
x=1500.
答:学校回后来买答来1500本科技书.
⑵ 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共480本,科技数的本数是故事书的3倍,两种书各有多少本
解答的关系式是:
和÷(倍数+1)=小数。
小数×倍数=大数 或 和—小数=大数。
由此可算出:专
480÷(3+1)=120(本)属。
120×3=360(本)。
(2)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扩展阅读:
是乘法计算。
整数的乘法运算满足:交换律,结合律, 分配律,消去律。随着数学的发展, 运算的对象从整数发展为更一般群。群中的乘法运算不再要求满足交换律。 最有名的非交换例子,就是哈密尔顿发现的四元数群。 但是结合律仍然满足。
将数字乘以多于几位小数位是繁琐而且容易出错的。发明了通用对数以简化这种计算。幻灯片规则允许数字快速乘以大约三个准确度的地方。从二十世纪初开始,机械计算器,如Marchant,自动倍增多达10位数。现代电子计算机和计算器大大减少了用手倍增的需要。
⑶ 学校图书馆有科技书和故事书共320本,其中故事书的本数是科技书的3倍
320÷(1+3)=80
故事书240本
科技书80本
⑷ 1、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共260本,科技书的本数比故事书的3倍少20本,
解:来设故事书有自x本,科技书有3x-20本,
3x-20+x=260
4x-20=260
4x=260+20
4x=280
x=280÷4
x=70
科技书数=3x-20=3×70-20=210-20=190本
答:故事书有70本,科技书有190本。
⑸ 学校图书室有科技书、故事书、漫画书三大类。科技书和故事书占总数的6/7,故事书和
设总数为1,漫画书:1-6/7=1/7;科技书:1-2/3=1/3;故事书:1-1/3-1/7=11/21。
⑹ 学校图书馆共有故事书和科技书3000本,其中科技书是故事书的50%
故事书
3000÷(1+50%)=2000(本)
科技书
3000 -2000=1000
因为上一题已经算出故事书的了所以可以直接内套用,用容总数量-故事书的数量=科技书的数量
⑺ 学校原有故事书和科技书共375本其中故事书与科技书的本数的比是二比三
2+3=5
原来科技书有:375X(3/5)=225本
原来故事书有:375-225=150本
借出故事书:
150-225÷5X2
=150-90
=60本
⑻ 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共480本科技书的本数是故事书本数的3倍科技书比故事书多多少本
科技书比故事书多240本。
解析:
解答的关系式是:
和÷(倍数+1)=小数。
小数×倍数=大数或 和—小数=大数。
由此可算出:
480÷(3+1)=120(本)——故事书
120×3=360(本)——科技书
(8)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扩展阅读:
排列组合的难点:
1、从千差万别的实际问题中抽象出几种特定的数学模型,需要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
2、限制条件有时比较隐晦,需要我们对问题中的关键性词(特别是逻辑关联词和量词)准确理解;
3、计算手段简单,与旧知识联系少,但选择正确合理的计算方案时需要的思维量较大;
4、计算方案是否正确,往往不可用直观方法来检验,要求我们搞清概念、原理,并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⑼ 学校有故事书和科技书共630本,其中故书和科技书的比是3:2,又买了一些故事书,这是故事书和科技书
3+2=5,8+3=11
630×2/5÷3/11-630
=924-630
=294(本)
答:买进故事书294本。
⑽ 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共546本科技书的本数是故事书的十二倍两种书各有多少本
故事书有42本,科技书有504本。
分析过程如下:
科技书的本数是故事书的十二倍,可以设故事书的本数为a,则科技书的本数为12a。
再根据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共546本,可得:故事书+科技书=546,进而可得:a+12a=546。
化简得:13a=546,解得a=546/13=42。于是12a=504。
(10)学校有科技书和故事书扩展阅读:
整数的除法法则
(1)从被除数的高位起,先看除数有几位,再用除数试除被除数的前几位,如果它比除数小,再试除多一位数;
(2)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在那一位上面写上商;
(3)每次除后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
一元一次方程解法:
(1)去分母:在方程两边都乘以各分母的最小公倍数;
(2)去括号:先去小括号,再去中括号,最后去大括号;
(3)移项:把含有未知数的项都移到方程的一边,其他项都移到方程的另一边;
(4)合并同类项:把方程化成ax=b(a≠0)的形式;
(5)系数化成1。
等式的基本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的结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为:若a=b,c为一个数或一个代数式。
(2)等式的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所得的结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为:若a=b,c为一个数或一个代数式(不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