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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人的故事

发布时间: 2020-12-29 16:49:08

㈠ 读了家乡人的故事谁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三国中的关羽这是我读三国中映像最深的。关羽,字云长。河专东解良人,早年与属张飞一起追随刘备,桃园三结义流传千古。帮助刘备白手起家。是刘备手下最信任,最得力的大将之一。他跟随刘备破黄巾、又在汜水关前温酒斩华雄,虎牢关时战吕布。徐州城下斩车胄、土城约三事。他降汉不降曹、春秋楼上读春秋。他斩颜良、诛文丑。以报曹公之恩!他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只为寻得义兄以圆桃园之誓。他可谓是忠义千秋,国士无双! 前期跟随刘备颠沛半生,但始终不离不弃,与张飞一起辅助刘备。三人虽历尽磨难,但后来终于柳暗花明。公元219年上半年刘备攻陷汉中,自号:“汉中王”。拜关羽为前将军,封五虎上将之首。总督荆州事。下半年,关羽率军克襄阳、围樊城。一时间关羽所率荆州军风头无二。曹操几欲迁都以避其锋!后又命于禁、庞德率领七军前去支援,但很不幸于禁所率七军皆为关羽所败。这就是关云长水淹七军。此时关羽已是威震华夏。后关羽围樊城时不慎被曹仁毒箭所伤。期间就引发了“刮骨疗毒”之事。 关公虽是忠义无双,但亦有一缺点,就是性格太傲。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关羽因性格太傲最终为东吴吕蒙与陆逊联手所败。于220年被东吴所杀,时年58岁。

㈡ 要6个名人的故事,比较短些的,关于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有一个也可以啊

1、朗朗

中国著名的钢琴家朗朗曾在他的自传中写道,他刚开始踏上职业生涯的时候只是一名替补,还是第七替补。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当演奏家和前面的六位替补全部病倒的时候他才有机会上场,这样的机会几乎为零。但他从没有因此放弃过,他夜以继日地练习着。终于,他的这股子韧劲打动了一个著名的音乐家,将他提升到了第一替补的位置。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台演奏时,一曲终了,全场听众起立为他鼓掌整整七分钟。就是他抓紧的这一次机会使他一炮走红,成为了世界著名的钢琴家。

2、杨利伟

中国航天员的选拔要经过“过五关斩六将”,杨利伟顺利地过了一关又一关,他赢得中华民族的飞天梦想机会。他从小对自己要求严格天生是个不甘落后的人。每次的训练都是全身心地投入,他以自己严肃认真的精神和熟练的技术赢得了教员的称赞,把一切做得精益求精,杨利伟优秀的训练成绩和综合素质,光荣地选为“神舟”五号航天飞行员。

3、帕瓦罗蒂

帕瓦罗蒂在以前的学校里是一个不起眼的学生,他们当时有音乐讲座,只有跑得快的同学才能抢到前排的位子,但他生来胖胖的,所以每次都是后面的位置。后来他发现自己的速度不够快,而且,耽误了上课的最后几分钟的内容,所以,他就决定努力听课。从此,他总是第一个到讲座,上课的思路理清了,而且,在讲座时各位认真。后来,他的才华被演讲者发现,后来他有了专门的位置来听课。

长大后他一开始只是一个普通的歌手,每次都问父亲每场歌唱会怎样,但父亲总是说还差一点,于是他为了这一点努力加油,最后终于唱响了全世界,他的父亲才说,你已经准备充分了。

4、有一次上课时,苏格拉底布置了一道作业,让他的弟子们做一件事,每天把手甩一百下,过一个星期后,他问有多少人现在还坚持做了的,百份之九十的人都坚持做了。一个月后,他又问了,现在只有一半的人了。一年后,他再问了,现在只有一个人坚持下来了,那个人就是柏拉图。

5、唐朝大诗人李白,小时候不喜欢读书。一天,趁老师不在屋,他悄悄溜出门去玩。他来到山下小河边,见到一位老婆婆在石头上磨一根铁杵。李白很纳闷,上前问:“老婆婆,您磨铁杵做什么?”老婆婆说:“我在磨针。”

李白吃惊地问:“哎呀!铁杵这么粗大,怎么能磨成针呢?”老婆婆笑呵呵地说: “只要天天磨,铁杵就能越磨越细,还怕磨不成针吗?”李白听后,想到自己,心中惭愧,转身跑回了书屋。从此,他牢记“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发愤读书,终于成为了一位伟大的诗人,并被称为“诗仙”。

㈢ 给我几个挽留人的小故事

这是发生在波兰捷尔那克的一个真实而感人的故事。

少女梅娜与青年劳斯相爱着,可是世界大战爆发拆散了这对相爱的人儿,劳靳当兵上了战场。从此,梅娜每天都来到村口等待心爱的人儿回来。就在战争结束前一个月,梅娜突然做了一个怪梦,梦见劳斯被一块大石阻止在一个无法脱身的山洞中,再怎样费力也推不开巨石。

梅娜对这个梦甚感奇怪,但也说不清为什么,仍只是每天到村口等待……谁知第二年夏天又做了同样一个梦,只是这次梦中出现了一个城堡,城堡的出口让崩塌的巨石堵住,劳斯的呼救声就从那城堡中传出来的。

这次的梦给了梅娜一种预感,她觉得劳斯真的会在城堡中,就踏上了寻找城堡的路。由于说不出城堡的名字,只能漫无目的地在全国寻找,所有人都认为梅娜一定是疯了,可梅娜坚信自己的预感。

1920年4月的一天,梅娜来到热窝的一小村庄外,她突然发现山顶上有一个城堡,就像梦中的城堡,她不顾一切地向城堡奔去。村民对梅娜的表现十分惊讶,也跟着来到山顶城堡废墟外。听了梅娜的叙说,大家都觉得好笑,但见到梅娜搬石头,双手都搬破了,只好来帮忙,谁知这样干了一天,奇迹出现了,石头下果真传出一个男人的呼救声,大家很快搬动石头救出这个人,这人果真是劳斯。

原来,劳斯在战斗中以城堡为掩体,可是炮火击中城堡,把他埋在了山洞中,好在洞中有水和食物,就这样活了两年……

是谁让梅娜做这个怪怪的梦,并且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谁说得清楚呢?这就是神奇的人类预感!

这是发生在英国的一个真实故事。
有位孤独的老人,无儿无女,又体弱多病。他决定搬到养老院去。老人宣布出售他漂亮的住宅。购买者闻讯蜂拥而至。住宅底价8万英镑,但人们很快就将它炒到了10万英镑。价钱还在不断攀升。老人深陷在沙发里,满目忧郁,是的,要不是健康情形不行,他是不会卖掉这栋陪他度过大半生的住宅的。
一个衣着朴素的青年来到老人眼前,弯下腰,低声说:“先生,我也好想买这栋住宅,可我只有1万英镑。可是,如果您把住宅卖给我,我保证会让您依旧生活在这里,和我一起喝茶,读报,散步,天天都快快乐乐的——相信我,我会用整颗心来照顾您!”
老人颔首微笑,把住宅以1万英镑的价钱卖给了他。
完成梦想,不一定非得要冷酷地厮杀和欺诈,有时,只要你拥有一颗爱人之心就可以了

爱情
作者:朱天心

有些事情,她已经很久不想了,也想不起来了,再也想不起来了。

那天,记不得是为什么事,晚上十一点坐公车回家,坐的是司机旁边的包厢座,车头的通风孔打开,一股股的凉风急想掀起她的裙子,还有窗子冲进来的风也是一样。车飞快的驶着,一过中央党部,便是整条寂静大树的信义路,由于房子拆了等着建中正纪念堂,更冷清了,可是是夏日晚上的冷清。她随口哼起一首歌,哼着哼着车子猛一煞,司机本想闯黄灯的,她舒口气,想继续拾起那首中断的曲子,却怎么样都想不起来了,可是突然所有那个夏天晚上的感觉都潮水一样的涌向她来,涌得她兴奋得慌,想抓住它们,抓住了再说,唯恐它们跑掉了,跑掉了。

一样十一点钟的六月晚上,一样的公车位子,一样的路,车也开得一样快,那时她才跟同学们看完晚场电影回家,她哼的是那首电影的主题曲,愈哼愈觉怅惘,看着寂静的红砖道,突然多希望此时此刻能有一个男孩和她手牵手走在那样一条永没有止尽的红砖路上,他们会边走边哼歌,然后男孩带她走到一棵路树的浓荫深处,扳过她的肩,吻她。那时她才高二,还不懂吻的事,但她极渴望,想那必定是件好的事情,像夏夜的凉风,软软柔柔的扑得人一头好干爽,她最喜欢那种风的,书上说金风送爽,十月的天气里最常有,早晨上学时走在路上,突然感觉到两个膝盖光滑的磨擦着,没一丝汗意,她最喜欢那种感觉,自己真是洁白如一块无瑕之玉。

后来她一直最喜欢六月和十月,虽然星相学上她的幸运月份是七月,她总喜欢跟人家说她喜欢六月和十月,理由后来居然想不起来了,太久了,高二的日子真是远,而现在突然又全部披挂上阵的涌在心中,那是种什么感觉,说不出来,只是她突然想起了那条红砖道上徐徐的凉风。一直走,路怎么也走不完,这次是真的了。

她认识小渔就是那个夏天,高二升高三时,她跟几个旧时同学扣准了开学前几天去海边露营,打算好日子一完,就准备向夏天的海边,向这一整年的世间挥别。可是哪晓得会碰上小渔那票人呢,小渔是她同学妍妍的姊姊的学兄的好朋友,八竿子搭不上的关系,那时是大三,算算现在不是研究所就是服预官。人说初恋是怎么也忘不了的,她是没的东西忘,简直不相干的一个人,她竟让他吻了她!

才高三开学的第一天他就约她了,梦的咖啡屋,她还没听他朗朗说完,心就跳到喉咙口,堵住她,说不出话来,然而妍妍的话响起:「小渔那人,哇,之,花——的。」

那哪要妍妍说,小渔的那一头快及肩的长发,薄薄笑得迷死人的唇,她哪里不晓得他是哪样的人。

到底还是让她挂了电话,高三学生是最好的借口,但随即她又恨起自己,想到一向最瞧不起会被功课牵绊的人,小渔必定也是,他听完了她的理由不是果然就说:「噢,这样啊。」隔着半个台北市,她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小渔一付撇着嘴角嘲弄的笑,那个人,真真可恶。

后来他屡屡打电话来,可是那种态度语调完全是闲着闲着偶尔才想起她来,拨个电话。她到底还是出去了。那是他们第一次的约会,他就对她动手动脚,她又急又气,气的不是小渔,小渔在那种时候竟丝毫没有她所讨厌的涎着脸,现在想来,完全就似孩子的顽皮一样。然而她气起自己的豁不开,她很怕小渔那种嘲弄的神色,看得她真是恨死自己了。

那回他们就这样无滋无味回家了,小渔连送她上车都没有,她想小渔是不会再来找她的,其实她根本不懂他为什么会来找她,大学里成千成打的漂亮女孩,……再想下去又要恨自己为什么犯贱,还不清楚吗!小渔跟她说,他一共吻过三个女孩,第一次是高中舞会时,一个商专的大女孩教他的,第二个第三个也是在舞会里——这会儿可都是他教人家了。讲这些话的时候,他还一边用手指划着她的唇,她整个人都凝住了,第一个反应是本能的想逃开他的手,不定学电影里的手法,挥过去一个耳光,可是短短的一两秒钟内,她却思量尽了各种事态,第一,她不能让他笑她不上道,谁叫她一开始就是那么上道呢!海滩上的白热裤,红白条的恤衫,晒红的脸,亮亮短短的发,朗朗的笑声响彻了整个夏日的海边,谁叫她没想到事情还有个后来,要不她才不会肆无忌惮的盯着小渔的长头发薄嘴唇,漫空吹声口哨:「哇小渔不是盖的你真漂亮!」话还没讲完,自己都吃惊自己,一阵笑声,人已跑得远远了,让小渔眼睛亮起来,忍不住的也拔腿追她,追,追了一个夏天。

——她不能让他笑她!她只能笑盈盈的提开他已滑到她颈子的手,把它放回桌上,他陡的眼睛暗下来,调回身去,拿起小调羹来舀方糖,一块一块的加进杯子里,杯子里的咖啡就要溢出来了,再用小调羹搅着,搅得方糖匡啷啷的撞着杯子,他做得那样专心,她却突然心一动,不为了黑暗中他的侧影是那么好看,他还只是个孩子呢,一个彻头彻尾任性的大孩子,她忽然觉得感动,想好爱他的,但是还没等她爱完,他就把调羹往桌上一丢,回过头来,一抹邪不邪的笑飞快的跳上他的嘴角:「打赌不少男孩子吻过你。」

她一下惊住了,一点没想到眼前的人是那么恶毒,任她防得面面俱到,还是有让她难以招架的时候。怎么样,她就是不会让他笑她的,短短的念头一过,她又气也不是,走也不是,整个人都不是了。

小渔却拿起桌上的咖啡一啜口:「你的嘴一定比这还甜。」原该是一句惊心的话,她听了却觉得无趣极了,甚至不想再看到他的脸,此刻她多想洗澡,回家,洗了澡,跟爸妈一道去对街小摊叫笼蟹黄汤包,再睡觉,她好想睡,迷蒙中,大约是盹过去了,直到他喊小妹拿账单时,她突然又清醒了,一言不发的背上书包,随他走出咖啡屋,真是累极了,她连道再见的劲儿都没有,一人径自等车去了。

后来小渔也没来过电话,有电话来她也是不接的。班上那种高三刚开始的蓬勃气氛也感染了她,她也开始拚起英数,天天汲汲营营的读书,很少想到联考什么的,只是读,那种日日读书规律的生活她喜欢,有时想起夏天的事来真是荒唐,尤其中饭吃完跟几个知心的同学聊聊时,更是暗自捏一把冷汗,她曾经差点离她们多远过,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制服,她多高兴自己也跟她们一样洁白如一无瑕之玉。

十月快过完时她才发觉。那天是月考完,又是星期六,她跟同学捡着那时看了场电影,很晚才回家,凉凉的风徐的吹着她,又叫人好不怅惘。十月就要过了呢,她最喜欢的时候,竟就让它这样一溜而逝,她第一次觉得惘然了,一切,主要是那风。

回到家就接到他的电话,小渔说:「明天是我生日,出来好不好?」她没一句话的就答应了,只为着小渔一定跟她有缘。

他们还是去那家咖啡屋,不过一会儿她就说想出去走,她好想出去过过十月,跟小渔说了,他没作声,半天抛来一抹微微的笑,彷佛听到他说,你防着我什么呢!他咬着烟在掏钱,约是什么也没说,不过说了没说都一样的,她都晓得他与她说了。

可是她的兴致不减,仍然等着他一块儿去走走路。出得店门,小渔的手搭上她的肩,她也由他,走走就到了小南门,爱国西路那里,也是大大浓荫的树,寂静的夜晚,风一阵过来,吹干了身上的汗意,她一阵快乐,躲开肩上的手,两人手牵手一直走。

她哼起一首歌,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雨中的事,夏日午后突然来的一阵大雷雨,把漫步在乡村小径上的他和他的女孩打得浑身湿透,可是那一刻他清楚的也感觉到她手中的暖意。后来他们跑到一棵树下躲雨,他转身向她,她吻了他,然后他们只听到雨点大大的打在树叶上,她轻柔的呼吸,他慢慢的闭上眼睛,笑了。

那只是一首很普通的西洋流行歌曲,伴奏用的是琮琮的钢琴和电吉他,真就是雨点重重的打在叶上的莽莽味。那该是在六月里唱的,下完雨,凉凉绿绿的天,干净的红砖路,要是那时就碰到小渔,她一定要与他手牵着手什么也不想的去走,走啊走,走完一条红砖道。可是她一直弄不懂为什么歌中是那个女孩吻那个男孩呢,那首歌的味道,应该是一对生生涩涩的男孩女孩第一次的约会,不巧碰到了雨,起初他连她的手都不敢碰的呢,可是她吻了他……她吻了他……那约也是一个商专的大女孩罢,像那个教小渔吻的商专女孩。

后来小渔果然牵着她到一棵浓荫深处,「坐下。」

她无思无想的坐定下,白漆雕花铁椅冰冰凉凉的刻着她的腿,小渔也不坐下,径自背着她站着,掏出烟,弹弹,点燃,只看到一蓬蓬烟雾笼着他的头,他抽得那么慢那么久,不定是第二根第三根,谁晓得呢。

她开始恍惚起来,坐在那儿,也像一棵风中的小树,风一直软软的拂着她,拂得她凉凉净净的,如一块无暇之玉,被拂着,拂着……。她知道的时候,小渔的整个鼻子整个嘴正紧紧贴着她的鬓上呵热气,她想躲开他,那样潮潮热热的,可是念头一过,反正该来的就让它来吧,她又什么也不能了。很久以后她想那晚上的事,竟想不透自己为什么那么宿命,可是那一刻她是真正屏着气,咬紧牙,完全一种慷慨赴义的决心。

小渔吻了又吻她的嘴唇,叫她:「嘴张开。」

匆忙中,她不太清楚那是怎么一回事,她张开眼睛,却见到黑暗中小渔下巴的线条,那个景象她不能忘,在背后远处投来微弱的亮光中,他的下巴是那么坚毅,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一条曲线,可是却叫她怦然心动。

后来她还是不知道当时她张开牙齿没。他吻了他很久,她一直冷静的想着,这就是吻!就是吻了,她要清楚的记下它。不知记下了没,她突然觉得索然,整个人都瘫在椅子上的他的臂膀上,一点劲都没有,一时好象自己是个很超然的人——只是除了嘴,不是她的。

他时间控制得极好,适时的送她赶上了十一点半的末班公车,两人一路上半句话都没搭,他还是握着她的手——不握也罢,一手心淡淡的汗,无滋无味。他们竟像生人一样,连以前在一起玩时斗嘴斗气的基础都好似没了。

她下车的时候,跟他说:「我走了。」

他继续坐车,还要换一道车,怕赶不上,没送她。她一下车才想起了没跟他道生日快乐呢,管它的,谁又晓得真还是他的生日不是。

那次是小渔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她。他第二第三天打电话来,她只觉得没一点意思,吻的事她已经晓得了,可是他更晓得,急切的热烈的要她出来,竟忘了他原先的那种玩世不恭。她不太认真了,那更坚定了她的索然,索性连他的电话也一概不接了。

以后就和小渔再也没见过,甚至连小渔这个名字也不再听得了。

她又回去过高中生活了,同样的制服底下,她高兴她还有同样的无瑕之玉,然而还有一些些什么,想不出来了,令她怅惘,可是一直是有的,压在心底的不知哪一处,掏掏翻翻的很痛人,更怅惘了。

大一刚开学,她很快的响应了班上和工学院某一系合办的第一个舞会,冥冥中急着想去找点什么,总该有一些事的。怀着忐忑的心,班上一个舞棍安慰她,没关系,是五烛光的,包你没什么事。

舞会一开始熄灯的时候,她才晓得五烛光原来是整个屋子除了唱机那儿有根蜡烛和四个屋角各点一支外,就是黯淡一片了。

有一个男孩子,一直找她跳,个子高高的,总不说话,她隐隐觉得害怕,并不晓得他是什么心思。

跳快的碰碰哈梭的时候,他多是找她们班上的一个舞棍,紧身恤衫,牛仔裤,两人也就是一派纯跳舞的样子,女孩跳得又疯又野,那男孩却始终闲闲的不变应万变。

她拣着角落里坐,眼睛眯着追他们的舞影,只觉一霎时间,自己突然变成很遥远的一个乖女孩,她曾经顶熟悉过的。

可是看着看着突然烦躁起来,他当她是哪样一个女孩!认定了她就只会乖乖蠢蠢的坐在角落里随时应他召!他就这么自信!

下一支左一右二的时候,他和另一个男孩同时趋前来,她微微一笑,把手轻轻的搁在另一个男孩的手上。……那一首歌是她顶喜欢的,不晓得歌名,最近逛街时常常在路边唱片行听到的,一群男声回音荡荡的问道:「Will you kiss me and hold me?」她透过男孩的肩去努力搜索着黑暗中的幢幢人影,先看沿着墙的一张张椅子,希望他坐在那儿,……什么都看不见。她想看看身后那边的,却从没看过跳舞跳得那么邋遢的舞伴,从开始打赌就在这方圆两公分的原地踩着,右手松垮垮的搁在她腰上,她突然觉得难耐起来,又是他们轻声在问着:「Will you kiss me and hold me?」那喃喃的絮语,就像在耳边似的,轻轻柔柔的口气,其实是呵着气唱的,那样磨人,又那样不求人知似的,一遍又一遍,让她的心柔柔的痛起来。

对方系上来的不单是大一的新生,也有二三年级的,再老实的人也都是经验老到,大约觉得她们系的不够看,舞会才一半就零零散散的依着墙喝可乐聊天去了。女孩子坐不住冷板凳,也几个几个的蹓走。她不晓得要怎么好,不跳的时候坐着也不好,因为到处都是三五个男生坐一处,要走又没一个贴心的同学伴着一道走。如此思量了半天,舞会也完了。

灯一亮,她抢着先一步走,没等主办的男孩子在分配男孩送女孩。可是没走多远,后头就跟来了脚步声,她似疑非疑的屏着气没放松脚步。

到底给他赶上了,他个子高,腿长,走一步抵她两步,他也没跟她招呼,就跟她并肩走着。只见他两手悠闲的插在裤口袋里,散步一样,相形之下,她小小急急的步子倒显得在负气似的,一开始就注定她是赢不了他的!

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她扬起眉睫含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那清扬的语气像一个前进体人意的女孩子。

「裘镜侬啊。」她这才晓得原来他是侨生,东南亚一带的罢,一口广东音,就是平凡不过的叙述句尾也照加个啊字,咬得轻,倒像是凡事都看透了似的,彷佛有种轻浅的莫可奈何。

下去他并没有反问她的名字,所以她并不再说话了。告诉自己,他也跟大部分的侨生一样,因为国语不好,所以不爱说话。但是她知道不是的,就如同她根本不晓得他是在送她,或只是同路,两人恰要搭同路车,即使是送她,是分配的,还是怎的——这可莽撞不得。各个念头一过,她又安静的走着了,不过放慢了脚步。

等着车的时候,他也还是不说话,两只手始终不离开裤口袋,穿的是宽宽的水兵裤。头微微仰着似在看什么,那晚的月亮很好,路灯一样的亮,然而他并不是看月亮。

她又微偏着头,天真活泼的朗道:「你是侨生?」偏着头,鼓励他说话的样子,矮了他一个头,但此时总是高姿势罢。

「越南侨生啦。」他并不看她,手中捏着烟蒂正找地方打算揿熄。

「你——家在这儿吗?」那年四月越南才陷落,她一听不禁无来由的进入情况起来。

「都没有出来啊。」他的啊咬得极轻,彷佛有些滑稽的意味,其实并没有。

「那你还跳舞!」

「所以才跳舞啊。」

后来车子来了,他跟着她身后上车。车子挤,不方便谈话,刚刚起的话兴又下去了。几次煞车,他都护得极好,没让别人压着她,却也没碰到她。

到了她家那一站,她飞快的,大方的说了一声:「裘镜侬再见。」

这一招做得极好,不管他原先有没有意思要送她回家的。不过就是裘镜侬这三个字太拗口了,念起来怎么样都有些滑稽,但到底还给她一字一字咬得面面俱到,如同今天晚上,这一点信心她还有。

不久他就来找她了,是代他们班上一个修她们系上课程的同学来借期中考笔记的,那课是大三必选的,她才大一,系里的学长没认识两个,根本就不可能借得着,完全不相干的事。他第一次找她就是这样开始的,似乎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借口的薄弱,他那种一派闲闲堂堂的态度,倒叫她怀疑起自己的多心了。

整桩事也是这样,毫不相干,即使他们后来这么亲,还是完全不相干!

第三次约会时,她才晓得他是叫仇剑戎,那回排队买电影票,他班上一个同学前来央他代买,叫了他的名字,当下她整个脸都红了,不晓得他看到没——看到也一定没事人一样,可恨啊,她这样一次一次婉转的叫他裘镜侬,他也应!那刻她才深深觉得认命,自己一开始就注定了那么低那么低,真恨。

后来电影看着,他来握她的手,她躲开了,一次,两次,他也无可无不可的继续看他的电影。她却暗暗叫了声恨,这回恨的是自己,因为这样倒又显得她小家气了。

电影散场时,在拥挤的人堆里,他牵着她的手了,恐怕是实用多于闲情,她丝毫没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不过终归是牵了手了,日后她嫌他仇剑戎这个名字过于杀气腾腾,叫他,戎戎啊,受了他的影响,也加个啊字,每叫他一声总似有千般的无奈,因此更要这样的叫他了。

戎戎和她好起来后,舞会也不去了,刚开始约会时的看电影也不甚热衷,课本就是爱上不上,唯一没停的就是唱片和烟。烟其实他并不真抽的,一天到晚做什么都夹在食指中指间,像戴戒指一样,不过总是剩得老长就揿掉了。唱片更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听,什么唱片都有,龙蛇混杂的从她没听过的广东歌到最近一辑的学生之音,总是从早到晚开着,似乎主人求的是屋子里有个声音在就好了。

他一个人在学校侧门附近租了间小公寓,简单的厨具卫生设备还有。她知道他在邮局里有一些钱,在台湾有个表表表舅,跟他并没往来的。

他们从开始好象就没有热恋过。她下了课,或是空堂到他房子去插把花,帮他洗洗衣服,要不就着他小冰箱里的剩面包煎个蛋夹着吃,她也就只会这些了。可是她喜欢那种感觉,里里外外忙碌的样子,然后他倚在沙发里,玩牌算命,吐吐烟圈,眼睛有时跟跟她走,只有这种时候,只有这种时候她会有些怦然心动,她才能懂得一点点他的爱。

他少说话,她甚至连他家的情况什么都不晓得,都是她在说,她跟他在一起后习惯了多说少想,有时她在厨房里边洗碗筷边比着水声大声的跟他说学校里今天如何如何,好半天,进了客厅,才发觉他老早熟睡了,头歪在椅把上,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抱着个篮球,那让她下定了一些决心。

不过她也有委屈的地方,例如他从不在同学朋友面前介绍她,她想她绝不是那种叫人拿不出去的女孩,积压在心里很久了,有次轻描淡写的跟他说:「怎么不介绍介绍你的朋友啊。」

「他们没意思啊。」

后来她才发觉他就是一个懒字,其至也不太是,他是懒得连懒都懒不起。知道了这层后,她比较能适应他们不像恋爱的恋爱生活,但是她也变得愈发使自己心惊肉跳了。

学校附近有两三家越南馆子,他第一次约会她时就开始说过要请她去吃一顿,一直讲了大半年,后来上越南馆子彷佛成了他们的一个梦想,他被教官约谈了,或是她又跟她们社团的人闹意见,两人安慰对方一场后,结论总是,哪天去吃越南菜!其实吃越南馆子好象并不贵,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去成。

寒假里她们社团办国服,她一直忙,隔个三五天才去看他,不管上午去还是下午,他总缩在棉被里,不一定睡觉,胡须渣渣一脸,她看了总觉不祥,非要扑在他棉被上一阵砍砍杀杀闹他,把他赶出被窝不可。

只有那天早上,一大早居然是被他电话吵醒的,他很少打电话来,因为那口国语怕叫伯父伯母,可是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抖,不知是冷还是兴奋。他说:赶快出来,吃越南菜去!

他们约了在校门口见,她赶出租车去,才跨出车子,他就迫不及待的替她扔了两张票子给司机,没等找钱,拉了她就走。

他走得那样快,她几乎是走两步跑两步才跟得上。过十字路口,略停了一下,她急急看他一眼,他的眼睛直着,时时被风刮起来的头发挡到,并看不出什么表情。

那一餐吃得极冷清,是真的冷,该是炎热南方夏日中午蕉风椰树下的吃食,可是在这冷冷的冬天里,反反复覆的肉丸子,小碗小碟的摆一桌,跟办家家酒一样。她吃一样,跟他讲一个感想,吃了很久,讲了很多,才发觉坐在对面的他一直垂着眼睛,从来没醒过似的。突然她只觉得头皮一炸,轰的一股热气冲上脸来,她站起来,猛力推开椅子,拿起皮包大衣掉头就走。

走到外头路上,冷风一吹,才吃惊自己怎么会那么大的脾气,才一想完,突然眼泪就哗啦哗啦的掉了,不知委屈什么,那样一个人,他,戎戎,在那边,竟是跟她没有关系的。他们就像地球和月亮,注定了永远分不开,却也中间永远隔着远远的,不管阴晴圆缺,悲欢离合!注定了的……

她突然了解了这一点,假装到电话亭里打电话,把眼泪擦干了,鼻子擤擤,重新回去找戎戎。

他还在那里,低着头,垂着眼,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她看了只觉眼睛一热,走到他前头,弯身摇了摇他,他沉沉的抬起眼皮,眼睛是红的,看到她,一怔,好半天,牵起她的手,一道走了。

此后他们疯狂的爱着,唯恐来不及似的,他吻起她来的时候,两手深深的插在她的发里,紧紧撕扯着,再滑下去,狠狠的勒着她的颈子,她感觉到一阵什么就要幻灭了的甜蜜,泪水在眼中绕着绕着。

几次他睡熟了,她抱着膝盖坐在他旁边,那才是她最爱他的时候,看着他微微皱着眉的睡态,屡屡心中一动,好酸。

那次越南馆子的事,她一直没再跟他提,不知道是不是接到了那边的什么消息,但是都没关系了,她蹑着身子,起身要去烧开水,他蒙眬的翻个身,手漫空拽住她,她赶快坐回身来,握住他的手应道:「戎戎你睡我不走。」

他眼睛茫茫的张开,忽然她的影子跳到他瞳孔里,那一刻把她的本命给逼现出来了,她就是得生在他里头的!

她赶忙点点头,心里低声道,你放心,我懂得的,我懂得的。用手掌轻轻阖上它们,「睡噢。」替他掖了掖被子,起身走到窗边,额头抵着冰凉的窗玻璃,看窗外冬日的街头,第一次觉得很冷,很冷。

天开始暖的时候,她总爱拉他出去逛,不为什么的逛,又要他打篮球,她爱看,他打的是系队,穿著白色滚红边的背心短裤,在球场上来回两趟就汗湿了,她递条手帕给他,看不过他粗手大脚的擦汗,接过手帕来替他印了印额头和人中,他转身回场的时候抛下句:「今天好漂亮啊。」广东腔听起来怎么都是言不由衷的,她哑然笑了半天,眼光继续追着他的身影,却想起自己来了,的确,最近几天眼睛老是润润的,转一转就像要泛出水来,自己都晓得好看,大约再几天就要过二十几岁生日了罢,总该有点不一样的……

他已经定好了她二十岁生日要两人一道过,要她晚上一定要去,要做越南菜给她吃,要给她个大惊喜。她晓得不大可能,高中班上同学几个朋友要给她过,家里也是,只好哄小孩似的答应他,想试着赶赶场也罢。

到底是没去成,叫了辆出租车全家人直放淡水去吃海鲜,还喝了点酒,人声酒气中,不时想到戎戎,想他能搞出什么吃的来,那样长大的一个人,真叫人心疼,而她一生最珍贵的时候竟然没与他一起度过。

第二天去上学前,还特别用个冰淇淋空盒密密封封装了一些妈妈昨天炖的冰糖肘子,一早上了四堂课,直担心会不会闷走了味。中午本来想赶着戎戎出去吃中饭前到,路上被几个没吃着她生日的同学逮到,闹着她去福利社请吃茶叶蛋冰淇淋。

跟同学处一起还是好的,纵然聊的是闲话,也觉得自己一会儿又掉入了一个很遥远的感觉里去,她顶熟悉,而且喜欢的。以后还是应该拉戎戎到人堆里混混,沾些人气,想着想着不禁笑起来,她有时看他懒得不顺眼,总说他快没人气了,有时说的是气话,有时是笑着惹他的,待会儿见到他时一定要再提一次,想到戎戎,那个大手大脚的人此刻在做什么呀,竟有些

㈣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有关故事

阿明和几个朋友聚餐,每个人都大发牢骚,感叹生活不顺意,抱怨自己机会太差或机会太少。
这时,有位学长说了一个自己的故事。
这位学长刚毕业后很快就找到工作,但是没过多久,他便对工作产生了倦怠。
当时,心情不好的学长为了缓解自己的情绪和压力,常常带着鱼竿到湖边钓鱼。但是,换了好几个地方,他都没有获得好成绩。于是,他的鱼篓越换越小,到最后只拎着一把钓竿和鱼饵就出门了。
有一天,钓鱼技术不如他的同事老王约他一同去钓鱼,老王拿了一个大鱼篓,当他看见学长几乎两手空空,便塞给他一个小鱼篓。
学长摇了摇手,对老王说:“不用啦,我每次都钓不到两条鱼,用手拿就够了。”
但没想到这天却出乎意料,他们遇上了丰富的鱼群,几乎鱼饵都来不及装,那些大鱼小鱼一条接着一条地被甩上岸。
学长的鱼饵很快就用光了,幸亏老王带了许多鱼饵来。
学长看着老王装得满满的大鱼篓,自己只能用柳条绑住几条,不得不放弃仍在地上活蹦乱跳的鱼,懊恼不已。
当大家听完学长的故事时,什么感想也没有,反而扯开话题,嘲笑学长都35岁了,还想考研究生,未免太晚了。
几年之后大家再次聚会,有人苦撑着小生意,有人勉强自己在不喜欢的工作环境中苦闷度日。至于学长,消息灵通的朋友们说,他不仅拿到博士学位,现在更是许多公司追逐的对象。
当大家羡慕之际,阿明这才想起学长说的那个“鱼篓子”的故事,原来是有特别涵义的!
这个故事的涵义是什么呢?
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每当我们抱怨运气不佳的时候,不要只顾着埋怨别人不给自己机会,看一看自己的鱼篓是否够大,有没有破洞;也许不是池塘里的鱼太小或鱼群不多,才装不满你的鱼篓,而是你的篓子破了个大洞,让鱼全溜走了。
你的钓鱼工具准备齐全了吗?
工具不怕多,就怕鱼群来的时候,你正好缺了一个鱼篓子

㈤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这句故事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这句故事中得到的启示是标点符号很重要,标点的位置不同,句子的意思也就完全不同了。
古时有一栈房东家,此人颇有些斯文且素有洁癖,凡住店者,必须衣冠整齐,不得拖泥带水,否则不让住店。
一日,天降大雨。黄昏时分,东家见泥泞的路上一人冒雨匆匆而来。心想:此人必是来住店的,如此拖泥带水,岂不要弄脏客栈?于是,赶紧写一纸条,上书“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贴于大门之上,然后关门进屋,避而不见。
不一会儿,只听“嘭!嘭!嘭!”的敲门声传来,且一阵紧似一阵。东家好不生气,打开大门,果然是适才所见雨中之人。便道:
“请问客官,何事敲门?”
来人道:“住店。”
东家道:“客官识字否?怎不见门上所写之字?”
来人道:“鄙人略识几字,正是见东家门上字条方才敲门的。”
东家道:“客官既然识字,可否将门上之字念来听听?”
来人念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原来,过去的字,俱是从右至左,自上而下而写,且不加标点的。东家所写字条,本意是说,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现此人如此断句,意思却与东家本意完全相反。东家心知不好反驳,只好自认倒霉,心里盘算道:先让其进屋,再伺机打发罢了。
来客进屋落座,东家递来一杯茶水,道:
“现敬陆羽茶一盏,望速生两翼之风。”
意思是说:现给一杯茶你喝,喝了就赶快走吧!
来客接过茶水,欠身答道:
“若无李白酒一斗,恐难尽百篇之兴!”
意思是说:你一杯茶水就想打发我走?我不仅要住店,还要和你喝酒,吟诗作对哩!
东家心想:今天算是遇到赖皮客了,罢!罢!罢!且让他住一晚吧!于是,烧茶煮饭,打点床铺,安顿歇息不提。
第二天,日上三竿,东家仍不见客人起床,不知何故,又不便催喊。于是便来到客房窗前,见窗前树上有几只小鸟,便大声说道:
“枝头宿鸟,天晓何不飞去?”
意思是说:住店的客人啊,天亮好久了,你怎么还不起床了走啊?
客人在屋里听见,知是东家催其起床,便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大声道:
“海底沉龙,水干方能起身!”
意思是说: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我要把你榨干了才得走!
东家听客人如此说话,便不再理他。时至近午,客人方起。二话没说,便手拿一把尖刀在磨刀石上霍霍地磨了起来。东家见了,不知他要干什么,心里直打怵,便小心上前问道:
“好意留客,磨此利刃何为?”
意思是说:我好意留您住店,您磨这么快的刀子干什么?
客人并不抬头,依然磨刀霍霍,口中却答道:
“无故扰东,理当杀身相报!”
意思是说:我无缘无故来打扰东家您了,按理我要把自己杀了来报答您的好意。
原来,过去客栈里出了人命,客栈老板是脱不了干系的,弄得不好,要吃官司、坐牢。东家一听此言,既怕又气:我留你住店,好酒好饭招待你,你却还要害我吃官司,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心一横,说道:
“即吃官司,最多不过三年五载!”
意思是说:你要自杀就自杀吧!我即使去坐牢,最多也不过是三、五年的事,我不怕!
客人听东家口气强硬,便借梯下楼,道:
“要我出门,得送盘缠七两八钱!”
意思是说:要我走也行,但是你得给我七、八两银子作盘缠。
东家见客人赖皮如此,知道不好对付,只得给了他几两银子,说道:
“如此恶客,去!去!去!从此快去!”
客人接过银子,高兴得不得了,连忙答道:
“这般好东,来!来!来!改日再来!”

㈥ 一个历史人物的故事

《司马光警枕励志
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陈平忍辱苦读书》
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陆羽弃佛从文》
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少年包拯学断案》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万斯同闭门苦读》
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㈦ 下雨天,留客天,客留人不留。[典故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复留,是中制文一句著名的无标点符号句子,在没有标点符号下,这句句子有数种拆解方式,两种意味,而意思却是完全相反,所以常被用作讲述标点符号的重要性。这句句子已经流传已久,源自清人赵恬养的《增订解人颐新集》。而后人在研究这句句子时,作出七种不同的拆解方式。
拆解:
这句句子的基本拆解意思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两句句子中的意思完全相反,在客人留给主人家的字条中被主人误读,于是主人送客,令客人无栖身之地。
七种拆解方式,见于刘玉琛《标点符号用法》
1、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2、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3、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4、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5、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6、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7、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8、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影响:
这句句子是说明书写中文时标点符号的重要性,若不适当使用标点符号,便容易产生歧义和误会。

㈧ 求一篇凸现‘’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励志小故事

一、用人之道
去过庙的人都知道,一进庙门,首先是弥陀佛,笑脸迎客,而在他的北面,则是黑口黑脸的韦陀。但相传在很久以前,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庙里,而是分别掌管不同的庙。
弥乐佛热情快乐,所以来的人非常多,但他什么都不在乎,丢三拉四,没有好好的管理账务,所以依然入不敷出。而韦陀虽然管账是一把好手,但成天阴着个脸,太过严肃,搞得人越来越少,最后香火断绝。
佛祖在查香火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将他们俩放在同一个庙里,由弥乐佛负责公关,笑迎八方客,于是香火大旺。而韦陀铁面无私,锱珠必较,则让他负责财务,严格把关。在两人的分工合作中,庙里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其实在用人大师的眼里,没有废人,正如武功高手,不需名贵宝剑,摘花飞叶即可伤人,关键看如何运用。

二、鹦鹉

一个人去买鹦鹉,看到一只鹦鹉前标: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二百元。
另一只鹦鹉前则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四百元。该买哪只呢?两只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这人转啊转,拿不定主意。&
结果突然发现一只老掉了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标价八百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八门语言?店主说:不。 这人奇怪了: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能力,会值这个数呢?店主回答: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 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完美主义,事必躬亲,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攻关人员,销售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三、袋鼠与笼子

一天动物园管理员发现袋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于是开会讨论,一致认为是笼子的高度过低。所以他们决定将笼子的高度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20米。结果第二天他们发现袋鼠还是跑到外面来,所以他们又决定再将高度加高到30米。
没想到隔天居然又看到袋鼠全跑到外面,于是管理员们大为紧张,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笼子的高度加高到100米。一天长颈鹿和几只袋鼠们在闲聊,“你们看,这些人会不会再继续加高你们的笼子?”长颈鹿问。“很难说。”袋鼠说∶“如果他们再继续忘记关门的话!”
管理心得:事有“本末”、“轻重”、“缓急”,关门是本,加高笼子是末,舍本而逐末,当然就不得要领了。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先分析事情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认清事情的“本末”、“轻重”、“缓急”,然后从重要的方面下手。

四、扁鹊的医术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管理心得: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可惜大多数的事业经营者均未能体会到这一点,等到错误的决策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而往往是即使请来了名气很大的“空降兵”,结果于事无补。

五、曲突徒薪

有位客人到某人家里做客,看见主人家的灶上烟囱是直的,旁边又有很多木材。客人告诉主人说,烟囱要改曲,木材须移去,否则将来可能会有火灾,主人听了没有作任何表不久主人家里果然失火,四周的邻居赶紧跑来救火,最后火被扑灭了,于是主人烹羊宰牛,宴请四邻,以酬谢他们救火的功劳,但并没有请当初建议他将木材移走,烟囱改曲的人。有人对主人说:“如果当初听了那位先生的话,今天也不用准备筵席,而且没有火灾的损失,现在论功行赏,原先给你建议的人没有被感恩,而救火的人却是座上客,真是很奇怪的事呢!”主人顿时省悟,赶紧去邀请当初给予建议的那个客人来吃酒。
管理心得:一般人认为,足以摆平或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棘手问题的人,就是优秀的管理者,其实这是有待商榷的,俗话说:“预防重于治疗”,能防患于未然之前,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之后,由此观之,企业问题的预防者,其实是优于企业问题的解决者。

㈨ 古代如何留人的故事案例

刀下留人
南宋淳熙十一年某月某日,待在老家闲居的陈亮先生,发了次严重“超标”的酒疯——与几个狐朋狗友扮演皇帝上朝,陪酒女权充皇妃,万岁、爱卿地乱叫一气,大笑而散。此事被人告发,一千人等立刻被抓入大牢。刑部判决,陈亮死罪。案件呈到皇帝面前,宋孝宗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秀才醉了,胡说乱道,何罪之有?”陈亮有此好运,要感谢宋孝宗的宽容和睿智。当然,最主要的是在宋孝宗眼里,他不过是一个无职无权的书生,怎么蹦也跳不到天上去,头脑清醒点的主子,也懒得和他计较。
其实,如果按宋孝宗的胸怀雅量和量刑标准,历史上很有几个文化名人是完全可以不杀的,杀了留下杀人者万古恶名,不杀则可能是千秋美谈。可惜,那些当政者都没有宋孝宗的情商和智商,一味地意气用事,脑子一热,就杀、绞:腰斩、灭族,结果是给那些被杀的文人扬了名,自己却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纣王本来是可以不杀比干的。他也知道,比干是个忠臣,满腹经纶,学富五车,还是自己叔父。如果,他实在不耐烦比干的一再劝谏,为了耳根清净,那就不妨对左右说:老头醉了,胡说乱道,把他拉出去醒酒!这样,大家都有面子,都下了台阶。当然,这仍挡不住纣王最后灭亡的命运,但至少还可以留下一个历史亮点。
曹操杀孔融也是明显败招。孔融为人恃才负气,爱发议论,讥讽朝政,但说到底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你曹盂德雄才大略,统一天下要紧,和一个落魄文人较什么劲?听到他反对恢复肉刑、反对禁酒、反对征鸟桓等议论,愿听就听两旬,不愿听就轰他走:孔北海醉了,胡说乱道,赶出宫门!果如此,曹操获爱才美名,孔融得以保全性命,实现双赢,这该有多好。
嵇康就更不该杀了。身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他的罪名,不过是不喜为官,不为当局所用;得罪权贵钟会,被人诬陷,平时还爱发一些不合时宜的议论。司马昭倘若能网开一面,赦免嵇康:叔夜醉了,胡说乱道,文人无行,不足为训!那是能给名声不佳的司马昭挣分不少呢。遗憾的是,司马昭毕竟是一介武夫,全无怜才客人之意,不仅杀了魏晋时代最有魅力的名士,而且使《广陵散》成为历史绝响。
宋太宗杀李煜最没有道理。李煜“生于深官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本就是个窝囊君王,当了阶下因后,每日不过填填词,喝喝酒,以泪洗面,就这样,赵匡义还不放心,毒杀了李煜。退一步说,倘若宋太宗听到“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一江春水向东流”等怀旧词,只是豁达一笑:后主醉了,胡说乱道,任他去吧那样的话,太宗博了宽容美名,后主又有机会奉献更多绝妙词章,岂不美哉!
比较起来,明成祖杀方孝孺是最不得人心的。他的天下来得本不那么光明正大,心虚着呢,那就更要邀买人心,特别是方孝孺那种一流文化名人。朱棣如果聪明一点,有点涵养,就应该假装糊涂,你方孝孺不写诏书,我就换个人写;你方孝孺说我来路不正,我就装聋作哑,有意放你一马:正学先生醉了,胡说乱道,回去休息吧!你想殉难而死,我偏偏不成全你,而且,少杀了一个方孝孺,争取了一大批文化人,自己的历史定评也要好得多,至少不是那么血淋淋的。
平心而论,有宋一代,国力积弱,乏善可陈。宋孝宗也不是一个有什么作为的皇帝,也没多少政绩可以炫耀,但他不杀犯禁的文化人,对文化名人陈亮的宽容厚道,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也使得天下的文化人为之折服,什么时候想起来,心里都是暖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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