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的成语
① 有关法制的成语
执法如山zhífǎrúshān
[释义] 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形容执法严厉。
[语出] 清·李绿园《歧路灯》:“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近义] 铁面无私 刚正不阿 言出法随 军令如山 令行禁止
[反义] 营私舞弊 宽大无边 宽宏大量 手下留情
[用法] 含褒义。形容执行法令非常坚决。一般作谓语、定语、宾语。
[结构] 主谓式。
[辨析] ~和“铁面无私”有别:~侧重于形容法律威严;“铁面无私”侧重于形容品质高尚。
[例句] 明代的清官海瑞~;不徇私情。
② 法律相关的成语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目无法纪、目无王法、逍遥法外、知法犯法、作奸犯科。
1、目无法纪
意思是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自:清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此番蒋中丞因该匪等胆敢抗拒官军,异常凶悍,实属目无法纪,又加了一个札子给他三个,叫他们如遇土匪,迎头痛剿。
示例: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2、目无王法
王法∶古时指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
示例:恐怕也只有仗着自己身份的朱游郜了,他目无王法的殴打日本人事件还没有完,现在又弄出更大的事件,简直是胡闹到家了。
3、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指犯罪的人没有遭受法律应有的惩罚,仍旧自在无事。
出自:邓小平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三:“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示例:巴金《探索集·再说小骗子》:“那些造神召鬼、制造冤案、虚报产量、逼死人命等等、等等的大骗子是不会长期逍遥法外的。”
4、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
示例:我今年八十三岁,他们这样欺侮老人,是知法犯法!
5、作奸犯科
为非作歹,触犯法令;指干违法乱纪的事。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今儿子既在你处,必然是你作奸犯科,诱藏了我娘子,有甚么得解说?
示例:此外,在络绎不绝的自流人群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清浊杂陈,有各种各样的渣滓混迹其中,各种不法之徒在移入地为非做歹,作奸犯科,这在中外人口迁移史上都是屡见不鲜的。
③ 与法相关的成语
执法如山、言出法随、法不阿贵、法不徇情、以身作则。
一、执法如山
白话释义: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处:《歧路灯》:“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也。”
朝代:清
作者:李绿园
翻译:本人言出必行,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二、言出法随
白话释义:命令或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论处。言:这里指命令或法令。
出处:《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倘有不法之徒,胆敢阴谋捣乱,本府本处言出法随,勿谓言之不预。”
朝代:近代
作者:毛泽东
三、法不阿贵
白话释义:执法者秉公处事,不偏袒有钱有势的人。
出处:《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强不挠曲。”
朝代:春秋
作者:韩非子
翻译:法律秉公处事,不偏袒有钱有势的人,不扭曲事实的真相。
四、法不徇情
白话释义: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出处:《三国演义》第七十二回:“法不徇情,尔直深戒。”
朝代:明
作者:罗贯中
翻译: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你一定要深深牢记。
五、以身作则
白话释义:用自己的行动做出榜样。
出处:《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
朝代:春秋
作者:多人所作
翻译:其人正大光明的话,不用命令他都会知道去做。
④ 关于法的成语有哪些
法海无边,现身说法,奉公守法,绳之于法,横行不法,违法乱纪,贪脏枉法,如法炮制,约法三章,以身试法,目无法纪,
⑤ 有关“法治”的成语有哪些
执法如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法不阿、知法犯法、横行不法、斯公罔法、舞文弄法、以身试法、法外开恩、法外施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逍遥法外、法出多门、法成令修、法出一门等。
一、执法如山 [ zhí fǎ rú shān ]
【解释】: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自】:清·李绿园《歧路灯》:“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译文】: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堆积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的人宽恕的
二、法成令修 [ fǎ chéng lìng xiū ]
【解释】: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出自】:唐·韩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张施。”
【译文】:法律要成为命令时常修正,研究好才能张贴实施。
三、法出多门 [ fǎ chū ō mén ]
【解释】:门:门径。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
【出自】:北宋·欧阳修《新唐书·刘贲传》:“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法出多门,人无所措。”
【译文】:有人正刑在外就破律在中,方法从多家,人无所措
四、法外施仁 [ fǎ wài shī rén ]
【解释】: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
【出自】: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当朝的圣人最恼的贪官污吏,也还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五、法外施恩 [ fǎ wài shī ēn ]
【解释】: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出自】:清·梁章钜《归田琐记·鳌拜》:“仍照皇祖所降谕旨,给予一等男爵,世袭罔替,已足以示国家法外施恩,旧勋之意矣。”
【译文】:仍照皇祖所降谕旨,给我一等男爵,世袭罔替,已经足以显示国家法外施恩惠,旧勋的意思了
⑥ 与法有关的成语
不及之法 指不适用的法规。
吹大法螺 法螺:做佛事时用的乐器。原比喻佛之说法广被大众。后借以讽刺吹牛皮,说大话。
春秋笔法 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
大吹法螺 比喻空口说大话。
大法小廉 旧时指大臣尽忠,小臣尽职。
⑦ 关于法制的成语
关于法制的成语有法不责众、无法无天、法不容情、执法如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知法犯法、横行不法、斯公罔法、舞文弄法、以身试法、法外开恩、法外施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
1、法不责众(fǎ bù zé zhòng)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2、无法无天,汉语成语。拼音: wú fǎ wú tiān。意思是不顾国法和天理,任意干坏事。现多形容违法乱纪,不受管束。出自清·曹雪芹《红楼梦》:“珍大奶奶是个老实头,个个人都叫他养得无法无天的。”
3、执法如山,读音zhí fǎ rú shān,汉语成语,作执行法律像山一样不可动摇。出 处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八十八回:“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4、疏而不漏,读音shū ér bú lòu,汉语成语,指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惩罚。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六:你可记得三年前蔡指挥的事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日有何理说。
5、贪赃枉法是一个成语,读音是tān zāng wǎng fǎ,意思是贪污受贿,违犯法纪。元·无名氏《陈州粜米》:“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
⑧ 法律类成语
法律类成语及解释: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居官守法】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 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窃国】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深文周纳】 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绳之以法】 根据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网漏吞舟】 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舞文弄墨】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笔。故意玩弄文笔。原指曲引法律条文作弊。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杀去杀】 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执法如山】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作奸犯科】 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例直禁简】 〖解释〗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一门】 谓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无可贷】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网疏阔】 指法律过于宽容。
【目无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会】 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内】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违条犯法】 违犯法律条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条文,曲解其意。②玩弄文辞;耍笔杆子。
【析律贰端】 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事外】 ①谓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谓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 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 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执法不阿】 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罪责难逃】 因为犯罪,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是难以逃却的
【血风肉雨】 形容剧烈残酷的屠杀或性格刚强
【卖法市恩】 〖解释〗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以法为教】 〖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止杀】 〖解释〗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险】 〖解释〗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踊贵屦贱】 “踊贵屦贱”喻指严酷的法律
【石邑深涧】 “石邑深涧”用来形容森严的法律。
⑨ 和法有关的成语
含有法字的成语 :
约法三章、
执法如山、
不二法门、
如法炮制、
现身说法、
贪赃枉法、
逍遥法外、
违法乱纪、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绳之以法、
知法犯法、
目无王法、
奉公守法、
就地正法、
作法自毙、
目无法纪、
徇私枉法、
想方设法、
无法无天、
以身试法、
抱法处势、
横行不法、
大吹法螺、
大经大法、
法无可贷、
明罚敕法、
法海无边、
亏法利私、
守法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