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的故事
A. 关于雷锋的感人小故事。
(1) 雷锋的故事:救灾
1960年夏末,报纸上发表了一条消息:辽阳地区遭到了百年不遇的大小灾。
对辽阳,雷锋有说不尽的深情厚谊啊!他在那儿参军,在那儿住过,劳动过。他马上怀念起那里的伙伴们,那里的乡亲们……。看了报,他急得直叹气。
当他在报纸上看到党中央派飞机给灾区人民送粮又送衣的时候,心里想:“党中央这样关心灾区人民,我这个人民战士,此刻能为灾区人民做点什么呢?……”他想到自己还有公社退回来的那一百元钱,便连忙写了封慰问信,顶着大雨,立刻跑到邮局,把一百元钱和信一起寄到辽阳去了。
他在日记上写道:
“有些人说是我傻子,是不对的。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革命需要这样的傻子,建设也需要这样的傻子。”
(2)雷锋的故事:捐钱
雷锋以自己的行动,回答了那些不理解他的人们。
那是一个美好的日子,驻地附近的人民,欢欣鼓舞,敲锣打鼓,庆祝城市人民公社的成立。
他心里也非常喜悦,他想,在这个时候,自己能为公社做点什么好事呢?想着想着,了跑到储蓄所,把自己两年来在工厂、部队积下的二百元钱,全部取了出来,一阵风似地,跑到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党委办公室,把钱往桌上一放,说:
“我早就盼望这一天了!这是我对望花区人民公社的一点心意,收下吧!”党委办公室的同志,很受感动,说:“同志!我们收下你的这份心意,钱,我们不能收,你留着自己用,或寄到家里去。”
雷锋说:“人民公社就是我的家。我的钱就是给家里用的。”他又说:“我在苦里生,甜里长,没有大我,就没有小我。党和人民给了我一切,我要把一切献给人民和党。这钱是党和人民给我的,现在就让它为人民事业发挥一点作用吧”。
雷锋苦苦要求,公社仍然不肯收下,直到他说得哭了起来,公社的同志才答应收下一半。这件事大大地鼓舞了全体公社社员。他们说:“我们一定办好人民公社,答谢解放军……”
(1)雷峰的故事扩展阅读: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雷锋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以其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它影响了后来一代一代的中国人。
B. 讲一讲关于雷锋的故事。
一九六一年九月,全团上下一致推举雷锋为抚顺市人大代表。
雷锋参加完人代会回到连里就担任了二排四班班长,在他的带领下,四班成了“四好班“,雷锋也成了全连的四好班长。
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小孩,手里还拉着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哗哗的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去,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
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可自己淋得透湿,一直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她们母子送到家。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