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演講稿
① 600字左右的法律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同學們:大家晚上好!~很高興和大家相聚在這個美麗的夜晚,也非常感謝大家給我這次上台的機會,謝謝!我是來自服裝學院藝設7班的路孝陽,今天我演講得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
當清晨的一縷陽光暖暖的照在心頭,當黃昏的一絲晚霞向我我招手,便又匆匆離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小偉的故事讓我震驚,引我深思。
小偉——河南省,九歲的學生,他非常想有一本《十萬個為什麼?》,他高高興興的問求媽媽,媽媽用「考上了就買,考不上就別買」,冷冷地回答他。他太想得到那本書了,慾望沖破了理智的防線,他做了一個荒唐的決定,敲詐鄰居七十四歲的王奶奶,他曾多次把紙夾在王奶奶加的門縫里,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年過七旬的老人,會是怎樣到位驚恐.焦慮與不安,年時已高的王奶奶,由於過度恐慌,心臟病突發,而與世長辭。但很快九歲的敲詐者,也被警察抓捕歸案。
同學們:聽完了故事,你有何感想?也許你會氣憤的說,應該把他送到少年管教所去,也許你會平淡的說,孩子小,玩笑而已,也許你會怨恨的說,是他媽媽不恰當的愛二激他犯錯,也許你會理智的說,是他心中無法律意識,而自釀苦果。是啊!每個人的成長歷程中度難免會犯錯,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對和改正,但若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就會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
親愛的同學們:錯與不錯只是一念之差,守法與犯法只是一步之遙。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會明辨是非,規范自己的行為,法是智慧的窗口,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播,行為加以制約。法它既賦予我們權利,也會讓我們肩負責任。法律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懲,也為善良的人們伸張正義。我們要從小養成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用法,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既要用法律的准繩規范自己的行為,又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和人民群眾的利益。一次打架斗毆,違反社會秩序都是犯法,一次「紅燈停,綠燈行」的行為是守法,這都是法的體現,法,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在座的同學們:法制的社會是公平而美好的,法制的藍天是湛藍而深遠的,法制的家園是安詳而美好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讓我們的心時刻銘記法,秉持心的法劍,描繪美好的明天!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我們小學生的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有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因此有些學生喜歡拉幫結派,重「感情」,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一句話說他不對就開打,打得你求饒為止。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難題時,過於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的勸阻,遇到事情不冷靜,行動不想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子」,事過之後也沒任何反應,知道冷靜下來發現出了大禍才後悔起來。也有些人沉迷於網路、電子游戲之中,因沒錢玩游戲,常常干出不可饒恕和難以想像的事情來。後悔時,一切的一已經遲了。
同學們讓法律永遠在我們心中。
②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打擊侵害校園犯罪 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同學們: 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衛能力。我今年所要講的題目就是《嚴厲打擊侵害校園犯罪,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一、侵害校園犯罪的主要類型。
我們先來看一下,涉及到侵害校園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幾個類型:
(1)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比如採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機),盜取別人的財物,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小偷」、「扒手」等。依照我國刑法規定,盜竊數額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或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 1、 陳某某用盜竊的錢財用於上網聊天案。陳某某就讀於尤溪縣晨光高級中學,染上了吸煙、喝酒的不良習慣,且嗜好上網聊天,不但父母所給的零花錢使用殆盡,還向同學借錢,當被告人陳章惠無法從父母取得更多的零花錢時,就起了盜竊他人財物,賣錢消費、還債的邪念,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2002年1月3日晚,被告人陳章惠竄至尤溪縣城關鎮玉帶橋大酒店門前,將他人停放在該處的一輛「力帆」牌100型摩托車盜走,陳某某在騎車逃跑過程中被失主發現,被扭送至城關派出所。2002年3月間的一天晚上,某某陳竄到尤溪縣西城鎮城西開發區陳學鶼的殼子房內,把陳學鶼的2扇鐵門盜走,後被告人陳章惠把該所盜得的2扇鐵門賣給西城鎮七口街的廢品收購站,得款人民幣50元。2002年6月間,陳某某多次竄到尤溪縣西城鎮城西開發區陳學鶼的殼子房內,把陳學鶼的鋁合金框8個(價值摺合人民幣1210元)盜走。被告人陳章惠先後將所盜得的鋁合金框賣給西城的兩家廢品收購站,得款人人民幣470元。被告人陳章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的摩托車、鐵門和鋁合金框等財物價值摺合人民幣4510元,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判處管制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2) 搶劫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搶劫罪的,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具有以下幾種情形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涉及到侵害校園的主要有在校學生進行搶劫或者進入校園進行搶劫,如: 陳某某和蘇某某是尤溪縣城關某校學生,兩人法制觀念淡薄,經常逃學在外遊玩。2000年10月、11月間,經社會青年鄭某某的勾邀,連續搶劫作案三起。2000年10月27日,鄭某某和蘇某某騎摩托車經過尤溪縣中仙鄉一公路段時,鄭某某發現有一輛東風牌汽車往劍溪村方向行駛,即提出搶劫該車駕駛員財物的犯意,蘇某某表示同意。鄭某某和蘇某某超過該車,把摩托車停在公路中間,攔下汽車,鄭某某以要養路費為由和蘇某某搶走該車司機人民幣700元和手機一部。2000年11月3日晚,鄭某某勾邀蘇某某騎摩托車竄至中仙鄉玉溪村路段,攔下一輛永春的貨車,鄭某某以貨車司機按喇叭不停,被水濺一身為由,對司機進行脅迫,要司機拿出錢來,兩人共搶走人民幣444元和車用收錄機一台;2000年11月10日晚,鄭某某勾邀蘇某某和陳某某,三人攜帶木塊、繩子,騎摩托車竄至尤溪縣中仙鄉劍溪村水庫路段,攔下永春一輛貨車。三人搶走司機人民幣1100元、傳呼機2部,三人還把司機的衣服脫光並將司機綁在公路附近的樹頭上。隨後,鄭某某提出搶走該貨車,並駕駛該車准備往福清出賣被抓獲。鄭某某、蘇某某、陳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和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3) 故意傷害罪 :是指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採用暴力毆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輕傷、重傷、傷殘等。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發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刑徒刑或者死刑。案例有: 街面中學學生故意傷害案。2001年8月15日晚,街面中學學生李某某因手被紀某某劃傷一事,把紀某某叫到該校學生宿舍背後的路上,向紀某某索賠醫葯費5元。因紀某某不肯賠償,李某某便朝紀某某身上踢一腳,與李某某一起的嚴某某則從地上拾起一根木棍,朝紀某某的身上打去,打中紀某某的左腰部,致紀某某脾破裂,經法醫鑒定,紀某某的傷屬重傷。嚴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和李某某共同賠償人民幣47369.55元。
(4)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主觀方面為故意,犯罪動機是為了逞強爭霸,顯示威風;有的是為了發泄不滿情緒,報復社會;有的是為了開心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獲取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在客觀上表現為: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嚴惡劣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取樂,或者毆打他人致傷);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有上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有:後樓中學蔣某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是個獨生子,6歲那年因為淘氣不小心從二樓摔至地上,造成頭顱前骨破裂,經醫院搶救,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頭顱前骨不能硬化,該處顱骨軟如皮膚、如豆腐,只要用手輕輕一按,則會陷及腦漿,因此蔣某成為殘疾人。本來對蔣某非常疼愛的父母,此後對蔣某更是愛護有加。從小學到初中,同學、老師知道蔣某是殘疾人,都讓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觸及蔣某的豆腐頭,惹禍上身。但蔣某卻認為自己有威信,是「大哥」,經常在校園里滋事。冬天,他經常把學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學校背後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曬太陽。1999年10月10日晚,蔣某騎著自行車經過校門口,該校一名白頭發老師看蔣兩眼,蔣某認為這個老師看不起他,於是就於次日晚23時邀集一名社會青年要找白頭發老師算帳。在校門口遇到該校林老師,蔣某問林老師白頭發老師在哪裡,當林老師回答沒看見時,蔣某就動手毆打林老師,被旁人勸住,林老師乘機避開。蔣某隨後跑到校門前的飲食店裡拿了一把柴刀,沖進學校找林老師算帳,柴刀被該校的陳老師搶下。蔣某某又找了一根木棍,沖到教師宿舍樓,就用腳踢壞教師宿舍門,用木棍打碎宿舍窗戶玻璃。蔣某被當場抓獲。1999年1月18日中午,蔣某某因不滿後樓中學學生楊傳園、楊為省罵他,就伙, 林治祥在後樓操場攔截楊傳園、楊為省,對他們進行毆打。蔣某因犯尋釁滋事罪,受到了刑罰制裁。
(五)敲勒索罪。
敲詐勒索是指以暴力脅迫、恐嚇要挾的手段,使他人產生心理上的恐懼而交出財物或者財產上的利益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1000元到3000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1997年9月25日晚,被告人鄭甲(男,1980年11月18日出生,住尤溪縣新陽鎮某村)以尤溪縣第二中學學生陳某某講其壞話為由,勾邀被告人鄭乙(男,1981年8月11日出生,住尤溪縣新陽鎮某村)要毆打陳某某。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把陳某某叫到尤溪縣第二中學附近的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共同對陳某某施以毆打。後經在場的學生勸解,並叫陳某某請被告人鄭甲、鄭乙吃飯了結此事。陳某某因害怕繼續被打,只好許諾過三天給被告人鄭甲、鄭乙100元人民幣。1997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尤溪縣第二中學,將正在晚自習的陳某某從教室里叫出,帶到尤溪縣第二中學附近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向陳某某索要同月25日陳天漣許諾給的100元錢,拿走陳某某身上僅有的5元人民幣。被告人鄭乙追問還有95元何時給,陳天漣答應等下個趕集日再給。被告人鄭乙還威脅陳某某:「以後嘴巴封密。」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用所索要的5元購買兩包「富健」牌香煙。10月5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尤溪縣第二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叫到該校實驗樓背後空地處,向陳某某索要前次答應給錢的余額部分。當陳某某說沒錢時,被告人鄭甲、鄭乙各朝陳天漣的臉部打了一巴掌,被告人鄭乙還逼使陳某某在5分鍾內去借20元錢,送到本縣新陽鎮街道「三九」游戲機店,當晚8時許,陳某某到指定地點時,正好遇見同校學生鄭某某,便把事情經過告訴鄭某某。此時 ,已在指定地點等候的被告人鄭甲、鄭乙聽到陳與鄭的談話,被告人鄭甲、鄭乙便對陳某某施以拳打腳踢,被告人鄭乙還用煙頭燙陳某某的脖子,並叫陳某某次日要給30元。10月6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又竄到尤溪縣第二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里叫出。在教學樓的樓梯口,被告人鄭甲向陳某某要錢,陳某某因懼怕被打,便把身上的30元錢交給被告人鄭甲。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將所索取得30元人民幣均分。後鄭甲和鄭乙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處刑罰。
二、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一)我國刑法鼓勵公民積極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十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鋟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上述的規定是對正當防衛的規定,希望同學們能拿起正當防衛的武器,積極同犯罪分子作斗爭。
(二)加強自我防衛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如剛才所舉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學生宿舍搶劫的例子,五六十個學生面對五個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時報告。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學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學有什麼不良的動向,要及時向學校老師或者保衛科報告,讓老師介入處理;三、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裡,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
③ 需要一份有關法制的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來賓:
大家好!我是,今天很高興能在這里與大家共同探討普法工作的重大意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運行。也許有些人對此會不以為然,認為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一個有規則、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你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樣的自由嗎?當然不能!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因為在這個社會里,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想像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麼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就應該要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我想通過這么一說,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來就應該要學法了。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其為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需要我們不但要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著建設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對於執法機關,普法的意義則在於能促使執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職能,懲治違法犯罪份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來,我們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電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樣,有很多原來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隨著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在全國范圍內深入的開展,使得人民群眾逐漸接受了法律意識的培養,並自覺自願地運用法律。我作為一名社區工作者,並且從事著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我沒有什麼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傳教育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效,總結其中的一條經驗,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應該會有很多人同意我的這個看法吧?有句古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點滴小事,積累成山。別看這「學法用法,從我做起」,說著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還是得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覺悟的。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質修養的體現,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做了一個好公民,也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違反了規章制度。舉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你有沒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呢?「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規定你有沒有銘記在心呢?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體現公民的素質和修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群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這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
孩子們,為了我們的國家,為了我們的社會,為了我們自己,請記住「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④ 以法律為題的500字演講稿
法律這個詞在我的腦海中是神聖的,它就像一個守護神,伴隨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地保護著我們;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大網,指引我們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孫悟空,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懲惡揚善。法律就在車水馬龍的道路上,就在那肅穆的法庭上,就在那禁豬區那些舉著獵-槍的人們心中。
法律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關乎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緊密相連。今天的街道上顯得格外擁擠,道路上滿是汽車和自行車,汽車排出的尾氣讓人感覺很刺鼻,炙熱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樣照射著,但路上仍然是井井有條,沒有人闖紅燈,交通十分流暢。我穿過馬路,心裡感到十分欣慰,寬敞的馬路上,人人都遵守著「法律」。這是盡人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這樣的法律讓我們行走的如此流暢!
記得有一部電影叫《禁獵區》,講的是警-察與在禁獵區里打獵的獵人周旋並成功捉獲他們的故事,而在生活中,當獵人站在禁獵區,站在一群羚羊旁舉著獵-槍准備射擊時,有良知的人們一定會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許他會無情的射擊,也許他會放下獵-槍,與它們和平共處,希望他選擇後者,放這些動物一條生路,否則法律的嚴懲正等著他們。這是保護動物的法,富有愛心的律。正是這樣的法律才讓我們看到充滿生機的大草原。每當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後行,想想有沒有違返紀律,如果沒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語道:「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人類是離不開法律的,如果世界上沒有了法律,那麼交通變得多麼亂啊,車子不按紅綠燈行駛,那麼就會傷害多少人,那小偷就會越來越多,法律伴著我成長,世界上離不開法律,那麼我們人類就應該知法守法,不應該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情,更不應該做不守法律的人,如果我們都遵守法律,那麼世界就沒有被車撞死的人,那個個家庭都會幸福美滿,那也不會有那麼多的人坐牢,你如果做了不守法律的事,那你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在此,我倡議,我們每個同學都應該從遵守校紀校規和理解父母師長做起,從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悟出實實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價值,立大志,苦學成才,學法守法,做一個偉大社會主義祖國的優秀公民。讓法律伴我們成長,伴我們一生!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⑤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在你們心中什麼是法律?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著,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麵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當有人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座椅,打碎路燈時;當有人騙取他人財物,甚至偷竊時;當有人走路不靠右側通行,隨意破壞交通規則時;當有人破壞草坪、花卉,隨意污染環境時;當有人私自拆毀他人信件,污衊他人時;當有人攜帶易燃易爆品乘車坐船時„„這些不都是我們身邊的違法行為嗎?這其中有你嗎?有你的家人嗎?
法律對於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隻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裡都不知道,這是缺乏法律意識的一種表現。 我們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愛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將永遠是一句空話!古人說的好:「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千萬不要因小錯而釀成終生大錯,成為社會的罪人啊!只要我們心中有法,你就會明白:什麼事情可做,什麼事情不可做,什麼樣的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什麼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
親愛的同學們,我想大家已經清楚了,法律是一柄雙刃劍,他既懲治壞人,也約束自己,他既賦予你權利,也讓你肩負責任,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⑥ 關於法律的演講稿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
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要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對於香港這個有名的法制社會,大家都不會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嗎?香港的法律是多麼的井井有條。無論是在生活中,學習中,還是在工作中,人們都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所以,香港的經濟處於領先地位。人們的文化素質也很高。可見,法律是多麼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會成員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那社會就會陷入極端混亂之中。那樣社會就無法存在和平發展。人們就無法生活,學習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各種權利就無法得到保護。因此,知法、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了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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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有關法律的演講稿誰有
樓主好!
以下是我幫你找來稿件,請笑納!
法,與愛同行
幾百年前,物理學家阿基米德說:「給我一個支點和足夠長的杠桿,我能把地球橇動」,那時,他自豪又迷茫。今天,當我面對台下頗有管理業績的眾多校長時,思緒不由飛揚,靈感頓時迸發,突然發現自己在學校這個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遺失的支點和杠桿,這支點就是法,杠桿就是愛。
自1998年「田永狀告北京科技大學」以來,在全國捲起了一陣「學生狀告母校」的浪潮,在這陣浪潮中,學校多處於不利局面;不但學生告學校,連老師也告起學校來。在我們重慶不是就有老師為教案所有權而與教委對簿公堂的案例嗎?說到這兒,作為一校之長的我們也許會問,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養出來的自家人怎麼會倒打一耙?其實無論是學生告學校,還是老師告學校,我們都應該感到由衷的高興,因為從中我們感受到了師生法制意識的增強、法制素質的提升,更意識到作為一名校長只有義不容辭地肩負起法治社會賦予我們的法制使命,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校。
實現依法治校,關鍵在於師生主體法律意識的提高和法律素質的養成,如何提高與養成呢?一是學法知法,二是守法護法,三是用法維權。在法制課上師生、家長共同學習法律法規已成為我們學校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每法必學,《小學生守則》、《小學生行為規范》、《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章章必讀。每個學期我校都會召開教代會,依據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際來修改完善本校的規章制度,對師生行為作進一步的規范,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學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人有責,物有位,事有序。如今,工作、生活兩條線上,遵紀守法、照章行事已成為我校師生自覺的行動准則,師生之間、同事之間、生生之間親如家人。教師團結協作,愛生如子,學生活潑可愛、奮發圖強。建校短短幾年,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可喜的成績,創造了一次又一次輝煌。
常言說得好,有規矩才成方圓,有法律的保障才會有和諧的校園,有愛的傳遞才常有動人的維權故事流淌。2002年的九月,當幾百張童真笑臉重歸校園的時候,98級1班的教室卻少了李菲菲同學的身影。李菲菲的父親半年前因病去世,一個月前,母親又因意外車禍而不幸身亡,可憐的小菲菲從此便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兒。別說上學,就連吃飯也成了問題,班主任羅遠瓊老師得知她的遭遇後,馬上組織教師四處找尋。功夫不負有心人,深夜11點多,終於在一個垃圾堆旁找到了滿身污垢已處於半昏迷狀態的小菲兒,並把她帶到了自己家,給她換上干凈衣服,讓她與自己同吃同住,像媽媽一樣給了她一個溫暖的家。在我們學校,像羅遠瓊這樣愛生如子的教師數不勝數,像李菲菲同學這樣因各種原因而面臨失學的孩子也不計其數,因此我向全校師生發出倡議,要求大家奉獻愛心,伸出援助的手,建立「森林愛心基金」,專門支助象李菲菲這樣的學生入學。時至今日,「森林愛心基金」己讓百多名失學兒童重返校園,茁壯成長。是啊!是同伴的幫助、老師的關愛延續著他們成長的幸福,是學校的支持、政府的關懷維護著他們受教育的權利。
著名詩人聞一多先生說:詩人主要的天賦是愛,愛他的祖國,愛他的人民。我膚淺地認為:作為一名校長,最大的魅力也在於愛,愛黨的事業,愛自己的學校,愛學校的師生。同時還必須懂法,做學法的先鋒,守法的典範,護法的使者。即用「法」來約束行為,用愛來感染師生。因此,在我的管理辭典中從來就沒有「人治」而只有「法治」,從來就沒有強硬的管制而只有真誠的溝通。
「以人為本」創建和諧校園是我奮斗的目標,我深深的知道,要實現這一目標,不但要有團結拼搏、謙虛謹慎的領導班子,合理完善的規章制度,還要有一支愛崗敬業、師德高尚的教師團隊,更為重要的是必須要有法制教育的堅實奠基,必須堅定不移地走「依法治校」之路。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愛為橋梁,用心溝通,讓法,與愛同行,我堅信:
我們的校園一定會更加溫馨和諧;
我們的師生一定會更加團結向上;
我們的事業一定會更加燦爛輝煌。
(二十五)法治的理想
中國哲學裡面有八個字「理所固然,勢無必至」,法治的理想要在學校全面實現,還要面對很多問題。而唯有直面問題,才能解決問題。因為在光滑的冰面上無法前進,要前進,還是回到粗糙的地面上來吧。
依法治校的內在阻力是法治主體的法治觀念不強。這學期學校處分了一位老師,這是位男老師,他班上一個成績很好的女生和隔壁班上一個成績很差的男生早戀了,他可以說是氣不打一處來。隔壁班的班主任約請了男生的家長到校,三方共同解決這個問題。誰知道男生態度蠻橫,死不認錯,我們這位男老師一時火冒三丈,按捺不住,當著男生的家長和班主任的面,一個耳光就飛過去了。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對這位老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扣除當月獎金和期末質量獎,向被打學生道歉。重點在學校宣布處分決定之後,老師們議論紛紛,很多人覺得被打學生成績差,還早戀,還和成績好的女生早戀,還死不認錯,打了這種學生處分大可不必這么重嘛,更不該向他道歉。老師們的這種微妙心理充分反映了道德觀念和情感因素在與法治觀念的較量中佔了上風,傳統的人治的意識超過了現代的法治的意識,因為傳統觀念是「禮法結合,以禮統法。德刑並用,以德為主」。在擁有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國度全面實施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執法必嚴還不是問題的全部,根深蒂固的傳統人治觀念也許才是法治的內在阻力。
依法治校的外在制約是法治大環境並未完全成熟。姑且不說學校自主辦學權和校長評價問題,單說人事制度問題。教師「鐵飯碗」一天不打破,學校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就無法真正形成。雖然我所在的學校是重點中學,但每個年級都有幾個薄弱教師,班主任不願和他搭班,學生不喜歡他講課,家長還長期投訴他,學校的教師培訓解決不了所有問題,人事制度改革又還沒有進行到學校可以自行和教師解聘的地步,所以教不好書怎麼辦,去當圖書管理員、去當生活老師、去坐辦公室。這些事,說起來像笑話,仔細想想,是校長們的一塊心病。學校有一位初中化學老教師正常教學搞得不好,家教搞得很紅火,家教成了主業,工作倒成了副業。學校勸告、教育、警告都無效,怎麼辦?學校想了一個高招,讓她去教高中文科班,因為高中文科班高考不考化學,沒學生請家教,這叫斷她的財路。在法治大環境不夠成熟的情況下,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在法治大環境走向成熟的過渡期,學校如何因校制宜、解決問題才是關鍵。
依法治校的必要條件是學校領導班子帶頭遵守規章制度,這一點我校有深刻體會。近幾年搞校本教學研究,給老師們布置了很多任務,比如每學期必須聽評課二十節並作認真反思,有些老師有抵觸情緒,說有時間聽課的叫沒時間聽課的人聽課,有時間反思的人叫沒時間反思的人反思。針對這一情況,學校對校本教學研究制度作了一個小小的補充:校長帶頭每學期至少聽二十節課並作全面反思。從此,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只要不外出開會,每天早上七點五十准時進教室聽第一節課,半期和期末分別作一次學校課堂教學全面反思。由於校長帶頭執行制度,學校聽評課蔚然成風,第一學期下來,兩位校長分別聽了七十多節課,而在他們帶動下,全校總聽評課量達兩千節以上。這件小事折射出一種一種基本的法治精神,那就是春秋時名相管仲說的「上不行法,則民不從」。更進一步說,掌握資源分配和政策制定權力的領導如何進行有效的權力自律,是依法治校無法迴避的問題。
全面依法治校理想的實現,也許最需要的就是時間,因為主體法治觀念的強化、法治大環境的成熟、權力自我制約機制的建立都需要時間。前進的道路從來都不平坦,追求的目標也不會近在咫尺,此時此刻,我想起兩句詩歌,一是古代詩人屈原的「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一是當代詩人顧城的「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卻用它尋找光明」,願用這兩句詩歌,與各位共勉。
(二十六)依法治校 構建和諧校園
尊敬的各位領導、評委、朋友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依法治校 構建和諧校園》。
前不久,我在電視上看到:一所曾經辦學質量較高、社會信譽度較好的學校,因為違規收費而被取消了「文明單位」的稱號。摘牌的那天,天空正飄著細雨,望著畫面上老師們淚眼朦朧的雙眼,望著那位為教育事業奮斗多年,如今卻受到處分的老校長,我的心隨著天空飄著的紛紛細雨一點一點地往下沉。作為同仁,我很同情這位校長,因為他並不是牟取私利、中飽私囊,但作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為這件事感到遺憾,因為這種違規收費是以犧牲學生的利益為代價,與國家法律法規背道而馳。法不容情啊!法治的力量讓我們的心靈感受到了強烈的震憾。
中國有句老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是什麼呢?這規矩就是規章制度,這規矩就是法律、法規。依法治國,已成為今天中國的治國方略。
靠法治,我國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逐步納入依法治理的軌道。
治國如此,治校更是這樣。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依法治教已成黨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針,而依法治校作為依法治教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成為今天學校管理的必然選擇。
古人說:「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我認為依法治校,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在管理的過程中靠制度說話。我們學校在制度產生時,「誰說了也不算」,每一項制度必須經過教代會的審議表決,在制度執行時,更是「誰說了也不算」,一切按規章辦事。有人對校長不理解:「你這個校長,工資、獎金、職稱都說了不算,你還有什麼權力呀!」我們卻認為這恰恰是從「人治」到「法治」的進步,我們清楚的看到,正是因為職評小組成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堅持了公正、公平、公開,評職稱的時候,再也沒有原來那種吵吵鬧鬧甚至哭天抹淚的現象了;正是因為《獎金分配方案》的通過與實施,那些工作懶散,想吃大鍋飯的人變得勤快、能幹了;正是因為《規范教師從教行為的若干規定》的施行,學校里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杜絕了,違規濫定資料的現象沒有了,有償家教的現象少了,正是因為收費項目的公開,辦公室接到的投訴電話少了,正是因為百名教師訪貧濟困活動的開展,那些因為家庭貧困意欲輟學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校園,完成了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習……正是因為校務公開讓教師明白還校長清白,校長在管理中更加的理直氣壯了。
全國勞動模範、重慶市骨幹校長、我們校級班子的領頭人物王校長常常說:「民主和法治是管理的法寶,也是挖掘每一個人潛能的最好辦法。只有堅持民主與法治,才能建設一個和諧的校園,才會使學校發展獲得持久的動力。」
是啊,多年來,學校不斷制定、完善並嚴格執行著各種管理的規章制度,同時也努力為教師創造條件,使教職員工能在寬松和諧的氛圍中,心情舒暢、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制度協調和平衡了學校的各種利益關系,執行起來暢通無阻,從而使依法治校內化為全校師生員工自覺行動,形成了議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厲風行,監政及時到位的依法治校局面。
如果說我們學校被評為市級模範職工之家和民主管理示範學校算得上精彩的話,如果說我們學校因為擁有學生的真摯情義和社會的廣泛贊譽而算得上精彩的話,我想,這精彩應該來自依法治校,因為依法治校我們更培養出了一支師德高尚、治學嚴謹,充滿活力的優秀教師隊伍,營造了良好的校園環境,共同譜寫了一曲和諧校園之歌。
楊柳隨春發新綠,法治春風遍神州。我們欣喜的看到,教育正走向法治的健康軌道,那塊「文明牌」的摘下,不正表明了我們依法治校的決心嗎?我們相信依法治校將深深地熔鑄在我們教育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中,內化為教育人的自覺意識,成為蘊藉於天地之間的浩然正氣,成為彌漫於萬物之中的和煦春風,吹遍大地,它將激勵我們教育管理者不懈地努力與追求,構建和諧的校園,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你!
⑧ 法律伴我行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准則。同學們,當你頭腦發熱,准備行動時,想一想自己的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當你受到不良行為侵犯時,能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作為新時代的青少年應該爭取做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但在我們的身邊,有一小部分人卻根本沒有這種意識,所以我們看到有人會隨手拿走同學的筆、亂扔同學的橡皮、給同學亂起污辱性綽號、為一點點小事動手動腳;有些同學上課不認真聽講、不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不尊重老師;更有甚者,有些同學張口閉嘴都是臟話,無故曠課,進網吧,玩游戲,還故意破壞公物等等,這些行為都是違紀甚至是違法的。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小學生,我們不僅有責任和義務提升自己的道德觀念,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和好習慣,更應懂得以法律來規范自己的思想,用規矩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關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個遵規守紀的好公民!從現在開始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這是和諧校園的保障。我們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升旗制度、兩操、集會制度、進出校門制度、請假制度、嚴格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小學生守則》等。也要學習法律常識,增強安全意識。使自己安心學習、安靜學習。
我們在學校里學習、生活和工作,和諧的校園能使我們精神振奮,人際之間具有極強的親和力,心情舒暢,提高學習、工作的效率。讓我們攜起手,用和諧凝聚人心,用和諧團結力量,用和諧孕育希望——在和諧中,體驗共同成長!
同學們,我們不能也不允許那些不良行為傷害我們美麗的校園、傷害我們幼嫩的心靈,讓我們團結起來,幫助那些已有不良行為的同學,人人樹立「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的觀念,為創造和
我是網上轉別人的!!!
⑨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知道,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人員。依概念理解,法官只是法律適用的機器和工具,而不是所謂的「官」。
從表面上看,法院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似乎可以以「四不」帶過,即裁判不公、久拖不決、執行不力、形象不佳。深層次的原因呢?應是法官沒有把法律作為自己的上司。法院的人都清楚,每名法官的頭上可謂是「電網」密布,紀律處分、錯案追究、工作差錯追究,再加上「不準」、「禁令」、「嚴禁」、「規范」什麼的,在這種環境下,大家都在兢兢業業地工作著,也在認認真真地提升著自己的業務知識。
但當一名稱職、合格的法官,僅精通法律是不夠的,還要學會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真正忠誠於法律。
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是公正司法的一個必要的前提和條件,但並不是具備了一定法律知識的法官必然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必然會公正司法,秉公辦案。一個法官的執法理念如何,與其具不具備對神聖法律忠誠的品格是息息相關的。
我們多數公民也許還不能從更深的意義上去認識法律的神聖,但作為一名法官,在公正審判、執行每一件個案的同時,必須時刻保持著對法律的信仰與忠誠。法官的作為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生命、財產、自由、安全。對法律忠誠是法官的天職!其作出的判決應是法官的靈魂和良心凈化、過濾後對是非曲直的正確評斷。社會公眾一直將目光聚焦於法官身上這一事實,便說明了司法公正對國家、對公民的重要性。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公正,法官之責系於大半。
二十一世紀,中國需要什麼樣的法官?需要的是道德(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高尚、業務精通、忠誠於法律的法官。
忠誠於法律的法官,首先應對法律無限敬仰和信仰。信仰法律的人,他的道德一定是高尚的。出於對法律的忠誠和信仰,他對法律一定是充滿濃厚興趣的,這興趣可促使他勤奮學習,所以他應當是業務精通的。法官可以不是法學家,但他必須是道德家、是操守模範、是奉法先鋒。這些,都需要他忠誠於法律。
時下,大家都在忙著對法官的職業道德下定義,我認為法官的職業道德應是愛崗敬業、忠誠於法律。其它諸如公平、正義什麼的,只是其表象,因司法公正不是一個事實,而是一項任務,是一項給法官的頭腦和心靈規定的任務。
對法律忠誠是法官的天職。只有培養出信仰法律、捍衛法律的法官,國家的法律才能根植於人心。只有培養出一大批忠誠於法律的法官,並使之成為法官群體主導力量,公正與效率才能得以實現,才能真正樹立起法律的絕對權威,全社會才能形成自覺守法的良好風氣。除此,我們別無選擇!
⑩ "法律在我身邊"演講稿 怎麼寫
希望你能用上:
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於法律!
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於生活!
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我以支教老師的身份,給大家談一談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結合有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同時,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准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法律與生活》——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於法律!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於生活!
在我們國家的憲法中規定,1999年憲法修正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因此,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先哲盧俊曾喟嘆:"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其實所謂枷鎖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隱喻.
如果人間沒有了法律的規則,將出現兩種極端的局面,一者實現共產主義,社會的資源按需分配,屆時國家,監獄,軍隊,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機構將不復存在,當然法律也因為失去了保障其實行的強制力而逐漸消亡.整個社會進入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個人的情感與道德的約束超越法律,達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種情況有可能世界將混亂一片,人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財產,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因為規則的缺失而最後崩潰,人類也將隨之走向滅亡.較之二者,也許在現階段看來,第二種狀態具有出現的蓋然性.由是觀之,吾國吾民依然無法擺脫社會規則之清朗.
法律是規則和原則統一.法律首先是規則.法律總是表現為一條一條的規則,規則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現形式.但是,由於規則本身具有滯後性,有限性等弱點,因而,規則要和原則結合起來,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後共同的東西,這樣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應該是網路全書.學習法律不僅僅需要學習法律規則方面的知識,而且需要掌握和這些法律規則有關的非常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人的任何知識,任何經驗,對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執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則,法律要規范人的行為.我覺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這個"人"是什麼 經濟學把"人"假定為"經濟人",倫理學把"人"假定為"道德人",法律對"人"也有一個假定.我認為,法律對人的假定是"壞人".霍布斯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從壞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從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壞人理論".
法律作為人的行為規則,必然要涉及到對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壞人理論"把人性假定為惡,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人性惡,是壞人,會做壞事,為了禁止壞人做壞事,讓壞人做不成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種法律規則.如人會背信棄義,所以要規定誠實信用;會出爾反爾,所以要簽訂合同;會損人利己,所以要規定損害賠償;會殺人越貨,所以要罰當其罪,等等.從這個角度看,人性惡是法律的基礎,也是法律的淵源,有壞人才有法律,從根本上說,法律就是一套對付壞人的規則制度.
另一方面,正是因為有針對人性惡,禁止壞人做壞事的各種法律規則,如背信棄義,會遭到"上帝"的懲罰;違反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要損害賠償;殺人越貨,會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就不背信棄義,不違反合同,不損人利己,不殺人越貨了,結果人們棄惡從善,壞人變好人.可見,法律是克服人性惡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為有了法律,人們才成為好人.
如果法律把人性假定為善,把人看作好人,不會背信棄義,那還講什麼誠實信用;不會出爾反爾,那就用不著簽訂合同了;不會損人利己,那就談不上損害賠償;不會殺人越貨,那還規定刑法干什麼 等等,一句話,如果人是好人,就不需要法律規則了.好人雖然也會有矛盾糾紛,但只是小打小鬧,嚴重不到法律上來,好人不需要法律,法律是對好人的不敬.從這個角度看,人性善的假定,好人理論,往往會導致法律虛無主義.
另一方面,正是因為假定人性善,好人不會做壞事,用不著法律規則,法律也沒有規定,因而人們背信棄義,不受"上帝"懲罰;違反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不損害賠償;殺人越貨,不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何不背信棄義,違反合同,損人利己,殺人越貨呢 結果人們棄善從惡,好人變壞人,這正是所謂的"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如果沒有法律,每個人都可能是壞人.
小到個人私事,實踐"壞人理論"還是"好人理論"大有不同.如果相信人性惡,有壞人,會做壞事,因而提高警惕,謹防壞人,就不會上當受騙,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相反,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問題都是因為信以為人性善,誤以為是好人,好人沒事,輕信於人,放鬆警惕,結果上當受騙.所以在人們的日常交往中,要區分善惡,識別好壞,"先小人後君子"而不是"先君子後小人",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這是生活的態度,也是法律的態度.善良的人們往往缺乏法律意識.所謂的法律意識,第一就是壞人意識,要時刻意識到有壞人會做壞事,因而才知道用法律去防範壞人保護自己.
大到國家制度,如國家權力,實踐"壞人理論"還是"好人理論"也會有不同的結果.如在西方國家,霍布斯認為國家是"利維坦",是"凶惡的巨獸";洛克認為國家是"必要的惡";潘恩認為國家是"禍害".他們並不是在謾罵國家,而是深刻地認識到國家是一個強權組織,擁有任何私人所無可匹敵的強大暴力,是侵犯公民權利破壞社會自由的最大危險,認識到"一切權力都易於濫用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真理","絕對的權力絕對導致腐敗".正是基於對國家權力上述壞的認識,所以才提出了"三權分立"和"權力制約"的政治制度設計,並提醒人們,"要是三權合一,那就一切都完了".實踐證明,正是因為對國家權力的壞的認識,才導致了西方國家的憲政法治以及民主自由.這是壞的出發點導致好的結果,可謂忠言逆耳利於行,置之死地而後生.相反,如果信以為國家超凡至聖,全知全能,大公無私,除了人民的利益以外沒有任何自己的私利,權力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因而用不著權力制約和權力監督.結果高度集權,獨斷專行,貪污腐化,國家真的成了"利維坦",權力走向異化,侵犯公民權利破壞社會自由.這是好的出發點導致壞的結果,歷史反復證明,通向地獄的道路常常是善良願望鋪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