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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發布時間: 2021-02-16 16:07:14

❶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打擊侵害校園犯罪 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同學們: 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衛能力。我今年所要講的題目就是《嚴厲打擊侵害校園犯罪,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一、侵害校園犯罪的主要類型。
我們先來看一下,涉及到侵害校園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幾個類型:
(1)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比如採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機),盜取別人的財物,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小偷」、「扒手」等。依照我國刑法規定,盜竊數額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或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 1、 陳某某用盜竊的錢財用於上網聊天案。陳某某就讀於尤溪縣晨光高級中學,染上了吸煙、喝酒的不良習慣,且嗜好上網聊天,不但父母所給的零花錢使用殆盡,還向同學借錢,當被告人陳章惠無法從父母取得更多的零花錢時,就起了盜竊他人財物,賣錢消費、還債的邪念,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2002年1月3日晚,被告人陳章惠竄至尤溪縣城關鎮玉帶橋大酒店門前,將他人停放在該處的一輛「力帆」牌100型摩托車盜走,陳某某在騎車逃跑過程中被失主發現,被扭送至城關派出所。2002年3月間的一天晚上,某某陳竄到尤溪縣西城鎮城西開發區陳學鶼的殼子房內,把陳學鶼的2扇鐵門盜走,後被告人陳章惠把該所盜得的2扇鐵門賣給西城鎮七口街的廢品收購站,得款人民幣50元。2002年6月間,陳某某多次竄到尤溪縣西城鎮城西開發區陳學鶼的殼子房內,把陳學鶼的鋁合金框8個(價值摺合人民幣1210元)盜走。被告人陳章惠先後將所盜得的鋁合金框賣給西城的兩家廢品收購站,得款人人民幣470元。被告人陳章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的摩托車、鐵門和鋁合金框等財物價值摺合人民幣4510元,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判處管制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2) 搶劫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搶劫罪的,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具有以下幾種情形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涉及到侵害校園的主要有在校學生進行搶劫或者進入校園進行搶劫,如: 陳某某和蘇某某是尤溪縣城關某校學生,兩人法制觀念淡薄,經常逃學在外遊玩。2000年10月、11月間,經社會青年鄭某某的勾邀,連續搶劫作案三起。2000年10月27日,鄭某某和蘇某某騎摩托車經過尤溪縣中仙鄉一公路段時,鄭某某發現有一輛東風牌汽車往劍溪村方向行駛,即提出搶劫該車駕駛員財物的犯意,蘇某某表示同意。鄭某某和蘇某某超過該車,把摩托車停在公路中間,攔下汽車,鄭某某以要養路費為由和蘇某某搶走該車司機人民幣700元和手機一部。2000年11月3日晚,鄭某某勾邀蘇某某騎摩托車竄至中仙鄉玉溪村路段,攔下一輛永春的貨車,鄭某某以貨車司機按喇叭不停,被水濺一身為由,對司機進行脅迫,要司機拿出錢來,兩人共搶走人民幣444元和車用收錄機一台;2000年11月10日晚,鄭某某勾邀蘇某某和陳某某,三人攜帶木塊、繩子,騎摩托車竄至尤溪縣中仙鄉劍溪村水庫路段,攔下永春一輛貨車。三人搶走司機人民幣1100元、傳呼機2部,三人還把司機的衣服脫光並將司機綁在公路附近的樹頭上。隨後,鄭某某提出搶走該貨車,並駕駛該車准備往福清出賣被抓獲。鄭某某、蘇某某、陳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和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3) 故意傷害罪 :是指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採用暴力毆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輕傷、重傷、傷殘等。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發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刑徒刑或者死刑。案例有: 街面中學學生故意傷害案。2001年8月15日晚,街面中學學生李某某因手被紀某某劃傷一事,把紀某某叫到該校學生宿舍背後的路上,向紀某某索賠醫葯費5元。因紀某某不肯賠償,李某某便朝紀某某身上踢一腳,與李某某一起的嚴某某則從地上拾起一根木棍,朝紀某某的身上打去,打中紀某某的左腰部,致紀某某脾破裂,經法醫鑒定,紀某某的傷屬重傷。嚴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和李某某共同賠償人民幣47369.55元。
(4)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主觀方面為故意,犯罪動機是為了逞強爭霸,顯示威風;有的是為了發泄不滿情緒,報復社會;有的是為了開心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獲取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在客觀上表現為: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嚴惡劣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取樂,或者毆打他人致傷);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有上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有:後樓中學蔣某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是個獨生子,6歲那年因為淘氣不小心從二樓摔至地上,造成頭顱前骨破裂,經醫院搶救,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頭顱前骨不能硬化,該處顱骨軟如皮膚、如豆腐,只要用手輕輕一按,則會陷及腦漿,因此蔣某成為殘疾人。本來對蔣某非常疼愛的父母,此後對蔣某更是愛護有加。從小學到初中,同學、老師知道蔣某是殘疾人,都讓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觸及蔣某的豆腐頭,惹禍上身。但蔣某卻認為自己有威信,是「大哥」,經常在校園里滋事。冬天,他經常把學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學校背後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曬太陽。1999年10月10日晚,蔣某騎著自行車經過校門口,該校一名白頭發老師看蔣兩眼,蔣某認為這個老師看不起他,於是就於次日晚23時邀集一名社會青年要找白頭發老師算帳。在校門口遇到該校林老師,蔣某問林老師白頭發老師在哪裡,當林老師回答沒看見時,蔣某就動手毆打林老師,被旁人勸住,林老師乘機避開。蔣某隨後跑到校門前的飲食店裡拿了一把柴刀,沖進學校找林老師算帳,柴刀被該校的陳老師搶下。蔣某某又找了一根木棍,沖到教師宿舍樓,就用腳踢壞教師宿舍門,用木棍打碎宿舍窗戶玻璃。蔣某被當場抓獲。1999年1月18日中午,蔣某某因不滿後樓中學學生楊傳園、楊為省罵他,就伙, 林治祥在後樓操場攔截楊傳園、楊為省,對他們進行毆打。蔣某因犯尋釁滋事罪,受到了刑罰制裁。
(五)敲勒索罪。
敲詐勒索是指以暴力脅迫、恐嚇要挾的手段,使他人產生心理上的恐懼而交出財物或者財產上的利益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1000元到3000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1997年9月25日晚,被告人鄭甲(男,1980年11月18日出生,住尤溪縣新陽鎮某村)以尤溪縣第二中學學生陳某某講其壞話為由,勾邀被告人鄭乙(男,1981年8月11日出生,住尤溪縣新陽鎮某村)要毆打陳某某。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把陳某某叫到尤溪縣第二中學附近的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共同對陳某某施以毆打。後經在場的學生勸解,並叫陳某某請被告人鄭甲、鄭乙吃飯了結此事。陳某某因害怕繼續被打,只好許諾過三天給被告人鄭甲、鄭乙100元人民幣。1997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尤溪縣第二中學,將正在晚自習的陳某某從教室里叫出,帶到尤溪縣第二中學附近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向陳某某索要同月25日陳天漣許諾給的100元錢,拿走陳某某身上僅有的5元人民幣。被告人鄭乙追問還有95元何時給,陳天漣答應等下個趕集日再給。被告人鄭乙還威脅陳某某:「以後嘴巴封密。」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用所索要的5元購買兩包「富健」牌香煙。10月5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尤溪縣第二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叫到該校實驗樓背後空地處,向陳某某索要前次答應給錢的余額部分。當陳某某說沒錢時,被告人鄭甲、鄭乙各朝陳天漣的臉部打了一巴掌,被告人鄭乙還逼使陳某某在5分鍾內去借20元錢,送到本縣新陽鎮街道「三九」游戲機店,當晚8時許,陳某某到指定地點時,正好遇見同校學生鄭某某,便把事情經過告訴鄭某某。此時 ,已在指定地點等候的被告人鄭甲、鄭乙聽到陳與鄭的談話,被告人鄭甲、鄭乙便對陳某某施以拳打腳踢,被告人鄭乙還用煙頭燙陳某某的脖子,並叫陳某某次日要給30元。10月6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又竄到尤溪縣第二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里叫出。在教學樓的樓梯口,被告人鄭甲向陳某某要錢,陳某某因懼怕被打,便把身上的30元錢交給被告人鄭甲。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將所索取得30元人民幣均分。後鄭甲和鄭乙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處刑罰。
二、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一)我國刑法鼓勵公民積極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十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鋟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上述的規定是對正當防衛的規定,希望同學們能拿起正當防衛的武器,積極同犯罪分子作斗爭。
(二)加強自我防衛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如剛才所舉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學生宿舍搶劫的例子,五六十個學生面對五個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時報告。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學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學有什麼不良的動向,要及時向學校老師或者保衛科報告,讓老師介入處理;三、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裡,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

❷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其中有一句是哲人康德曾這么說過

演來講稿也叫演講詞,它是在較自為隆重的儀式上和某些公眾場合發表的講話文稿。演講稿是進行演講的依據,是對演講內容和形式的規范和提示,它體現著演講的目的和手段。演講稿是人們在工作和社會生活中經常使用的一種文體。它可以用來交流思想、感情,表達 主張、見解;也可以用來介紹自己的學習、工作情況和經驗等等;演講稿具有宣傳、鼓 動、教育和欣賞等作用,它可以把演講者的觀點、主張與思想感情傳達給聽眾以及讀者,使 他們信服並在思想感情上產生共鳴。
演講稿的結構分開頭、主體、結尾三個部分,其結構原則與一般文章的結構原則大致一樣。

❸ 誰能給我2份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布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年少的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集體游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少年兒童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裡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里,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怎樣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著她的父親大聲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級片,你有什麼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為戒嗎?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輕視法律,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污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復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去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已佔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個多麼令人痛心的數椐!有許多案子讓人觸目驚心。殺人犯趙某僅12周歲,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麵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楊某,只因與一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用刀捅死。事後,他竟還無知的說「是他先說我的,難道我錯了嗎?」同學們,由此可見,自私與無知是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無數事實說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准則來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追問: 能把我再寫一份嗎 謝謝了 回答: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 社會主義法 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 家庭生活 , 學校生活 ,以及 社會生活 的 方方 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 守法 的公民。要有 法制 觀念,要懂 法律知識 。要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對於 香港 這個有名的 法制社會 ,大家都不會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嗎?香港的法律是多麼的井井有條。無論是在生活中,學習中,還是在工作中,人們都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所以,香港的經濟處於領先地位。人們的文化素質也很高。可見,法律是多麼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 道德 ,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 學文化 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 歧途 ,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會成員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那社會就會陷入極端混亂之中。那樣社會就無法存在和平發展。人們就無法生活,學習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各種權利就無法得到保護。因此,知法、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了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❹ 「憲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50字,怎麼寫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大家好,我是盧小峰,我的演講題目是《憲法在我心中》。

曾幾何時,人的尊嚴如空谷幽蘭般綻放於山野,一夜之間,她昂首挺胸,赫然綻放於《憲法》之中。曾記否,那是一九五四年,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的誕辰之日,她的前身是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協商綱領》如今她已經成長了四次,分別為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當然,在此期間,經過數次小的修訂。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其他法律依其而設,不得違憲,否則無效,憲法是社會和諧安定的法律保障,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內容,其核心價值在於實現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憲法的解釋具有唯一性,但不意味著一成不變,我國的憲法隨時在變遷,與時俱進,但是她的神聖不變,她的精神不變,那就是對公平、正義、自由、民主不變的追求,憲法的主要分為序言,一、總綱,二、權利與義務。三、國家機構,四、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共計138條。其中,總綱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利屬於人民,以及我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當然了,我不再一一列舉,我身處在新疆,活在當下,話在當下吧,其中,這138條的第四條,我做一下特別的闡述,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國家根據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我國先後在新疆建立了兩個經濟特區,分別是喀什特區和霍爾果斯經濟特區,新疆物產豐富,人傑地靈,加之國家西部大開發,為之注入新鮮活力,西部大開發至今日,新疆的經濟快速發展,今年烏魯木齊再次圓滿舉辦了亞歐博覽會,將來,站在絲綢之路橋頭堡的新疆,定將迎來一個新的輝煌,這無不顯示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試想一下,如果沒有憲法的精神支持,何來新疆的穩定,新疆人民的安居樂業從何而來,新疆的繁榮昌盛從何而來。古代,國家是帝王家族的財富,是家天下,今天天下為公,憲法使然。國之統一,唯憲法也、國之團結,唯憲法也、國之昌盛,唯憲法也,無規矩不成方圓,今天中華民族之所以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若失其法制,後果可想而知,因此我們每個人要學法、懂法、遵法,揚憲法精神,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❺ 關於法在我心中的名言或故事 急急急急

我們也做過這個主題,但是是演講稿。把演講稿發給你,希望對你有用。
哲人康德曾這么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璨燦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祟高的法則。」是的,如果說璀璨的星空是以其獨有的博大浩渺深深震懾了我們的心靈,那麼「法」,這高擎「正義之劍」的審判官,它「公正無私」、它「揚善懲惡」、它「無所不在」,在一次次付尊嚴與正義與社會的同時,也一次次的將「敬畏」深深的銘刻於我們心中。
遵紀守法,學法護法是一種被人們公認的美德。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遵紀是守法的基礎,青少年時代是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青少年學生要認真學習《中學生守則》、遵守校紀校規,遵紀守法,嚴以律己,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自強、自尊、自重、自愛,爭當一個文明的新時代青少年。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為一名青少年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
在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調節人們行為的兩大社會規范,二者親切相關。我們在現代社會中成長,既要餞行基本的道德,做一個有道德人,又要遵守國家法律。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遵守法律,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養。
首先,我們中學生應該努力學習法律常識,特別是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必須掌握。現在我們正向知識、經濟時代邁進,一個法盲是很難在一個飛速發展、日益復雜的社會中生存的,更不用說會有什麼成就,多了解法律知識是法制社會對我們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我們守法、用法的前提條件。其次,我們應該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為規范和道德修養。不要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與他人大動干戈,弄的兩敗俱傷。
再次我們應該善於用法,善於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新時期中學生的我們,在學習中、生活中,都應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牢固觀念。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一起攜起手來,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明天,做一個新世紀的遵紀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
五五普法的詩歌

我們三人台上站, 現在說個三句半, 「五五」普法規劃好, 說說看:
和諧社會是目標, 法治建設最重要, 宣傳教育要深入, 有必要。
指導思想很明確, 科學發展觀念好, 「三個代表」為指導, 貫徹牢。
以人為本服務好, 科學准確重實效 普治並舉基礎牢, 原則要。
法治實踐最重要, 深入開展素質高, 實現法治「三突破」,有目標。
核心憲法宣傳好, 主要內容不能少, 群眾生活確需要, 要選好。
任務明確重點找, 法治宣傳覆蓋好, 居民村民為主要, 措施牢。
領導幹部素質高, 公職人員觀念牢, 樹立信仰青少年, 取實效。
法治實踐整推進, 長遠規劃階段性, 陣地建設形式新, 在適應。
階段步驟要合理, 宣傳發動氛圍營, 組織實施在普及, 講實際。
工作機制應健全, 責任目標是關鍵, 形成網路整資源, 在實踐。
保障措施要到位, 組織隊伍和經費, 開拓創新普好法, 是使命。

❻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請高手幫忙急要。。。

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隊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討學生證,而馬某卻跟著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著……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敘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初二學生,記憶中的他,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著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14歲啊,如花般的「成熟」季節;14歲的年輕生命喲,就這樣在冰冷的「純潔」里畫上了句號。
我們在哀嘆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
望著雪地里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
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沖動的我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當今,最普遍也是最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大概就是「校園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於老羞成怒,用匕首將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嘆,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
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說:「他們也真夠倒霉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為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沖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青少年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更要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爾後,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❼ 以 法在我心中 為話題的演講稿可以選哪些題目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XXX,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著良心說假話,閉著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麼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系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鑒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污吏是不是這里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涌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鑒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麼,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胡總書記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里,面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葯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

❽ 法在我心中,作文600

我們也做過這個主題,但是是演講稿。把演講稿發給你,希望對你有用。
哲人康德曾這么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璨燦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祟高的法則。」是的,如果說璀璨的星空是以其獨有的博大浩渺深深震懾了我們的心靈,那麼「法」,這高擎「正義之劍」的審判官,它「公正無私」、它「揚善懲惡」、它「無所不在」,在一次次付尊嚴與正義與社會的同時,也一次次的將「敬畏」深深的銘刻於我們心中。
遵紀守法,學法護法是一種被人們公認的美德。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遵紀是守法的基礎,青少年時代是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青少年學生要認真學習《中學生守則》、遵守校紀校規,遵紀守法,嚴以律己,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自強、自尊、自重、自愛,爭當一個文明的新時代青少年。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為一名青少年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
在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調節人們行為的兩大社會規范,二者親切相關。我們在現代社會中成長,既要餞行基本的道德,做一個有道德人,又要遵守國家法律。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遵守法律,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養。
首先,我們中學生應該努力學習法律常識,特別是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必須掌握。現在我們正向知識、經濟時代邁進,一個法盲是很難在一個飛速發展、日益復雜的社會中生存的,更不用說會有什麼成就,多了解法律知識是法制社會對我們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我們守法、用法的前提條件。其次,我們應該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為規范和道德修養。不要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與他人大動干戈,弄的兩敗俱傷。
再次我們應該善於用法,善於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新時期中學生的我們,在學習中、生活中,都應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牢固觀念。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一起攜起手來,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明天,做一個新世紀的遵紀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

❾ 法在我心中伴我演講稿100字

法律,給人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為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毆、偷竊、闖交通信號燈等這些行為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枚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為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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