搡的典故
必操勝券:操:持,拿;券:憑證;勝券:勝利的把握。一定有勝利的把握。
百二河山:百二:以二敵百。指山河險固,可以二敵百。後指國力強盛,邊防穩固的國家。
比物連類:比物:比喻;連:連綴;類:相同的事物。連綴相類的事物,進行排比歸納。
避世金馬:避世:逃避世務;金馬:借指宮殿。指身為高官而逃避世務。
不避湯火:湯:沸水;火:戰火。指不畏凶險。
2. 有關古代婦女操行的典故
林烈女
林烈女原姓曾,福建同樂縣人,嫁給當地人林朝漢之子邦基。曾氏通文墨,能寫詩,孝敬公婆,夫妻感情
貞潔也不錯。後隨林家遷居杭州,入籍仁和縣。結婚12年,曾氏沒有生育。康熙中,不幸婆婆去世,丈夫林邦基悲傷成疾,臨終時對曾氏說「我死了,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去?」曾氏含淚答應,但邦基仍睜眼不語,曾氏指天發誓,邦基才含笑而死。曾氏做了兩副棺材,安置了邦基後,她幾次上吊,都被家人救了下來。公公林朝漢勸她,不聽,於是告到了縣令那裡。縣令判令曾氏應該代夫行孝,並要求林家盡快為邦基立一個後人。林朝漢拿了縣里的判詞,勸曾氏勿再尋死。曾氏說,公公還有其他兒子、媳婦,何愁供養。她再次吞金自殺,又被救了下來。林朝漢趕緊把事情再次告到縣官,免得日後出事,自己承擔責任。縣官令林家立即給林邦基立子嗣,並答應捐資撫恤,甚至要給匾預旌。林家將邦基兄子立為邦基之子,交給曾氏撫養。幾天後,曾氏自己寫了狀詞到縣里,說明縣官命令我養親育子,本是節孝兩全之道,但公公另有幾個兒子供養,養子的生父尚在,不需我來撫養。我一生很重承諾,已經答應陪丈夫一起去,怎麼能在這樣的大事上失信呢?縣令回復說:「慷慨赴死易,從容守節難」,子嗣已立,不要因為小承諾廢了大事,並捐資贈匾,大書「孝節雙全」以彰其事。曾氏不得已,只得暫時答應。孝敬公公,善撫子嗣。五年後,林朝漢病逝,曾氏與伯叔妯娌一起經辦了喪事。事後,曾氏說,這次我可以實踐諾言了。
這個故事中,林烈女曾氏在丈夫死後欲以身殉夫,多次尋死未果,林家怕承擔責任多次告到縣里。這個縣令看來也不是昏庸之輩,屢次勸誡,並為曾氏安排了「孝節兩全」之法,但在公公死後,曾氏還是毅然決然地絕食而死。曾氏反復尋死,不管林家和官府採用了多少辦法避免她的死亡,她總是抱定了必死的決心,簡直就是非死不可。
曾氏自己說,尋死是為了重承諾,要到地下去陪伴丈夫。夫死身殉的承諾本來就來自於當時普遍的貞潔觀念,曾氏也以此種觀念作為自己的自覺追求,可見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節烈是何等重要,婦女本人往往是自願赴死。
王氏
乾隆時,揚州還有一個因肩膀被男人碰了一下而自殺的故事。揚州東關街鞋工郭某之妻王氏,「美而
貞潔
賢」,同街富戶子弟儲某非常羨慕,於是借錢給郭某開了一間小店,想以此接近王氏。一天,儲某乘王氏在店中,突然進店,用手拍了一下王氏的肩膀,問了聲:「飯熟了嗎?」王氏大呼「殺人啦」!有人告訴王氏,儲某借錢給你家開店,就是為了接近你。王氏又回家把事情告訴丈夫,丈夫說,你已經借了人家的錢開店,這事你就忍了吧。次日,王氏趁丈夫外出,閉門自縊而死。此事後來幾經曲折,儲某因調戲人妻被治罪,而王氏也被譽為烈女而葬於揚州五烈墓旁。(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卷16,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387-388頁。這一類故事所遵守的觀念,就是女子一生不得與丈夫以外任何男子有接觸的貞潔理論。
如果說上述這些女子的死,也許還能找到些許理由的話,有一些女子為貞潔而輕生,則是沒有什麼理由可講的。《清史稿·列女傳四》卷510,講了這么幾個故事:
清初,寡婦李氏與家人避難後回到杭州,當時清軍剛剛進入這一地區,檢查很嚴,有車入城,男子須下車,女子也要打開簾子。李氏的車入城時,她有病初愈,守門的軍卒遠遠地看見,「為嫚語」,李在車中也多少聽到幾句。回到家後,李慟哭,說自己不幸被幾個門卒所辱,終日涕泣,二十多天不吃東西,絕食而死。此女只是被門卒遠遠看了幾眼,大約說了幾句不幹不凈的話,也就死了,可嘆可悲!
更有可悲者,趙某妻王氏,丈夫出門,她一個人在家午睡,風吹門簾微動,彷彿是有人在偷窺一般,王氏憤不欲生。丈夫和公婆都勸她,只不過是風吹動了門簾,不必太在意,但她始終不能釋疑。最後覺得,與其抱著懷疑而活著,不如帶著懷疑去死,終於自縊而死。被男人接觸到了或偷窺到了,自殺,本已十分可悲,而是女只是懷疑被人偷窺,沒有任何佐證,就死了,是貞潔觀念到了極致的情況下的一個典型個案,不能不說是一件可悲的事。
安徽歙縣有兩個相鄰的女子汪氏與賀氏,情同姐妹。某夜,當地發生火災,汪氏未睡,急呼家人去救賀氏,到了賀的樓下,賀在樓上問,姐姐已逃出來了嗎?汪氏回答,已出來了,所以來找你。過了一會兒,賀氏在樓上喊:我找不到外衣,不能出來了,謝謝姐姐來救我。一會兒,大火臨近賀氏所住的小樓,汪家人想沖進去把賀氏救出來,但賀氏在內怒罵,於是只好退出來,賀氏就這樣被困於大火之中。汪氏大哭,妹妹死,我怎麼能獨生,也跳進大火之中。就這樣,兩個女子都被大火吞噬了生命。這個故事也很可怕,只因找不到外衣,就這樣死了兩條人命。
這些女子被載入史冊,表達了清末民初時,國史的修纂者對她們「貞潔」觀念與行為的贊賞與表彰,其中體現的,是貞潔觀念發展到極致之時,貞潔烈女們「非死不可」的舉動。哪怕只是懷疑被人偷窺,也不能苟且偷生了!
未婚守貞,極難之事。更多的一種情況是,女子在未婚夫死後,以身相殉,留得一世清名。康熙時,揚州「池烈女」,是個貧家女子,父親把他許配給當地吳氏長子吳廷望,廷望從軍,在廣東打仗死了。吳氏想把池氏改配家中次子,池氏聞之,乘父親外出之際,上吊自殺了。雍正時,揚州霍九女,許配李正榮,訂婚不到十天,李就死了,霍九女聞訊,自殺以殉。二女子都是未嫁而死的例子。(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卷16,第386-387頁。王士禛《池北偶談》卷10:福州有個叫王慧貞的女子,許配儒士楊儼為妻後,未婚而楊死。女子想以身相殉,家人百般防範,她就前往夫家奔喪,自縊而亡。康熙時福建武平縣女子林清玉,未婚夫在從京師回家的途中病亡,她聞訃痛哭,到夫家拜靈,安慰婆婆,待喪事完畢,吞金而亡。
已嫁婦女在丈夫亡故之後,孝敬公婆,撫養孩子,在夫家守貞一世,為當時觀念中極正常的情況。學者們對清代婦女的改嫁問題多有研究,當時社會上寡婦由於種種原因而改嫁的例子並不少見,如夫家族人為了侵佔亡者財產而逼令改嫁,由於當時很多地方人口男女比例嚴重失調而導致婦女改嫁較易,夫死後夫家貪圖改嫁的財禮而強令改嫁,還有貧困寡婦因生計問題不得已而改嫁等等,但就社會主流觀念而言,寡婦守節乃是惟一正確的、不受非議的選擇。
夫死即以身相殉,典型的情況如上而講到的林烈女的故事,非死不可,想方設法要隨亡夫而去。林烈女曾氏因為遇到公公及縣官的阻止,沒能立即尋死,只是一個特例;多數情況下,夫死之後,其妻(甚至於妾)的殉節是受到社會贊許的行為。乾隆時人李斗《揚州畫舫錄》載,當地有五烈女墓。五烈女各有各的悲慘遭遇,其中第五座
墓本是一個外地寓居揚州人的妻子之墓。江寧人陳國材寓居揚州,死時僅26歲。其妻周氏,在他死後絕食二十餘日,「從容就義」。因為陳國材是外地人,本來周氏不在旌表之列,後來地方官還是為她題請旌表。當地這才有了五烈女墓和五烈祠。歷朝歷代,此類事甚多,正史的列女傳多有記載,而《清史稿》中列女傳中此類事亦極多。社會生活中,也有丈夫因為妻子的節烈義行而「夫以妻榮」的事例:乾隆五十二年,軍機章京、給事中劉謹之病故,其妻湯氏以身殉節,事情被報告到了朝堂之上,特命賞給劉「鴻臚寺卿」銜,賜銀百兩治喪事,湯氏「特旨旌表」。夫以妻榮,被稱為京官中的特例(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卷8,第469-470頁。。這就是所謂的盛世倡貞潔。
在清代普遍的貞潔觀念下,即使是為人妾者,也有為夫殉節的故事。康熙時平定台灣的名將海蘭察,於歸途中在蘇州娶了青樓女子阿芸為妾。阿芸深得這位超勇公的寵愛,她對丈夫的暴躁脾氣和行為也多有規勸,對其子安祿的不檢點也有抑制。海蘭察死時,阿芸並不哭泣,規勸安祿說,作為功臣子弟極為不易,富貴家族門戶不易保持,對安祿頗有觸動。當晚,阿芸自縊而亡。(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卷3,第361-362頁。另一個故事是康熙時文人嵇永仁被叛藩耿精忠所捕,其妾蘇瑤青與之一同入獄,在獄中的三年裡,蘇氏為丈夫抄錄書稿多部,今天流傳下來的《西京雜語》、《東田醫補》、《竹林集》、《葭秋堂詩》等書,都是出自蘇氏獄中抄錄的手稿。嵇永仁被害時,蘇瑤青年僅17歲,與嵇同時取帶,面對著嵇自縊而死。(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三筆》卷1,第664頁。
寡婦因被逼改嫁而自殺的事情也很普遍。道光間,浙江仁和縣王氏,嫁三月而寡,謹侍公婆。八年後,公婆因家貧,私下裡收了別人的聘禮,准備將王氏外嫁,直到出嫁前一天才把事情告訴王氏。王氏不動聲色地答應了婚事,當晚,她把僅有的一兩件首飾交給婆婆,說這也可以用來過幾天日子的啦。夜半,她悄悄地投河自盡。(清)陸以湉:《冷廬雜識》卷2,第74頁。這當然還算比較好的情況,清代的記載中,婆家人為了奪取死者財產而逼令改嫁的事不少,鬧上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至於寡婦守節,清苦難當。清人青城子《志異續編》卷3載:某節婦,少年矢志守節,每天晚上關門後,家人總能聽到銅錢掉在地上的聲音,天亮後,地上並不見錢。後來這女子年壽已高,臨終時,從枕畔拿出百枚銅錢,「光亮如鏡」。她指著錢對兒媳說,這就是助我一生守節的工具了。原來,她每於夜間熄燈後,將百枚銅錢撒於地上,一枚一枚地摸索尋找,直到全部找到,自己也已身心疲憊,這才上床休息。「歷今六十餘年,無愧於心,故為爾等言之。」這位節母,用勞累肌體的方法,打發漫漫長夜,最終得以安心辭世。這個故事與上面講到的貞女綉五百羅漢像的故事極其相似,所不同的,只是這個節母有兒子,而綉佛像的貞女是未嫁守節。清人沈起鳳《諧鐸》卷9記載了一個守節的寡婦臨終時對後輩的勸誡:如果不幸青年寡居,自己思量能守則守,否則乾脆改嫁。她講了自己年輕守寡的故事:我年輕守寡,那時還不到18歲,因為生於名門,嫁於官宦人家,又有了身孕,所以不敢有別的想法。但守節實在是「晨風夜雨,冷壁孤燈,頗難禁受」。一次,公公的一個表親來訪,我於屏後觀其貌美,不覺心動。夜間,幾次想要去與之相見,又猶猶豫豫地走了回來,慾念一動,則「心猿難制」。最後,下了決心去相見,走到中途,聽到灶下婢女竊竊私語,趕緊屏氣回房。把燈放在桌上,倦極而眠,夢見與那書生相見,各道衷曲,攜手入帳,忽有一人跌坐帳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一看,乃是亡夫,嚇得大喊而醒。此時桌上青燈熒熒,床上小兒索乳啼哭,不覺頓生悔意。洗心滌慮,成為良家節婦。若不是當時灶下有人聲,後果則難想像了。我是此中過來人,深知守寡之難,故此勸人勿勉強為之。寡婦之難,於此可以略見一斑,誠如前人所說:「慷慨赴死易,從容守節難!」清代著名文士洪亮吉,自幼由寡母帶大,母親教他讀書時,每讀至「夫者,妻之天」一句則悲苦難禁,大呼:「我的天何在呀」,以至於後來乾脆不讀這一句了。
在當時一些過於極端的貞潔要求下,守節的婦女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人間苦難。
3. 「推敲」這個詞源於哪位詩人的一個著名典故
"推敲」一詞出自哪位唐代詩人賈島的《詩話總龜》。
作品原文:
島初赴舉,在京師。一日於驢上得句雲:「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始欲著"推"字,又欲作「敲」字,煉之未定,遂於驢上吟哦,引手作推敲之勢,觀者訝之。時韓退之權京兆尹,車騎方出,島不覺得止第三節,尚為手勢未已。俄為左右擁止尹前。島具對所得詩句,「推」字與「敲」字未定,神遊象外,不知迴避。退之立馬久之,謂島曰:「『敲』字佳。」遂並轡而歸,共論詩道,留連累日,因與島為布衣之交。
作品譯文:
賈島第一次在京城裡參加科舉考試。一天他在驢背上想到了兩句詩說:「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開始想用「推」字,又想用「敲」字,思考這事沒決定下來,便在驢背上吟誦,伸出手做出推和敲的姿勢來,看到的人都很驚訝。當時韓愈臨時代理京兆尹(京城地方的長官),他正帶車馬出巡,賈島不知不覺沖撞到韓愈儀仗隊的第三部分,還在不停地做推敲的手勢。於是忽然就被韓愈左右的侍從推搡到韓愈的面前。賈島詳細地回答了他在醞釀詩句的事,用「推」字還是用「敲」字沒有確定,想得出神了,忘記了要迴避。韓愈停下馬車思考了很久,對賈島說:「用『敲』字好。」於是兩人並排騎著馬和驢回家,一同談論作詩的方法,(滯留了數日談論作詩)好幾天不捨得離開。韓愈因此跟普通老百姓賈島結為了好朋友。
4. 蓸操的鐵事典故
望梅止渴
東漢末年,曹操帶兵攻打張綉,行軍途中沒有水,帶的水也早已喝完,士兵們內渴得要命,紛紛停下容乘涼,派出去找水的人也沒發現水源。曹操急中生智,說道:「前方有大梅林,結滿梅子,甘酸可以解渴。」傳令下去,兵士們頓時口皆生津,士氣大振而快速前進。宋趙長卿《好事近》詞:「猶勝望梅消渴,對文君眉蹙。」
5. 求幽蘭操的典故
周文王夜夢飛熊入帳,渭水之畔訪遇太公望(姜子牙,因周文王有「興周之業,先祖早寄希望於太公也」之說,故名太公望)
從而奠定周朝800年基業,這是多麼讓人嚮往的啊。蘭一旦被王者採摘佩戴,定會讓其清雅的芬芳和其間蘊含的思想如日月般光耀。
《幽蘭操》,又名《猗蘭操》,最早相傳是孔子所作,孔子游歷眾國皆不為所用,歸途中見蘭花獨茂,停車援琴鼓之,曰:"蘭當為王者得,今乃與眾草為伍。」並作《猗蘭操》:"習習谷風,以陰以雨。之子於歸,遠送於野。何彼蒼天,不得其所。逍遙九州島,無所定處。時人暗蔽,不知賢者。年紀逝邁,一身將老。" 琴曲似訴似泣,如怨如憤。正如那時彈此曲的孔子,是這樣的頹喪。 此曲是曲,幽怨的曲,也是詩,優美的詩。曲調始終是緩緩的,無波無瀾,在那平和之下,卻有一股抑鬱之氣悶悶於胸臆。是不得志的憤慨,是無人識的悵然。 蘭,當生於幽谷疏石敗葉之中,無矯柔造作之態,無趨勢求媚之容。 所以,若用蘭比之於功名,其實是俗氣了。倒是韓愈說得好,他說"蘭之猗猗,揚揚其香。 不採而佩,於蘭何傷」 是啊,不採而配,於蘭何傷。蘭,該是靜靜開放的,清風過之,其香藹然,在室滿室,在堂滿堂。天壤之間,有涼月,為之設色,有星光,為之配飾。 「芝蘭生於深谷,不為無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得,不為困窮而改節」。 蘭花不動,但香隨風動,早已芬芳天下。 蘭花在風中搖曳,香氣洋溢四方,其他花香全都被比了下去。即使無人採摘幽香的蘭花佩戴,對蘭花也無妨害。 (暗喻滿懷文採的「我」雖然未獲賞識,也不要緊。) 不採摘蘭花,對蘭花的高潔本身也沒有損傷,意指自己雖然不被重用,遭到讒詬,卻也心懷坦盪。
6. 歷史上有關詞語的典故
1、推敲
出自典故:賈島當初在京城裡參加科舉考試。一天他在驢背上想到了兩句詩說:「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開始想用「推」字,又想用「敲」字,用心琢磨,反復錘煉,決定不下來,便在驢背上吟誦,伸出手做出推和敲的姿勢來,自言自語人家都很驚訝。當時韓愈臨時代理京兆尹(京城地方的長官),他正帶車馬出巡,賈島不知不覺沖撞到韓愈儀仗隊的第三部分,還在不停地做推敲的手勢。於是忽然就被韓愈左右的侍從推搡到韓愈的面前。賈島詳細地回答了他在醞釀詩句的事,用「推」字還是用「敲」字沒有確定,想得出神了,忘記了要迴避。韓愈停下車馬思考了很久,對賈島說:「用『敲』字好。」於是兩人並排騎著馬和驢回家,一同談論作詩的方法,好幾天不捨得離開。韓愈因此跟普通老百姓賈島結為了朋友。
2、問鼎
出自典故:春秋時、楚莊王陳兵於洛水,向周王朝示威。周派使者慰勞,「楚子(楚莊王)問鼎之大小輕重」,意思是說楚莊王有奪取周朝天下的意思(見《左傳·宣公三年》)。後來用「問鼎」指圖謀奪取政權,也指在某方面取勝
3、閉門羹
出自典故:古代宣城妓女史風長盜標致風流,能歌善舞,十分聞名,那些浪盪公子和好色之徒紛紛登門拜訪,把妓院經常圍得水泄不通。史風把他們分成不同的等級,上等的客人來,她下樓接待,還做羹款待,下等客人來她不願同他們見面,關起門來讓他吃羹。
4、掛冠
出自典故:南朝 梁 陶弘景 ,於 齊高帝 作相時,曾被引為諸王侍讀。他家貧,求作縣令不得,乃脫朝服掛 神武門 ,上表辭祿。見《南史·隱逸傳下·陶弘景》。後因以「掛冠」指辭官、棄官。
5、折腰
出自典故:「折腰」是用作屈身事人的典故,出自於《晉書.陶潛傳》。陶淵明生活於東晉時代,年輕時生活清貧,可為人樂觀,又善於詩文。曾出任江州祭酒,由於他性情直爽,不滿意官場丑惡,最後辭職歸家。40歲時,他被薦舉為彭澤縣令,到任後秉公辦事,從不肯屈從於權勢。有一次,郡府派了一個督郵前來彭澤檢查公務。陶淵明既不親自迎接,也不張羅宴席。下級官吏告訴他說:「督郵是上司,你應該恭恭敬敬地迎接才對。」陶淵明聽後,感慨地說:「我不能為五米的薪俸,而向這種鄉里小兒折腰。」於是棄官回鄉。從此以後,「不為五斗米折腰」成為有骨氣的代稱。唐代李白《夢游天姥吟留別》運用了這個典故:「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6、登龍門
出自典故::《後漢書.李膺傳》:「膺獨特風裁,以聲名自高,士有被其容接者,名為登龍門。」(李賢註:「以魚為喻也。龍門,河水所下之口,在今絳州龍門縣。
7、想當然
出自典故:公元203年,曹操同兒子曹丕率軍攻佔袁紹的老巢鄴城,18歲的曹丕見23歲的袁尚妻子甄氏十分漂亮,就強占為夫人。孔融知道後就寫信給曹操,編造出當年周武王把商紂王的寵妃妲己賞給周公的典故。曹操不解,孔融說他根據現在推想過去的。
7. 「抱大腿」 出自什麼典故
抱大腿,網路復流行詞,是指藉助制其他人的優勢來獲得收益的行為,特別指弱者主動去藉助強者的優勢,大腿往往指在某一領域能力特別突出,或者擁有稀缺資源的對象。也有朋友間相互調侃、自嘲等含義。
這個段子成為中文詞彙「抱大腿」的最原始出處,某種意義來說也成為范甘迪人生的寫照,對范甘迪執教能力或有不同看法,但一名會沖入場內盡力保護手下球員的主帥,卻值得尊敬。
(7)搡的典故擴展閱讀:
引申含義:
1、大腿指強悍的人,有權力,有地位,有文化的人,不是一般的同志.總之是領導級人物。
2、抱大腿有點拍馬屁的意思。
3、抱大腿,除了拍馬屁外,也有借名人上位的意思。
4、抱大腿是攀附、投靠上級領導的形象說法,文雅一點說就是「攀高枝」「攀龍附鳳」。
5、在娛樂圈中,抱大腿是指一些剛剛出道或未出道的藝人依靠其他有一定名氣的明星上位,獲得名氣。這種用法含有貶義
8. 跪求:成語典故
詞 目 操刀必割 發 音 cāo dāo bì gē 釋 義 操:拿,持。手裡拿著刀,一定要割物。比喻辦事必須及版時。 出 處 先秦·權左丘明《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六韜·文韜·守土》:「日中必彗,操刀必割,執斧必伐...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 就是過去的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了,但是將來的事情還可以去追求(應該把握現在的機會). 有兩句話和這個很像: 晉 陶淵明: 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 論語 微子: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
9. 「日」為什麼可以當成是「操」來說有什麼典故么
陝西方言,你可真笨啊
10. 可操左券的成語典故
出處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公常執左券以責於秦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