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古詩詞句 » 失粘體詩歌

失粘體詩歌

發布時間: 2021-01-07 23:46:14

1. 律體詩的基本要素

常見的是五言和七言句。也有極少的四言、六言句。其中:
(1)五言(一字稱一言)四句的叫五言律體絕句(五言今體絕句,五言近體絕句),簡稱五言絕句,五絕。
(2)七言四句的叫七言律體絕句(七言今體絕句,七言近體絕句),簡稱七言絕句,七絕。
(3)五言八句的叫五言律詩,簡稱五律。
(4)七言八句的叫七言律詩,簡稱七律。
(5)超過八句的叫長律或排律。 出句(單數句)和對句(偶數句)的句式和句中相同位置的字、詞相對應叫對仗(源於儀仗隊中的對仗),也叫對偶。首聯和尾聯(出句和對句為一聯,五、七言律詩第一二句叫首聯,第三四句叫頷聯,第五六句叫頸聯,第七八句叫尾聯)可以對仗,也可以不對仗,其他各聯必須對仗(偷春體除外。偷春體是:首聯對仗,第二聯不對仗,這樣的形式是很少的)。對仗是指同類型的概念和相反的概念相對應。首先是同類型的句式相對,如:「高天滾滾寒流急」對「大地微微暖氣吹」,這是主謂結構句式的相對。又如:「僧是愚氓猶可訓」對「妖為鬼蜮必成災」這是復合型句式的相對。在句式相對的前提下,是同類的字、詞相對。即:名詞對名詞;代詞對代詞;數詞對數詞;動詞對動詞;副詞對副詞;形容詞對形容詞;方位詞對方位詞。不同類型的字、詞有的也可以相對。等等。
對仗的名目很多,有:名對(也叫正對)、流水對、句中對(也叫當句對)、借對等。
(1)名對:一般是同類的字、詞相對。同類的字、詞類別相近或意思相反的相對又稱為「工對」,如:日對月,三對五,上對下,善對惡;花鳥對蟲魚,高山對大海,獨有對更無,前赴對後繼……不符合「工對」的叫「寬對」,如: 「虎踞龍盤今勝昔,天翻地覆慨而康」中的「虎踞對天翻」,「龍蟠對地復」……
(2)流水對:是指出句和對句本來是一句話(或一個意思)分成兩句,或對句有說明、補充出句的意思,如:「故人西辭黃鶴樓」對「煙花三月下揚州」,「黃鶴一去不復返」對「白雲千載空悠悠」……
(3)句中對:是指一句中前後相鄰的詞有對應的意思,如:「渚清沙白鳥飛回」中的「渚清和沙白」,「青山綠水枉自多」中的「青山和綠水」就屬於句中對。
(4)借對:就是音對意,如:「東邊日出西邊雨」對「道是無晴卻有晴」。用清(代替青)對紫,用黃(代替皇)對帝也行。 韻是指漢字的聲調。古時漢字的聲調分為平聲、上聲、去聲、入聲(簡稱平、上、去、入)四個聲調。是平聲的稱為平聲韻,簡稱「平」;是上聲、去聲、入聲(普通話中沒有入聲了,分配到普通話的其他聲中去了。普通話漢字的聲調是陰平、陽平、上聲、去聲〈簡稱陰、陽、上、去〉)的稱為仄聲韻(也稱無韻),簡稱「仄」。押韻,是指偶數句的韻腳(句子最後一個字叫韻腳)音調相同,必須押平聲韻,而且必須同韻到底。律體詩歌第一句的韻腳可以入平聲,也可以不入平聲。其他單數句的韻腳應當是仄聲。
說到韻,就不能不說說韻書。但韻書又不屬於律體詩歌形式的范疇,所以這里只作簡單扼要的介紹(要了解更多的知識,需要讀韻書)。
韻書,是詩歌特別是律體詩歌用韻的「參考書」,「工具書」。凡是發音不準者,要鑒別或創作律體詩歌都需要參照韻書。
韻書是根據漢字舊四聲「平、上、去、入」和普通話漢字新四聲「陰、陽、上、去」分門別類的編成的。韻書的種類很多,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韻書出現。據說最早的韻書是隋朝的《切韻》,此書已經散失。今人能夠看到的,最早的是北宋人編著的《廣韻》,將韻分為206部。南宋人編著了《平水韻》,將韻確定為106部。元朝人根據中原人的發音習慣編著了《洪武正韻》,將韻定為76部。以後還有《詩韻集成》、《詩韻合璧》、《中華新韻》、《漢語詩韻》、《詩韻新編》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平水韻》和《詩韻新編》。
《平水韻》是南宋末年平水人編纂的,所以叫平水韻。平水韻將《廣韻》的206部修改成107部,又並為106部。這部韻書得到了廣泛認可、學習、運用,一直統治著詩壇。
《平水韻》包括:平聲(上平聲、下平聲)韻、上聲韻、去聲韻和入聲韻四類。
平聲中的上平聲15韻(韻部),即:東、冬、江、支、微、魚、虞、齊、佳、灰、真、文、元、寒、刪。這些字分別是每一韻中打頭的字,稱為韻目。每個韻目中列出了與韻目字韻調相同的諸多常用字。如「東目」中的字:東、同、銅、筒、童、銅、銅……中、忠、衷……沖、充……豐、楓……公、工……計174字。其他韻目中也有很多字。
平聲中的下平聲15韻,即:先、蕭、餚、豪、歌、麻、陽、庚、青、蒸、尤、侵、覃、鹽、咸。「先目」中的字:先、千、天、顛、仙……
上聲29韻,即:董、腫、講、紙、尾、語、麌、薺、蟹、賄、軫、吻、阮、旱、潸、銑、筱、巧、皓、哿、馬、二養、梗、迥、有、寢、感、儉、豏
去聲39韻,即:送、宋、絳、寘、未、御、遇、霽、泰、卦、隊、震、問、願、翰、諫、霰、嘯、效、號、個、禡、漾、敬、徑、宥、七、沁、八、勘、艷、陷。
入聲17韻,即:屋、沃、覺、質、物、月、曷、黠、屑、葯、陌、錫、職、緝、合、葉、洽。
《詩韻新編》,是以普通話漢字的新四聲(陰、陽、上、去)為基礎,兼顧漢字的舊四聲(平、上、去、入),參照《中華新韻》、《漢語詩韻》編寫,1978年出版的。其主要內容和特點如下:
(1)將韻分為18個部,這些韻部的韻目分別是:麻、波、各、皆、支、兒、齊、微、開、模、魚、侯、豪、寒、痕、唐、庚、東。每個韻部用一個字代表其他同韻母和類似韻母(如: a,ia,ua)的字,並貫穿到底,如:麻部目中的阿、巴、花、家……大、爸、話、價……每個韻目按著新舊四聲依次排序。
(2)每個韻部分平、仄兩類。平:含陰平、陽平(新讀音)和平聲(舊讀音);仄:含上聲、去聲和入聲(舊讀音)。
(3)用韻比較靈活,普通話中沒有「入聲」,分配到普通話中的「入聲」仍然可以按著原來的「入聲」對待。
(4)既保留了漢語的舊四聲,又把漢語的新四聲添加進去。參照這部韻書,既可以用舊四聲識別、創作舊體律詩,又為用新四聲識別、創作新型律詩提供了便利和依據。 平仄排列組合叫韻律。平仄排列組合在律體詩歌中是很嚴格的。四種基本格式如下:
絕句類
五言絕句 七言絕句
第一種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二種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三種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四種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律詩類
五言律詩 七言律詩
第一種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二種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三種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四種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以上所列「平仄」排列組合分別是五言絕句、七言絕句、五言律詩和七言律詩的標准排列格式(也叫「正格」)。還有一些特殊的格式(見下文中的「變格」,「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嚴格」〈「一三五不論」和「二四六嚴格」是指七言句。五言句是「一三不論」,「二四嚴格」。下文再遇到這種情況不再重復敘述〉,「拗救」和「失粘」)這些排列組合格式包含律體詩歌的一些含義:
1,偶數句的韻腳都是平聲韻(第一句的末字是平聲的視為有韻,是仄聲的視為無韻,其他單數句無韻)。
2,每一句的「平仄」排列組合是有規律的(特殊情況見下文中的「變格」,「一三五不論」,
「二四六嚴格」,「拗救」和「失粘」)。
3,平仄相對:一聯中出句和對句中相同位置的平仄是相對的(特殊情況見下文中的「變格」,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嚴格」,「拗救」和「失粘」)。
4,粘:相臨兩聯,上聯對句和下聯出句中相同位置的「平仄」是相同的,這叫相粘(特殊情況見下文中的「失粘」)。
另外,其中還有某種其他含義和需要說明的情況:
1,音步:韻律的基本單位叫音步。
五言句的音步是:一二‖三四‖五 或 一二‖三‖四五。
如:白日‖依山‖盡 或 驅車‖登‖古原。
七言句的音步是:一二‖三四‖五六‖七 或 一二‖三四‖五‖六七。
如:寒食‖東風‖御柳‖斜 或 王濬‖樓船‖下‖益州。
2,韻腳名稱:句尾一個字是平聲的,叫平聲角,簡稱平角;是仄聲的叫仄聲角,簡稱仄角。句尾兩個字是平平的叫平平角;是仄仄的叫仄仄角;是平仄的叫平仄角;是仄平的叫仄平角。
3,平起式和平起入韻式:第一句中第一音步或第一音步中第二個字是平聲的,叫平起式;平起式的韻腳是平聲的,叫平起入韻式。
4,仄起式和仄起入韻式:第一句中第一音步或第一音步中第二個字是仄聲的,叫仄起式;仄起式的韻腳是平聲的,叫仄起入韻式。
5,韻律的格式:律體詩歌最基本的韻律格式是七言律詩的第一種和第三種,第二種是第一種後四句的重復。第四種是第三種後四句的重復。其他,都是在七言律詩韻律格式的基礎上確定的,即:七言律詩去掉每句前面一個音步即為五言律詩韻律的格式;五言絕句和七言絕句韻律的格式,分別是五言律詩和七言律詩韻律格式的前四句。中間四句、後四句或前兩句和後兩句的組合也可以(記住所有格式比較困難.然而,記住了七言律詩的第一、三種格式,其他格式就可以推導出來)。
6,律體詩歌的節拍:律體詩歌四句為一個節拍,就是說後四句的「平仄」排列類似前四句的重復(絕句除外)。
7,律體詩歌的特殊格式:律體詩歌定型以後,在實際創作中,很多律體詩歌不能達到「平仄」排列的標准格式。因此,就出現了「變格」;「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嚴格」;「拗救」;「反拗」和「失粘」的說法和現象。
(1)關於變格:「變格」是指不符合「平仄」標准格式的變化,有三種變化情況。
五言句的變格是:1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2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仄;3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
七言句的變格是:1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2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3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2)關於「一三五不論」:意思是說,每句中「一三五」位置的字聲調可「平」可「仄」,即該是「平」的可以是「仄」;該是「仄」的可以是「平」。但是,「一三五不論」也不是一概不論,就是每一句末三字不能出現「三連平」和「三連仄」,即「平平平」和「仄仄仄」。每一句也不能出現「孤平」和「孤仄」的現象。什麼樣的句式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平平角」和「仄仄角」的句式能出現這種情況。所以,「平平角」和「仄仄角」的句式不適應「一三五不論」。
(3)關於「二四六嚴格」:意思是說,每句中「二四六」位置的字「平仄」排列不能改變。實際上「二四六」位置的「平仄」也是可以改變的,如:可以將標准格式「仄仄平平平仄仄」改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後一句中第五六位置字的「仄平」不符合本位置「平仄」標准格式。這種特殊格式實際是上文中提到的變格,這種變化了的格式稱為「拗救」或「補救」,也被列為律體詩歌的句法。這樣的情況在律體詩歌中是很多的。
(4)關於「反拗」:是說句子中出現了需要「補救」的情況沒有「補救」,因而句尾出現了「三連平」或「三連仄」。這樣的情況在律體詩歌中也是有的。
(5)關於「失粘」:律體詩歌中,上聯對句和下聯出句相同位置的「平仄」不對應叫「失粘」。「失粘」的現象在律體詩歌中是常見的。
除了上所述,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律體詩歌中還有其他情況。是的,如:該對仗的沒有對仗,這是用詞不當和造句不慎引起的。有的平仄排列或韻腳超出上述規范,不符合要求。出現這樣的情況,可能是發音不準、方言所致或沒有參考韻書。即是按照韻書用韻也不一定恰當。因為韻書種類很多,韻部也不盡相同,某些字也不在一個韻部。所以,按照這部韻書用韻,就可能不符合那部韻書的要求。
上述是根據前人編纂的有關律體詩歌形式的書籍中選編的。基本上涵蓋了律體詩歌的主要形式,主要要素,主要名稱,主要變化,主要論述。讀者讀了本文和其他有關律體詩歌的書籍後,可能會感到:律體詩歌的規定是很嚴格的,但又不那麼嚴格;某些論述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又不那麼確切。是的,「平仄」排列很嚴格,卻又允許「變格」;「粘」很嚴格,卻又允許「失粘」;「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嚴格」對讀者記憶有幫助,卻又缺乏普遍性。不嚴格也好,不準確也罷。最好不要拘泥。知道了這些,對於閱讀、理解、掌握、創作律體詩歌是有益無害的。

2. 古詩中什麼叫失粘,失對,孤平,三字尾

8s

樓下粘的有點亂源,失粘就是沒黏上,失對就是沒對上,孤平就是只有一個平聲,三平尾就是結尾三個字都是平聲,這不是古詩的規則,是律詩的規則,要想明白這些,需要先了解什麼是粘,什麼是對,這需要很詳細的講解,建議樓主去找一點書,最好的推薦讀物是王力先生編的《古代漢語》第四冊,裡面說的很細

3. 律詩中何為失粘

失粘作舊體詩術語。寫作律詩、絕詩時平仄失誤,聲韻不相粘之謂。即應用平聲而誤用仄聲,或應用仄聲而誤用平聲。又據宋陳鵠《耆舊續聞》,表啟之類的駢儷文字,若平仄失調,在當時也叫失粘。
正確說法應該是這樣的。
關於律詩的「粘」、「對」;「失粘」、「失對」
所謂「粘」,是指上聯的對句和下聯的出句的平仄類型必須是同一大類的:上聯對句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句型則下聯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上聯對句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型,則下聯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也就是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須跟前句對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兩句粘聯起來。
所謂「對」,是指每聯的出句和對句必須是相反的類型: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對句就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對句就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也就是說,在對句中,平仄完全是對立的。只有這樣,才合乎粘對規律。
不合乎粘的規則的,叫「失粘」;不合乎對的規則的,叫「失對」。初唐時,格律未嚴,「粘」的規則尚未確定下來,所以有少數失粘的現象,直到王維還是如此。至於「對」的規則,似乎確定得較早,所以在唐詩中極少失對的情形。宋代以後,失粘和失對成為大忌,更沒有人犯這些規則了。

4. 詩歌的平仄規律

作為近體格律詩產生的時代的唐詩,格式上承六朝宮體詩,四聲標注詩詞格律,官方定韻後,提出簡化四聲的平仄概念,宮體詩人依據平仄創造了近體格律詩的概念,成為科考項目和高層文人創作主流。

同時,非格律的古體詩依舊大行其道。古體詩不遵守平仄基本格式,歌行體依舊按照樂府舊調,隨著舊樂府音樂散佚,歌行體也逐漸以四聲韻為基礎開始創作,但是相對於平仄格式來說,要自由得多。

唐朝實際上是古體詩(古風)和近體詩(格律詩)齊頭並進,各領風騷的大時代。

同時,在格律詩規則的制定和規范的過程中,也有大量詩人的創作不一定遵守格律體,但是都在向平仄格式靠攏。有些詩句子可能是律句,但是整體出律;有些整體合平仄,但是首句和尾句押鄰韻,而且《唐韻》分韻較細,有些詩的韻腳可能在當時不是一個韻部,到了宋末的《平水韻》大合並,有可能反而合韻了。

我們要清楚,所謂合韻合律,只是後人按自定標准進行的劃分工作,其實與唐朝創作者關系不大。到了格律體完全成熟之後,才會出現按照平仄格律亦步亦趨的寫詩方法。

這其中按照今天的標准,也還有大批的「半律體」的唐詩存在。

那麼,唐詩中的平仄有什麼規律?

我們知道平仄是近體格律詩才需要使用到的音調劃分規則。所以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就把古體詩排除在外了。也就是說,我們只是在討論近體格律詩的規則。

近體詩分為絕句、律詩、排律。三者體裁大小有不同,但是平仄規律是一樣的。

第一,平仄兩兩交替。

平仄知識我們這里不詳解了,大家大概知道漢字一二聲為平,三四聲為仄即可。唐詩肯定是以當時的古韻為主,四聲中「平」為平,「上去入」為仄,我們可以根據南宋末的平水韻大致分析。具體的知識和原因另外有文章細說,這里就不展開了。

這個我們用俗話「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來更容易解釋。格律詩平仄關系正格中的「二、四、六」位置上的平仄必須是相反的。格律詩的四種基本格式起句,我們排列出來,大家就可以看清楚:

仄(仄)平(平)仄。 仄、平

平(平)仄(仄)平。 平、仄

平(平)平(仄)仄。 平、仄

仄(仄)仄(平)平。 仄、平

七言的平仄基本格式的關鍵位置也是一樣: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平、仄

我們可以任意找一些近體格律詩的句子來看,百分之九九都是這種結構。隨便舉例:

白日依山盡, 仄、平

黃河入海流。 平、仄

欲窮千里目, 平、仄

更上一層樓。 仄、平

如果關鍵位置的平仄出現問題,比如五言「平、平」,七言「平、平、仄」之類的,統稱為「失替」。

另外百分之一的特殊情況就是變格和拗救,那是規律之外的事情,這里就不討論。

這是單個律句的用字規則。

第二,出對句平仄相對。

這個規則適用於絕句的上下句,律詩和排律中一聯中的上下句。還是看剛才的例子:

白日依山盡, 仄、平

黃河入海流。 平、仄

欲窮千里目, 平、仄

更上一層樓。 仄、平

我們會發現,句子與句子之間的平仄規律。第一句是「仄、平」,則第二句為「平、仄」,第三句為「平、仄」,則第四句為「仄、平」,相互之間是平仄對應的。

我們稱這為格律詩的平仄「相對」的規則,有了這個規則,我們在創作近體格律詩的時候寫了第一句,自然就知道第二句要如何用相對應的平仄的字詞來寫了。

如果出現平仄不相對的情況,稱之為「失對」。

大家可以自行尋找絕句或者律詩來印證。

第三,後聯出句與前聯對句平仄要相粘。

這個也簡單,其實就是為了保證音調的承續性,如「黃河入海流」為「仄、平」,那麼「欲窮千里目」的關鍵位置平仄要完全相同,所以也是「平、仄」。如果出現平仄不同,我們稱之為「失粘」。

「失替」、「失對」、「失粘」就是近體格律詩平仄的三大錯誤,出現了這三種情況,一般就會把詩作劃入古風范疇。但是「半律體」中,失粘是允許存在的,比如《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輕塵, 平、仄、平

客舍青青柳色新。 仄、平、仄

勸君更盡一杯酒, 平、仄、平

西出陽關無故人。 仄、平、仄

這就是典型的失黏但不失替又不失對,這種情況稱之為「折腰體」。

肯定有朋友會說,這是因為王維是名人,所以區別對待。

其實並非如此,這只是我們對他們詩作的一種歸類而已,你硬要說這是出律,是古風,也沒有問題。這種「半律體」在唐詩中的存在,其實是從古體詩向格律詩平仄上的進步,只是不符合近體格律詩的一個規則而已。

而「折腰體」在音律上也確實不如「相粘」的格律詩,所以在格律成熟之後,這些「半律體」就逐漸消失了。除非是有人喜歡劍走偏鋒,去故意創作拗律體,如黃庭堅。

這也是沒有問題的。

​寫詩本來就是為了抒情言志,規則只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表達內容。

5. 以下哪首七言律詩失粘

  1. 失粘為作近體詩(也稱格律詩)術語。寫作律詩、絕詩時平仄失誤,聲韻不內相粘之容謂。即應用平聲而誤用仄聲,或應用仄聲而誤用平聲。又據宋陳鵠《耆舊續聞》,表啟之類的駢儷文字,若平仄失調,在當時也叫失粘。

  2. 李白《登金陵鳳凰台》2、3句失粘。

  3. 登金陵鳳凰台 李白

    鳳凰台上鳳凰游,鳳去台空江自流。
    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
    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

6. 古詩中什麼叫失粘、失對,孤平,三字尾

樓下粘的有點亂,失粘就是沒黏上,失對就是沒對上,孤平就是只有一個平聲,三平尾就是結尾三個字都是平聲,這不是古詩的規則,是律詩的規則,要想明白這些,需要先了解什麼是粘,什麼是對,這需要很詳細的講解,建議樓主去找一點書,最好的推薦讀物是王力先生編的《古代漢語》第四冊,裡面說的很細

7. 七律詩的 「粘、對」 是什麼意思

古體詩里的粘對是詩律術語。對,取相對之義,指同一聯內對句與出句平仄必須相反相對,即仄對平,平對仄。

粘,取粘連、粘附之義,指後聯出句與前聯對句必須相同相粘,即平粘平,仄粘仄。對、粘的標志主要看五言第二、四字,七言第二、四、六字平仄是否有誤,最關鍵位置的五言第二,七言第二、四字平仄務必分明。

(7)失粘體詩歌擴展閱讀:

七言律詩的興起,晚於五言律詩。它起源於南北朝,萌芽於齊梁新體詩,定型於初盛唐之間。初唐沈佺期、宋之問、杜審言、李嶠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維、李頎、岑參、賈至諸人刻意錘煉,方使它在體制上達到純熟,而崔顥、李白仍有駢散交雜、半古半律之作。

這一時期的七言律詩雖亦有高華秀朗的名篇,但內容上絕大多數屬於奉和應制、酬贈,比之五言律詩更見狹窄。同時,盛唐時期李白、王維、高適等詩人的七律,多有失對、失粘、重字之誤。到了杜甫,七言律詩才展示其詩體潛力而打開藝術天地。

杜甫全面開辟了律詩的境界,時事政論、身世懷抱、風土人情、文物古跡,一概熔鑄於精嚴的格律之中,把這一詩體的價值提到了足與古詩、絕句並立相峙的高度。

杜甫以下至中唐時期,七言律體未能推陳出新。晚唐時期,七言律詩則打開了新局面。溫庭筠、李商隱、杜牧這幾位七律聖手不僅修整了律詩的形體,而且改造了律詩的氣質,把律詩藝術推進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8. 古詩中什麼叫失粘、失對,孤平,三字尾

作舊體詩術語。寫作律詩、絕詩時平仄失誤,聲韻不相粘之謂。即應用平聲而誤用仄聲,或應用仄聲而誤用平聲。又據宋陳鵠《耆舊續聞》,表啟之類的駢儷文字,若平仄失調,在當時也叫失粘。
正確說法應該是這樣的。
關於律詩的「粘」、「對」;「失粘」、「失對」
所謂「粘」,是指上聯的對句和下聯的出句的平仄類型必須是同一大類的:上聯對句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句型則下聯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上聯對句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型,則下聯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也就是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須跟前句對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兩句粘聯起來。
所謂「對」,是指每聯的出句和對句必須是相反的類型: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對句就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對句就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也就是說,在對句中,平仄完全是對立的。只有這樣,才合乎粘對規律。
不合乎粘的規則的,叫「失粘」;不合乎對的規則的,叫「失對」。初唐時,格律未嚴,「粘」的規則尚未確定下來,所以有少數失粘的現象,直到王維還是如此。唐詩中,即便如詩仙李白,其所作律詩中甚至也常見失粘的現象,河南文藝版《唐宋詩詞名家精品類編-李白卷》中曾有評價,「太白之作七律,多失粘,然其音響節奏不減杜律,蓋得力於個性體之內節奏也」。至於「對」的規則,似乎確定得較早,所以在唐詩中極少失對的情形

9. 春曉是不是折腰體詩嗎

不是吧
折腰體,是格律詩在平仄上的一種變格的稱謂。最早出現於唐代高仲武編選的《中興間氣集》。該書選錄了大歷十才子之一崔峒的《清江曲內一絕》:「八月長江去浪平, 片帆一道帶風輕。極目不分天水色,南山南是岳陽城。」

關於,唐代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宋人的多種詩話中,亦提及過一說,大致定義為「中失粘而意不斷」。

這樣定義,漁火認為是言簡而意賅的。也就是說,所謂,第一,要「從中」失粘;第二,雖格律上「從中」失粘,但在詩意上並不截斷。簡而言之,折腰體只是平仄格律上的一種變化,與整首詩的詩義無關。

嚴羽《滄浪詩話·詩體》雲:「有絕句折腰者,有八句折腰者。」這里的「八句」,即是指律詩(包括七律、五律,不包括長律)。

絕句只有四句,所謂「中失粘」,即第二句和第三句的平仄原本是要相粘的,而故意作失粘處理。同理,八句的律詩,第四句和第五句的平仄原本也是要相粘的,而故意作失粘處理。

要強調的是,折腰後的平仄,須繼續按粘對的規律順承下去,該對的仍需對,該粘的仍需粘。(從形式上看,後半部分的平仄基本與前半部分的平仄相同。)

古人在創作格律詩時,極大部分是嚴格按照平仄格律的正格進行創作的。但為了防止千篇一律,也進行了一些平仄變化的嘗試,就是其中之一,這可以說是一種對審美更高意義上的追求。這種少量存在的不和諧,由於不對正格構成威脅,故反而形成了一種辯證意義上的缺陷美。

10. 什麼是詩歌里的粘附規則

作舊體詩術語。寫作律詩、絕詩時平仄失誤,聲韻不相粘之謂。即應用平聲而誤用仄聲,或應用仄聲而誤用平聲。又據宋陳鵠《耆舊續聞》,表啟之類的駢儷文字,若平仄失調,在當時也叫失粘。
正確說法應該是這樣的。
關於律詩的「粘」、「對」;「失粘」、「失對」
所謂「粘」,是指上聯的對句和下聯的出句的平仄類型必須是同一大類的:上聯對句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句型則下聯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上聯對句是「B·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型,則下聯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也就是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須跟前句對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兩句粘聯起來。
所謂「對」,是指每聯的出句和對句必須是相反的類型:出句是a.平平仄仄平平仄,對句就是B· 仄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是b.仄仄平平平仄仄,對句就是A·平平仄仄仄平平 。也就是說,在對句中,平仄完全是對立的。只有這樣,才合乎粘對規律。
不合乎粘的規則的,叫「失粘」;不合乎對的規則的,叫「失對」。初唐時,格律未嚴,「粘」的規則尚未確定下來,所以有少數失粘的現象,直到王維還是如此。至於「對」的規則,似乎確定得較早,所以在唐詩中極少失對的情形。宋代以後,失粘和失對成為大忌,更沒有人犯這些規則了。

熱點內容
古代勵志的名言 發布:2021-03-16 21:50:46 瀏覽:209
形容兒孫繞膝的詩句 發布:2021-03-16 21:49:35 瀏覽:878
席慕蓉賞析印記 發布:2021-03-16 21:48:26 瀏覽:311
權力很大含有手的成語 發布:2021-03-16 21:48:22 瀏覽:584
能聽的兒童故事 發布:2021-03-16 21:48:15 瀏覽:285
關於足球的詩歌詞句 發布:2021-03-16 21:47:40 瀏覽:870
拖拉機的古詩 發布:2021-03-16 21:42:53 瀏覽:571
亮甜的詩句 發布:2021-03-16 21:42:00 瀏覽:831
廣東話生日快樂祝福語 發布:2021-03-16 21:38:55 瀏覽:409
噓的短句 發布:2021-03-16 21:38:07 瀏覽: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