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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賞析

發布時間: 2021-01-18 08:48:41

㈠ 《傷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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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作品,選自《臨川先生文集》。這是關於一個名叫「仲永」的神童,五歲便可指物作詩,天生才華出眾,因後天自己不要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識才能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必須注重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後天教育和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

目錄

作者
原文
譯文
注釋句解
詞解
仲永的三個階段
朗讀停頓
文章理解題目理解
文章的道理
相關古文字詞注釋
詩文翻譯
賞析
讀後有感
文章總結整體把握
問題研究
補充注釋
附錄虛詞用法 一詞多義
詞類活用
作者
原文
譯文
注釋 句解
詞解
仲永的三個階段
朗讀停頓
文章理解 題目理解
文章的道理
相關古文 字詞注釋
詩文翻譯
賞析
讀後有感
文章總結
整體把握 問題研究補充注釋附錄
虛詞用法 一詞多義 詞類活用展開 被選入: 魯教版 六年級下冊12課文《傷仲永》; 人教版 七年級下冊第一單元第5課《傷仲永》;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語文教材七年級第一冊(初一上學期)第一單元「成長紀事」第4課; 蘇教版語文7年級下冊第5課。
編輯本段作者
王安石,生於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於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北宋。字介 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謚號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世稱臨川先生。宋臨川人(現為 撫州 東鄉縣 上池自然村人),漢族。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詩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 韓愈 蘇軾 蘇洵 蘇轍 王安石 曾鞏 歐陽修)。在北宋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長於說理與修辭,善用典,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亦有情韻深婉之作。著有《臨川先生文集》、《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傷仲永》本文就選自《臨川先生》。官至宰相,主張改革變法。詩作《元日》、《梅花》等最為著名。
編輯本段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編輯本段譯文
金溪有個平民叫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不曾認識書寫工具,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把贍養父母、團結宗族作為內容,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仲永的父親作客,有的人用錢討取仲永的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遠勝過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普通人,是因為他受到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那麼,今天那些天生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編輯本段注釋
句解
1.父異,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就向鄰居借筆墨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在詩後題上了名字,他的詩把贍養父母,團結宗族作為內容。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讓他寫詩,仲永立刻完成,他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感到驚奇,漸漸的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用錢討取仲永的詩作。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的名聲相稱了。 7.泯然眾人矣!(倒裝句) 譯:完全如同常人了。 8.還自揚州(狀語後置) 譯:我從揚州回來
詞解
實詞 1.傷:哀傷,嘆息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隸:屬於 5.耕:耕田 6.生:生長到 7.年:歲 8.未:不 9.嘗:曾經 10.識:認識 11.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書,書寫(名詞作動詞) 12.忽:忽然 13.啼:出聲地哭 14.求:要 15.異:對……感到詫異 16.焉:他,代指仲永 17.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18.與:給 19.即:立即,立刻 20.書:書寫,寫 21.並:並且 22.自:自己 23.為:題寫 24.名:名字 25.其:這 26.以:把 27.養:奉養,贍養 28.收:團結 29.為:當做,作為 30.意:意思 31.傳:傳送 32.一:全 33.觀:觀看 34.自:從 35.是:此 36.指:指定 37.作:寫作 38.立:立刻 39.就:完成 42.其:它,代詩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觀:觀賞 48.者:……的地方(方面) 49.邑人:同縣的人 50.奇:對……感到驚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華 52.稍稍:漸漸 53.賓客:用賓客的禮儀款待他的父親,賓,名詞做狀語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求取 58.之:它,代詩 59.利:以……為有利的 60.其:這 61.然:這樣 62.日:每天 63.扳:通「攀」,牽,引 64.環:四處,到處 65.謁:拜訪 66.使:讓 67.余:第一人稱代詞,我 68.聞:聽說,聽聞 69.之:它,代這件事 70.從:跟隨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72.還:返回 73.於:在 74.令:讓 75.作:寫 76.稱:符合,相當 77.時:時候 78.之:的 79.聞:傳聞 80.還:返回 81.自:從 82.復:又,再 83.問:詢問 84.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 85.然:……的樣子 虛詞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達 89.悟:聰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資 94.賢:勝過;超過 95.於:比 96.材:同「才」,才能 97.遠:差距大 98.卒:最終 99.之:助詞,不譯 100.為:成為 101.則: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於:被 104.者:不譯 105.至:達到 106.彼其:他 107.如:像 108.此:這樣 109.其:不譯 110.賢:才智 111.之:它,代後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現在 114.夫:不譯(那些) 115.固:本來 116.得:能夠 117.已:停止 118.耶:表示反問,相當於「嗎」、「呢」 119.明道:宋仁宗(趙禎)的年號(1032-1033) 120.先人: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121.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122.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有利可圖的 123.賓客其父:用賓客的禮節款待他的父親
仲永的三個階段
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②十二三: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 ③又七年:泯然眾人矣
編輯本段朗讀停頓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編輯本段文章理解
題目理解
「傷」,是「為......感到悲傷」的意思[意動用法]。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強調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 「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意思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後天教育,思想落後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意思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後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後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後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編輯本段相關古文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①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獨學無友,則孤陋②而難成;久處一方③,則習染④而不自覺。不幸而在窮僻之域⑤,無車馬之資⑥,猶當⑦博學審問⑧,古人與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幾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則是面牆(11)之士,雖子羔、原憲之賢(12),終無濟於天下。
字詞注釋
①選自《與友人書》,作者顧炎武。②孤陋:學問和見識淺薄。③方;地方。④習染:沾染上某種習氣。習:沾染。⑤窮僻之域:貧困偏僻的地方。⑥資:費用。⑦猶當:還應當。⑧審問:詳細考究。⑨古人與稽:與古人相合。稽:合。⑩庶(sh))幾:差不多。(11)面牆:對著牆壁,即一無所見的意思。(12)子羔、原憲之賢:子羔、原憲那樣的賢能。子羔,即高柴,春秋衛人;原憲,字子思,春秋魯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學生。
詩文翻譯
人們求學(或做學問),不能天天上進,就要天天後退。孤獨地學習,而不和朋友(互相交流啟發),就必然學識淺薄難以成功;長久住在一個地方,就會不知不覺地沾染上某種習氣。不幸住在窮鄉僻壤,而又沒有(僱用)車馬的盤費,還應當廣博地學習、詳細地考究,與古人相合,來探求學習里邊哪是對的哪是不對的,這樣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的收獲)。如果既不出門(拜師友),又不讀書,那就是不學無術的人,即使(你有)像子羔、原憲那樣的賢能,也終究無濟於社會。
賞析
這篇短文講了人們求學的道理。一個人做學問求進取,若不能前進則必然後退。關於「不日進則日退」這一問題文章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是「獨學無友,則孤陋而難成」;二是「久處一方,則習染而不自覺」;三是「不幸而在窮僻之域,無車馬之資,猶當博學審問……」緊接著文章從「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去假設,如果是這樣的話,即使有「子羔、原憲之賢」也「無濟於天下」。
編輯本段讀後有感
讀了王安石先生的《傷仲永》,我的感觸很深,方仲永這個天才,竟然會最終變為一個普通人,我們對他的遭遇僅僅只有惋惜和同情嗎?恐怕還應有一些對方仲永父親和縣人的批評吧,他們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卻為社會損失了一個人才。這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難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嗎?王安石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應當不只是這個,還有對天才的看法。 天才,顧名思義:從上天那裡得到了才華的人。天才,當然比普通人要優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學習,就能成為一個社會難得的人才。但為什麼方仲永最終成為了一個普通人。甚至連普通人都不如呢?這是因為他沒有接受後天的教育,沒有進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別人卻都在努力奮斗,不斷進步,最終他只有被超過。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後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後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會被荒廢。反之,一個普通人,經過自己的不斷努力,可能也會對社會做出很大貢獻。 要得到進步,就應當勤奮地學習。古人說:「業精於勤」。勤學是成功之母。勤能補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個是不經歷勤奮的學習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贊揚和敬佩的呢?王獻之「用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最終成為大書法家。法國文學家福樓拜的書房窗臨塞納河,因燈光徹夜透明,被船夫當作漁燈,他對天才的認識「天才無非是長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終他成為了一代大文豪。他們都並非是天生聰慧。他們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優秀,他們的成功來源於他們的耐心和勤奮。 天才在於日積月累,聰明在於勤學不輟。一個人,天資再高,如果不勤奮學習,必幹不成大事業。甚至養活自己都很困難;一個人,天資一般,如果能勤奮學習,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學是成功里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或許我們並不是天才,但讓我們現在做起,努力、勤奮地學習,必能幹出一番大事業。
編輯本段文章總結
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麼「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編輯本段補充注釋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藉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編輯本段附錄
虛詞用法 一詞多義
虛詞「之」 1、忽啼求之——代詞,書寫工具。 2、借旁近與之——人稱代詞,他,仲永。 3、傳一鄉秀才觀之——代詞,仲永寫的詩。 4、邑人奇之——代詞,他,仲永。 5、或以錢幣乞之——代詞,仲永的詩。 6、余聞之也久——代詞,仲永的事。 7、於舅家見之——代詞,他,仲永。 8、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9、受之天——代詞,通悟。 10、受之人——兼詞,之於。 虛詞「於」 1、環謁於邑人——到,介詞 2、於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於材人遠矣——介詞,比。 4、受於人者不至——介詞,被,引出動作的對象。
詞類活用
意動用法 異——對…感到詫異。 奇——對…感到驚奇。 賓客——以賓客之禮對待。 利——認為…有利可圖。 名詞作狀語 日——每天詞條圖冊更多圖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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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老師見解12課
4
人教《傷仲永》

㈡ 傷仲永全文翻譯加賞析。 急!~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王先生說:仲永從小通達聰慧,會做詩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稟賦,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後成為普通人,是因為他後天的學習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先天得到的,稟賦如此之好,卻由於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沒有先天的稟賦,本來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㈢ 《傷仲永》文言文解析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忽然哭著專要這些東西。父屬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王先生說:仲永從小通達聰慧,會做詩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稟賦,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後成為普通人,是因為他後天的學習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先天得到的,稟賦如此之好,卻由於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沒有先天的稟賦,本來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㈣ 傷仲永的作品鑒賞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於天雖異,但還得受之於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於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於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於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於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並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後,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並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誇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後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幹「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願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麼六七年後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並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後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於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後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麼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後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彷彿是餘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於說後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麼後果,而在於說明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於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於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㈤ 傷仲永的第一段的賞析,不少於50字

《傷仲永》的第一段的賞析:
第一段為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語言十分精當。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

《傷仲永》的第一段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傷仲永》第一段白話譯文: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花錢請方仲永作詩。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㈥ 傷仲永的傷是什麼意思表達了作者怎樣的感情

「傷」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

「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

第二層意思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後天教育,思想落後的人而感到可悲。

第三層意思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後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於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6)傷仲永賞析擴展閱讀:

賞析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而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

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㈦ 傷仲永的賞析題

一、全文瀏覽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二、讀法參考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三、題目意義
傷,是「哀傷,嘆息」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四、原文及註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贍養」的表現,「收族」,是「團結」的表現。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為意,傳一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觀之。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藉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省略句。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五、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忽然放聲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他父親把詩)傳送給全鄉的讀書人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以賓客之禮對待仲永的父親,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王安石)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已經完全消失,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六、作者介紹
王安石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鄱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後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採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札》;一說呈於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籲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於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於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於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後久貧口眾」不願就翰林館職,其間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而辭職凡六次,出知江寧府,離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復相,終因與神宗不合,變法進展困難,一年不到,再次辭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園。封爵荊國公。晚年好佛,閑賦以著述《字說》為娛,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先後罷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謚「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輯本等傳世,余佚。

七、重點詞句解釋
一、詞解
1.隸:屬於;
2.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
3.未嘗:不曾;
4.求:要求
5.異:對……感到詫異
6.借旁近:向鄰居借;
7.與:給;
8.書:寫;
9.為:題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主旨;
11.觀:看;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漸漸;
17.或:有人;
18.賓客:用賓客之禮款待,名詞動用(請客);
19.邑人:同縣的人;
20.乞:求取,這里指花錢求仲永提詩;
21.利其然:貪圖這樣(以此有利可圖);
22.扳:通「攀」,牽,引;
23.環謁:四處拜訪;
24.使:讓;
25.從:跟從;
26.稱:相當;
27聞:名聲
28.泯然:完全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1.夫:句首發語詞,不譯。
32.固:本來。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認為……有利可圖。意動用法.
二、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感到十分奇怪,向鄰居借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在詩上題寫上了名字,他以詩把贍養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作為詩的內容。
3.自是指物為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別人指定東西就能寫詩,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鄉人感到奇怪,逐漸用賓客之禮款待他父親;有人還用錢來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父親認為這有利可圖,硬拉著仲永到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以前所聽說的相符合。
7.泯然眾人矣!
譯:仲永的特異之處消失凈盡,以成為普通人。

一、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二、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麼「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㈧ 傷仲永主要內容,中心思想,寫作特點

1、主要內容:

這篇文章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後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

文章借仲永為例,告誡人們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而不去學習新知識,必須注重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了後天教育和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這篇文章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2、中心思想: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於天雖異,但還得受之於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於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於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3、寫作特點:

本文的敘事部分先揚後抑。先鋪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後寫他變得平庸無奇,前後互為反襯,對比鮮明,顯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變為庸人的不幸結局,令人警醒、惋惜。

先揚後抑的著眼點是「抑」,本文採用這種寫法,表明了對「不使學」、不讓人才「受之人」的錯誤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態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本文的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用「聞」「見」「聞」三個片斷,依次分寫方仲永才能發展變化的三個階段,按時間順序把這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

詳寫第一個片斷,鋪陳方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點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極簡略地寫後兩個片斷,點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至泯滅。

敘事一氣貫通而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敘事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真切之感。

(8)傷仲永賞析擴展閱讀:

賞析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而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

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㈨ 傷仲永全文翻譯

傷仲永全文翻譯: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裡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並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

這首詩以贍養父母為主旨,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並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

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區別了。」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9)傷仲永賞析擴展閱讀

《傷仲永》作者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北宋臨川鹽阜嶺人(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鄧家巷),中國古代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傷仲永》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於天雖異,但還得受之於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於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於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

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

「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㈩ 怎樣理解《傷仲永》寓理於事的寫法

賞析一:

名作見精巧,臨川先生的《傷仲永》思辨超人,隨筆揮灑,憑一篇別致小文,引發人們不倦地探討,不斷地截獲可圈可點的閱讀知覺――

立意上,寓理於事。通過方仲永5歲到20歲才能發展變化的故事,說明了人的天資和後天成才的關系。方仲永5歲即能吟誦詩詞,確有比眾人聰明之處,但後天不努力,也是沒有什麼作為的。相反,如果一個人缺點很多,起點不高,但經過他後天的奮發圖強,一心進取,還是會名留青史,可得許多人贊揚的。

選材上,見聞交織。以「聞」的形式寫仲永年少時天資聰慧;以「見」的形式寫仲永十二三歲才思「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以「聞」的形式寫方仲永最終平庸無奇。「見」和「聞」有機結合,敘述真切可信。

剪裁上,詳略有序。課文依次寫了方仲永才能發展變化的三個階段,詳寫第一個片斷,鋪陳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突出方仲永幼年聰慧,是可塑之才,有發展潛力,暗示其前途無量,為後面寫他的退化作下鋪墊,突出「傷」的前提;而寫其父的貪利之舉導致他的才能衰退,則點明「傷」的原因。略寫後兩個片斷,幾筆點出方仲永淪落平庸的狀況,引人深思,道明了「傷」的內容。這樣處理,清楚地體現了「傷」的含義,內容集中而主旨確然。

表達上,敘議結合。借一件事來抒發作者的感情或闡明某種觀點,敘述是基礎,闡明道理是核心。本文採用隨筆的形式而寫。第1、2段寫方仲永的始末表現,即「為什麼傷」,採用記敘的形式;第3段闡明作者的觀點和看法,即「傷什麼」,採用議論的方式。作者認為人的才能有賴於後天的教育和培養,即使是天賦很高的人,如果不加強學習,也會變成平庸無能的人。

手法上,先揚後抑。從整個文章來看,作者顯然是為仲永的經歷遭遇而感傷。題目中的「傷」(哀傷、哀憐)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因此敘事部分十分著意寫方仲永的幼年,極言其才能何等的出眾,卻只是粗線條帶過此後的情況,對比之下,表達出作者的惋惜之情;爾後就事說理,提出自己的見解,也就畫龍點睛,有力地突出了中心。

行文上,言簡意賅。一是精當傳神地用詞。如在第1段中,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了方仲永索求書具的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更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環謁」一出,則把仲永父貪利自得、可悲可憐的愚昧無知之態刻畫得淋漓盡致。二是全篇的行文筆墨極省,既高度概敘,以至難以再刪一字,同時也富於文采,描寫細膩,與文體特點相映生輝。

感悟上,天賦人為。王安石寫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因為仲永有天才而「受於人者不至」。天賦這樣高的神童,不學習,最終也變成了普通人一樣。像我們這樣的普通人就沒有理由不加倍努力,提高自身素質,不然的話,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辦不到。

賞析二:
文章開頭一段,記敘了方仲永幼年聰穎的情況。先點出其「世隸耕」,出身世代為農的家庭,為下面寫他的天資作鋪墊。接著,寫他五歲時忽然無師自通、書詩署名的突出表現。這幾句寫得頗具神奇色彩。本來「未嘗識書具」——農家無筆墨紙硯,卻「忽啼求之」;求得之後,不但「即書詩四句」,且「自為其名」;從此以後,又竟「指物作詩立就」。這自然被鄉人視為神童了。因為「奇」其子,連帶著「稍稍賓客其父」,甚至給他錢。這本來是山鄉百姓對有天資的兒童及其家庭的敬重,但竟反過來成了壓抑天資的不利條件。「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兒童的天資被無知的父親利用來作為到處斂錢的資本,亟需在求學中發展的天資竟「不使學」。作者對這種因沒有文化和貧困帶來的愚昧,在敘述中寓有諷慨;而對被利用來到處討錢的仲永,則不無「傷」意。這幾句是本段中的關鍵之筆。仲永後來的結局與作者的議論,都由此伏根。「不使學」三字用筆尤重。整段敘述,從「未嘗識書具」到「指物作詩立就」到「不使學」,文意曲折多變,使讀者對仲永的將來發展引起極大的興趣。
接下來一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代了仲永從神通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願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麼六七年之後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並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代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現言外。
最後一段(教材中被省略,建議作為補充閱讀材料)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於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事情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麼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還能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嗎?前者是賓,後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彷彿是餘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於說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麼後果,而在於說明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作者因仲永有天才淪為普通人一事推出的這一結論,正是他看問題透過一層,比別人深刻的地方。
這樣看來,題內的「傷」字就可能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於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至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於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在王安石的散文中,《傷仲永》雖不以峭刻拗折著稱,但仍具有深刻透闢、簡潔遒勁的特點。尤其是最後一段,層層轉進,一氣蟬聯,既曲折盡致,又渾浩流轉。結以問語作收,雄勁中具不盡之致,尤耐尋味。

作者介紹: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於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於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後久居不去,江寧成為第二故鄉。幼隨其父遍歷各地,見多識廣,深諳民情。慶歷二年(1042)舉進士,出任濰南東路(治今江蘇揚州)判官。慶歷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知縣,遍訪東西14鄉,部署水利興修,創導貸谷與民(為「青苗法」之發端),政績有聲,且對理財必須「資之天地」(即靠發展生產)有獨特的見解。皇佑三年(1051)再調任舒州(今安徽懷寧)通判。時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聞其文辭政事有聲,交表推薦,均以「家貧口眾」不願就翰林館職,其間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波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後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採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札》;一說呈於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籲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於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由江寧知府改任翰林學士,應神宗之召,力主變法。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參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條例司,准備變法。呂惠卿亦於同時被任為條例司檢詳文字,成為王安石變法行政副手。是年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與農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罷制置三司條例,權歸中書。頒行保甲法與募役法(先在開封府試行)。此後三年內漸次頒行貢舉法、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與置將法;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國。熙寧七年(1074),因外有文彥博、司馬光,內有三後(仁宗後、英宗後與神宗皇後)激烈反對新法,鄭俠獻《流民圖》危言聳聽,又加新法要員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而辭職凡六次,出知江寧府,離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復相,終因與神宗不合,變法進展困難,一年不到,再次辭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園。封爵荊國公。晚年好佛,閑賦以著述《字說》為娛,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先後罷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謚「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輯本等傳世,余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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