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情理的名言
⑴ 關於“情與理”的名言有
1、感情淡薄使人平復庸。——狄德羅制
2、人們無窮無盡地痛斥情感;人們把的一切都歸罪於情感,而忘記了情感也是他的一切快樂的源泉。因此說,情感就其本身性質性質來說,是一種既不能說得太好也不能說得太壞的因素。——狄德羅
3、一個為情感所支配,行為便沒有自主之權,而受命運的宰割。——笛卡爾
4、越是接近真理,便愈加發現真理的迷人。——拉美特利
5、在我所講的一切中,我只是探求真理,這並不是僅僅為了博得說出真理的榮譽,而是因為真理於人有益。——愛爾維修
6、真理之所以為真理,只是因為它是和謬誤以及虛偽對立的。——車爾尼雪夫斯基
7、亦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屈原
8、只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於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准。真理的標准只能是社會的實踐。——毛澤東
9、真理,哪怕只見到一線,我們也不能讓它的光輝變得暗淡。——李四光
10、、一切出色的東西都是樸素的,它們之令人傾倒,正是由於自己的富有智慧的樸素。——高爾基
11、任何一個可信的道理都是真理的一種形象。——布萊克
⑵ 法的重要性的名言
1、 把自己交給了一個立法者的絕對的專斷權力和意志,這不啻解除 了自己的武裝,而把立法者武裝起來,任他宰割。——【英國】洛克《政府論》
2、 法律要成為法律,而不成為簡單的戒律。——【德國】黑格爾《法哲學原理》
3、 法律的用語,對每一個人要能夠喚起同樣的觀念。——【法國】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4、 立法者們,你們要頒布正義的法律,公職人員們,你們要促使人 們正確地執行法律;希望這將是你們的全部政策。——【法國】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5、 當立法機關把執行他們所制定的法律的權力交給別人之後,他們 認為有必要時仍有權加以收回和處罰任何違法的不良行政。——【英國】洛克《政府論》
6、 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利,這就會給人們的 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於服從 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在制定和執行法律時,使法律適合於他們自 己的私人利益。——【英國】洛克《政府論》
7、 君主們應該服從上帝和自然的法律。任何人和任何權利都不能使 他們不受這個永恆法的約束。——【英國】洛克《政府論》分權原則是由1787年《美國》
8、 制憲會議確定的,其目的是為避免專 斷獨行的現象,而不是為了提高效率。它的目的不是避免摩擦,而是通過 三個部門分享統治權力時不可避免的摩擦來使人民避免遭受獨裁的宰制。——布蘭迪斯——摘自路易斯·亨金《憲政、民主、對外事務》
9、 法律的制定是為人們享受和平的、有德行的生活所必需的。——【義大利】阿奎那《神學大全》《阿奎那政治著作選》
10、 法愈疏而亂愈不作,所謂無法之法也。法愈密而天下治亂即生於 法之中,所謂非法之法也。——【明】黃宗羲《原法》
11、 如果立法者一開始就不集中注意力去建立公民的財產和地位的平 等,那麼,他的一切努力都將徒勞無益。——【法國】馬布利《論法制或法律的原則》
12、 國家通過它的統治權,能夠改變法律的內容。——【英國】拉斯基《國家的理論與實際》
13、 一切法律都必須同國家的體制相適應。一西塞羅——摘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資料選編》
14、 專制的國家沒有任何基本法律,也沒有法律的保衛機構。——【法國】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15、 民主國家乃是這樣的國家:在那裡,主權的人民受自己制定的法 律領導,自己去做所能做的一切事情,並藉助自己的代表去做自己所 不能做的一切事情。——【法國】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16、 法制數變,國家之大患。——【清】申涵煜《省心短語》
17、 法敗則國亂。——【戰國】《韓非子-難一》
18、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東漢】王符《潛伏論·述赦》
19、 造成各個民族不幸的,並不是人們的卑劣、邪惡和不正,而是他 們的法律不善。——【法國】愛爾維修《十八世紀法國哲學》
20、 如果沒有一個能夠迫使人們遵守法權規范的機構,法權也就等於零。——【蘇聯】列寧《國家與革命》《列寧選集》
21、 政治上的憲法,就是支配人事的大機器,也是調和自由和專制的 大機器。——孫中山——摘自梁鳳榮《中國法律思想史》
22、 一個階級當民主政治的決裁不利於它時,就威脅著要去《且不談 實際要去》
23、 破壞憲法,它就是要使民主政治程序停頓,這對於文明生 活上的精神收益是大有害處的。——【英國】拉斯基《國家的理論與實際》
24、 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法國】盧梭《社會契約論》
25、 對人類的弱點來說,權的誘惑是太大了,在同一人的手裡既有立 法之權又有執法之權,就不免使他們不遵守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洛克——摘自《比較憲法與行政法》
26、 個人的權力或若幹人聯合組成的權力,只應在法律有所不及的時 候,方才應用它來發號施令,作為補助。——【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政治學》
27、 只有法律有權統治人。——馬布利——摘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資料選編》
28、 在一切自由的國家裡,法律應當特別保護社會自由和個人自由, 使之不受當權者濫用權力的侵犯。——【法國】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⑶ 法律方面的名言
1、當秩序成了混亂的時候,就不得不用混亂來維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羅曼·羅蘭(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礎有兩個,而且只有兩個……公平和實用。——伯克 3、一個國家如果綱紀不正,其國風必須頹敗。——塞內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會去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情。——弗勞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極端的法規,就是極端的不公。——西塞羅 8、在世界各主要禮貌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甚至與歐洲構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滋賀秀蘭 9、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愛略特 10、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貝卡利亞 11、在一切能夠理解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自由。——洛克 12、疏法勝於密心,寬令勝於嚴主。——呂坤(明)《呻吟語·治道》 13、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蘇轍 14、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講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愛·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學大全》 17、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凱爾森(美)《法律和國家概論》 18、水者火之備,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寬(漢)《鹽鐵論·申韓》出處:www.binzz.com,轉載請保留。 19、凡是解釋越簡單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馬斯·莫爾(英)《烏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況(戰國)《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悅是至高無個的法。——西塞羅 22、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性命與國家皆得安全。——斯賓諾莎(荷)《神學政治論》 23、自由是一種務必有其自我的權威紀律以及制約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質上是道德的或純潔的行為變為犯罪行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為又變成純潔的行為一樣。——雪萊(英)《人權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司馬遷(漢)《史記·酷吏列傳》 26、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劉禹錫(唐)《天論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嚴的表現。——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28、聖人能生法,不能廢法而治國。——管子(戰國)《管子·法法》(好的文章) 29、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戰國)《商君書·定分》 30、憲法創制者給咱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32、法律解釋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拉倫茨 33、人類受制於法律,法律受制於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靈法,只是用來約束每一個個體的法律,咱們務必堅定地拒絕遵守。咱們就應堅定地遵守忽視神靈法的規章制度,正因規章制度賦予咱們和平比較好的政府和穩定,因而對咱們來說,規章制度比神靈法更好,正因如果咱們採用神靈法的話,他會將咱們陷入迷惑無序和無政府狀態。——馬克·吐溫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韓愈(唐)《錢重物輕狀》 36、弱者比強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威·厄爾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個國家中,法律永遠是由強者的權力制定的。——柏拉圖(古希臘)《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惡而發展,並且懲辦罪惡。——弗洛里奧 40、法律是無私的,對誰都一視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馬斯 41、法律務必依靠某種外部手段來使其機器運轉,正因法律規則是不會自動執行的。——龐德(美)《透過法律的社會控製法律的任務》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43、戰鼓一響,法律無聲。——英國 44、法律是社會的習慣和思想的結晶。——托·伍·威爾遜 45、法者,因此禁民為非而使其遷善遠罪也。——歐陽修(宋)《劍州司理參軍董壽可大理寺丞制》(短文) 46、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勞倫·卻伯 47、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於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沒有哪個社會能夠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1條永遠適用的法律。——傑斐遜 49、榮耀所禁止的法律卻往往應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殺一而慎萬。——桓寬(漢)《鹽鐵論·疾貪》 51、好法律是由壞風俗創造出來的。——馬克羅維烏斯 52、法律和制度務必跟上人類思想進步。——傑弗遜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共權力透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美】霍姆斯《普通法》 54、法律是一種不斷完善的實踐,雖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絕不是一種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5、我不一樣意你說的話,但是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56、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57、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邊沁 58、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禮貌的標志。——費爾德 59、用道德的示範來造就一個人,顯然比用法律來約束他更有價值。——希臘 60、人類對於不公正的行為加以指責,並非正因他們願意做出這種行為,而是惟恐自我會成為這種行為的犧牲者。——柏拉圖 61、盡量大可能把關於他們的意志的知識散布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邊沁 62、法律總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見的。——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63、法律的基本意圖是讓公民盡可能的愉悅。——柏拉圖(古希臘)《法律篇》 6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湊合在一齊,但是人類卻把它拆開。——查·科爾頓 65、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達雷爾(短篇文章) 66、風俗能夠造就法律,也能夠廢除法律。——塞·約翰遜 67、一切法律都是無用的,正因好人用不著它們,而壞人又不會正因它們而變得規矩起來。——德謨耶克斯 68、律者,因此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69、人類法律,事物有規律,這是不容忽視的。——愛獻生 70、法律是最保險的頭盔。——愛·科克 71、有兩種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禮節。——歌德 72、舉證職責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法諺 73、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74、帶來安定的是兩種力量:法律和禮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75、法分明,則賢不得奪不肖,強不得侵弱,眾不得暴寡。——韓非(戰國)《韓非子·守道》 76、石以砥焉,化鈍為利;法以砥焉,化愚為智。——劉禹錫(唐)《砥石賦》 77、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哈耶克 78、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傅玄(晉)《傅子·法刑》 79、法,國之權衡也,時之准繩也。——吳兢(唐)《貞觀政要·公平》 80、人民就應為法律而戰斗,就像為了城牆而戰斗一樣。——赫拉克利特 81、法律就應是鐵的,像鐵鎖那樣。——高爾基(蘇)《我的大學》 82、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龐德 83、大海和陸地服從宇宙,而人類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轄。——西塞羅(古希臘)《法律篇》 84、法律一旦成為人們的需要,人們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畢達哥拉斯 85、解釋法律系法律學之開端,並為其基礎,系一項科學性工作,但又為一種藝術。——薩維尼 86、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87、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我的才能,而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 88、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89、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90、制定法律法令,就是為了不讓強者做什麼事都橫行霸道。——奧維德 91、在一千磅法律里,沒有一盎司仁愛。——英國 92、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93、一個判例造出另一個判例,它們迅速累聚,進而變成法律。——朱尼厄斯 94、法者,天下之儀也。因此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管子(戰國)《管子·禁藏》 95、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蘇轍(宋)《河南府進士策問三首之一》 96、在一切能夠理解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論》 97、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就應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98、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愉悅的話,那麼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我就會消滅。——洛克 99、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強森 100、小惡不容於鄉,大惡不容於國。——蘇軾(宋)《策別安萬民六》 101、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102、有多少罪孽就會有多少法律。——彌爾頓 10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04、如果咱們的法律只是自然規律的幼芽,它毫無疑問是好法律。這樣的法律能夠抑惡揚善。——大仲馬(法)《馬希里選集》 105、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貝卡利亞(意)《論犯罪和刑罰》 106、法寬則刑者少,刑者少則民為恥矣。——崔敦禮(宋)《芻言》 107、法律吸吮窮人的膏血,而富人卻掌握著權柄。——哥爾德斯密斯 108、咱們像鷹一樣,生來就是自由的,但是為了生存,咱們不得不為自我編織一個籠子,然後把自我關在裡面。——博萊索 10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咱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110、法律不負殺人的職責,也就像這職責不就應使槍刀擔負一個樣。——沈從文 111、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 112、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113、在民主的國家裡,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裡,國王就是法律。——馬克思 114、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務必為明天做准備。它務必具備成長的原則。——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15、在暴力的喧囂聲中,法律的聲音顯得太微弱。——馬略 116、像房子一樣,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17、法律所傳達的是一種超越暴力,超越權利的聲音,它所劃定的權利邊界雖然無形,卻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靈之中。——著名的法律學者 118、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咱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咱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咱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119、車輕道近,則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遠任重也。刑罰者,民之鞭策也。——屍佼(戰國)《屍子》 120、如果咱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說,法律就會更好。——馬克·吐溫 121、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122、法令因此導民也,刑罰因此禁奸也。——司馬遷(漢)《史記·循吏列傳》 123、法律只但是是咱們意志的記錄。——盧梭(法)《社會契約論》 124、法律的性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霍姆斯(美)《普通法》 125、法律不可能給每個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於全體和大多數人,咱們就該滿足了。——李維 126、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堅信一切法律的基礎,就應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重。——陳弘毅 127、國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貴。——日蓮(日)《立正安國論》 128、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愛戴和尊重為轉移的,而這種愛戴和尊重是以內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為轉移的。——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129、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美)《透過法律的社會控製法律的任務》 130、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沒有發言權的。——西塞羅 13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諺 132、如果法律沒有恐懼支撐,它絕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13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134、法律源於人的自衛本能。——英格索爾 135、法律有權打破平靜。——馬·格林 136、法律總是把全民的安全置於個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羅 137、要使事物合乎正義(公平),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律恰恰正是這樣一個中道的權衡。——亞里士多德(古希臘)《政治學》 138、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伯爾曼 139、法律的制訂是為了懲罰人類的凶惡悖謬,因此法律本身務必最為純潔無垢。——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140、法律的真理知識,來自於立法者的教養。——黑格爾 141、法律又是什麼?法律就是取得勝利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列寧(蘇)《社會民主黨在~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 142、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狀況和時運而變化。——黑格爾(德)《法哲學原理》 143、法律規定得愈明確,其條文就愈容易切實地施行。——黑格爾(德)《法哲學原理》 144、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愉悅的話,那麼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我就會消滅。——洛克(英)《政府論》 145、法律之明了,不盡在其條文之詳盡,乃在其用意之明顯,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維坦》 146、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埃利希 147、法律顯示了國家幾個世紀以來發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數學課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148、綱紀廢棄之日,便是暴政興起之時。——威·皮物特 149、沒有永恆的法律,適用於這一時期的法律決不適用於另一時期,咱們只潛質求為每種禮貌帶給相應的法律制度。——柯勒(德)《法律概念》 150、規外求圓,無圓矣;法外求平,無平矣。——宋祁(宋)《宋景文筆記》 151、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斗爭,而法是那些佔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拉布里奧拉(意)《關於歷史唯物主義》 152、這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羅·伯頓 153、人們通常會發現,法律就是這樣一種的網,觸犯法律的人,小的能夠穿網而過,大的能夠破網而出,只有中等的才會墜入網中。——申斯通 154、實際上,咱們想要的不是針對犯罪的法律,而是針對瘋狂的法律。——馬克·吐溫 155、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156、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諸葛亮(三國·蜀)《便宜十六策·賞罰》 157、法律帶給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魯納 158、法令者,因此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班固(漢)《漢書·刑法志》 159、如果法律是非正義的,它就不能存在。——奧古斯丁(古羅馬)《論自由意志》 160、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裡以惡行為前提,那麼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161、法小弛則是非駁。——劉禹錫(唐)《天論上》 162、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我的才能,而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163、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刻再長,也還是沒有制約力的。——愛·科克
⑷ 關於法在我心中的名言
一、遵守法律,是謂正義;正直者的良心贊成正義,譴責非正義。
出自:〔荷〕格老秀斯《戰爭與和平法》
介紹:胡果·格勞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近代西方思想先驅,國際法學創始人,被人們同時尊稱為「國際法之父」與「自然法之父」,亨利四世贊其為「荷蘭的奇跡」。
二、公民能服從國家的法令,他才被認為值得享受國家的權益。
出自:〔荷〕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
介紹:巴魯赫·德·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猶太人,近代西方哲學公認的三大理性主義者之一,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
三、只有在社會狀態下,善與惡皆為公共的契約所決定,每一個人皆受法律的約束,必須服從政府。
出自:〔荷〕斯賓諾莎《倫理學》
四、在一個法制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金科玉律是什麼呢?那就是「嚴正地服從,自由地批判」。
出自:〔英〕邊沁《政府片論》
介紹:傑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公元1748年2月15日—公元1832年6月6日)是英國的法理學家、功利主義哲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改革者。
五、如果有很多雙眼睛在敏銳地監視的話,大家就會為維護和平而遵守法律。
出自:〔英〕溫斯坦萊《溫斯坦萊文選》
介紹:傑臘德·溫斯坦萊(約1609—1652)是十七世紀英國掘地派運動的著名領袖和傑出思想家。
⑸ 法制名言警句
法制名言警句:
1、 程序先於權利。——英國法諺
2、 即使判決並沒有準確地判定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爭端各方只要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的對待,他們也會自願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 ——邁克爾、D、貝勒斯
3、 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 ——馬丁
4、 法律的調整對象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系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交互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交互行為,就沒有社會關系。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 ——張文顯
5、 能夠認識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並藉助於別人認識到的利益來控制自己履行權利,使人意識到,權利應該得到履行;這也就意味著,應該有權利存在,而權力應該通過相互承認得到控制。 ——格林
6、 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避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 ——棚瀨孝雄
7、 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 ——馬克思
8、 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 ——[美]L 、亨金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卡爾、馬克思
10、 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我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 ——[法]皮埃爾、勒魯《論平等》
11、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12、法,國之權衡也,時之准繩也法治格言警句法治格言警句。――吳兢(唐)《貞觀政要·公平》
13、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美)《通過法律的社會控製法律的任務》
14、當秩序成了混亂的時候,就不得不用混亂來維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羅曼·羅蘭(法)《哥拉·布勒尼翁》
15、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16、大海和陸地服從宇宙,而人類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轄。――西塞羅(古希臘)《法律篇》
17、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18、法律又是什麼?法律就是取得勝利、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列寧(蘇)《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
19、法律規定得愈明確,其條文就愈容易切實地施行。――黑格爾(德)《法哲學原理》
20、法律只不過是我們意志的記錄。――盧梭(法)《社會契約論》
⑹ 法治的名人名言
1、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2、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共權力通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6、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准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傳達的是一種超越暴力,超越權利的聲音,它所劃定的權利邊界雖然無形,卻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靈之中。——著名的法律學者
8、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諺
10、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11、舉證責任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法諺
12、在民主的國家裡,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裡,國王就是法律。——馬克思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甚至與歐洲形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滋賀秀蘭
14、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於自己身上。——阿奎那
15、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16、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勞倫·卻伯
17、解釋法律系法律學之開端,並為其基礎,系一項科學性工作,但又為一種藝術。 ——薩維尼
18、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 ——強森
19、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 ——哈耶克
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21、法律顯示了國家幾個世紀以來發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數學課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2、憲法創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23、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魯納
24、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 ——龐德
25、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邊沁
26、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裡以惡行為前提,那麼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27、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28、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29、法律解釋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 ——拉倫茨
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 ——基希曼
⑺ 法治的名言名句
1、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著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4、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5、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6、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7、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8、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於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9、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亞當·斯密
10、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邊沁
11、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
12、造法易,執行難。
13、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
14、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
15、法學家的共同意見具有習慣的力量。
16、在用語中不存在模糊性時,不得允許探索用語的意圖。
17、對制定法應當做嚴格解釋。
18、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
19、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20、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是基於預謀、或者是基於沖動、或者是基於偶然。
21、審判不應依照先例,而應依照法律。
22、沒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23、簡短是法律之友,極度的精確在法律上受到非難。
24、警察是法庭的僕人。
25、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26、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27、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2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沖突的首要渠道。
29、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豁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
30、法律的調整對象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系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交互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交互行為,就沒有社會關系。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
31、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
32、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
33、人與人是不相同的,人們不能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視同仁、人人相等。
34、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35、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沖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
36、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權利。
37、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38、如同人們一般所理解的一樣,法律行為是對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實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種不違法的行為,同時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為,這類行為也要產生法律上的後果。這種根據法律規定而導致一定法律後果的行為,就是法律行為。
39、刑罰的嚴厲程度應該只為實現其目標而絕對必需。所有超過於此的刑罰不僅是過分的惡,而且會製造大量的阻礙公正目標實現的坎坷。
40、沒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41、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權利。
42、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不在於邏輯。
43、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44、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罪惡,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
45、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46、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
47、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
48、即使判決並沒有準確的判定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爭端各方只要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的對待,他們也會自願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
49、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
50、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
51、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
52、讓我們維護公平,那麼我們將會得到更多的自由。
53、法律的目的是創造一個穩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個人能夠執行其計劃並多少意識到可能產生的結果。
54、法律源於人的自衛本能。
55、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
56、正義可以提升一個民族。
57、法律是正義與善良之術。
58、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59、最好的法律從習慣產生。
60、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過一場冗長的官司。
61、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62、法律用懲罰、預防、特定救濟和代替救濟來保障各種利益,除此之外,人類的智慧還沒有在司法行動上發現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63、不論哪個時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進行的各種闡述理論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太大,那麼法律就會失去力量。
64、立法以典民則祥,離法而治則不祥。
65、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66、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利,這就會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於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在制定和執行法律時,是法律適合於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
67、在忽視正義的地方,在作為正義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條款中不斷遭否定的地方,那裡的法律就不僅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68、法包含著一個民族經歷多少世紀發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將它僅僅當作好像一本數學教科書里的定理、公式來研究。為了知道法是什麼,我們必須了解它的過去以及未來趨勢。
69、系統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識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產物,譬如作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為希望達到政治實體內在社會統一的各階級、集團之間妥協的結果。
70、法律的生命在於其實施。因而迫切需要對這樣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釋有效而進行認真的科學研究。
71、自由人得名於自由一詞。自由是每個人,除了受到物質力量或法律阻礙外,可以任意作為的自然力量。
72、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73、昔之欲抑民權,必以塞民智為第一義;今日欲甚民權,必以廣民智為第一義。
74、一般地說,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每個國家的政治法規和民事法規應該只是把這種人類理性適用於個別的情況。
75、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做人的資格,放棄人的權利,甚至於是放棄自己的義務。一個人放棄了一切,是不可能有任何東西作補償的。這樣一種放棄於人的本性不相容,使自己的意志失去全部自由,就等於使自己行為失去全部道德價值。
76、一個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種產生人人自感安全的心境平安狀態。為了享有這種自由,就必須要有一個誰也不必懼怕誰的政府。
77、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權力通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
78、在企業立法中,全民抑或集體,工業抑或農業等所有制和行業的概念是沒有多大作用的。
79、法制不是法學家的產物,而是人們的社會生活的產物,所有的法律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律師、立法者、執法者,在這過程中都起作用,但是司法活動說到底主要不是一個理論論證過程,而是一種職業判斷。從這個意義上,我要說,一個民族的社會創造了法制,而法學家創造的僅僅是關於法制的理論。
80、法律實質上即是物質的又是意識形態的這一事實是與以下事實相聯系的;法律既是從整個社會的結構和習慣自上而下發展而來,又是從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們的政策和價值中自上而下移動。
81、所有的解釋,若是可能的話,必是通過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實現的。
82、習慣與合意可以使法律無效。
83、不知事實可以作為借口,但不知法卻不能開脫。
84、沒有人有義務證明自己有罪。
85、法律不會強迫一個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
86、法律只能幫助警醒的人,而不幫助憊懶的人。(用來解釋為何會有「訴訟時效」制度)
87、我們無力反抗真理。
88、法律旨在防止強勢者為所欲為。
89、如果語句中並無模稜兩可之處,則不能作出與該語句的明顯含義相悖的解釋。(法律解釋及合同解釋的一項基本原則)
90、一旦合中出現含混不清的表述,應盡量做出有助於保障標的物之安全的解釋。
91、享有權利的人可以放棄他所享有的權利。
92、沉默將被理解為同意。
93、法院不能主動尋找案件。(恰好是對「司法能動主義」的批評)
94、無法在司法程序中被採信的事實就等於不存在。
95、當一部制定法所為之服務的理由不復存在的時候,這部法律也便會隨之消失。
96、想用自己的財物應以不損害他人利益為度。
97、合法的婚姻以雙方之合意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實而成立。
98、平等者之間不存在司法管轄權。引申義:一個主權國家不得對另一個主權國家行使司法管轄權。
99、讓法官來回答法律問題,而把事實問題留給陪審員去裁斷。
100、堅持已經做出的抉擇,且勿打破安寧。
⑻ 關於與法同行的名言警句
關於與法同行的名言警句
1) 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宋·蘇轍
2) 法律不可能給每個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於全體和大多數人,我們就該滿足了。——李維
3)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國法學家 波洛克
4) 法律的基礎有兩個,而且只有兩個……公平和實用。——伯克
5) 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貝卡利亞(意)《論犯罪和刑罰》
6)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學大全》
7) 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8)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沒有發言權的。——西塞羅
9) 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10) 法律和制度必須跟上人類思想進步。——傑弗遜
11)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12)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古希臘哲學家 亞里士多德
13) 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間再長,也還是沒有制約力的。——愛·科克
14) 法律是社會的習慣和思想的結晶。——托·伍·威爾遜
15) 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愛略特
16) 法律是無私的,對誰都一視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馬斯
17) 法律是最保險的頭盔。——愛·科克
18) 法律吸吮窮人的膏血,而富人卻掌握著權柄。——英國作家 哥爾德斯密斯
19) 法律一旦成為人們的需要,人們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畢達哥拉斯
20)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⑼ 著名的法理學名言
法理學 名人名言
1、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2、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3、造法易,執行難。4、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5、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6、法學家的共同意見具有習慣的力量。7、在用語中不存在模糊性時,不得允許探索用語的意圖。8、對制定法應當做嚴格解釋。9、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10、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11、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是基於預謀、或者是基於沖動、或者是基於偶然。12、審判不應依照先例,而應依照法律。13、沒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沒有刑罰。14、簡短是法律之友,極度的精確在法律上受到非難。15、警察是法庭的僕人。(警察必須根據法庭傳召出庭作證)16、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17、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18、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19、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沖突的首要渠道。20、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豁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21、法律的調整對象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系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交互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交互行為,就沒有社會關系。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22、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23、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24、人與人是不相同的,人們不能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視同仁、人人相等。25、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26、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沖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27、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權利。28、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