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裡語錄
Ⅰ 他奮斗31載未成名,卻因什麼話成「獄中網紅」
1984年12月27日,有個叫周立齊的男孩出生在廣西南寧一戶普通家庭里。
由於從小比較頑劣,又崇尚自由的生活,於是他上完小學就「自我畢業」了,正好家裡經濟也不寬裕,父母就沒強迫,早點出來還能減輕負擔,何樂不為?
幹啥啥不會,算個數都嗑巴的周立齊在社會上找不到什麼工作,常常四處碰壁,重活臟活又不想干,於是動起了歪腦筋,開始幹些「偷雞摸狗」之事。
慢慢上道後,周立齊就以「阿三」的名號行走江湖。
剛出道的時候,周立齊看到什麼都想下手,但常常弄得自己朝不保夕,後來他發現南寧的電瓶車越來越多,弄一輛就能掙不少錢,足夠自己快活好幾天了。
於是周立齊迅速調整「工作重心」,把目標鎖定在那些停得到處都是的電瓶車上面。
為了更快的得手,獲得更多的收益,周立齊自學成材,對各種型號的鎖具那是「手到鎖開」,而且他對每個品牌的電瓶車的價位諳熟於胸,一千塊以下的他是看不上的,畢竟賺的不多。
有了「一技之長」,又有了具體目標,周立齊開始放開手腳干起來,據他後來說,自己得手的電瓶車不低於1000輛,獲得的電瓶更是數不勝數,周立齊也被南寧人稱為「電瓶車終結者」。
不過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周立齊被警察叔叔叫去「喝茶」已經成家常便飯,三進三出都是低估了他的實力。
我們來看看他那「閃著金光的履歷」:
2007年6月4日,周立齊因犯盜竊罪被判9個月;
2012年10月10日,又因犯盜竊罪於被判一年六個月;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盜竊罪被抓獲,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又被逮捕。
2015年1月23日,因犯盜竊罪被判8個月,還罰了1000塊錢。
周立齊以自己的實力告訴大家,他不僅僅是濕鞋,而是直接跳河裡洗澡,進局子比回家還頻繁,他曾說自己很少回家,大年三十都不回去,只有家裡出大事了才回去瞅一瞅。
真是相當的「愛崗敬業」了。
周立齊的人生目標十分簡單清晰,那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日愁與樂,手上一有錢就四處揮霍,賭博、唱K,和狐朋狗友「得盡歡」。
這樣的日子過得相當瀟灑,周立齊以為自己的人生就是這樣度過了,可他萬萬沒有想到將來有一天會紅遍全國。
2015年8月至9月底,周立齊與他人合夥盜竊了6部電動車,價值萬余元,結果被逮住,在調查的過程中牽扯出去年的一樁案子。
2014年9月21日16時許,周立齊與同夥唐某在南寧市興寧區三塘鎮實施盜竊,期間被車主發現,在逃離過程中周立齊被車主抓住,其同夥唐某用手上的鋼釺威脅車主救出了周立齊。
結果倆人還沒跑出村口,就被車主與喊來的朋友追了上來,雙方大幹一架,最終導致車主右後側肩胛骨受傷。
雖然沒造成大的傷害,但犯罪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最終周立齊被告盜竊罪和搶劫罪,數罪並罰,判了4年6個月,並罰款10000元。
像這位周立齊,因為幾句「癲狂之語」走紅;
還有之前的「流浪大師」沈巍,因為滿口之乎者也被廣大網友所知曉;
再比如「網紅眉毛哥」小吳,只因為去了一趟理發店就爆紅了,後續還上了不少的綜藝節目……
這種莫名其妙就走紅的普通人,日後肯定還會有很多,在這個講究流量的時代,只要你跟其他人有所不同,就有一定的幾率走紅。
果然是娛樂至上,但這種價值觀並不值得提倡,如果沒有腳踏實的去努力,那麼就算突然紅了又能走多遠呢?
極大的可能,是心態被寵壞了,最後落得上不上下不下,成為被大眾遺忘的笑料。
當年那個紅極一時的「小馬雲」,就是最好的例證,現在誰還記得他呢?
對於周立齊這個人,你有什麼樣的看法,你覺得他出獄後還會再去偷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