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宣誓的台詞
1. 廣州領結婚證書時念的誓詞
1.我願意與XXX結為夫妻.決心把自己全部的愛奉獻給XXX,與XXX同呼吸,共患難.互幫互助專,相親相愛.無論身屬老病殘,永不言棄.
2.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您,珍惜您,對您忠實,直到永遠,永遠。
2. 領結婚證都要宣誓嗎
領取結婚證的時候宣誓,只是走一個環節而已。在民政局裡工作人員會建議你按內著流程來,當然你容也可選擇是否遵守。至於領取結婚證的其他問題,你可以在領證前自己去拍結婚照片,領證後你也可以領取婚檢表,去做免費婚檢。
據了解,目前上海、山東、湖北、北京等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已開始推行免費結婚登記頒證儀式,頒證員作為證婚人,領讀結婚誓詞,並請新人跟讀,新人也可以邀請父母親友參加儀式,這種新式的婚姻登記服務受到不少新人的肯定與歡迎。
民政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免費頒證儀式的引入,將完善婚姻登記流程,豐富婚姻登記工作內涵,提升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家庭責任感。民政部將在總結地方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廣和規范結婚登記頒證服務,引導公眾樹立「重登記、強責任、崇節儉」的婚俗新風。
3. 領結婚證需要宣誓嗎
都說了那是演戲嘛!這也信?
領證很簡單,人也很多,沒人有空聽你念誓詞。
如果要念,去教堂結婚,牧師會教你念的。
4. 結婚領證時要念的誓詞是什麼
《結婚誓言》如下:
我們自願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回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答: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相濡以沫,鍾愛一生!
今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我們要堅守今天的誓言,我們一定能夠堅守今天的誓言!
(4)結婚證宣誓的台詞擴展閱讀:
領取要求: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 領結婚證時的宣誓詞是什麼啊
這都回復答的什麼呀。。答非所問制的。。具體的好像是這個: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今後,無論貧窮與富有,健康與疾病,我們都患難與共,風雨同舟,攜手度過未來人生。
6. 領結婚證一定要宣誓嗎
領結婚證程序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內以及與對方當事人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以上為領結婚證的法定程序,並沒有宣誓的規定,可能在西方婚禮上才有手放在聖經上宣誓的一幕。
祝你們幸福!
7. 請問:領結婚證時朗讀的結婚誓詞內容
1.我願抄意與xxx結為夫妻.決心把自己全部的愛奉獻給xxx,與xxx同呼吸,共患難.互幫互助,相親相愛.無論身老病殘,永不言棄.
2.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您,珍惜您,對您忠實,直到永遠,永遠。
8. 急求!在民政局領結婚證時,要求念的那套宣誓詞
我們這不要念的
簽個字就行了,誓詞也是發自肺腹的,想什麼說什麼吧,比書面的要好的多
9. 結婚證宣誓的內容是什麼
【結婚證宣來誓範文】
頒證員:源我是×××民政局頒證員×××,很高興能為二位頒發結婚證。
頒證員:今天是××××年××月××日,是你們喜結良緣的好日子。你們在茫茫人海中尋覓到對方,牽手走進了婚姻這神聖的殿堂。我衷心祝福你們!
頒證員: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相伴一生的約定,她標志著人生新階段的開始。生活告訴我們:美滿的婚姻,既有溫馨、浪漫和甜蜜,更有義務、責任和付出。希望你們在今後的生活中不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能以一顆寬容的心去善待、包容和理解對方,共享家庭的溫暖,共歷人生的風雨,請問你們能做到嗎? (雙方回答:能!)
頒證員:請二位上前領取結婚證。(雙方分別上前簽字領證)
頒證員:結婚證是證明兩位夫妻關系的法律憑證,希望你們珍藏一生!祝你們相親相愛,天長地久!
參考文獻:民政局結婚宣誓詞http://www.wed114.cn/wiki/article_3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