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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的文章

發布時間: 2020-12-18 00:21:52

⑴ 有關名言的文章

知識就是力量

阿基米德不但是一位偉大的科學家,還是一位偉大的愛國者。當羅馬帝國的軍隊侵犯他的家鄉時,七十多歲高齡的阿基米德挺身而出,竭盡自己的心智,為保衛國家而戰斗。傳說阿基米德製作了一面巨大的拋物鏡,把陽光聚焦後反射到羅馬的戰場上,燃起熊熊大火,羅馬士兵無一生還。他發明了一種投石器,能迅速投出成批的石子,把逼近城牆的士兵打得頭破血流。羅馬軍隊的統帥馬塞爾沮喪地說:「我們是在同數學家打仗!他(阿基米德)安穩地呆在城裡,卻能焚燒我們的戰場,一下子擲出鋪天蓋地的石子,真像神話中的百手巨人。」

後來,培根在回憶上述歷史時,寫下了「知識就是力量」的名言。這就是這句名言的由來,你知道了嗎?
故事也許不假,但「知識就是力量」的思想卻是我國古代的王充首創的,原文在此;

王充首倡 「知為力」

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在1620年出版的主要著作《偉大的復興》的第二部分(他自稱為《新工具》)中說:「人的知識和人的力量結合為一,」「達到人的力量的道路和達到人的知識的道路是緊挨著的,而且幾乎是一樣的。」這兩句話,被後人概括為「知識就是力量」。此後,一提到「知識就是力量」,人們馬上會說:這是弗蘭西斯·培根首先提出的。果真如此嗎?其實,早在一千多年前,戰國東漢著名哲學家王充即有相同的言論。
王充(公元27—約97年)在《論衡·效力》中明確提出了「知為力」即「知識就是力量」的思想。他說:「人有知學,則有力矣。」又說:「蕭何以知為力。」他認為,「人生莫不有力」,而「力」可分為兩大類:一為「筋骨之力」即體力,諸如壯士「舉重拔堅」之力,農夫「墾草殖穀」之力,工匠「構架斫削」之力,士卒「勇猛攻戰」之力等等;一為「仁義之力」即知力,諸如儒生「博達疏通」之力,佐史「治書定簿」之力,賢儒「論道議政」之力等等。在這里,王充不僅提出了「知為力」的命題,而且還明確地把「力」區分為體力和知力,主張知力與體力相結合,只有這樣,才能取得事功。他說:「文力之人,助有力之將,乃能以力為功。」
在王充看來,是否具有「識知」是區別人與動物的根本標志。他說:「倮蟲三百,人為之長。天地之性,人為貴,貴其識知也。」(論衡·別通》)如果沒有「識知」這個標志,則人「與三百倮蟲何以異?」因此,他特別強調人的「識知」,並以漢初開國大臣蕭何、樊噲、酈食其三人的不同作用,具體說明了「知是力」的道理。「夫蕭何安坐,樊、酈馳走,封不及馳走而先安坐者,蕭何以知為力,而樊、酈以力為功也。蕭何所以能使樊、酈者,以入秦收斂文書也。眾將拾金,何獨掇書,坐知秦之形勢,是以能圖其利害。眾將馳走者,何驅之也。故叔孫通定儀,而高祖以尊;蕭何造律,而漢室以寧。案儀律之功,重於野戰。」(《效力》)蕭何、樊噲、酈食其都是劉邦軍中的宿將,當起義軍攻克咸陽後,其他將領都爭金覓帛,唯獨蕭何安坐掇書,研究秦國的律令圖書,從而「坐知秦之形勢」,然後幫助高祖制定正確的政策,使劉漢得以安寧。由此,王充指出:「儀律之功,重於野戰。」他進而又從這些具體事實中得出一個普遍性的結論:「知夫筋骨之力,不如仁義之力。」相比之下,知力比體力更為重要。
這一思想的提出在當時可謂振聾發聵,即使在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的當今,仍然具有現實意義。王充此一首創,實比培根早了1500多年!

格言 一篇文章

第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顏求婚那年,她只有18歲。
她是董太婆的外孫女,來外婆家過暑假,我家與董家毗鄰而居,我是家中老三,
哥哥們去游泳, 不肯帶我。 我追到門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聽見了,就過來問:
「小弟,你哭什麼呢?」

朱顏問明白了,便自己帶我去,經過冰棒攤的時候,還給我買一根紅豆冰棒。
我問她為什麼叫朱顏,她便說給我聽:「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她只說
了一遍,而我就記住了,並且永遠不會忘記。

她每天都帶我去,每天給我買一根冰棒,我因此覺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
跟她說:「朱姐姐,等我長大我要娶你。」她答應丁,卻又馬上說:「等你18歲,
我就27歲,你還要娶我嗎?」

我想了一個晚上才終於做出回答:「願意。」大清早就興沖沖地想往外跑,媽
斥我:「去找誰呢,朱姐姐已經去北京念大學了。」

再見朱顏,我已14歲,是羞澀的少年,常穿一條被磨得淡白的仔褲,因為喜
歡那種我自己沒有的滄桑。朱顏那年已大學畢業,在外地工作,這次回來,是因為
董太婆過世,回家奔喪。見到我,她輕輕將我一抱:「長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
上了臉頰。我去參加喪儀,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沒有看見我。我便在她身邊站定。
在人們為董太婆蓋上白布的時候,我忽然覺得肩上的重量,側過頭,是朱顏伏在我
肩上哭了。隔著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淚的重量,應該是冰涼的吧,卻彷彿燭油
般滾燙,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為她拭淚,可是,沒有勇氣,便只
有站得筆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淚,第一次邵樣強烈地感覺到身為男人的
驕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後三四年沒見過她,我也漸漸不再想起。高考、
讀大學、結識女友,大學生活斑斕多彩。有段日子學畫,興興頭頭地為小女友畫,
畫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麼不是,海軍藍的裙,飛揚的長發,笑
起來冰淇淋將融的軟與甜……我驀地一凜,這的確不是她,這是朱顏。

好像剎那間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識,難道就已是永別?子夜
醒轉,我聽見自己的聲音:「我不甘心。」

寫寫撕斯用了半本信紙,因為不知道該叫她什麼,最後我到底大義凜然地在抬
頭寫上「朱顏」,連名帶姓,像叫校園里親密的女生。我已經18歲了,算得上是
成年人了,該有資擠與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進郵筒我就後悔了,她有什麼記住我的理由呢,卻仍是每天兩遍地
看信箱. 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鋪天蓋地,街上幾無行人,我卻冒雪去了學
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來。除了朱顏,還有誰當得起這樣妖媚的字。抬頭
一句「小弟」親切而遙遠,彷彿她在久遠的童年喊我。而我與她,其實已是長相識
了。

每天無論多忙,我都會給她寫信,不是求她幫忙,也不是叫她為我排憂解難,
只是要告訴她,好像說給自已聽,好像她的胸中跳動的是我的另一顆心。也喜歡在
燈下一頁頁翻她的信,信紙、便條、資料紙、廢打字紙背面,是她的隨意也是她的
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樣的,抬頭的「小弟」,字里行間的雲淡風輕,說不出的體貼
入微。她的細麗的字,與我粗重的筆跡一道放著,截然不同,卻又分明緊密相連.

那年秋天,我決定做一件大膽的事。是朱顏來開的門,我把手裡的紅玫瑰一伸:
「生日快樂。」她疑感地看著我,忽然深吸一口氣:「小弟!"她只及我肩際,細細
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欄玉砌應猶在。」

但是朱顏並沒有改,笑容依然,唯多點滄桑意味,說著她美麗容顏下的底蘊。
坐在她的宿舍里,捧著她給我倒的冰水,忽然覺得,一年來紛紛擾擾的心,定了下
來,那年我19,朱顏28.

她帶我去游覽。爬香山,她問我:「你行嗎?」依然是大人對孩子的不放心。
我笑一笑,不說什麼,三步兩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訝然:「小弟,你真長
大了。」是的,已經長大到可以追求我心愛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閉著眼大
盹,頭漸漸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點點伸出去,終於輕輕摟住她。車一個巨震,她
滑過我懷里。溫暖的身體與我緊緊相貼。快到站,她醒了,笑著抬頭看我,正遇上
我大無畏的目光。她吃了一驚,臉慢慢地,慢慢地燒了起來。那一刻,我明白地覺
察到,那一瞬間,她是在把我當男人看了。

時間飛躍,轉眼假期就過完了。臨別的晚上,她幫我清理東西。我想問一句重
要的話,卻沒有勇氣,終於我問:「朱顏,你喜歡我嗎?」她溫和地說:「像你這
么優秀的男孩,誰會不喜歡呢?」啊,她終於對我說了喜歡。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飯桌上,母親忽然說,「咦,你去了北京,怎麼沒有
去看你朱姐姐?聽你朱伯伯說,她要結婚了……"以下的話我都聽不見了。

她的門半開著,可以看見她正坐在窗邊,那晚有大而圓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
憂傷的臉容,彷彿若有所思,她所想的東西,我無從知道,再沒有一刻,我那樣強
烈地感覺到我與她之間時間的天塹。她是成年人,而我,還是孩子。朱顏看到我,
吃了一驚:「咦,你沒回去?還是,又來了?」我的眼睛 一直盯著她:「你要結婚
了,為什麼不告訴我?」她一楞,然後笑了:「有什麼好說的。」我忽然大聲地說:
「可是,可是,你說過你喜歡我的。」

朱顏臉色大變,她怔怔地看著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愛那個人嗎?」
她緩緩地搖頭:「這種年代,這種年紀,說愛不愛實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
愛他,那麼給我時間,給我三年時間,三年以後我就畢業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
我的聲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歡你。」

朱顏勉強張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間淚水傾瀉而下:「我還一直以為是我的
錯覺。原來』,原來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時間給你呢,我已經28了,三年後就
31歲了。我怎麼能拿我的幸福來賭一個少年的諾言。小弟,回去吧。」

我輕輕地,無限絕望地問:「你真的喜歡過我嗎?」

她點了點頭:「是,我喜歡你。」

我以為這就是永別了,念書、畢業、找工作,一點點舔凈自己的傷口,掛牽著
千里之外朱顏的喜與悲.

一天,在公共汽車上,遲遲的,我認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還是脫口
而出:「朱顏。」她轉過身來,對我靜靜地笑,競真是朱顏。

四年時間過去了,我已23歲,年紀漸長,遂不動聲色。她32歲,眼角初生
皺紋,然而風韻更勝當年。我們隨意地聊著,知道她離了婚,又調回本市,她給我
留了電話號碼,我們從此便淡淡地來往著。走在街上,喜歡在櫥窗里看我們的側影,
我的高大和她的嬌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個木盒"
咦,"她蹲下去,我聽見她的聲音變了調:「這是什麼?"我也蹲下去:「這是冰棒
紙,14年前你買給我的。一天一張,一共是38張。」她的呼吸突然間急促起來,我
輕輕說:「你記不記得』,我九歲那年你就答應過要嫁給我。你現在還願意嗎? 」
我開始每天給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紅政瑰,上面只有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嫁給我。」
朱顏始終避而不見,我送了98束後,她終於約我出來見面,開口道:「小弟,我已
經決定要嫁給一個50歲的喪偶男人 了。 」我的心整個沉了下去,「為什麼,從九
歲那年開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還是不能被我感動?」

她沉默了許久:「不是因為我不能被你感動,而是因為我已經感動了,有一段
時間我真的想這樣嫁給你也好。但是,我也23歲過,我也全心全意地愛過一個人,
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歲的時候,一切也許都會改變。而到了那時,我就
真的老了。對不起,小弟,我輸不起。」

朱顏已經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廳里,好久,聽見鄰桌的收音機里,主持人
正在播送熱線電話的號碼,突然一陣熱浪湧上心頭,我沖向最近的公用電話,按下
了號碼。

電話通了:從當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後最後一朵玫瑰,她始終是我心中唯
一的新娘,廣漠世間我願牽手的伴侶。隔開我們的,是時間,時間真的是不能戰勝
的嗎?我問:「我應該愛她嗎?」

放下電話,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響商店買收音機,顫抖地調准頻道,屏息,仿
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個電話:「你應該愛她。」第二個電話:「她應該愛你。」好像全世界的
電話都為這個頻道響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種各樣的聲音。

「時間不是理由,有理由的還叫什麼愛情!"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大賭,做個負責的好男人,讓她敢於下注,讓她贏。」

而最後的一個電話:「再向她求婚!"

這時我已站在朱顏門口,收音機的聲音是從她房裡傳出來的,傳出來的還有她
的-啜泣聲。而我舉起手中的玫瑰,敲門,准備我的第101次求婚

要多加分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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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格言》寫玫瑰的文章

我家養盆玫瑰花抄 我養玫瑰粉紅色花盛候整花苞往四周展展像位少面頰漂亮極!花葉面許細齒葉面花托用支撐整花要整花都掉花梗用保護植物讓食草物吃掉 我間發許趣事情呢!我寫完作業候看見玫瑰花葉兩黑斑點我黑斑病趕快叫爸看斑點卻消失我想:奇怪我明明看見呀!見呢?我每都給澆水我貪玩忘給澆水結葉枯片像說:主給我澆水呀我都快枯死!我聽植物聲波馬給澆水 玫瑰花給我帶歡樂我朋友我喜歡盆玫瑰花

⑷ 求格言雜志上的一篇文章

《怎一個「裝」字了得》
你受過良好的教育,有意無意間說起自己的大學,旁人無一例外紛紛投來艷羨目光。你工作光鮮,不是四大就是4A,不是壟斷國企就是全球500強;在一個都是中國人的公司里互相叫對方英文名。你衣食無憂,三個月工資買一LV包;你生活清閑,上班時就像神九的航天員,明明啥事沒干還要裝出一副很忙的樣子;你格調不俗,業余時間不是崑曲就是話劇,不是民謠專場就是媽媽咪呀;你善良正義,身處斗室,胸懷天下,每天吃飽飯就刷刷微博拯救中國。

你用蘋果,買個五千塊的馬臉iPhone,又是貼膜又是鑲鑽,十天換八個殼;你用谷歌,買個兩千塊的安卓手機,又是S-OFF又是ROOT,十天刷八個ROM。你關注互聯網,精通電子產品,上機鋒網威鋒網雷鋒網,電腦里永遠裝著十個GTD軟體八個思維導圖軟體,用Instagram記錄生活,對喬布斯比對你爸還了解,以果粉自居並喜歡到論壇上問:iOS6完美越獄什麼時候出來啊?

你叫自己「吃貨」,可憐的娃從小在城裡長大沒吃過什麼好東西,為了美食頻道里推薦的坑爹路邊攤,坐10塊錢地鐵從城南趕到城北。你熱愛美食,每次花十分鍾炒菜,二十分鍾擺盤,三十分鍾拍照,拍好導進PhotoShop里用康熙字典體配上兩句文言文,傳到博客上豆瓣上微博上。

你文藝青年,琴棋書畫樣樣不通,格律沒搞懂就敢寫古詩詞,最愛莎士比亞的英雄雙行體。你只到電影院看電影,提到外國電影從不說中文名,也不說英文名,管《指環王》叫LOTR,《蝙蝠俠3》叫TDKR,倍洋氣倍有面子。你一聽到維瓦爾第的《四季》,就會想起波光粼粼的日內瓦湖和白雪皚皚的阿爾卑斯山。

終於有一天,當你拿著一張音樂會贈票睡死在鋼琴聲中,當你附庸風雅跑去看畢加索畫展卻一張畫也沒看懂,你突然意識到了自己的淺薄。沒有付出,哪來收獲?

裝沒有那麼容易,才會特別讓人著迷。

你開始認認真真地看書,時間寶貴,你只看經典,抬手就是中華書局、上海古籍,各種珍本善本影印本,橫排版的書不看,簡體字的書不看。理論學習也不能落下,商務印書館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買它個幾十本回來,黃的綠的橙的藍的,書架上一排彩虹。

數碼單反是不能再用了,現在連旅遊團的大叔大媽們都人手一隻無敵兔了。相機一定得是膠片的,膠片一定得是120的,拉開你們家冰箱,啥吃的沒有,滿滿的全是膠卷——還必須得是過期的。

國內景點是不能再去了,水鄉古鎮全是搞一夜情的,西藏全是又酸又窮除了會辭職什麼都不會的城市小白領。你背包,你戶外,你特立獨行無所畏懼,你穿Columbia防水鞋、NorthFace沖鋒衣,你用GPS迷了路,在黃山的雨夜裡發出求救信息。

你張開雙手去生活去愛,你受了傷害,你的小心臟扎滿綳帶。你痛不欲生,你長夜痛哭過人生,痛完哭完後你頓悟你看透你蛻變,你長了一份智慧叫閱歷,你多了一份氣質叫成熟。你情感專家,你麻辣教師,你知性姐姐。你豆瓣粉絲幾萬,微博粉絲幾十萬,你釣了個有房有車有錢的金龜婿,然後教小姑娘們什麼是愛情;你一天到晚不幹正事,然後教小朋友們如何治療拖延症;你做了個朝九晚五的無趣上班族,然後教大學生們別放棄夢想。你讀書寫字做主婦,你把體內毒素分泌成暢銷書。你解答粉絲來信,聆聽讀者傾訴,你款到發貨,話到病除。你忙著生產一種叫「正能量」的東西,沒有它,你的讀者將無以為繼,夜夜痛哭。

你研習人類學、社會學、歷史學、植物學、建築學、心理學,你掌握六門外語:英語、法語、德語、日語、西班牙語、鐵嶺話,你知道康熙他小舅的二大爺哪年死的,你分得清古典柱式認得出歐洲廣場,你叫得出路邊一花一草的科屬名字,你開口M2閉口流通性過剩,你和同好攢了個鉛筆經濟研究社,研究除了經濟學以外的任何東西。

你苦心智、勞筋骨、餓體膚,長夜痛哭算個屁,未曾坐過春運綠皮車者,不足以語人生。你比別人聰明你還比別人勤奮,你睡得比別人晚起得比別人早,你頭發一天比一天少,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吃得苦中苦,方裝人上人」,皇天不負苦心裝的人,你行業老大了,你商界精英了,你社會名流了!

你從微軟跳到谷歌,最後弄個創新工場,做出了市面上最好的安卓盜版裝機軟體。你是中國的雷布斯,三千塊市價的安卓手機你只賣兩千塊,除了一直缺貨外,沒什麼不好的。

你從英國回來,都不用做學問搞研究,把民主的細節背誦一遍就當上了副教授。你出國就去冰島,斯堪的納維亞那塊,北歐冰冷的氣質才襯你高潔的內心,哦,對了,出門前記得把所有微博刪掉。

你文學青年,你雜志主編,你說看不懂你小說的人傻,看不懂你小說的人就是傻;你說文學有金線,文學就有金線。你眼光高,天底下看得上眼的東西就兩樣:美玉和鵪鶉。

你老了,頭發鬍子花白,你歸隱田園,深藏功與名。你心情不好就打個飛的去倫敦喂鴿子,去尼泊爾爬珠穆朗瑪峰,心情好的時候就給乾女兒做一盤難看但好吃的紅燒肉。

你安然地度過了一生,死後安葬在寧靜的故鄉,野花輕輕覆蓋你的墓碑,上面鐫刻的六個大字清晰可辨:

「活過,愛過,裝過。」

⑸ 有人生格言文章的網站

https://www.sanwen8.cn/z/rensheng/
http://www.jj59.com/35/506/

⑹ 求格言上的一篇文章,近期的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我們在青年時期一定要努力,否則了老老了就後悔。

⑺ 修改文章的名言

①不復要急於寫作,不要討厭修制改,而要把同一篇東西改寫十遍,二十遍。
(列夫?托爾斯泰)
②作家最大的本領是善於刪改。誰善於和有能力刪改自己的東西,他就前程遠大。 (陀斯妥耶夫斯基)
③寫完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
(魯迅)
④寫作還有一個過程,就是修改過程。修改時,把作品當成不是自己的,從別人的角度上去吹毛求疵,冷靜地修改。 (艾蕪)
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⑻ 求《格言》中的一篇文章的原文

宮保雞丁

很美的一篇文章

附上

那時候,他們還是學生。

他還記得,從第一次約會開始,每次和她在餐廳吃飯,她都會點一盤宮保雞丁。問她:「為什麼百吃不厭?」她哈哈笑著,用特別不講道理的口氣說:「就是因為喜歡。」然後,她夾起裡面的花生,把雞肉塊分給他。

她就是那種一旦習慣了就很難改變的女子,所以她一年四季都會穿著那件紅外套,從來都不願改變;她還喜歡不拿雨傘在雨中行走;而且遇到任何一隻貓,她都會蹲下來叫它「咪咪、咪咪」;並且每次看《大話西遊》都會哭……最初相遇正是這些深深吸引了他,但持久下去,就像永遠在看同一部電影,開始讓人覺得有些單調。他知道這些都是她喜歡的,只是她從沒問過他是否也喜歡。其實,他並不喜歡千篇一律。那時候,他喜歡的是變化,他相信,人生的顏色,不僅僅只有這么多。

後來他決定在他們最初約會的地方分手。那天,她還是穿著那件紅外套,還是點了一盤宮保雞丁,手裡拿著的也還是那張已經看了無數次的《大話西遊》碟片。那天她好像心情不錯,而他則一直擔心,她一會兒大哭起來該怎麼收場呢。但最後,她卻沒多說什麼。那天的宮保雞丁他們誰都沒有吃。宮保雞丁,肉質細嫩、花生酥香、口味鮮美、油而不膩、辣而不燥,只是涼透了,花生和雞肉塊都變得不再香脆,無法下咽。

畢業,工作,離開了那座城市。他的日子,有喜有悲,也有波瀾壯闊,表面花花綠綠,其實內里一片空虛。他發現好像身邊所有人的日子都是這樣,哪裡有所謂的變化,不過是另種千篇一律,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於是,他也開始喜歡重溫那些電影,而每一次,都會看到和以前不同的東西。有一天,忽然翻出了她所喜歡的《大話西遊》,他以為這種連台詞都會背了的電影,不會再認真看下去。沒想到,這次還是一直看到了許冠文的《一生有愛》飄飄然在沙漠里響起。忽然,他感到心中泛起一片漣漪。看到城頭那個固執而美麗的女子,他也想到了她。他終於明白了,那種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守候的愛。

很多年過去了,他又回到了那座城市。他知道她是不會換手機號的,於是約她出來吃飯。一切好像沒變似的,還是那家餐廳,她還是穿著紅外套,還是坐在原來的位置,還是點了一盤宮保雞丁。然後,她夾起了一塊花生:「你知道嗎?每次到餐廳吃飯,我都會點一盤宮保雞丁。這個習慣,一直沒有改變過。「

「為什麼還是吃這個?就算是山珍海味,總吃也是會厭倦的吧!」他有點兒生氣,大聲問她。

「因為喜歡,」她停頓了一下,然後,垂下了眼簾,用很輕很輕的聲音說,「就像喜歡你一樣。既然喜歡,為什麼要改變?」

是的。那一夜,他從哭泣中醒來,恍惚中有種錯覺,彷彿似水流年,嘩地一下就完了。

⑼ 以一句名言警句為主題的文章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魚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選自《孟子》(戰國)
舜發於畎畝之中,傅說舉於版築之中,膠鬲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里奚舉於市。
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恆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征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
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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