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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的故事

發布時間: 2020-12-18 18:45:18

① 關於包公的故事有哪些

包公無私 流芳百世

名聲千古
在公元1062年,包公病到了府衙,不久便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虛歲,中國古代及現在民間的習慣)。朝廷追封為禮部尚書,並贈謚號為"孝肅",即孝道和鐵面無私。由於包公一生為官正直無私,百姓稱他為包青天,包老爺,士大夫們則尊為包公。

包公去世後,宋仁宗親自率領百官弔唁,還派專使護送靈柩回到合肥,安葬在合肥城東五十里的大興集,現在的包公祠有一副對聯:"理冤獄,關節不通,自是閻羅氣象。賑災黎,慈善無量,依然菩薩心腸。"總結了包公無私愛民的品格。

包公的聲名流傳極遠,在世時已到了塞外,根據《甲申雜記》的記載,西羌的於龍呵在歸順宋朝後,對宋神宗說:"我平生最仰慕包公,他是朝廷的忠臣,我現在既然已經歸順漢族朝廷,就請求陛下賜我姓包吧。"神宗很高興,於是賜他姓名"包順"。"順"即歸順。

以民為貴 開倉放糧

在包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時,常常不辭辛勞,深入下層體察民情,救民於水火之中。江南地區有一次發生了旱災,百姓們飢餓得難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況後,立即下令開倉放糧救濟,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當時的慣例,開倉放糧是件大事,必須事先請示皇帝,等批准以後才能打開糧倉救濟百姓。但當時情況緊急,如果將文書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來,要等上幾個月的時間,到時候百姓不知要餓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邊派人急奏朝廷,一邊就果斷地開始放糧了,終於使很多百姓免於災難。

還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圍受災,百姓已缺糧斷炊,而地方的官吏們為了虛報政績、討好上級,以利升遷,便隱瞞了災情,置人民生命於不顧。不僅如此,還反過來逼迫百姓們交糧賣米。包公了解到災情後,就給皇帝寫下了《請救濟江淮災民疏》,要求立即糾正不法官員誤國害民的行為,並予嚴懲。皇帝採納了他的建議。從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稱為"再生父母"。現在仍然在上海地區上演的戲劇《陳州放糧》就是根據這件事編寫而成的,並非憑空設想。

② 包公的小故事越簡短越好

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回留一點吃,其餘拿到市場答上去賣。」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的許可,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麼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後,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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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包公的故事主要內容

歷史上有包拯這個人,是北宋時期的人物。實際上,歷史上的包拯與我們回現代熟悉的形象不是答很相像。

歷史上的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任監察御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懲處貪官贓吏。他懲治的貪官污吏如果繼續放任不管不顧,可能就沒有我們現在的幸福生活。

歷史上的包拯在當時褒貶不一,因為他的確很剛正不阿, 但也有點倔脾氣,用當時的話描述就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也許正是這樣,才令一些貪官們聞風喪膽,據民間傳說,當時皇帝都得讓他三分。

包拯去世後,為了紀念包拯,在開封修建了包拯祠。可見當時他為百姓們做了多少好事,讓後人都這么敬畏他。

④ 包公的故事

早期包拯:
包拯出身於廬陽一個官宦家庭。二十八歲考上進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進士就可以當官,但包拯是個孝子,他信守聖人所謂「父母在,不遠游」的教誨,直到三十六歲才正式出山,當了知縣這樣的小官。在知縣任上,他斷了一個奇案,聲名遠播。三十八歲升任知州,清明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贊,之後,便開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家庭簡介 包拯是楚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包拯墓誌》《宋史·包拯傳》《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令儀,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與文彥博的父親文洎同供職閣中,遂結為世交。所以包拯與文彥博「方業進士,相友甚厚」,後來還結為兒女親家。父後來致仕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個傳支接代。他家境殷實,所以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傳統知識教育和熏陶。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歲,考中了進士。朝廷任命他為「大理評事」,大致相當於現在的法院陪審員,級別很低。接著,又任命他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由於父母年事已高,不願意隨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棄官職,留在家裡,侍候父母。 後來,朝廷又委派他到家鄉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負責管理稅收錢糧,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為實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堅持了幾個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繼去世之後,包拯才離開鄉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職。他住在小客棧里,夜晚守燈苦讀 包青天
,寫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大意是說,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應該做房屋的棟梁,精煉的鋼料決不應去做鐵,我應該做一個無愧史書教誨的清官。 景佑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為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在那裡,他公正地斷了好多積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聲。
拒收端州名硯
不久,包拯升任端州(今廣東省肇慶市)知州。端州出產一種名硯,是朝廷欽定的貢品,和湖筆、徽墨、宣紙一道,並稱「文房四寶」中的絕品。以往在端州任職的知州,總要在上貢朝廷的端硯數目之外,再多加幾倍,作為賄賂京官的本錢。包拯上任之後,一改陋習,決不多收一塊。離任時,就連他平時在公堂上用過的端硯,也造冊上交了。 後來,包拯升任,離開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峽口遇到一陣奇怪的大風雨,他親自下艙檢查,發現船艙里私藏了一塊端硯,這是當地百姓悄悄送給他的。包拯一言不發,將那塊名貴的端硯丟入江心。民間傳說,那裡有一個名叫「墨硯沙」的沙洲,就是當年包公擲端硯的遺跡。
編輯本段以魏徵為師
皇佑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饋待制,擔任了諫官的職務。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諫官魏徵為師,精心選定魏徵的三篇奏議,用蠅頭小楷抄寫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夠從中吸 包拯雕像
取經驗教訓。 包拯在做諫官時,對朝政發表許多意見,讓皇帝在許多重大的決策中避免了嚴重的失誤。包拯對於自己的這一段經歷曾做過十六字的總結:「披肝瀝膽,冒犯威嚴,不知忌諱,不避怨仇」。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採納施行。
反對覃恩
皇佑二年九月,大澇之後天氣放晴,仁宗皇帝認定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舉行祭祀天地的盛大慶祝外,還下詔大赦天下罪犯,給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晉升一級。這就是所謂「覃恩」。包拯對此提出異議,對仁宗說,罪犯服刑,那是對他們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給予的懲罰,怎麼可以因為洪水退去而減輕對他們的懲罰呢?至於官員晉升,更是要考核他們的政績。假如這樣馬馬虎虎地隨便升遷,對那些確有政績的官員不是太不公平了嗎?這樣的話,以後誰還會勤勉地為朝廷出力呢?
三彈張堯佐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美人的伯父,沒有什麼才幹,卻憑借張美人的關系,官運亨通。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包拯極力反對,向皇帝諫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會他的諫議,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繼續上諫,堅持怒責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諫,痛加陳詞,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面辯論起來,終於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
參倒張方平
「三司使」張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假公濟私。有一次,東京城一個名叫劉保衡的商人,開了一間酒坊,經營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麥,摺合現錢一百多萬貫,他一時拿不出,張方平下令劉保衡變賣家產抵償欠債,同時,又趁人之危,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了劉保衡的家產。包拯獲悉之後,大為震怒,認為張方平作為朝廷命官,卻利用職權,巧取豪奪,罪不容恕,於是上書皇帝,參了張方平一本。張方平因此被罷了官。
抨擊宋祁
宋祁是名詩人,但是文人無行。他在四川當官時,生活奢糜。每頓飯,必須不少於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葷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葷半素的菜。他還養著三十二名侍女,分別為他搖扇、捶背、敲腳。在他下榻的床邊,每夜都有一名丫環通宵守候,照顧他的隨時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計地將她納為小妾。他道德敗壞,丑聞很多,卻屢屢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對此 包拯畫像
非常不滿,多次向皇帝上書,對宋祁的醜行大加抨擊,終於罷了宋祁的官。
嚴懲張可久
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利用職權,販賣私鹽一萬多斤,在宋代是一項很嚴重的罪行。案情揭發後,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量來定刑的。數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販賣私鹽,數量雖多,但是轉手迅速,從來不留倉儲,被查獲的數量並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也無計可施。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要嚴判張可久。他說,張可久身為轉運使,竟然目無法紀,公然販賣私鹽,這種罪行不能等同於一般老百姓,必須重判。在他的建議下,張可久受到嚴厲懲罰,被流放到邊遠的荒蠻之地去了。
力參任弁
任弁在擔任汾州知州時,利用職權,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為他織造駝毛緞匹;有的,為他做各種私人雜務。他的罪行被揭發時,佔用的工役達二萬三千六百多個,摺合細絹一千六百餘匹。根據宋朝的法律,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里外的邊疆去。 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御筆一揮,免去了他發配充軍三千里外的刑罰。包拯上書據理力爭,他說,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隨便減輕對他的懲罰。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繪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時,橫行不法,隨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他把搜刮來的錢財,大量賄賂京官,謀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並且隨意殺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轉運使時,百姓聞風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寵信,官運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轉運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陳利害,甚至無意之間把唾沫噴到了皇帝的臉上。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王逵終於被罷免了。
編輯本段執法如山
嘉佑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干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里,仗勢欺人,無理可講。 在北宋政權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編輯本段重懲賄賂
沈括的《夢溪筆談》里,記載了一個包公任開封知府時的判案故事:有個犯人過堂時,應受杖脊(用木棍打屁股)。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錢買通了一個府吏。那個府吏說:「我是在知府面前記錄供詞的。你見到知府時,只管大聲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帶到包拯面前,果然大聲喊冤起來。那個受了賄賂的府吏說:「這個犯人不知好歹,受過杖脊就可以出去了,還大叫大喊什麼?」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綻。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審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個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罰。

⑤ 包青天的故事

1、一時糊塗的清官

包拯是宋朝有名的清官。他剛任開封府尹不久,遇到一件案子。有人犯了罪被官府緝拿歸案。按刑律,要受杖刑的懲罰。那時的杖刑很重,竹杖又大又沉,幾杖下去皮開肉綻。

打成重傷是常有的事。犯人一聽害怕了,趕緊託人找到包拯手下的一個小吏,花錢求他改判輕點的刑罰。

一時糊塗的清官小吏見有利可圖,便答應幫忙。他讓犯人不必慌張,並約定:「兩天後包拯審案時,我會來記錄你的罪狀,到時你就大聲喊冤,我自有辦法為你減輕刑罰。」

犯人雖將信將疑,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等包拯隔日升堂審案時,犯人就按小吏的吩咐,拚命喊屈叫冤,為自己辯解。還不等包拯開腔,小吏就擺出一副凶神惡煞的官老爺樣子。

大聲呵斥:「大膽刁民!快快受了杖責,滾回牢房去吧。」包拯剛正不阿,最見不得仗勢欺人的做派。這小吏竟然在他面前耍威風,必要狠狠教訓一番。

於是,包拯當堂將小吏責罵一通,而那個犯人卻改判了刑罰,從輕發落了。包拯的正義責罰,卻中了小吏的下懷。優點如果被小人利用,也會成為缺點。

2、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遼國時,遼國命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

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

3、斷雞蛋

傳說包拯三十歲當了開封府尹。那時,他已經是個有智有謀的清官,隔著窗欞吹喇叭──響聲在外啦!推薦他來京主事的,是當朝大師王延齡。

此人是三朝元老,白鬍子齊腰深,還日夜思念著國事。包拯雖是他推薦的,但是他對包拯的人品、才智究竟怎樣,還了解的不那麼清楚,總想我個機會試試包拯的才能。

這天一早,老太師剛剛起身,漱洗完畢,要僕人端上早點,三個五香蛋。他一個雞蛋剛吃完,忽聽家人稟報:「新府尹包拯來拜。」

王延齡一聽,驚喜異常,一面吩咐:「快請。」一面腦子轉開了:「我何不藉此機會當面試試他呢。」怎樣試呢?王延齡拿著筷子,正要夾第二隻蛋時,主意來了。

他趕忙放下筷子,端起蛋碗放到桌上,對丫環說;「秋菊,你替我辦件事好嗎?」秋菊說:「老太師盡管吩咐。」

王延齡指著桌上的五香蛋說:「秋菊,你把這兩只五香蛋吃了,任何人追問,不管怎樣哄騙、威脅、烤打,你都不要說是你吃的。凡事有我做主,事後再賞你。」

秋菊聽了一愣,可是老太師的吩咐又不敢拒絕,只得照吃了。王延齡看她吃了,就走出內室,到了中堂,見到包拯後寒暄了幾句。

便說;「舍下剛發生一樁不體面的事,想請包大人協助辦理一下。」包拯說:「太師不必客氣,有事只管吩咐,下官一定照辦。」「那好。」

王延齡說罷,便起身領著包拯走到內室指著空碗說:「每天早上,我用三隻五香蛋當早點。今日,剛吃了一隻,因鬧肚子,上廁所一趟,回來時那剩下的兩只蛋竟不見了。

此事雖小,不過太師府里怎能容有這樣手腳不幹凈的人?」包拯點點頭,問道:「時間多長?」「不長。頭尾半頓飯的時間。」「這段時間內,家裡有沒有外人來了又走的?」

「沒有。」「老太師問了家裡眾人嗎?」「問了,他們都說未見。你說怪不?」包拯思索片刻說:「太師,只要信得過,我立即判明此案。」王延齡雙手一拱,說:「那就仰仗也大人了。」

「太師:恕我放肆啦!」「不必客氣。」包拯挽起施子,走出內室,來到中堂,吩咐說:「現在太師府里大小眾人,全部集中,一廂站立。」

常言說得好:「宰相家人四品官。」這些家人雖然站立一旁,並不把新府尹放在眼裡。包拯一見火了,桌子一拍,喝道:「王子犯法,與民同罪。

今日,我來辦案,諸位休得怠慢,免得皮肉吃苦。誰偷吃了太師的五香蛋,快說。」眾人一驚,頓時,老實了。可是包拯連問三次,這些家人竟象木頭樁子一樣,悶聲不響。

秋菊站在那裡,也象無事的一樣。王延齡在一旁睜大眼睛,裝著急於要把此事弄明白的樣子,眼看眾人一言不發,他想:「包拯啊包拯,這事夠你喝一壺了。

下一步你難道和一般官員一樣動刑嗎?即使棍棒下面找出犯人來,也不算高明。」想到這,故意說:「包大人,常言說,肉怕渣,人怕打,既然他們不說,你用刑吧!」

4、包公擲硯

在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年),被譽為「包青天」的包拯任端州知郡事三年期滿離肇慶時,船出羚羊峽,突然波浪翻騰,狂風驟起。包公事感蹺蹊,立即查問手下人。

原來是端州硯工為了表達他們對包公體恤民情的敬仰,託人送來了一方用黃布裹著的端硯。手下人見是一方石硯,並非金銀珠寶,於是便收下了。

包公立即取來端硯拋到江中。剎時,風平浪靜。後來,在包公擲硯處便隆起了一塊陸州,這就是硯州島。包硯的那塊黃布,順流而下。

在不遠處的西江邊形成了一片黃色的沙灘,這就是現在「黃布沙」。這就是民間廣為流傳的「包公擲硯成州」的故事。

5、包公審烏盆

瓦缸店的主人丁萬看中了李浩身上的巨款,就下毒手把李浩毒死了,人死後為了毀屍滅跡,丁萬把屍體扔到燒窯的瓦窯里燒成一塊烏盆,還把這烏盆送給了前來買夜壺的陳清。

陳清晚上睡不著,突然聽到有人叫他陳公子,看到是白天送的烏盆,烏盆把自己慘痛的經歷告訴了陳清,希望陳清能為他上報包大人,讓包大人為自己做主。

陳清夫婦帶著烏盆去見包大人,在橋頭遇到丁萬,指責丁萬謀財害命,但是烏盆在白天不能說話,陳清夫婦只能等到晚上再帶著烏盆去拜訪包大人。

包拯聽完陳清的話,想時間竟然還有如此詭異的事,他決定審問烏盆,勿噴不說話,陳清被打出衙門,烏盆說衙門前有門神,我的魂魄不能進入。

晚上的時候,陳清擊鼓伸冤,他帶著烏盆從後門進入,包大人問烏盆有什麼冤屈,烏盆又什麼都不說,陳清快急瘋了。原來李浩死的時候什麼都沒穿,他不能這個這樣子見包大人。

包拯就脫下哎自己的官服蓋在烏盆上,李浩的冤魂這才像包拯匯報了自己的悲慘遭遇。包大人聽了下令捉拿丁萬夫婦,並將他們依法處置。

⑥ 包拯的小故事

傳說中的包公簡直是個神,任何復雜的案件,經過他的審理,總能水落石出。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的逼問下,總是原形畢露。他明察秋毫,摘奸發覆,洗冤雪枉,因而贏得「包青天」的稱號。一部洋洋灑灑、50餘萬言的《包公案》講述了包公許多精彩的斷獄故事。其實,這些斷案故事絕大多數都是後人虛構添加的。
確實見於歷史記載的、有關包拯的斷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長縣任知縣時遇到的一件事: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餘拿到市場上去賣。」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的許可,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麼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後,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如果讓那個農民把牛殺了,就觸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會進一步告發。所以包拯叫那農民回家把牛殺了,藉以引誘割牛舌者前來告狀。此計果然很靈。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機智。

包拯在歷史上當然不至於只斷過這上個案件,可惜其他的案例在史書上沒有留下記載。包拯是人不是神,他不是時時事事都能做到「明察秋毫」的。他也不過失誤,有過被人愚弄的事情。歷史上倒記載了這么一件事:在他任開封府知府時,有個人犯了法,按法律規定,應當杖脊。於是犯人賄賂了包拯身邊的小吏。小吏深知包拯的性格,乃對那個罪犯說:「明天你見到包大人,他必定先交給我審問,你別的話不要說,只管喊冤自辯,我自有辦法。」第二天,罪犯來見包拯,包拯果然吩咐上小吏審問。罪犯按照小吏的提示,只是喊冤,自辨不已。這個小吏故意裝出盛氣凌人的樣子,大聲呵車斥道:「少廢話,給我老老實實地受杖!」包拯生平最恨以強凌弱,如今看到小吏這樣狐假虎威,不禁大怒,當場將小吏打了17杖,而對那罪犯卻從輕發落了。包拯這樣做,其目的是想壓一壓小吏的氣焰,殊不知卻中了小吏之計,為他所賣了。

傳說中的包拯家世清貧,命運偃蹇,生下來就是個「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兒,被父母遺棄。幸蒙兄嫂憐愛,將其撫養成人,並聘請恩師,教悔他一舉成名。這也不符合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時代,深受父母恩愛和教養。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所以史書上說他「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正因為他孝順父母,故在他29歲中進士後,竟辭官歸里,頤養雙親,以終天年。直到先後給父母送終,並且守制滿期後,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長縣知縣,後又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端州出產一種名硯——端硯,作為向朝廷進貢的貢品。由於過粗官吏大量貪污,每年進貢端硯數不斷增加,人民不堪負擔。包拯上任後,下令只按規定數進貢,任何官員不得加碼、貪污,一掃往日貪風,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而包拯自己後來在離任時,連一方端硯也沒有帶走。

包拯的廉潔無私、受到人們的贊賞。慶歷三年(公元1043年),包拯被調往京城任監察御史,這雖沒有多大實權,但包拯能夠盡職盡責,對宋朝的內政外交提出許多批評和建議。三年後,包拯調任三司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掌管全國戶口和稅務。他曾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後來的省)的財政、監察事務,工作幹得很出色,故兩年後又升為戶部副使。

皇祜二年(公元1050年),包拯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無權。包拯又稱包待制,就是由此而來。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這倒是很重要的職務,可以指出朝政的種種弊病。在此任上,他曾多次抨擊不法的權臣,而且對時政提出種種批評和建議。然而包拯在此任上並未乾多久。兩年後,包拯被改命為龍圖閣學士,龍圖閣是皇家「圖書檔案館」,這也是包龍圖這一稱號的由來。龍圖閣學士是個虛銜,包拯帶著這個虛銜又先後在河北、廬州、池州、江寧等地任地方官,十幾年後他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在開封府任上,他只幹了三年,就升為權三司使之職。第二年又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傳說中說包拯是宰相,甚至是首相,人們呼之為「包相爺」,恐怕就是據此誇張而來,其實包拯從未任過宰相。

不過,此時包拯已是年過六旬的垂垂老翁了,兩年後,包拯就病死在開封。彌留之際,仁宗還親臨包拯府第看望。包拯死後,宋朝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謚號「孝肅」。所以人們也稱包公為「包孝肅」。

包拯無論在什麼任上,也確實能做到不畏權勢。他最受到百姓愛戴,還是在開封府任上。因為在此任上,他經常直接處理百姓中的事情。據歷史記載,他在任開封府知府期間,有兩件事比較突出:

一是簡化了民眾告狀的手續。當時盡管朝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一個平民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繁多,機時且根本見不到長官的面,這就為那些奸吏豪強舞弊創造了條件。包拯到開封府上任後,作出新規定:大開官衙正門,凡是告狀之人,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當面陳述案情,任何人不得刁難。這一改革,深受百姓歡迎。

二是疏通惠民河。開封城內有一條惠民河,河兩岸既有平民百姓的住宅,也有達官貴人的府第。一年天下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包拯經過調查,發現河水泛濫,在於河流淤塞不通。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一些達官貴人在河上築堤修壩,將壩內之水據為己有,種花養魚,並和自己的住宅連成一片,建成水上花園。要疏通河流,必須拆毀堤壩,沖走水上花園。包拯不顧達官貴人們的反對,毅然下令將所有堤壩和花園拆毀。雖然後來權貴們告到仁宗那兒,由於包拯做得完全正確,仁宗也只得緘口不言。

正因為包拯敢於為民作主,不畏權貴,所以京城流傳一句民謠:「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意思是說,盡管百姓打不通關節也不要緊,因為有包拯為我們做主。

但是,包拯畢竟權力有限,並非像傳說中的那樣法力無邊,憑著皇帝賜給的三口「鋼鍘」,可以「先斬後奏」。因為當時宋朝法律規定,該判流刑和死刑的罪犯,地方上是無權判決的,必須上報中央審批,經皇帝欽定後才能實行,任何人包括包拯在內都沒有「先斬後奏」的權力。包拯也從來沒有所謂權威無邊的三口「鋼鍘」。而且宋朝的死刑執行方式也只有斬、絞二種,盡管後來出現過「凌遲」(即千刀萬剮),但也是極個別的特例罷了。

歷史上的真包拯確實大公無私,做了官以後對家裡人的要求也很嚴。他曾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後世子孫仕官,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已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誰要是做官犯了貪贓,死後不得葬進包家祖墳。所以包拯一直被人們視為心中的清官偶像也就不奇怪了。

有一個名字,在中國歷史上千古流芳。這就是清正廉潔、萬世景仰的包拯。在宋代,他因整頓吏治、懲治貪官、解除民困而被稱為「包青天」,後世則敬稱他為包公。包公出生於合肥,成名在端州(今肇慶),揚名於開封。然而如今關於包公的故事大都來自開封。有幾人知曉包公與廣東肇慶的歷史淵源——包公於公元1040年到端州任知州,即端州最高行政長官,當時他42歲,是第一次擔任州級長官。
包公主政端州3年,政聲斐然。他因地制宜,開創了珠江三角洲桑基魚塘式農業之雛形;他創建了端州第一個交通和郵政總站,創辦了端州第一所公立學校;他設立了一座龐大的儲糧備荒的谷倉——豐濟倉。這幾件大事,是包公為端州成為西江中下游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中心而作的籌劃與貢獻。包公主政端州期間,還促進了漢民族與少數民族的共同繁榮,加強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
而在端州流傳最廣的一件事是包公「不持一硯歸」。當時端州出產的硯十分珍貴,被作為獻給皇帝的貢品,實行限額開采。過去端州的地方官都以「進貢」名義層層加碼掠奪百姓,而包公離開端州時,卻「不持一硯歸」,千百年來一直被傳為佳話,後來更衍變為一個美麗的傳說。
包公在端州不僅政績突出,還留下了一些不可多得的文化遺跡。其中,七星岩的題字是現在僅存的包拯手跡,彌足珍貴。
所有這一切形成了獨特的「包公文化」。「包公文化」不僅是宋代文化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宋史研究上很有價值,還在嶺南歷史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成為廣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中的瑰寶。
雖坐擁燦爛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肇慶長期以來卻開發利用不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張德江曾多次指出,包拯在開封府1年零3個月名揚天下,在肇慶為官3年而世人知之甚少。在建設文化大省的今天,肇慶市明確提出了以「包公文化」為切入點建設文化名市的戰略。肇慶正在抓緊開發與「包公文化」相關的硯洲島以及端硯文化,恢復包公府衙,出版《包公興端州》一書,創作拍攝電視連續劇《包公端州傳奇》,與開封、合肥聯合開發「包公文化」旅遊線路,等等。可以相信,擦亮「包公文化」品牌,將為廣東文化大省建設寫下光輝的一頁。

⑦ 包公斷案的小故事20個

在位時,端州城郊有一個十多歲的小男孩,名叫張小友,他父親靠炸糍粑賣來維持生活。有一天,張小友放學後,他幫助父親提糍粑上街叫賣。這一天生意特好,晌午剛過就賣完了。小友在回家路上,看見路旁的大樹下面有一塊長方形的大石頭,不坐下來休息。知他一坐下來,竟不由自主地打起了盹。等他醒來時,一摸籃子里的錢,發現被偷去了,小友忍不住大哭起來。 正當他哭得傷心時,包公
恰好路過此地;
過去詢問原因。小友哭著對
說:「大老爺,我賣
的銅錢,被偷去了。」
包公聽後,沉吟了一下,忽然有了主意,便叫王朝、馬漢把石頭抬到一間祠堂裡面說是要審它。霎時間,包公審石頭的消息,一傳十,十傳百,人人偕知,第二天百姓急先恐後地涌進祠堂,都想親眼看看包大人審石關泊奇案。
威風凜凜地坐在臨時擺高的公堂上,把驚堂木一拍,大聲喝道:「你這塊石頭,
坐在你身上打盹,弄得他賣糍粑的錢不見也,定是你偷了,快從實招來,以免受刑。」包公一連問了三聲,石頭卻沉默不言。包公看見石頭不做聲,頓時怒目一睜喝道:「這塊頑石死不開口,打它三十大板。」石頭挨打後,仍舊沒有做聲。包公又喝道:「再打三十大板,看它招也不招。」 這時,看的人擠了一祠堂。包公笑著開口說:「列位鄉親父老,這頑石偷了錢,死不承認,我看這張小友
真可憐,大家就伸出友愛仁慈的手,每人送他一枚錢,好不好?」大家聽後都異口同聲地說:「好!我們聽您
的話。」
包公叫
守住祠堂左右兩邊的小門,不準任何人出去;在大門口放了一隻裝了水的木桶。包公走到木桶前,帶頭投了一枚銅錢下去,然後坐在椅子上,目不轉睛地看老百姓,出一個人就投一枚錢於水桶中。一人、兩人、三人……。當有一個漢子將銅錢投入水中時,包公發現水面上浮現了一層油膜。
包公便喊道
:「把這偷錢的賊抓起來,帶上公堂!」這
一大喝,令眾人莫名其妙,議論紛紛,每人心裡都想:「包大人是憑什麼說這漢子是偷錢賊
?」 包公重新升堂,開口問漢子:「你叫什麼名字,家住那裡?」
「我叫王小三,家住王家村。」
「你是如何偷張小友的錢的,從實招來。」
「大老爺,小人沒有偷他的錢,真是冤枉啊!還望大人明鑒。」
「證據在此,你還想抵賴。」
於是包公拿起那塊起油膜的銅錢,大聲地說:
「各位鄉親父老,張小友是賣滋粑
的,銅錢丟入籃中,難免沾有油漬,錢一旦投入水中
,就會浮現油膜。我想每個人出門帶錢,若發見錢上有油漬,大都會洗干凈的,免得弄臟衣
服。因此我便心生一計,引誘鄉村父老及過路行人,都來看「審石頭」怪案。偷錢的賊大概
已會混進來看希奇的,如果是這樣,就正合我意了!各位鄉親今天能破案全賴大家支持合作
,謝謝! 王小三聽完包公的話,嚇得面如土色,連忙爬在地板上,叩頭如搗蒜,承認自己偷了張小友的錢,恭恭敬敬地把錢拿了出來,聽從包公
的處罰。
老百姓看見包公破案這樣神速,都歡天喜地說:「我們端州來了一位好清官。」一位老人順口溜道: 「端州來了包老爺,百姓從此見青天; 男耕女織勤勞動,歲歲豐收谷滿倉。」

⑧ 包公的歷史故事!

1、包公鍘陳世美

《鍘美案》講述了北宋年間,民女秦香蓮嫁給書生陳世美為妻,然而其夫進京趕考,數年無音信。適逢家鄉連遭荒旱,公婆餓死,香蓮帶領兒女進京尋夫。

到京後,得知陳世美考中狀元,並招為駙馬。陳世美壽誕之日,香蓮闖宮而入,陳竟昧心不認,反將香蓮母子三人趕出宮去。

三朝元老王延齡得知此情後,教香蓮假扮唱歌詞的村婦,在酒席宴前借唱戲陳,陳仍不相認,並將香蓮趕出京城,暗中命家將韓琪前往殺害,以滅口。

韓琪追至廟中,聽香蓮哭告實情,不忍殺害,毅然將香蓮母子放走,自感難以復命,自刎而死。香蓮悲憤已極,前往包拯處控告,包公准狀後,召陳世美來與香蓮對質。

陳世美自恃皇親國戚,強詞狡辯。皇姑、國太也來威脅。包拯不懼權貴顯大義,正義凜然,狗頭鍘刀下怒斬了那忘恩負義之人。

2、包公斬包勉

包公自幼父母雙亡,全靠兄嫂撫養成人,供養讀書,科舉中第,步入仕途。兄嫂惟一的獨子包冕作為地方官,利用職務便利,貪污用來賑災的糧錢,後被人舉報。

作為監察官的包拯,親自審理此案,查明事實真相後,下令處死自己的親侄子包冕。臨行刑時,面對嫂子的責罵,包拯表明自己不是「忘恩負義」的小人。

而是因為職責所在,要嚴格執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了解脫自己的道德煎熬,包拯跪地直呼「嫂娘」,願代替侄子為她「養老送終。

3、包公陳州放糧

陳州三年大旱災顆粒不收,國舅安樂侯龐昱搶男霸女、荼毒百姓、剋扣賑糧、強征壯丁建造花園,使得陳州民不聊生,包公奉旨下陳州查賑,公孫策設計要來龍虎狗三口御鍘。

龐國舅潛刺客暗殺包公,被南俠展昭所救,展昭並幫助包公保護人證、受害者,捉拿龐國舅,經包公審明案情,把安樂侯龐昱送進龍頭鍘,陳州百姓無不感謝為民做主的包青天。

4、包公擲硯

包拯被提拔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當於今天的廣東肇慶市)時。當時端州特產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

凡在這里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系,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

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

並且表態,自己作為「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

5、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遼國時,遼國命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

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

⑨ 關於包公的故事

包拯巧取合同文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合同文、不認親侄一案。 原來,在東京汴梁西關外定坊有戶人家,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到劉家後再沒生養兒女。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生得一個兒子,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後,招個女婿,多分些家產。因此,把劉安住當成眼中釘。 這一年,東京地區大旱,顆粒無收。官府發下明文,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逃荒。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不宜遠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背井。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合同文書,把所有家產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後見證。兄弟倆各執一份,灑淚分別。 天瑞帶了妻兒,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財,雖有許多田產,卻無兒無女,見年方3 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就收為義子。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婦染上疫症,幾天後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合同文,將兒子託付給張員外。 一晃,劉安住18 歲了,為使父母屍骨歸鄉,決定回老家安置。張員外就把合同文書交給他。 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一路問到劉家門前,只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裡。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她一心想獨占家財,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合同文書,卻翻臉不認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頭破血流。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問劉安住:「那合同書既被她騙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麼嗎?」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岳父李社長。」當下他寫了狀詞,帶著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 包拯接了狀詞,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責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只聽老婆的話不認親侄子?」 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一別十幾年,實不敢貿然相認,憑合同文書為證。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 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合同書。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如此無情無義,打得你頭破血流。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盡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 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親葬父行孝而來,又不是爭奪家產,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打長輩的事。」 包公自有幾分明白,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改日定將嚴刑審問。」今天祥夫婦先回去,而將劉安住押至獄中。 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劉安住得了破傷風,活不了幾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於是真相大白。 幾天後,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親。於是,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不料差人卻來賓報:「劉安住病重死在獄中。」眾人聽罷大驚,只有楊氏喜形於色。包公看在眼裡,吩咐差人即刻驗屍。一會兒,差人回報:「劉安住因太陽穴被重物擊傷致死,傷口四周尚有紫痕跡。」 包公說:「這下成了人命案。楊氏,這劉安住是你打死的,如果他是你家親侄,論輩份你大他小,縱然是打傷致死,不過是教訓子侄而誤傷,花些錢贖罪,不致抵命。如果他不是你的親侄,你難道不知道『殺人償命』嗎?你身犯律條,死罪當斬!」即命左右將楊氏拿下,送到死囚牢中。此時,楊氏嚇得面如土色,急忙承認劉安庄確是劉家的親侄。包公問:「既是你家親侄,有何證據?」楊氏只好交出那張騙得的合同文書。包公看後,差人叫劉安住上堂。劉安住接過包公賺出的合同文書,連稱「青天」。楊氏方知中計。 包公提筆判決此案:表彰劉安住的孝道和張員外的仁義;楊氏本當重罪,准予罰錢贖罪;劉氏家產,判給劉安住繼承。
包拯陳州除貪官
仁宗年間,陳州大旱,發生飢荒,戶部尚書范仲淹上殿奏本,保舉龍圖閣大學士兼開封府尹包拯到陳州糶米濟賑。 原先朝廷已派了兩個官員去陳州辦理濟賑事宜,這兩個人都是當朝權貴劉衙內的親屬,一個是他的兒子,一個是他的女婿,他倆在陳州貪贓在法,魚肉飢民,還打死了飢民李大膽,搞得陳州怨聲載道,民不聊生。所以范仲淹要保奏包拯前往陳州查處。 劉衙內素知包拯清正,鐵面無私,所以於半夜來訪,假惺惺地說道:「陳州飢民多亡命之徒,包大人此番出賑,可要當心。」他的本意是想嚇退包拯,不去陳州。 包拯嚴正答道:「為國效勞,為民解難,乃我輩本分,何懼之有?」 劉衙內見勸阻無效,便改口說情:「包大人此去陳州,望對我兒、婿照應則個。」 包拯答道:「這個我心中有數,感謝你今天來向我傳遞消息,將來有甚事情,我也會派人向你傳遞消息,以作回報。」當場送客。劉衙內雖然沒得到包拯什麼確切保證,但總算能隨時得知陳州消息,倘有不測,還有迴旋餘地,便稱謝告辭。 包拯帶了差役王朝趕往陳州,將近陳州地面時,包拯易服先行,吩咐王朝隨後趕來。包拯一副鄉民打扮,混入飢民之中,來到衙門購買賑米。只見劉衙內子婿兩人高踞公案之後,督促差役糶米。名為糶米、實為盤剝,在米中摻入大量泥沙,提高價格,剋扣斤兩,使飢民不堪其苦,稍有微詞,便棍棒相加。包拯實在看不下去,高聲喊道:「身為朝廷命官,竟敢如此荼毒百姓,天理何存?」 劉衙內的子婿見一個黑臉飢民敢當眾揭短,不由氣怒萬分,喝道:「住口,先前有個李大膽,今天又來了黑大頭,我讓你們一樣下場。」吩咐差役將包拯吊在樹上。 正在這時,手持金牌、背插寶劍的王朝趕到,兩個貪官忙迎接欽差。王朝說道:「包大人先我而來,不知現在何處?」兩貪官面面相覷,答道:「下官不曾見包大人來過。」 王朝眼快,看見大樹下正吊著包拯,忙跪步上前,親手鬆綁,兩個貪官這才知道「黑大頭」原來就是鐵面無私的包大人,忙上前恭請包拯坐上公案。 包拯一拍驚堂木喝道,「爾等貪贓枉法,荼毒飢民,我不但親眼看見,而且親身經歷,還有何話可說!」 兩貪官連連謝罪認錯。 「既然知罪,即寫下伏罪狀來!」 兩貪官當即寫了伏罪狀,並簽字畫押。 在場飢民見包拯如此清正,聲聲齊喊:「包青天!」內有被兩貪官屈打致死的飢民李大膽的兒子,此時氣憤交加,率眾飢民將兩個貪官當場打死,以泄民憤。 包拯對飢民的舉動是深表同情的,但咆哮公衙,擊斃官吏畢竟是有罪的,他就暫且將李大膽的兒子收押在監,等送報朝廷後再作處理。 包拯在發出奏摺前,先叫王朝去向劉衙內暗通消息,讓他將陳州發生的事,稍作改動說道:「兩官員貪贓枉法已經查實,被下在獄中。飢民作亂,為首者已被當場處死。」 劉衙內聽了又憂又喜,又恨又急:憂的是,子婿已獲罪;喜的是,幸虧早得消息,局面尚可挽回;恨的是,飢民作亂;急的是,時間倉促,刻不容緩。他自恃皇上寵愛,便連夜進宮見駕,在皇帝面前花言巧語。皇帝果然聽信了他的讒言,下了一道聖旨:「活的赦罪,死的不赦。」這樣可以完全達到劉衙內的願望,既可救了他的子婿,又可鎮壓作亂的飢民。 劉衙內奉了聖旨親赴陳州,當著包拯的面宣讀。 包拯當場問道:「濟賑兩官員何在?」 眾差役答道:「已經死了。」 包拯又問:「飢民首領何在?」 眾差役答道:「押在獄中。」 包拯宣判道:「奉聖旨,兩貪官理該處死,不準赦其罪;李大膽之子,為父報仇是為義舉,應予釋放。」 這一宣判,使劉衙內當場昏厥在地。從此一病不起。 處理這案件後,包拯在陳州按法糶米,解救飢民於水深火熱之中;整頓吏治,使社會復趨於安定平穩。
包拯套破釘殺案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他躊躇。 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蹺,便狀告開封府。 包公將毛妻冬花傳訊、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面露妖冶,外著喪服,內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但她聲稱丈大系「氣鼓症」死亡。 包公問道:「既患氣鼓症,可曾請醫治療?」 冬花對答:「丈夫命薄,未及請醫,已氣絕身亡。」 包公便命仵作廖傑開棺驗屍。廖傑經驗豐富,但驗屍結果,雖見毛勤死狀異樣,但並無查出謀害痕跡。回轉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匯報。 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屍體的鼻子?」 廖傑反問:「驗那鼻子何用?」 阿英說道:「那鼻子內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豈非能不留痕跡而致人死亡!」 廖傑將信將疑地連夜再去復驗屍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內有兩根鐵釘,於是真相大白,遂將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承認串通姘夫謀害親夫。 事後,包公詢問廖傑:「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屍體鼻孔的?」 廖傑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 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我要當面酬謝。」 第二天,廖傑高興地帶著妻子到府里領賞。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對阿英端詳了一會,開口問道:「你嫁給廖傑幾年了?」阿英答道:「我們系半路夫妻,只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傑為妻。」 「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 阿英面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 「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語。但我覺得此種結語頗存疑問。」 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 「本府認為,路才系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 廖傑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開棺,雖屍體已腐爛。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銹的長釘。 包公繼續審理路才案件。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的奇特方法,除非有過親身經歷,才能一語點破,」 阿英只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在與路才結婚之後,經常與人姘居,姘夫是個慣犯,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路才,後來那姘夫在斗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傑。 廖傑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蠍心腸,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 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 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僥幸取巧,只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隱藏,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此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包拯叫啞巴打兄
傳說,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包公上任後,他又來獻棒。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用豬血塗在啞子臂上,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眾。暗差幾個心腹跟隨其後,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 一會兒,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於是將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自小不能說話,只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萬貫家財,並無分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者因此感嘆。」 包公傳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認啞子是他親骨肉。 石全走後,包公教啞子:「你以後撞見你哥哥,就去扭打他。」 啞子眨巴著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 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本官可為你作主。」 一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 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如果是外人,只作斗毆論處。」 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將家財分給他?分明是居心獨占!」 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將所有家財各分一半。
包拯審石擒兇手
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一次,包拯帶著衙吏經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並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察看。草叢里躺著一具男屍,身體已經腐爛,面目難辨,背上壓著塊大青石板,肩上還搭著只馬褡褳子,內有木製「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知本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斷定這是謀財害命的案子。那麼殺人犯是誰呢? 第二天,包拯貼出布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板。大家覺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板正放在堂中央,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板,竟敢謀財害命,目無國法,給我狠打四十大板!」差役揚起板子,狠狠向石板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包拯斥責道:「本縣斷案,大堂上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 眾人見包拯發怒,一齊跪下,口稱「知罪」。 包拯說:「那好,你們講,願打還是願罰?願打,每人打四十大板;願罰,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違者嚴懲!」 大家願罰。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兇犯,讓眾人來獻一條孝布。」 三天之內,近街遠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現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經查問知是某布莊的。當下把某布莊老闆抓來。老闆一見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只得供認: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蓋上印戳後寄存在他那裡。他謀財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褳子。
包拯兩次斷牛案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 年)在天長縣剛任縣令時曾審過兩樁牛案。 那是春耕時節,東村農民王某和張某一天在田裡同耕,休息時坐在田岸邊閑聊,讓兩頭牛在坡上吃草。一會兒,兩頭牛抵起角來,王某和張某沒當一回事,竟在一邊看熱鬧,誰知道王某的牛把張某的牛抵死了。這下兩個好朋友翻了臉,張某告到縣衙門,要王某賠牛。那時包公還沒上任,前任白縣令審案時想:判賠,王某吃虧;判不賠,張某吃虧。左思右想,沒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只得把兩人收在監里。 第二天,包公上任,聽說有兩個農民在監里罵人,提出來一審,知道事情的原因,就笑哈哈地對他們說:「你們本是一對好朋友,只是漫不經心使牛抵角死亡,以致朋友反目成仇人,這實在是不應該的。今天本官勸你們言歸於好。」說罷,提筆寫了四行字: 二牛抵角, 不死即活; 活牛同耕, 死牛同剝。 兩個農民聽完判決,都說這樣公平合理,謝過包公,攜手走出公堂。誰知那兩人剛走,又來一人報案。 那是西村農民,名叫劉全。今天早晨他正要牽牛下地幹活,來到牛圈時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大黃牛滿口血淋淋,牛舌頭不知給誰割掉了。他心疼得哭了一場,急來縣衙門要求破案。 包公看了狀子,心想:這很可能是劉全的仇人乾的。就對劉全說:「看來,這頭牛是活不長了,你乾脆把牛宰了,肉可以賣,我再資助你一些錢,這樣你又可以買一頭牛了。」劉全感激地揮淚告別。 劉全剛走,包公當即出了一張禁殺耕牛的布告: 本縣曉諭黎民百姓:為確保春耕春種,保養好耕牛,嚴禁私自宰殺。如有病牛,須請牛醫診治;診治無效的,先報呈縣衙,經查驗後,方可宰殺。未經查驗,擅自殺牛的,一律嚴懲不貸。有人捕捉到殺牛者,官府賞銀三百貫。此布。 第二天,劉全的鄰居李安前來報告說,劉全擅自宰殺耕牛。 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劉全宰殺的是殘廢牛,而這個自稱劉全鄰居的人明知殺殘廢牛而來告他,不就是誣諂好人嗎?這人肯定和劉全有仇。包公出布告本來就是要引劉全的仇人出來。現在問過姓名,知他叫李安。劉全曾告訴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看來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 一審問,李安只得供認了自己割牛舌而又來誣告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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