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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皇室故事

發布時間: 2021-01-04 20:37:16

① 求歐洲各國王室史

英國:姓復氏 溫莎,-------------------- 現任制女王伊利莎白二世。
瑞典:姓氏 古斯塔夫,---------------- 現任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
挪威:姓氏 不詳,-------------------- 現任國王哈拉爾五世
丹麥:姓氏 格呂克斯堡,-------------- 現任女王瑪格利特二世
列支敦斯登:姓氏 不詳,-------------- 現任大公漢斯-亞當二世
盧森堡:姓氏 不詳,----------------- 現任大公 不詳
荷蘭:姓氏 奧蘭治,------------------ 現任女王貝雅特麗絲二世
比利時:姓氏 不詳,------------------ 現任國王阿爾貝二世
摩納哥:姓氏 不詳,------------------ 現任國王阿爾貝二世(與比利時國王同名)
西班牙:姓氏 波旁,------------------ 現任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

② 歐洲歷史上都有哪些著名的王室緋聞

有人說歐洲的王室史就是半部歐洲史,當我們提起歐洲王室的時候,腦海中第一浮現的通常都是那些衣著華貴雍容,出入於宮廷各大舞會,高貴典雅的貴族形象。那麼在我們的固有印象中,歐洲的王室子弟他們從小就能接受貴族的教育,追求歧視精神,都是100%的紳士,但實際上古代歐洲的許多王室私生活相當糜爛,今天就給大家說一些歐洲皇室的緋聞。

到了16世紀,隨著教育普及思想啟蒙,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那麼甚至在法國皇室中情婦的地位慢慢改變了,有些民眾甚至十分羨慕可以做王室的情婦。甚至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在統治期間還創立了皇家情婦的頭銜,這使得法國國王的情婦成為了國家公職人員,可以拿到相應的俸祿。


③ 歐洲皇室貴族的稱呼、

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

英國的封號授予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而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准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於平民,而非貴族;

④ 歐洲著名的「四大皇室」

哈布斯堡家族發源於瑞士北部的阿爾高州,並在1020年築起鷹堡(哈布斯堡城堡)。並逐漸將勢力擴展到今天的奧地利和德國南部。1273年,哈布斯堡公爵魯道夫一世當選德意志國王(但未加冕為皇帝)。1282年12月27日魯道夫一世奪取被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二世佔有的奧地利公國,旋即劃歸哈布斯堡皇室擁有。魯道夫一世最終於1291年逝世,哈布斯堡家族雖暫時失去帝位,但南阿爾薩斯、布賴施高(Breisgau)和帝國內的其他一些領地都被劃入哈布斯堡家族。14世紀期間,新成立的瑞士聯邦不斷向德國南部擴張,導致哈布斯堡家族失去祖先建立的鷹堡。自此,哈布斯堡王朝的基地由瑞士南部的鷹堡,轉移到下奧地利的維也納,開始哈布斯堡王朝的進一步發展。
☆發展及鼎盛期:

·奧地利公國:哈布斯堡家族在失去神聖羅馬帝位後,繼續持有奧地利公爵的爵位。歷任奧地利公爵都不斷地擴大公國的統治范圍,並將公國劃分為若干個省統治。但這些劃分最終導致內外奧地利分治。1379年,哈布斯堡家族兩位公爵艾伯特(Albert)和利奧波德(Leopold)簽定協議。艾伯特的子孫將擁有內奧地利公國,即今日的奧地利中東部,利奧波德的後裔則坐擁外奧地利公國,統治領域包括今日奧地利西部、南阿爾薩斯和位於德國西南領地。奧地利內外分治的局面,直至1490年外奧地利公爵家族絕後才得以結束。哈布斯堡家族領地再次歸由一位公爵統領。

·重登神聖羅馬帝位:1422年,內奧地利公爵阿爾布雷希特五世迎娶了神聖羅馬皇帝兼匈牙利及波希米亞國王西吉斯蒙德唯一的庶女盧森堡的伊麗莎白,並被指定為西吉斯蒙德的繼承人。1437年,西吉斯蒙德病逝,阿爾布雷希特於次年陸續即位為德意志國王、匈牙利國王及波希米亞國王(阿爾布雷希特二世,未加冕為皇帝)。由此以後,哈布斯堡家族一直把持神聖羅馬帝國皇位(1742年-1745年間除外),直至帝國覆亡。但不久後的1439年,阿爾布雷希特葬身沙場,遺下一名遺腹子拉迪斯勞斯。奧地利公爵和神聖羅馬帝國皇位隨後由阿爾布雷希特的一位表親腓特烈三世繼承,拉迪斯勞斯一出生就繼承了匈牙利及波希米亞國王(分別稱拉斯洛五世/拉迪斯拉夫一世)。但很不幸,這位哈布斯堡幼主很快被人所害,使家族喪失了對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的統治。1453年11月23日,神聖羅馬皇帝腓特烈三世將奧地利公國提升為大公國,使哈布斯堡皇朝乃至奧地利在歐洲的地位都大大提高,也為皇朝的進一步擴展提供了基礎,王朝也逐漸步入鼎盛期。

·散葉歐洲各國:哈布斯堡皇室的權勢,在馬西米連一世(Maximilian I)統治期間(1493年-1519年),通過皇室聯姻,得以進一步增強。馬西米連本人,於1477年8月18日迎娶勃艮地公爵獨女瑪利(Mary of Burgundy)。這段姻緣,將屬於勃艮第公國的,自法國南部至荷蘭的領地統統並入哈布斯堡皇室領地。馬西米連的兒子英俊王菲利浦(Philip the Handsome),於1496年,迎娶西班牙女王儲胡安娜(Joanna the Mad),開創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不過,菲利浦將母親勃艮地公爵的領地也贈與西班牙王室,種下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的導火線。馬西米連的孫子,日後的神聖羅馬皇帝費迪南一世(Ferdinand I)於1521年5月25日 迎娶了波希米亞郡主安妮(Anne of Bohemia),次年,費迪南的妹妹瑪利亞郡主(Maria of Austria)嫁與匈牙利兼波希米亞國王路易二世(Louis II of Hungary Bohemia),這兩段婚姻為日後奧地利吞並波希米亞和奧匈合組二元帝國埋下伏線。馬西米連的兒女,多與外國王族通婚,哈布斯堡王朝在歐洲的影響,大大增強。

·查理五世稱霸歐洲:馬西米連精心安排的政治婚姻,使他的孫子查理五世(西班牙稱卡洛斯一世)成為歐洲的霸主。1506年,查理的父親英俊王菲利浦英年早逝,查理便繼承了勃艮地公爵一職,成為了西屬尼德蘭(今日的荷蘭和比利時)的首位統治者。1516年,查理的外祖父,西班牙國王費迪南二世病逝,查理因此成為了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自此,西班牙全國、義大利南部的西西里島、撒丁島、那不勒斯王國以及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都成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管治領域。1519年,查理的祖父,神聖羅馬皇帝馬西米連一世病逝,查理繼承帝位成為查理五世,並承繼了家族對奧地利和阿爾薩斯的管治。此時,查理五世成了統治最多領土的歐洲君主,不過仍然不斷出征,如對付基督新教徒以及奧斯曼帝國的入侵。因此,查理五世所統治國家的內政,多由他的代理人處理,在西班牙的代理人是他的兒子菲利浦王子,而在奧地利的是他的弟弟費迪南大公。雖然,哈布斯堡皇朝的領地面積已冠全歐,但皇朝為擴張而進行的征戰一直繼續。

·重奪匈牙利波希米亞:1526年8月29日,匈牙利兼波西米亞國王路易二世與奧斯曼土耳其蘇丹"奇跡王"蘇萊曼一世,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附近的摩哈赤激戰,史稱第一次摩哈赤戰役。土耳其軍戰勝匈牙利軍,路易不幸戰死沙場。但奧斯曼帝國並無長期佔領匈牙利,反而在9月時撤軍。此時,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的弟弟,奧地利大公費迪南以路易的姐夫身份繼承匈牙利和波西米亞國王。雖然在匈牙利出現了爭位者,但很快便被平定。自此,匈牙利、波西米亞和摩拉維亞一直在哈布斯堡皇朝的管治之下,直至1918年。而西里西亞(今日波蘭南部)也暫時成為哈布斯堡皇朝的領地。

☆王朝分家:1556年,查理五世自覺年老,因此決定將西班牙王位和奧地利大公分別讓與他的兩位代理人,並讓他們各自的子孫世襲他們自己的王位,不得互傳。自此,哈布斯堡王朝正式分為奧地利分支和西班牙分支,查理五世時期一人統領王朝領地的局面也不再出現。

·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1556年,查理五世將奧地利大公之位讓與其弟匈牙利及波希米亞國王斐迪南一世,並立斐迪南為神聖羅馬帝位的繼承人。但根據查理的遺囑,斐迪南及其子裔喪失了繼承為西班牙國王的權利。此舉使斐迪南成為了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的首位君主。自此,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統治奧地利,匈牙利及波希米亞直至1740年,歷10代君主,這二百多年亦是歐洲歷史上戰爭最多的時期。

奧地利帝國轄下由多個奧皇兼任國王的「王國」以及一些公國和領地組成,主要組成部分如下:
波希米亞王國 匈牙利王國
達爾馬提亞王國 加里西亞及洛多梅里亞王國
克羅埃西亞及斯洛維尼亞王國 倫巴第及威尼斯王國
奧地利皇室領地 卡林西亞公國
卡尼鄂拉公國 薩爾茨堡公國
西里西亞公國 施蒂利亞公國
布科維納公國 塞爾維亞及塔米斯-巴納特公國
特蘭西瓦尼亞大公國 摩拉維亞侯國
蒂羅爾親王伯國 戈里奇亞和格拉迪斯卡伯國
福拉爾貝格領地 伊斯特尼亞領地

·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1504年卡斯蒂利亞女王伊莎貝拉(Isabella of Castile)病逝。由於,她與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Ferdinand II of Aragon)所生的兒子都不幸夭折,在伊莎貝拉身故以後,女王儲胡安娜(Joanna the Mad)繼承卡斯蒂利亞王位。神聖羅馬皇帝馬西米連一世的兒子菲利浦以胡安娜的王夫的身份,和岳父費迪南一起監國。1516年,費迪南病逝後,胡安娜和菲利浦的兒子,西班牙兼奧地利王子查理(西班牙文名:卡洛斯)繼承西班牙(卡斯蒂利亞和阿拉貢)王位,是為卡洛斯一世(Carlos I/ Charles I),其後於1556年將西班牙王位讓與其子菲利浦二世(Philip II),並廢除了菲利浦及其後裔繼承奧地利爵位的權利,正式揭開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序頁。1700年,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二世的去世,結束了哈布斯堡家族對西班牙歷5代的統治。他把王位傳給了他的外甥,法王路易十四的孫子安茹公爵菲利普。他們的奧地利表親不惜發動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以搶回王位,但最後只令西班牙波旁王朝將部分哈布斯堡領地歸還奧地利,以換取奧地利對波旁王室對西班牙王位繼承權的承認。

·哈布斯堡-洛林皇朝:1740年10月20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爾六世去世。卡爾和他的兄長都沒有男性後裔,因此他的長女瑪麗亞·特里薩繼承了他奧地利大公、波希米亞和匈牙利的王位。而他的女婿洛林公爵弗朗茨於1745年9月13日,當選神聖羅馬皇帝。此後,弗朗茨皇帝將妻子的姓氏加在自己姓氏的前面,他們的後裔都採用「哈布斯堡-洛林」的姓氏。自此,奧地利進入哈布斯堡-洛林皇朝,而弗朗茨皇帝和瑪麗亞·特里薩皇後成為皇朝的創始人。皇朝歷經數次變故,包括1806年,法皇拿破崙一世解散神聖羅馬帝國。但當時的哈布斯堡君主,前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早於1804年整合各哈布斯堡領地,改稱奧地利皇帝弗朗茨,以回應拿破崙稱帝。1867年,為了化解普奧戰爭失利對帝國的沖擊,奧地利帝國又被改稱為奧匈帝國。皇朝直至1918年被推翻。奧匈帝國隨即被肢解,奧地利成為共和國,舉家被迫流亡海外。

☆王朝覆亡: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於1700年絕嗣而亡,而奧地利的王朝於1740年絕後,隨即被分支哈布斯堡-洛林皇朝取代,直至1918年帝國被共和國取代。今日,部分哈布斯堡王族後裔依然生存,分別定居於奧地利、列支敦斯登和德國,他們的首領是奧地利末代皇太子奧托·馮·哈布斯堡。

⑤ 說說你知道哪些歐洲皇室的事情

在歐洲皇室里,其實有特別多的流行病比如血友病。也是因為他們有很多近親結婚導致的一些原因,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⑥ 歐洲王朝皇家習俗

英國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過,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英國陪審團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至今已經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組成部分了。從價值選擇來看,不難發現,這實際上也是人為地將法理與情理結合在一起的制度設計。法律固然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但「法有限而情無窮」的固有矛盾從未消失過;法官固然是精通法律的,但存在著機械執法、無視情理的可能性。來自社會的陪審員們雖然不懂法律,卻懂社會情理。一個人難以代表復雜的社會心理,但來自方方面面的12個人應當說差不多了。知曉情理的陪審團和精通法理的法官結合在一起,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巧妙的組合。這不等於詬病沒有陪審團的訴訟模式,更不等於說不設陪審制度就必然會出現情與法的沖突。那麼多大陸法系國家都沒有陪審團,定然有別的結合方式,比如制度層面和操作層面。形式可以多種多樣,但理念應是相近的,即剛性之法和柔性之理的統籌兼顧。有一點還需注意,情理是柔性的和不具體的,但吸納情理的途徑和范圍應是剛性的和具體的,嚴防情對法的隨意侵蝕。

歐洲宮廷禮儀

一、一般禮儀

1.鞠躬禮

鞠躬禮系下級對上級或同級之間的禮節。行禮時須脫帽,右手(如右手持物可用左手)握住帽前檐中央將帽取下。右手垂下後身體對正,用立正姿勢,雙目注視受禮者,身體上部向前傾斜約十五度,爾後恢復原狀。脫帽時所用之手和敬禮方向相反,即向左邊的人敬禮,以右手脫帽;向右邊的人敬禮,以左手脫帽。

2.點頭禮

點頭禮系同級或平輩間的禮節,也須脫帽。如在路上行走間相遇,可在行進中施禮;如在路上遇見長官或長者,則須立正行鞠躬禮,但長官對部下或長者對幼者的答禮,可在行走中點頭答之或伸右手或手觸帽檐答之。

3.舉手注目禮

舉手注目禮系軍人禮節。敬禮時舉右手,手指伸直並齊,指尖接觸帽檐右側,手掌微向外,上臂與肩齊高,兩眼注視對方,待對方答禮後方可將手放下,對長官或長者每次見面都應照常行禮。

4.握手禮

握手禮是歐美最常見的禮節,在世界許多國家都通行。行禮時距對方約一步,上身稍前傾,伸右手,四指並齊,拇指與之分開伸向受禮者。飯店客房服務中須注意,客人先伸手時,方能握之,切忌一腳門里一腳門外與人握手,尤忌四人交叉握手。和初次見面的女人通常不握手,只行鞠躬禮。同男人握手越緊,表示友情越深,和女人握手則須輕些。

5.吻手禮

吻手禮是流行於歐美上層社會的一種禮節。和上流社會貴族婦女或夫人見面,若女方先伸出手做下垂式,則將指尖輕輕提起吻之。但女方如不伸手,則不吻。行吻手禮時,若女方身份地位較高,要支屈一膝作半跪式後,再握手吻之。此項禮節英法社會最重視。

6.接吻禮

接吻禮是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朋友、夫妻之間表示親昵、愛撫的禮節。通常是在受禮者臉上或額上輕吻一下。遇到高興的時候,或有喜事或悲傷的時候,一般也行接吻禮,表示親熱和慰問。

7.擁抱禮

擁抱禮是歐美各國熟人、朋友之間表示親密感情的一種禮節。他們見面或告別時互相擁抱,表示親密無間。擁抱禮通常和接吻禮同時進行。

二.就餐禮儀

法國人就餐非常講究禮儀,一般用長條型餐桌,男女主人各坐餐桌兩頭,家中其他成員或客人在餐桌兩旁按從女主人一側向男主人一側重要程度遞減方式排列,餐具使用各種不同形狀的餐刀、叉子和勺子,用餐盤就餐,桌面上只能存在一道菜,撤去前一道才能上第二道,但餐具根據本次用餐情況全部擺放到就餐人餐盤 兩側,從外到里使用。一般第一道菜是開胃濃湯(soupe),然後是冷盤(hors-d`?uvre),接著才是主菜 (plat de résistance),最後是甜點(dessert),麵包隨時取用,比英美人消耗多。餐前喝利口酒,餐中水產和禽類菜配干白葡萄酒。肉類菜配干紅葡萄酒,法國人消耗葡萄酒較多,幾乎每餐必備,和英美法律也不同,未成年人也允許飲用葡萄酒。到法國人家中作客,則不能像到英美人家中作客一樣,用一瓶酒和鮮花作禮物,等於諷刺主人家沒有足夠的酒,只能用一盒巧克力做禮物。法國人的就餐禮儀已經成為西方宴會的經典模式。

法國餐館以其豪華的禮儀和風味著稱,世界各大城市中最豪華昂貴的餐館幾乎都是法國餐館,曾有英國人抱怨說:乘協和式飛機從倫敦去巴黎吃一頓飯,再乘機返回,所有旅費加到一起,也比在倫敦的法國餐館吃一頓飯便宜。

法國是世界著名的飲食文化大國,在法國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特色美食。由於法國人相當地重視美食,所以吃法國菜時所需要的餐具也是非常多的。

1、肉類料理排餐的吃法

(1)從左邊開始切。

法國料理中所使用的肉有牛、豬、羊、雞、鴨等等,種類相當多,又依調理方式分為燒、烤、蒸、煮等各式各樣。一打開菜單,烤小羊排、烤鴨、燜牛肉等等各樣的肉類料理名稱琳琅滿目地排列在一起,而且吃法千奇百樣,令人垂涎三尺。

首先必須記住的是排餐的用餐方法。排餐可說是自古至今的肉類料理代表,排餐的吃法自然也就成為其他肉類料理的基本形式,所以最好下點功夫研究。點用牛排時,首先服務生會詢問燒烤程度,可依你所喜歡的料理方式供應。

用餐時,以叉子從左側將肉叉住,再用刀沿著叉子的右側將肉切開,如切下的肉無法

一口吃下,可直接用刀子再切小一些,切開剛好一口大小的肉,然後直接以叉子送人口中。

(2)重點在於利用刀壓住肉時的力度。

為了輕松地將肉切開,首先就要松肩膀,並確實用叉子把肉叉住。再以刀輕輕地慢慢地前後移動。用力點是在將刀伸出去的時候,而不是將刀拉回時。

(3)將取得的調味醬放在盤子內側。

點排餐時,會附帶一杯調味醬。在正式的場合中,調味醬應是自行取用,而非麻煩服務生服務。

首先將調味醬缽拿到盤子旁邊,以湯勺取醬料時要注意不要滴到桌巾。調味醬不可以直接淋在牛排上,應取適當的量放在盤子的內側,再將肉切成一口大小蘸醬料吃。調味醬的量約以兩湯匙為最適量。取完調味醬後,將湯勺放在調味醬缽的側邊,並傳給下一個人。

(4)不可一開始就將肉全部切成一塊一塊的,否則好吃的肉汁就會全部流出來了。如果用叉子叉住肉的左側卻從肉的右側開始切;會很難將肉切開。因左手拿叉子,所以從左

側開始切才是基本。

千萬不要從右側開始切。如果太用力切,在切開時會因與盤子碰撞而發出很大的聲音。身體向前傾的姿勢很難使用刀子。

(5)點綴的蔬菜也要全部吃完,放在牛排旁邊的蔬菜不只是為了裝飾,同時也是基於營養均衡的考慮而添加的。國人大都會把水芹留下,如果不是真的不愛吃,最好不要剩下。

利用湯取醬料並放在餐盤內側,放在旁邊的蔬菜與肉互相交替著吃完。

三.宮廷禮儀

中世紀時期貴族禮儀基本是法國人和法國宮廷倡導,並為其他各個宮廷所普遍效仿的。

貴族無論是敵是友,在見面時候必須相互致意,男子(如果不穿全身鎧甲)規定為左手扶右胸,右手脫帽,身體稍微前躬同時點頭。女子規定為雙腿略微曲膝同時兩手稍提裙擺兩側,點頭致意。雙方如若在馬背上,男子禮節不變,女子只需點頭。

男子如若全身鎧甲,只要未上馬就必須脫帽、左手按右胸同時點頭致意(不必躬身,因為中世紀全身重型鎧甲胸與腰是一體的,不可能讓你彎下腰去)。如若在馬上,不必脫帽也不必按胸,只點頭即可。另外騎馬的男貴族遇見站著的貴族,如果對方是比自己爵位高或者是女性,男性貴族只要未著鎧甲就必須下馬行禮。 如果騎馬人穿著鎧甲,只需點頭致敬即可。

所有情況下行禮時,武器尖頭必須指向地面,(出鞘的刀劍可以不放歸鞘內但必須尖端向地),有帶弓箭者則必須將箭放歸箭盒內、右手挽弓才能行禮。

當時禮節還不允許吻女士的手。貴族晉見國王和王後禮儀中才有吻手:貴族單膝跪下,低頭吻國王、王後的手錶示崇敬。國王和一般貴族見到負責本國教務的紅衣主教時也吻手:他們躬身吻主教左手中指佩帶的表示主教身份的大寶石戒指(這種戒指每個主教都有,為教廷欽賜)中世紀吃飯時候必須主人先入坐,客人才能入坐,主人有義務提議喝第一杯酒,第一杯酒之後,主客就可以相互敬酒了.中世紀客人和主人都不允許身穿全 套鎧甲入席,鐵手套、上臂甲、前臂甲和前後胸甲以及頭盔都不可以穿著進入飯廳,因為這樣的穿戴明顯表示自己在防備周圍有暗殺,是一種對他人名譽公然的冒犯。不過武器是可以帶的。胃口越好,主人越認為舉辦的宴會獲得了成功。邊吃邊說和邊喝邊說都是允許的(17世紀之後就漸漸認為是不禮貌的),敬一次酒雙方 必須乾杯到底,沒有現在稍微抿一口的說法。吃飯過程中可以賓主雙方歌唱,但禁止大聲喧嘩,如果有吵架鬧事現象,不論責任在誰,客人應當立即退席。用餐完畢,客人必須用語言向主人表示感謝款待,退席時候客人行本人在上一段提到的全套禮節致敬。

教堂禮拜彌撒時,按宮廷地位和爵位尊卑順序進入教堂,地位爵位相同的話,則男士要比女士優先,年長者比年輕者優先。聽完彌撒,男士有義務為任何女士捧聖水,出門順序仍按爵位和年齡順序排列,但地位和爵位相同時,女士優先。

與他人的任何爭執都可以請自己的好朋友向對方要求圓滿解釋,如對方拒絕提供解釋或解釋讓你不滿意,則你可以提議決斗;對方此時如果意識到錯誤,可以主動公開承認錯誤,決斗就此取消;對方如果不打算認錯,則必須參加決斗。埋伏在路邊暗殺對方是不允許和不光彩的。只有貴族和教士兩個階層有權利提出決 斗,貴族和教士不能向比騎士低的階層提出決斗(候補騎士、商人、農民、工匠、市民、無爵位的小地主都是這樣的階層),貴族也不能主動向教士提出決斗,只有教士向貴族提議決斗(這樣的情況下,教士方面會派十字軍里的騎士代表教士參加決斗)。

決斗雙方必須使用同樣武器,這樣作為決斗應戰方,對方有決定 使用何種武器的權利。決斗時只要一方已經無力戰斗或主動放棄抵抗,另一方就可宣布獲勝。因為決斗一般關系著自己家門的名譽,所以敗方常常明知無力戰斗也會硬撐,直到戰死。

騎士禮儀

即騎士階層的儀式和禮節。騎士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必然以其特殊的禮儀將自身與其他階層區別開來。尤其是禮儀中的儀式部分,在騎士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於禮儀是社會觀念的反映,中世紀西歐佔主流的思想是基督教,因此在騎士禮儀及騎士觀念中留下了深深的基督教印記。

(一)騎士之子洗禮儀式。 按封建法律傳統,騎士身份是可以繼承的。因此,騎士的兒子尤其是長子,在一出生時就具有了騎士候選人的資格,於是形成了騎士之子初生時的洗禮儀式。該儀式一般分三個過程。世俗洗浴。騎士之子一出生,立刻在其父親的指揮下對嬰兒進行洗浴,這是出於讓騎士父親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身為騎士候選人時的誓言。浴畢,嬰兒被以雙手並於身體兩側、雙腿並攏的姿勢縛住並包裹,其上覆以華美的長袍。宗教洗禮。這種洗禮不僅是使嬰兒成為一名基督徒,更重要的是,「當他被從神聖的洗禮盤中抱起時,他不僅成了一名基督徒,而且在其內心深處已成為基督教騎士 。」(註:布瑞福德·B·布魯頓:《中世紀騎士與騎士制度》,第297頁。)宗教洗禮之後,舉行包括諸如唱歌、跳舞、宴會、游藝等慶典活動,馬上比武大會也經常為騎士的新生兒召開,參加活動者往往贈給該嬰兒以禮物。

(二)騎士侍童成為騎士侍從儀式 立志成為騎士的少年在14歲時要舉行一種儀式,獲取成為騎士侍從的身份。騎士侍從是有實力的騎士的隨從,無論在戰時還是平時,騎士侍從總要伴於主騎士左右。事實上,按照與主人的親密程度、職責大小,侍從又分為高低不同的等級。其級別分為:貼身侍從、典禮侍從、餐桌侍從、酒會侍從、配膳侍從,等等。騎士侍童成為騎士侍從的儀式一般是這樣的:少年由其父親領至神父面前,他們每人手中拿著一根神聖的小蠟燭。神父為將由少年單獨擁有的劍和腰帶祈禱、祝福。隨後,為他佩帶上象徵騎士侍從身份的劍。

(三)騎士授予儀式 騎士授予儀式是確認騎士身份的儀式。在騎士縱橫的整個中世紀時代,它一直是騎士制度中具有權威性的儀式,成為每一名騎士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關於騎士授予儀式,已有文較詳談及,在此不再贅述。 需要指出的是,該儀式的舉行時間除了在一些基督教節日、朝聖或貴族家庭中進行重大活動時之外,還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戰役前或激戰後,該種情況在14、15世紀屢見不鮮。例如1337年,英法戰爭即將爆發時,英方在3月11日為20名騎士舉行了授予儀式。二是國王或大封建主在旅途過程中。這種情況的第一次記載發生在1354年9 月31日,查爾斯四世授予弗朗西斯為騎士。當時,德皇騎在馬上,用手拍著佛朗西斯的脖子說:「成為一名好騎士,忠於帝國」。然後,兩名查爾斯的隨從貴族為他安上了馬刺(註:理查德·巴伯:《騎士與騎士制度》,第41、42頁。)。

如果說騎士的各種儀式是騎士制度規范化的一部分,那麼,騎士禮節則是騎士制度生活化的一部分,這涉及騎士的衣食住行。例如,騎士要穿著整潔,在領主及貴婦面前保持禮數;站時不要抓撓身體或倚靠著柱子;在讓他坐下前不要坐下,騎士侍從不允許與一個騎士共同入座,即使這個騎士是他的父親也不行;用餐時「不能用肉直接去蘸鹽碟里的鹽,不能把鼻涕擦在桌布上,不能用小刀剔牙」;出行時「要高貴莊重地走路,不得向動物投擲樹枝或石塊,不得喚狗咬人,要禮貌待人」;平時「要參加教堂里的宗教活動,要俠媚婦女,要服從主人的命令」(註:約瑟夫·斯瑞:《中世紀詞典》(Jospe.R.Strayer,Dictionary of the Middle Ages),紐約1982年版,第660、661頁。),等等。雖然涉及這方面的史料更加模糊而破碎,但我們仍能從近代以來的西方禮節中窺其一斑。由此可見,盡管騎士的儀式、禮節有著世俗的成分,但人們更多體驗到的是基督教氣息。宗教性滲透到騎士的生活之中,極大地影響了騎士階層的思想觀念。「一個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沒有接受過洗禮就不能成為騎士」;「沒有信仰,你就不能很好地履行騎士的義務」(註:萊昂·高梯:《騎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紐約1968年版,第10頁。)。

因此,宗教熱忱在騎士制度的盛行時期大行其道,騎士被冠以基督教騎士之名。一批騎士之花如一度隸屬於教皇的條頓騎士團、醫院騎士團、聖殿騎士團成為騎士的楷模。總之,通過對有形的制度層面的梳理,筆者認為,中世紀西歐騎士制度是指以軍事采邑為基礎、以騎士服役為表徵、以基督教為指導思想、以中小封建主統治為本質的騎士階層所特有的組織制度、法律規范、道德准則、生活習慣等諸多方面的總稱。中世紀時期貴族禮儀基本是法國人和法國宮廷倡導,並為其他各個宮廷所普遍效仿的。

十二、十三世紀後,隨著貴族和騎士融合,開始形成明確的貴族之間等級,要成為貴族必須成為騎士,等級性和集團性明顯。騎士必須是騎士的後裔,這種差距和其他階層的集團拉大,使得貴族具有了明顯的封閉性,且貴族內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記,表現出不同的權勢:
公爵,此稱號授予部落首領,為一地的統治者,仍有政治、經濟、法律和權利,這些人行為往往決定很多人的命運,他們僅為名義上的歸附。
侯爵,大都為邊防長官,是由國家派為邊境地區的長官負責數郡的統治,這些人大都出身於當地的大家族,為半獨立力量,可任命當地官員。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如郡首,由國王任命,時間長久後也成為半獨立狀態。公爵的委任者也稱伯爵,其權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時,常常由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成為統治者,如在英國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國的香檳伯爵等。
以上三種貴族為高等貴族,均擁有大量的領土,能實行獨立或者半獨立的統治。
子爵,起初為高級貴族的侍從或是助手,帶其處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級貴族不在場時可獨立行使其權利,到後來開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統治中心。
男爵,大都與軍隊相連,以服軍役為條件從國王那裡領取土地奉養土地的騎士首領,一位男爵最少擁有40~50個騎士領(一個騎士領是指供養一個騎士所需的土地面積)。
貴族的特徵也反映在其它各個社會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顏色、款式均以法律規定,非貴族者不得穿金戴銀,不能穿絲絨、毛皮衣服。農民只能穿黑、灰兩色,貴族可以追求華美,是當時服裝改革的推動者;但當時的服裝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無襯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樣式區別不大。在飲食上,有限制和經濟實力兩種區別。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鵝屬於限制方面;而因為野味氣味大,當時的儲藏技術的落後,令得從東方而來的長途運輸香料可與黃金等值,成為當時貴族的專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紀貴族為土地貴族,他們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園中心地帶有貴族的住宅,但主人不會長住;另一處則為代表權勢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權,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難攻之地,一防衛性為主且代表權勢,不追求舒適,內部潮濕、陰暗;城堡的作用眾多,不僅是貴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場所,也是在戰亂時周圍居民的避難場所。
婚姻家庭狀況: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系。一樁婚姻可結成聯盟,化解矛盾。所以貴族長子更多考慮政治方面的因素,而無繼承權的次子則考慮經濟利益,所以當時追求寡婦就成為了一種習俗。因為中世紀無自由戀愛,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雖然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較低,但是貴婦人卻是例外。她們都具有雙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賢妻良母,擔負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責任;另一方面又是羅曼蒂克的典型,成為騎士所追逐的對象和崇拜理想;她們所帶表的是純潔、高貴和愛情的理想。當時的貴族家庭是一個意義上擴大的家庭,包括僕人、傭人和依附者,即窮親戚、寄養者和騎士等,如果一個人可以住入貴族家中滿一年零一天,就可成為此家庭中正式成員,因而貴族城堡中事物繁多。當時的家庭是以父權制為中心,但當時的寄養制,使得子女和親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各個方面都有特徵,比如貴族只與貴族聯系,生活習俗固定、聯系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共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到了中世紀的中期,貴族集團的意識明顯,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首先,貴族有意識的和自由人劃分界限。成為貴族不僅僅是財產上的要求,還必須經過授封儀式,越來越嚴格,使得貴族只能在貴族兒女身上產生,且授封只有國王才能進行,成為貴族的條件變得日益苛刻。
其次,貴族開始更加註重譜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處。貴族還開始採用族徽,這一標志的起源和戰爭有關,當時交戰的雙方習慣以一特殊標記來分清敵我,後來就漸漸演變為貴族之徽。
然後,作為貴族在職業上也和其他人有嚴格區別,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大都與戰爭相聯系。當時的社會一般把工作類型分為作戰者、祈禱者(教會)和勞動者(農民),作戰是騎士、貴族的特權也是地位的象徵。
最後,貴族的生活方式、觀念都和其他階層有所不同,他們崇尚忠誠、浪漫、風度。其榮譽不受玷污。
貴族本身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階層,但是其中也有流動,尤其是到了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和社會上成分流動的增加,中世紀晚期也開始有下曾人加入這一行列。他們有的通過婚姻方式,因為貴族集團內部男女比例失調,出現低等家族和貴族的聯姻;有的是因為在皇室和貴族中服役,表現出色而受封貴族稱號;還有的是經濟富有者憑借經濟實力而上升為貴族。同時,也出現了無土地、破落的貴族,族徽成為貧窮的象徵

⑦ 歐洲皇室```

很長的一段日子裡,歐洲只有一個皇帝——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第一帝國),只有他才可以戴皇冠,並享有「陛下」(Majesty)的頭銜。皇帝之下是國王,國王只能戴王冠,被稱為「殿下」(Highness)。文藝復興時期,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自恃羽翼已豐,於是昭告天下,他是「自己國家的皇帝」。弗朗索瓦一世為自己打造了一頂皇冠,要求臣民尊稱他為「陛下」。風起雲涌,其他國王競相仿效,但他們在爭論誰先誰後的過程中反目成仇,最終導致戰爭頻頻爆發。在權力得到鞏固後,這些國王開始培植專制主義,通過殘酷的手段開拓出現代的歐洲.
歐洲歷史上,除了嚴守中立的瑞士,近似於君主共和國的威尼斯和熱那亞外,君主制其實是政治體制的不二選擇。如果一個王朝滅亡或者一個國家宣布獨立,這在19世紀經常發生,那麼,人民就會直截了當地放眼國外,尋找一位新王子登基為王。
因此,除了最老的王朝——法蘭西家族,和最年輕的王朝——塞爾維亞的Karadjordjevic,歐洲主要的王朝都有外國血統。法國波旁王朝統治過(義大利)帕爾馬公國,之後又統治兩西西里王國,還有西班牙現任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也是波旁王朝的後裔。Benelux(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的全稱)王國和巴爾干王國一樣,都隸屬於日耳曼家族。而從人丁興旺的薩克斯-科堡家族(創造了歐洲帝王史的家族)中走出來的,不僅有維多利亞女王心愛的丈夫,還有後來的比利時和保加利亞國王。伊麗莎白女王的丈夫和我一樣,都屬於希臘家族成員,但希臘家族最初也根本不是希臘人。
現在的王室的姓氏也是現代才有君主自己取或沿用先輩的.

到了現在還有哪些國家存在皇室成員?
英國:姓氏 溫莎,-------------------- 現任女王伊利莎白二世。
瑞典:姓氏 古斯塔夫,---------------- 現任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
挪威:姓氏 不詳,-------------------- 現任國王哈拉爾五世
丹麥:姓氏 格呂克斯堡,-------------- 現任女王瑪格利特二世
列支敦斯登:姓氏 不詳,-------------- 現任大公漢斯-亞當二世
盧森堡:姓氏 不詳,----------------- 現任大公 不詳
荷蘭:姓氏 奧蘭治,------------------ 現任女王貝雅特麗絲二世
比利時:姓氏 不詳,------------------ 現任國王阿爾貝二世
摩納哥:姓氏 不詳,------------------ 現任國王阿爾貝二世(與比利時國王同名)
西班牙:姓氏 波旁,------------------ 現任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

歐洲王室貴族

德意志王室世系表

法蘭克王國
墨洛溫王朝(481-751)
1克洛維一世(466-511.11.27)(法蘭克王國國王481-511)
2克洛塔爾一世(500-561)(法蘭克王國國王511-561)
3希爾佩里克一世(539-584.10)(法蘭克王國國王561-584)
4克洛塔爾二世(584.5-629.10.18)(法蘭克王國國王613-629)
5達格貝爾特一世(605-639.1.19)(法蘭克王國國王623-639)
6克洛維二世(634-657.10)(法蘭克王國國王639-657)
7懶王時代 宮相掌權 丕平家族
1丕平一世(?-640)
2丕平二世(635-714.12.16)
3查理·馬特(688-741.10.22)(註:私生子)

加洛林王朝(751-987)
1丕平三世(714-768.9.24)(法蘭克王國國王751-768)
2查理一世(742.4.2-814.1.28)(法蘭克王國國王,皇帝768-814)
3路易一世(778-840.6.20)(法蘭克王國國王,皇帝814-840)(註:三個兒子簽訂《凡爾登條約》,法蘭克王國分裂,下面是德意志的東法蘭克王國)
4路易二世(804-876.8.28)(東法蘭克國王843-876)
5路易三世(830-882.1.20)(東法蘭克國王876-882)
6查理三世(839-888.1.13)(東、西法蘭克國王,皇帝881-887)(註:西法蘭克的"禿頭"查理為查理二世)
7阿努夫(?-899.12.8)(東法蘭克國王887-899,皇帝896-899)(註:私生子)
8路易四世(893-911.9.24)(東法蘭克國王900-911)

第一帝國——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

法蘭克尼亞王朝(911-918)
康拉德一世(?-918.12.23)(德意志國王912-918)

薩克森王朝(919-1024)
1亨利一世(876-936.7.2)(德意志國王919-936)
2奧托一世(912.11.23-973.5.7)(德意志國王936-973,羅馬帝國皇帝962-973)
3奧托二世(955-983.12.7)(德意志國王961-983,羅馬帝國皇帝967-983)
4奧托三世(980.7-1002.1.23)(德意志國王983-1002,羅馬帝國皇帝996-1002)
5亨利二世(973.5.6-1024.7.13)(德意志國王1002-1024,羅馬帝國皇帝1014-1024)

薩利安王朝1024-1137)
1康拉德二世(?990-1039.6.4)(德意志國王1024-1039,羅馬帝國皇帝1027-1039)
2亨利三世(1017.10.28-1056.10.5)(德意志國王1039-1056,羅馬帝國皇帝1046-1056)
3亨利四世(1050.11.11-1106.8.7)(德意志國王1056-1106,羅馬帝國皇帝1084-1106)
4亨利五世(1089.8.11-1125.5.23)(德意志國王1099-1125,羅馬帝國皇帝1111-1125)
5洛泰爾二世(1075.6-1137.12.3)(德意志國王1125-1137,羅馬帝國皇帝1133-1137)(註:"凡爾登條約"中得到中部王國的洛泰爾擁有皇帝位,稱一世)

霍亨施陶芬王朝(1138-1208,1212-1254)
1康拉德三世(1093-1152.2.15)(德意志國王1138-1152)
2腓特烈一世(1123-1190.6.10)(德意志國王1152-1190,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155-1190)
3亨利六世(1165-1197.9.28)(德意志國王1169-1197,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191-1197)
4菲利普(1178-1208.6.21)(德意志國王1197-1208)(註:韋爾夫家族引發內戰,菲利普無皇帝加冕)

韋爾夫王朝(1198-1215)
奧托四世(1175或1182-1218.5.19)(德意志國王1198-1215,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209-1215)

霍亨施陶芬王朝(續)
1腓特烈二世(1194.12.26-1250.12.13)(德意志國王1212-1250,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220-1250)
2康拉德四世(1228.4.25-1254.5.21)(德意志國王1250-1254)(註:教皇英諾森四世1254年開除康拉德四世教籍,無皇帝加冕)
3空位時期

哈布斯堡王朝(註:此世代只擔任德意志國王,皇帝位為北義大利王國擁有)
1魯道夫一世(1218.5.1-1291.7.15)(德意志國王1273-1291)
2阿道夫(1250-1298.7.2)(德意志國王1292-1298)(註:拿騷伯爵,不屬哈布斯堡系,為德意志貴族推舉以對抗強大的哈布斯堡家族,被阿爾貝特一世處死)
3阿爾貝特一世(1255-1308.5.1)(德意志國王1298-1308)

盧森堡王朝
亨利七世(1269或1274-1313.8.24)(德意志國王1308-1313,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312-1313)

維特爾斯巴赫王朝
路易四世(?1283-1347.10.11)(德意志國王1314-1347,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328-1347)

盧森堡王朝(續)
1查理四世(1316.5.14-1378.11.29)(德意志國王1346-1378,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355-1378)
2文策爾(1361.2.26-1419.8.16)(波西米亞國王1373-1419,德意志國王1378-1400)(註:阿韋尼翁與羅馬兩教廷內亂,文策爾無皇帝加冕,後被廢黜)

維特爾斯巴赫王朝(續)
魯佩特(1352.5.5-1410.5.18)(德意志國王1400-1410,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403-1410)

盧森堡王朝(續)
西吉斯蒙德(1368.2.15-1437.12.9)(匈牙利國王1387-1437,波西米亞國王1419-1437,德意志國王1410-1437,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433-1437)

哈布斯堡王朝(續)
1阿爾貝特二世(1397.8.16-1439.10.27)(匈牙利國王,波西米亞國王,德意志國王1438-1439)
2腓特烈三世(1415.9.21-1438.8.19)(德意志國王1440-1493,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452-1493)
3馬克西米連一世(1453.3.22-1519.1.12)(德意志國王1486-1519,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493-1419)
4查理五世(1500.2.24-1558.9.21)(西班牙國王1516-1555,德意志國王1519-1555,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520-1555)(註:此後哈布斯堡家族分為西班牙系和奧地利系,以下為奧地利系)
5斐迪南一世(1503.3.10-1564.7.25)(匈牙利國王1526-1563,波西米亞國王1526-1562,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555-1564)
6馬克西米連二世(1527.7.31-1576.10.12)(波西米亞國王1562-1575,匈牙利國王1563-1572,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564-1576)
7魯道夫二世(1552.7.18-1612.1.20)(匈牙利國王1572-1608,波西米亞國王1575-1611,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576-1612)
8馬蒂亞斯(1557.2.24-1619.3.20)(匈牙利國王1608-1618,波西米亞國王1611-1617,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612-1619)
9斐迪南二世(1578.7.9-1637.2.15)(匈牙利國王1618-1625,波西米亞國王1619-1627,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619-1637)
10斐迪南三世(1608.7.13-1657.4.2)(匈牙利國王1625-1655,波西米亞國王1627-1656,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637-1657)
11利奧波德一世(1640.6.9-1705.5.6)(匈牙利國王1655-1687,波西米亞國王1656-1690,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658-1705)
12約瑟夫一世(1678.7.26-1711.4.17)(匈牙利國王1687-1711,波西米亞國王1690-1711,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05-1711)
13查理六世(1685.10.1-1740.10.20)(匈牙利國王,波西米亞國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11-1740)
14瑪麗亞·特蕾西亞(1717.5.13-1780.11.29)(奧地利大公,匈牙利、波西米亞女王1740-1780)
弗蘭茨一世(1708.12.8-1765.8.18)(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45-1765)
15查理七世(1679.8.6-1745.1.20)(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42-1745)(註:屬維特爾斯巴赫家族,因特蕾西亞女性無法繼位皇帝而當選)
16約瑟夫二世(1741.3.13-1790.2.20)(匈牙利國王,波西米亞國王1780-1790,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65-1790)
17利奧波德二世(1745.5.5-1792.3.1)(匈牙利國王,波西米亞國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90-1792)
18弗蘭茨二世(1768.2.12-1835.3.2)(匈牙利國王,波西米亞國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792-1805)(註:神聖羅馬帝國後被拿破崙勒令解散)

第二帝國——德意志帝國

霍亨索倫王朝(註:普魯士王國部分略)
1威廉一世(1792.3.22-1888.3.9)(普魯士國王1861-1888,德意志帝國皇帝1871-1888)
2腓特烈三世(1831.10.18-1888.6.5)(普魯士國王,德意志帝國皇帝1888)
3威廉二世(1859.1.27-1941.6.4)(普魯士國王,德意志帝國皇帝1888-1914)

3法蘭克王國

墨洛溫王朝(481-751)
1克洛維一世(466-511.11.27)(法蘭克王國國王481-511)
2克洛塔爾一世(500-561)(法蘭克王國國王511-561)
3希爾佩里克一世(539-584.10)(法蘭克王國國王561-584)
4克洛塔爾二世(584.5-629.10.18)(法蘭克王國國王613-629)
5達格貝爾特一世(605-639.1.19)(法蘭克王國國王623-639)
6克洛維二世(634-657.10)(法蘭克王國國王639-657)
7懶王時代 宮相掌權 丕平家族
1丕平一世(?-640)
2丕平二世(635-714.12.16)
3查理·馬特(688-741.10.22)(註:私生子)

加洛林王朝(751-987)
1丕平三世(714-768.9.24)(法蘭克王國國王751-768)
2查理一世(742.4.2-814.1.28)(法蘭克王國國王,皇帝768-814)
3路易一世(778-840.6.20)(法蘭克王國國王,皇帝814-840)(註:三個兒子簽訂《凡爾登條約》,法蘭克王國分裂,下面是法蘭西的西法蘭克王國)
4查理二世(823.6.13-877.10.6)(西法蘭克王國843-877)
5路易二世(846-879.4.10)(西法蘭克國王877-879)
6路易三世(863-882.8.5)(西法蘭克國王879-882)
7卡洛曼(?-884.12.12)(西法蘭克國王882-884)
8查理三世(839-888.1.13)(西法蘭克國王882-887,東法蘭克國王,皇帝881-887)(此查理三世為德意志系譜,不算入西法蘭克世系)
9厄德(?-898.1.1)(西法蘭克國王888-898)(註:巴黎伯爵,"強者"羅貝爾之子,卡佩王朝始祖。此後近一百年,王位由卡佩王朝與加洛林王朝爭奪)
10查理三世(879.9.17-929.10.7)(西法蘭克國王898-922)
11羅貝爾一世(865-923.6.15)(西法蘭克國王922-923)
12魯道夫(?-936.1.14)(西法蘭克國王923-936)
13路易四世(921-954.9.10)(西法蘭克國王936-954)
14洛泰爾(941-986.3.2)(西法蘭克國王954-986)
15路易五世(967-987.5.21)(西法蘭克國王986-987)

法蘭西王國

卡佩王朝(987-1328)
1於格·卡佩(938-996.10.14)(法蘭西國王987-996)
2羅貝爾二世(970-1031.7.20)(法蘭西國王996-1031)
3亨利一世(1008-1060.8.2)(法蘭西國王1031-1059)
4腓力一世(1052-1108.7.29)(法蘭西國王1059-1108)
5路易六世(1081-1131.3.1)(法蘭西國王1108-1131)
6路易七世(1120-1180.9.18)(法蘭西國王1131-1180)
7腓力二世(1165.8.21-1223.7.14)(法蘭西國王1179-1223)(註:封"奧古斯都")
8路易八世(1187.9.5-1226.11.8)(法蘭西國王1223-1226)
9路易九世(1214.4.25-1250.8.25)(法蘭西國王1226-1270)
10腓力三世(1245.4.3-1285.10.5)(法蘭西國王1270-1285)
11腓力四世(1268-1314.11.29)(拉瓦納國王1284-1305,法蘭西國王1285-1314)(註:與拉瓦納女王胡安娜(珍妮)聯姻得到西班牙拉瓦納王國)
12路易十世(1289.10.4-1316.6.5)(拉瓦納國王1305-1316,法蘭西國王1314-1316)
13約翰一世(1316.11.15-1316.11.19)(拉瓦納國王,法蘭西國王1316)(註:遺腹子,夭折)
14腓力五世(1293-1322.1.3)(拉瓦納國王,法蘭西國王1316-1322)
15查理四世(1294-1328.2.1)(拉瓦納國王,法蘭西國王1322-1328)

瓦盧瓦王朝(1328-1589)
1腓力六世(1293-1350.8.22)(法蘭西國王1328-1350)(註:百年戰爭中,英格蘭國王自稱的法蘭西國王略)
2約翰二世(1319.4.16-1364.4.8)(法蘭西國王1350-1364)
3查理五世(1338.1.21-1380.9.16)(法蘭西國王1364-1380)
4查理六世(1368.12.3-1422.10.21)(法蘭西國王1380-1422)
5查理七世(1403.2.22-1461.7.22)(法蘭西國王1422-1461)
6路易十一世(1423.7.3-1483.8.30)(法蘭西國王1461-1483)
7查理八世(1470.6.30-1498.4.7)(法蘭西國王1481-1498,那不勒斯國王1485-1498)

瓦盧瓦王朝(奧爾良支)
8路易十二世(1462.6.27-1515.1.1)(法蘭西國王1498-1515)

瓦盧瓦王朝(昂古萊姆支)
9弗朗索瓦一世(1494.9.12-1547.3.31)(法蘭西國王1515-1547)
10亨利二世(1519.3.31-1559.7.10)(法蘭西國王1547-1559)
11弗朗索瓦二世(1544.1.19-1560.12.5)(法蘭西國王1559-1560)
12查理九世(1550.6.27-1574.5.30)(法蘭西國王1560-1574)
13亨利三世(1551.9.19-1589.8.2)(法蘭西國王1574-1589)

波旁王朝(1589-1792)
1亨利四世(1553.12.13-1610.5.14)(拉瓦納國王1562-1610,法蘭西國王1589-1610)(註:拉瓦納王國在亨利遇刺後,比利牛斯以北並入法國)
2路易十三世(1601.9.27-1643.5.14)(法蘭西國王1610-1643)
3路易十四世(1638.9.5-1715.9.1)(法蘭西國王1643-1715)
4路易十五世(1710.2.5-1774.5.10)(法蘭西國王1715-1774)
5路易十六世(1754.8.23-1793.1.21)(法蘭西國王1774-1792)
6路易十七世(1785.3.27-1795.6.8?)(註:掛名國王,由革命政權看管,後夭折)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略

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1814)
1拿破崙一世(1769.8.15-1821.5.5)(皇帝1804-1814)
2拿破崙二世(1811.3.20-1832.7.22)(註:掛名"羅馬人國王")

波旁王朝(復辟)(1814-1830)
1路易十八世(1755.11.17-1824.9.16)(法蘭西國王1814-1824)
2查理十世(1757.10.9-1836.11.6)(法蘭西國王1824-1830)

奧爾良王朝(七月王朝)(1830-1848)
路易·腓力(1773.10.6-1850.8.26)(法蘭西國王1830-1848)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略

法蘭西第二帝國(1852-1870)
拿破崙三世(1808.4.20-1873.1.9)(皇帝1852-1870)

西班牙王室世系表

西哥特王朝

1阿拉里克(在位395-410)(註:早期日耳曼軍事首領提倡選舉,不強調血統繼承,因此以下繼承關系中有篡位和非血緣繼承,不再一一標注)
2阿陶爾克(在位410-415)
3西格里克(在位415)
4瓦利亞(在位415-418)
5提奧多里克一世(在位418-451)
6圖里斯曼多(在位451-453)
7提奧多里克二世(在位453-466)
8尤里克(在位466-484)
9阿拉里克二世(在位484-507)(註:阿拉里克二世被法蘭克的克洛維一世處死,西哥特失去南高盧,成為純粹的西班牙國家;期間蘇維匯人在西班牙西北建立小王國)
10傑薩雷克(在位507-511)
11阿馬拉里克(在位511-531)
12提尤底斯(在位531-548)
13提尤底塞羅(在位548-549)
14阿吉拉(在位549-554)(註:伊比利亞東南被拜占庭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奪取)
15阿坦納吉爾多(在位554-567)
16利尤瓦一世(在位568-573)
17萊奧維希爾德(在位573-586)(註:兼並蘇維匯王國)
18雷卡里德一世(在位586-601)(註:雷卡里德一世宣布西哥特王國放棄阿尼烏異端,改宗天主教)
19利尤瓦二世(在位601-603)
20威特里克(在位603-610)
21岡德馬洛(在位610-612)
22希塞布托(在位612-621)
23雷卡里德二世(在位621)
24蘇印提拉(在位621-631)
25西塞南多(在位631-636)
26辛提拉(在位636-639)
27圖爾加(在位639-642)
28辛達斯文托(在位642-649)
29雷塞斯賓托(在位649-672)
30瓦姆巴(在位672-680)
31伊爾維吉歐(在位680-687)
32伊吉卡(在位687-702)
33威提扎(在位702-710)
34阿提拉(在位710)
35羅德里戈(在位710-711)(註:對阿拉伯作戰陣亡,西班牙並入阿拉伯倭馬亞王朝。西哥特殘余進入阿斯圖里亞山區)

阿拉伯倭馬亞王朝(註:正統倭馬亞王朝於750年被阿拔斯王朝取代,倭馬亞王子阿卜杜勒·拉赫曼在伊比利亞重建政權)

安達魯斯埃米爾(總督)
1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在位756-788)
2希沙姆一世(在位788-796)
3阿哈坎姆一世(在位796-822)
4阿卜杜勒·拉赫曼二世(在位822-852)
5默罕默德一世(在位852-886)
6阿曼希爾(在位886-888)
7阿卜達拉(在位888-912)

安達魯斯哈里發
8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在位912-961)(註:阿拔斯王朝衰微,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於929年稱哈里發)
9阿哈坎姆二世(在位961-976)
10希沙姆二世(在位979-1009,1010-1013)
11默罕默德二世(在位1009,1009-1010)
12蘇萊曼(在位1009,1013-1016)
13阿里·本·哈姆德(在位1016-1018)
14阿卜杜勒·拉赫曼四世(在位1018)
15阿卡希姆·本·哈姆德(在位1018-1021,1023)
16亞哈亞·本·阿里(在位1021-1023,1025-1027)
17阿卜杜勒·拉赫曼五世(在位1023-1024)
18穆罕默德三世(在位1024-1025)
19希沙姆三世(在位1026-1031)(此後阿拉伯政權分裂為23個小國,並不斷被基督教世界蠶食,世系不再給出)

北非柏柏爾人政權
穆拉比特王朝(1061-1147)(西班牙訛傳"阿爾摩拉維德王朝")
1伊本·尤素福· 塔什芬(在位1061-1106,死後國家陷入內亂)

穆瓦希德王朝(1130-1269)
1伊本·圖麥爾特(在位1130)
2阿卜杜勒·穆敏(在位1130-1163,推翻穆拉比特在摩洛哥和西班牙的統治)
4 艾卜·尤素福· 葉爾古卜(在位1184-1199)
5默罕默德·納賽爾(在位1199-1214,1212年作戰失敗,被逐出伊比利亞)
(詳情請看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http://post..com/f?kz=21938556

⑧ 歐洲皇室家族族徽

皇家的族徽就是國徽

西班牙: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d0f08eb75291003.gif

瑞典: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210e2b096472c90.jpg

葡萄牙:
http://www.omhj.com/UploadFiles/20073916424170.gif

挪威: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8210c038ef0b1e8.gif

盧森堡: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568b2410aafd5ff.gif

比利時: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bb678af551c7999.gif

丹麥: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c985848ef694d35.gif

荷蘭: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2d44fccae147400.gif

英國:
http://bbs.woniu.com/attachment/Mon_0712/203_891097_efa4707152eed0c.gif

⑨ 關於歐洲王室的稱謂

1、女王的丈夫

第一種稱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語,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權利」。這種「國王」是在妻子成為女王後得到加冕的,他們與女王共同統治這個國家,相當於是共治者。

他們正式被稱為「某某幾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載入史冊。但一旦妻子去世,他們就會喪失權力,王位將由女王的繼承人繼承。

第二種情況是「king consort」,相對應於「queen consort」。這種「國王」沒有統治國家的權力,也不能稱「某某幾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國家元首。

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國女王瑪麗一世後成為了英國的「king consort」,但是沒有統治英國的權力。

2、國王的母親

最常見的情況是「queen dowager」,直譯過來就是「孀居的王後」。即使新國王是太後的兒子,太後的地位仍然低於王後。

太後還有一個稱謂,叫「queen mother」。得到這種頭銜的太後一定要具備兩個條件:首先,她必須曾經做過王後;其次,新國王必須是她的兒子。

3、國王的孩子

純粹的家庭私人之間,就是父親、母親,父母對子女直呼其名。如果有外人在場或正式場合,根據需要會稱父母為「my king」(國王陛下)或者「my queen」(母後)。反過來王對子女會稱xx王子(公主),子女有封爵則稱名字+爵位名。

4、古羅馬退位的皇帝

羅馬歷史上的兩位太上皇,並且有稱號: Diocletian - Aeternae Augusto (Eternal Emperor)和 Maximian - Semper Augusto (Always Emperor) 。

這個Aeternae與Semper是有一定區別的,都是「永恆皇帝」的意思,但是前者較有神秘感。 Maximian比較像中國的太上皇,因為他退位之後還在親生兒子統治下。 -羅馬歷史上除了兩位太上皇,沒有其他主動退位的皇帝了。

5、近代退位的國王

英國Edward 8th(愛德華八世)。現在女王的伯伯。 他統治英國一年左右(1936年)。因為愛上了美國平民女孩(又是天主教女孩,更不適當)選擇把皇位讓給弟弟喬治了。

後來活到了1972年,包括16年在弟弟統治下,20年在侄女統治下。退位後根本沒什麼特殊太上皇稱號,只被封一個「溫莎公爵」。

荷蘭Juliana女王,Beatrix女王。分別是現在荷蘭國王的媽媽、外婆。 Juliana,1948-1980年統治。讓位給女兒。 Beatrix,1980-2013年統治。讓位給兒子Alexander。

兩個女王退位以後,只保留了「Princess」(公主)稱號。因為這是他們加冕之前的稱號。可能還有民間的「Queen-Mother」(太後)之類的說法。

⑩ 歐洲皇室姓氏

一、歐洲皇室姓氏列舉如下:

1、諾曼王朝(House of Norman):

()1066-1087:威廉一世 King William I the Conqueror "征服王"。

(2)1087-1100:威廉二世 King William II Rufus "紅毛王"。

(3)1100-1135:亨利一世 King Henry I Well-Ecated, Beauclerc "儒雅王"。

(4)1135-1154:斯蒂芬(King Stephen) (布洛瓦王朝)。

2、安茹王朝(House of Anjou):

(1)1154-1189:亨利二世 King Henry II Curtmantle "短斗篷王"

(2)1189-1199:理查一世 King Richard I Coeur de Lion "獅心王"

(3)1199-1216:約翰 King John Lackland "無地王"

3、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

(1)1216-1272:亨利三世 King Henry III

(2)1272-1307:愛德華一世King Edward I Long Shank "長腳王"

(3)1307-1327:愛德華二世King Edward II

(4)1327-1377:愛德華三世 King Edward III

4、蘭開斯特王朝(House of Lancaster):

(1)1399-1413:亨利四世 King Henry IV

(2)1413-1422:亨利五世 King Henry V

(3)1422-1461:亨利六世 King Henry VI

5、約克王朝(House of York):

(1)1461-1483:愛德華四世 King Edward IV

(2)1483:愛德華五世 King Edward V

(3)1483-1485:理查三世King Richard III

6、都鐸王朝(House of Tudor):

(1)1485-1509:亨利七世 King Henry VII

(2)1509-1547:亨利八世King Henry VIII

(3)1547-1553:愛德華六世 King Edward VI

(4)1553:簡·格雷 Lady Jane Grey

7、斯圖亞特王朝(House of Stewart):

(1)1603-1625:詹姆斯一世 King James I

(2)1625-1649:查理一世 King Charles I

8、斯圖亞特王朝復辟(House of Stewart):

(1)1661-1685:查理二世 King Chales II

(2)1685-1688:詹姆斯二世 King James II

(3)1689-1691: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 King William III and Queen Mary II

9、漢諾威王朝(House of Hannover):

(1)1714-1727:喬治一世 King George I

(2)1727-1760:喬治二世 King George II

(3)1760-1820:喬治三世 King George III

(4)1820-1830:喬治四世 King George IV

10、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House of Sachsen-Coburg-Gotha):

(1)1901-1910:愛德華七世 King Edward VII

(2)1910-1936:喬治五世 King George V

11、溫莎王朝(The House of Windsor):

(1)1910-1936:喬治五世King George V

(2)1936:愛德華八世 King Edward VIII

(3)1936-1952:喬治六世 King George VI

二、英國的王室比較特別,沒有共同的姓比如:

1、歷史上的亨利和愛德華這兩個姓氏你會看到間隔出現,有的原因是因為後代不想和前代的王室一樣,尤其是出現暴君的時候,其後的英國國王有的改了姓,也有像法國的女婿因為英格蘭的內戰而來到英格蘭並稱為新的國王。

2、再者,英國王室後來因為男嗣的問題出現了女王,王室的姓氏更加不能繼續下去,英國王室一般納都是叫某某王朝,就和我們的朝代相似。

(10)歐洲皇室故事擴展閱讀:

王室王位繼承:

1、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2、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3、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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