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
⑴ 學校圖書館有科技書和故事書一共3000本,其中科技書佔25,由於同學們喜歡看科技書,又買來一些,這時科技
設學校後來買來x本科技書,可得方程:
(3000+x)×(1-
3 |
5 |
2 |
5 |
(3000+x)×
2 |
5 |
3 |
5 |
1200+
2 |
5 |
2 |
5 |
x=1500.
答:學校回後來買答來1500本科技書.
⑵ 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共480本,科技數的本數是故事書的3倍,兩種書各有多少本
解答的關系式是:
和÷(倍數+1)=小數。
小數×倍數=大數 或 和—小數=大數。
由此可算出:專
480÷(3+1)=120(本)屬。
120×3=360(本)。
(2)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擴展閱讀:
是乘法計算。
整數的乘法運算滿足:交換律,結合律, 分配律,消去律。隨著數學的發展, 運算的對象從整數發展為更一般群。群中的乘法運算不再要求滿足交換律。 最有名的非交換例子,就是哈密爾頓發現的四元數群。 但是結合律仍然滿足。
將數字乘以多於幾位小數位是繁瑣而且容易出錯的。發明了通用對數以簡化這種計算。幻燈片規則允許數字快速乘以大約三個准確度的地方。從二十世紀初開始,機械計算器,如Marchant,自動倍增多達10位數。現代電子計算機和計算器大大減少了用手倍增的需要。
⑶ 學校圖書館有科技書和故事書共320本,其中故事書的本數是科技書的3倍
320÷(1+3)=80
故事書240本
科技書80本
⑷ 1、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共260本,科技書的本數比故事書的3倍少20本,
解:來設故事書有自x本,科技書有3x-20本,
3x-20+x=260
4x-20=260
4x=260+20
4x=280
x=280÷4
x=70
科技書數=3x-20=3×70-20=210-20=190本
答:故事書有70本,科技書有190本。
⑸ 學校圖書室有科技書、故事書、漫畫書三大類。科技書和故事書占總數的6/7,故事書和
設總數為1,漫畫書:1-6/7=1/7;科技書:1-2/3=1/3;故事書:1-1/3-1/7=11/21。
⑹ 學校圖書館共有故事書和科技書3000本,其中科技書是故事書的50%
故事書
3000÷(1+50%)=2000(本)
科技書
3000 -2000=1000
因為上一題已經算出故事書的了所以可以直接內套用,用容總數量-故事書的數量=科技書的數量
⑺ 學校原有故事書和科技書共375本其中故事書與科技書的本數的比是二比三
2+3=5
原來科技書有:375X(3/5)=225本
原來故事書有:375-225=150本
借出故事書:
150-225÷5X2
=150-90
=60本
⑻ 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共480本科技書的本數是故事書本數的3倍科技書比故事書多多少本
科技書比故事書多240本。
解析:
解答的關系式是:
和÷(倍數+1)=小數。
小數×倍數=大數或 和—小數=大數。
由此可算出:
480÷(3+1)=120(本)——故事書
120×3=360(本)——科技書
(8)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擴展閱讀:
排列組合的難點:
1、從千差萬別的實際問題中抽象出幾種特定的數學模型,需要較強的抽象思維能力;
2、限制條件有時比較隱晦,需要我們對問題中的關鍵性詞(特別是邏輯關聯詞和量詞)准確理解;
3、計算手段簡單,與舊知識聯系少,但選擇正確合理的計算方案時需要的思維量較大;
4、計算方案是否正確,往往不可用直觀方法來檢驗,要求我們搞清概念、原理,並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
⑼ 學校有故事書和科技書共630本,其中故書和科技書的比是3:2,又買了一些故事書,這是故事書和科技書
3+2=5,8+3=11
630×2/5÷3/11-630
=924-630
=294(本)
答:買進故事書294本。
⑽ 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共546本科技書的本數是故事書的十二倍兩種書各有多少本
故事書有42本,科技書有504本。
分析過程如下:
科技書的本數是故事書的十二倍,可以設故事書的本數為a,則科技書的本數為12a。
再根據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共546本,可得:故事書+科技書=546,進而可得:a+12a=546。
化簡得:13a=546,解得a=546/13=42。於是12a=504。
(10)學校有科技書和故事書擴展閱讀:
整數的除法法則
(1)從被除數的高位起,先看除數有幾位,再用除數試除被除數的前幾位,如果它比除數小,再試除多一位數;
(2)除到被除數的哪一位,就在那一位上面寫上商;
(3)每次除後餘下的數必須比除數小。
一元一次方程解法:
(1)去分母:在方程兩邊都乘以各分母的最小公倍數;
(2)去括弧:先去小括弧,再去中括弧,最後去大括弧;
(3)移項:把含有未知數的項都移到方程的一邊,其他項都移到方程的另一邊;
(4)合並同類項:把方程化成ax=b(a≠0)的形式;
(5)系數化成1。
等式的基本性質:
(1)等式兩邊同時加(或減)同一個數或同一個代數式,所得的結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為:若a=b,c為一個數或一個代數式。
(2)等式的兩邊同時乘或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數,所得的結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為:若a=b,c為一個數或一個代數式(不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