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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故事

發布時間: 2020-12-22 14:54:45

❶ 拾金不昧的小故事要簡潔

我下午放學回家時,走到十字路口處,忽然發現地上有一個女士手提包,我馬上內拾起來打開一看,裡面容有二部手機,一個老花鏡,一本電話本,我心想:「失主丟失了東西,多著急啊!」我頓時想到了我的爺爺,因為我的爺爺是一位老警察,他肯定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把包交給了我的爺爺,問他該怎麼辦,果然,他對我說:「失主丟了包,一定會打電話來找。」過了一會兒,失主真的打電話來了,我和爺爺一起等失主來,真沒想到失主竟是我們班的語文老師-林老師。林老師說:「謝謝你,明天我回校告訴大家要表揚你。」

第二天,校長在全校集會上,點名表揚了我,大家都稱贊我是「活雷鋒」,我感到無比的高興和自豪,真沒想到我在這學雷鋒紀念日里,我當了一回雷鋒。想到這時,我不知不覺中唱起了:學習雷鋒,好榜樣」

拾金不昧,助人為樂-是我國的傳統美德,我想堅持做個拾金不昧的優秀的少先隊員!

❷ 在我們身邊也經常發生一些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有的,這樣的人還是有,如果你遇到了,那你很幸運。還有可以分對象,如果內對方條件好,那容可能他不缺這點錢,最難能可貴的是,在經歷了社會的各種腌臢,燈紅酒綠和誘惑,而他還不富裕的情況下,還能拾金不昧,能夠保持本心,保留心底的那份善良,這樣的人真的難得,真的可以交朋友,這樣的人如果認定你為朋友了,那也是你的幸運。

❸ 拾金不昧故事 短故事 只要三行

曾經有個秀復才叫何岳在夜晚走路時制撿到200餘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那人很感激他就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給他,何岳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說了謝謝就走了。

❹ 拾金不昧的故事

一條金手鏈

十床首長徐方家的愛人張桂蘭,早晨一開門就在門口看到有一個金光燦燦的東西,彎腰揀起來一看:竟然是一條金手鏈。
張桂蘭八十多歲了,她一生中沒有享受過金手鏈的待遇。張桂蘭年輕的時候,人們都不講究穿戴,那個年代也沒有金首飾,更不用說佩帶黃金首飾。等她年紀大了後,出現了金首飾,但這些奢侈似乎已不屬於她們,而只屬於她們的下一代享有了。
張桂蘭惦量了惦量足足有十克多的金手鏈,把它交給了護士長,希望能盡快找到它的主人。
護士長知道:科室里的工作人員很少有人戴手鏈之類的飾物,這不僅僅是因為她們不講究,更多的是因為工作關系。果然,她問了一遍科室人員,沒有一人說有丟失。
張桂蘭也留心地問過病友,也沒有人說有丟失或發現有人尋找丟失物。
一個星期又一個星期過去了,這條金手鏈還在護士長的抽屜里鎖著,似乎它的主人已將它遺忘。
這條手鏈到底是誰的呢?丟失的主人一定很著急。
正當護士長准備把它交給院里時,科里的一位護士說:好像六樓有人來找過什麼,護士長馬上與六樓取得聯系,果然,六樓住院病人在來五樓做心電圖時,丟失了手鏈。
當主人看到丟失這么久的手鏈找回時,高興極了。
她原以為她心愛的手鏈再也不會找回來了,現在物歸原主,她找回的不僅僅是一條金手鏈,更找回了一個心情,和一段甜美的往事。
她特地買來鮮花送給拾金不昧的張桂蘭,感謝她的拾金不昧和純金的品質。

❺ 拾金不昧的事跡

❻ 拾金不昧寓言故事

出自寓言故事:
刻舟求劍、守株待兔、南轅北轍
表現人物品質:
廉潔奉公、拾金專不昧、公而忘私
描寫自然環境:屬
水落石穿、萬丈深淵、花紅柳綠、奇峰羅列、
表現人的意志:
孜孜不倦、廢寢忘食、

❼ 拾金不昧的故事50字數

我在路上看見前面有一位高高的個子,頭上戴著帽子,身上穿著白色皮夾克,藍褲子內的叔容叔,正在匆匆忙忙的往前走,好像有什麼急事似的。他一邊往前走,一邊從口袋裡拿出紙巾擦額頭上留下來的汗水。一不小心他把錢包也帶了出來,啪!錢包掉在了地上,可叔叔沒有感覺到,他向駛來的計程車招了招手,坐上計程車飛快的離去了。我邊追邊喊:「叔叔等一等,您的錢包掉了。」可他絲毫沒有聽到。我手裡拿著撿到的錢包想:平時老師教育我們好孩子要拾金不昧,我是把錢包交給警察叔叔呢,還是在原地等失主呢?正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一輛汽車突然停在他的面前,車門打開了,裡面下來一位急得滿臉通紅的叔叔,正是那位失主。我連忙跑過去問:「叔叔您是不是丟了錢包?」叔叔迫不及待地說:「是的,是的,是我丟的。」我馬上回答說:「叔叔,給您。」叔叔說:「謝謝你了,小朋友,這是我們家的救命錢。」我說:「不客氣,拾金不昧是大家都應該做的,叔叔您快忙您的去吧,不要耽擱了。」

❽ 中國古代拾金不昧的故事

秀才何岳,自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餘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

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岳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寫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拜謝而走。

他又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岳那裡,裡面有金數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去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並非取箱子。

(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秀才何岳,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年卻一點也不動心,憑著一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與常人。

(8)拾金不昧的故事擴展閱讀:

拾金不昧指的是拾到東西並不隱瞞下來據為己有,多用來指良好的僕人道德和社會風尚。

金:原指錢財,現泛指各種貴重物品;昧:隱藏。

典故出處:清·吳熾昌《客窗閑話·義丐》。

原文:

「乃呼里長,為之謀宅於市廛,置貨立業且表之以額曰『拾金不昧』。」

白話文釋義:

於是讓里長為他在集市中購置了溢出房子,置辦貨物和產業,並且在門楹處表字「拾金不昧」。

例句:

小剛把拾到的一百元錢交給了民警叔叔,他的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得到了老師和同學們的贊揚。

❾ 古人的美德,中國古代拾金不昧的故事有哪些

古代拾金不昧的故事:

有一賣菜人早起去集市上菜。半路上撿到一沓錢,趁著天黑,就把錢揣了起來。天亮以後,查了一下,好大一筆錢,有十五兩銀票。拿了一張半兩的,買了兩貫的肉,三貫的米,放在挑擔里,也沒有買菜,就回到家中。把事情如實告訴了老母親。

其母不信,怒說:"你在欺騙我啊,就算是有人丟的,也不會丟這么多,一兩張也就罷了。不是你偷的吧?如果真是撿的,就趕緊給人家送回去。

「的確是撿的,但是送給誰,怎麼還啊?」

「你在哪裡撿到的,就在哪裡等著失主回來,然後還給他!」母親說。

「我們家一輩子都沒有過一次買這么多米和肉的時候,你一次買了這么多,一定會招來禍端的。」母親馬上催促兒子回去還錢。

回去,果然看到失主在尋找。賣菜人敦厚,沒有追問失主丟失錢物多少,直接就把東西還了。旁邊看熱鬧的人覺得,失主應該拿出一些銀兩,有所表示。

沒成想,事主竟是一個吝嗇小人。「我丟了三十兩銀票,如今只拿回來十五兩,怎麼獎賞啊。」事主說自己拿回的錢數不對,賣菜人一時語塞,雙方爭辯不休,告到了衙門。

審案者覺得,賣菜人說得誠懇,於是暗地裡叫人請來他的老母親,了解了情況,果然一致。於是升堂結案:失者失銀票三十兩,拾金者撿到十五兩。

「這樣看來,買菜人撿到的十五兩,並不是丟錢人所丟的錢。這十五兩,看來是老天賞賜給這位慈祥仁義、知書達理的老母親的。」-審案者把錢給了賣菜人,命其拿回去孝敬賢母。

又對丟錢人說:「你丟的是三十兩,應該是丟在了別的地方,自己再去找找吧!」-於是,呵斥他離去。

圍觀的人無不拍手稱快。


(9)拾金不昧的故事擴展閱讀

拾金不昧的補償問題

對於失物復得,一般失主肯定對歸還者表達謝意。如果主動要求取得補償、索要報酬會不會變味,隨著不斷增多的失物歸還索要補償事件見諸報端,中國人幾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質,在今天的社會里反復遭受著「拷問」。

作為規定有形物的歸屬和法律關系的基本法,物權法草案無法迴避拾金不昧這一話題。草案規定:所有權人、遺失人等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遺失物的保管費等必要費用。這是中國首次立法對拾金不昧者進行經濟補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楊興富就認為,凡是撿到東西了,都要給錢,不給錢就可以留置,這與傳統的社會公德是相互矛盾的,還是應該大力提倡拾金不昧。

復旦大學高麗建副教授也認為,從經濟學角度講,遺失物付費也許是合理的;但如果什麼事情都用金錢量化,無疑會導致我們整個社會精神世界的失落,也會讓一些高尚行為庸俗化。

也有專家認為,現行民法通則沒有明文規定拾得人的報酬請求權,等於把道德要求寫進了法律,這顯然拔高和誇大了普通人的思想覺悟程度,忽略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對利益的要求,這容易導致拾得人失去歸還的動力。

北大法學院教授王軼認為,草案寫進了歸還遺失物有權索取必要費用的新規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聖人恢復為普通人。

拾金不昧補償標准

物權法草案在規定遺失人須支付保管費等必要費用的同時,還規定若未支付必要費用,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有權留置遺失物。其實,調查發現多數人在自己丟掉東西失而復得後,願意給返還人適當補償或者饋贈,但人們經常困惑的是究竟該補償多少。

補償究竟包括些什麼內容,實際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現行民法通則執行,而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按總額的百分比來支付;有的支付費用的同時適當小額酬謝;有的按照懸賞廣告的承諾來支付。

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屈茂輝認為,應大膽借鑒德、日等地民法中關於遺失物拾得者的補償立法。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雲則認為,物權法作為基本法只是確定拾金不昧者可以獲得賠償這一原則,具體的操作是很復雜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過法院判例來解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對拾金不昧者的補償,物權法只是規定一個原則,而具體如何補償主要還是靠當事人之間的約定。

物權法草案最後如何從法律上規范拾金不昧行為,還有待審議。人們期待通過後的法律給「拾金不昧」帶來一種適應現代社會、更易於為遺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內涵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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