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有傷貽親憂的故事
1.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有感
出自《來弟子規》,要愛護自己的源身體,不要使身體受到傷害,讓父母親憂慮。更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
這個不是落後,不是糟粕,你想想如果你身體受到傷害,你的父母不會憂慮,擔心?你要是做偷盜,搶劫、犯罪分子等缺德的行為,你讓別人怎麼看你家?怎麼看你的父母?
弟子規講的是自然規律,違背它,你試試看,你的人生會好到哪?等你老了,你再去看你的一生,再來反省了看看是不是這么一回事?想想你現在不孝順父母,自己的言行身教的意思就是在教你的兒女說等我老了,以後要像我一樣啊,也不要孝順我啊。你怎麼對你現在的父母,等你老了,你的兒女會加倍還給你的,這點我可以保證,請你放心等吧。
2.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300字短文
意為:萬一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一定會給父母親帶來憂愁,我們的品格有了缺專失,會讓父母親感到羞辱屬、沒有面子。
父母最大的牽掛是兒女,作為兒女應該時時刻刻想到父母,應該要讓父母放心,走正道,保護自己的身體。
3.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意思是什麼
意思是父母親所喜好的東西,做子女的應盡力准備齊全;父母厭惡的事情,要小心謹慎去除。
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要使之受到傷害,讓父母憂慮。要注重自己的品格修養,不可以做出有違道德的事情,讓父母蒙羞。
語出清初著名學者、教育家李毓秀《弟子規》,選段原文如下: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
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親有疾葯先嘗晝夜侍不離床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白話文釋義:父母親所喜好的東西,做子女的應盡力准備齊全;父母厭惡的事情,要小心謹慎去除。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要使之受到傷害,讓父母憂慮。要注重自己的品格修養,不可以做出有違道德的事情,讓父母蒙羞。
當父母喜愛我們時,孝順不難做到;當父母不喜歡我們時,或者管教過於嚴厲時,我們一樣孝順,而且還能反省自己,體會父母心意,努力改過並做得更好,這樣的孝順才最為難能可貴。
父母有過錯,應規勸使之改正。勸導時態度要誠懇,聲音需柔和,和顏悅色。如果父母不聽規勸,尋適當時機再繼續勸導;若父母仍不接受,我們要痛哭流涕,懇求父母改過,縱然遭到責打也不怨悔。父母生病時,子女應盡心照顧親嘗湯葯,(一旦病情沉重)要晝夜服侍,不離病床。
父母去世,要守孝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的恩德。守孝期間自己住的地方也改為簡朴,並戒絕酒肉。辦理父母的喪事要依照禮儀,不可草率馬虎,祭拜時要誠心誠意 。對待已經去逝的父母,要如同生前一樣的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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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本名《訓蒙文》,意思是啟蒙、教育子弟盡人倫本分、忠厚生活的讀物。基本為三字一句,每句押韻,十二字表達一個相對完整的意思,共九十行,三百六十句,一千零八十字。
《弟子規》內容淺顯易懂,很快流傳開來,且影響之大、讀誦之廣,僅次於《三字經》。李毓秀在書中所寫的內容都是最簡單、最根本的人生態度。有現代研究學者指出,《弟子規》的核心內容是倡導通過堅持修己愛人達到家庭和睦、社會和諧,是人生第一規,是做人的根本。
《弟子規》共分為七個部分:即孝、悌、謹、信、愛眾、親仁、學文,前六項屬於德育修養,後一項屬於智育修養,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范,特別講求家庭教育與生活教育的踐行。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中,要謹慎,要講信用;和大眾交往時要平等仁和,要時常親近有仁德的人,向他學習 。以上這些事是學習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還有餘遐,更應努力的學習禮、樂、射、御、書、術等六藝,各種經典,以及其他有益的學問。
4.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出自哪裡
「身有傷 貽親憂來 德有傷自 貽親羞」,意思是: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要使身體受到傷害,讓父母親憂慮。更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語出《弟子規》。《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後來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訓蒙文》,並改名《弟子規》。
5. 身有傷,貽親憂。什麼意思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的意思是"自己受了傷,會讓親人感到擔憂,我的道德不好,會讓親人感到羞愧."
6.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是什麼意思 出自哪裡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意思是: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要使身體受到專傷害,讓屬父母親憂慮。更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語出《弟子規》。《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後來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訓蒙文》,並改名《弟子規》。
望採納
7. 身有傷,貽親憂 中的貽是什麼意思
「身有傷,貽親憂 」中的「貽」的意思是:遺留。
原文: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
譯文:
父母喜歡的事情,應該盡力去做; 父母厭惡的事情,應該小心謹慎不要去做。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必然會引起父母憂慮。所以,應該盡量愛惜自己的身體,不要讓自己受到不必要的傷害。自己的名聲德行受損,必然會令父母蒙羞受辱。
父母對我們態度慈愛的時候,孝敬父母恭順父母不是什麼難事;父母對我們態度不好,批評我們,埋怨我們,或者惡聲惡氣,厭惡我們,憎恨我們,打罵我們,甚至動刀動槍殺害我們,還能對父母心存孝意,才是難能可貴。
出處:《弟子規》——清·李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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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康熙年間,統治階層出於長久統治的目的,主動追求對傳統思想文化的認同。包括崇文尊孔,提倡修讀四書五經,尊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先師」;大修孔廟,春秋祭孔、宣諭以孔子儒教為立國之本。
另外,康熙十二年的薦舉山林隱逸、十六年開設明史館、十七年的薦舉博學鴻詞,網羅名士,弘揚儒學。這些舉措都促進了儒家的發展。《弟子規》正是在這種文學氛圍下,寫作而成的。
其原名《訓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間的一個秀才。他以《論語》「學而篇」中「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為中心,列述了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當恪守的守則規范。後來賈存仁將其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
8. 歷史中關於身有傷貽親憂的故事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原意】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要使身體輕專易受到傷害,讓父母屬親憂慮。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
【故事】
董卓是東漢末年的軍閥,他帶領軍隊占據國都,廢掉了漢少帝劉辨另立漢獻帝劉協為傀儡皇帝,並從此獨攬朝政。董卓專權期間,對朝廷中的大臣肆意殺戮,對天下百姓任意欺凌。結果,他的暴行引起了人們的憤怒,司徒王允等人聯合起來利用美人計一舉將他除掉。董卓死後,他的家屬也因此受到株連,連90歲高齡的母親也被處死。董卓的惡行不僅使其家庭受到牽連,連年邁的老母無法盡享天年,實在可悲!
【今解】一個人真正活出做人的尊嚴,就要把「仁、義、理、智、信」紮根在心裡,並且身體力行。具體而言,「仁」的含義:處事待人,心存厚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義」的含義:言行舉止,合乎禮儀,不偏不倚,俯仰無愧。「禮」的含義:潔身自愛,克己制欲,端正心思,以德治事。「智」的含義:隨順不染,明白事理,平心靜氣,臨事不亂。「信」的含義:不妄語,不輕諾,言既出,事必行。以上五點,是做人的根本。只有做到這些,別人才會從心底里尊敬你。
9.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是什麼意思 出自哪裡
意思是復:要愛護自己的身制體,不要使身體受到傷害,讓父母親憂慮。更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使父母親蒙受恥辱。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語出《弟子規》。
拓展資料: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採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的文義,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范。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
《弟子規》共有360句、1080個字,三字一句,兩句或四句連意,合轍押韻,朗朗上口;全篇先為"總敘",然後分為"入則孝、出則弟、謹、信、泛愛眾、親仁、餘力學文"七個部分。
以淺近通俗的文字、三字韻的形式闡述了學習的重要、做人的道理以及待人接物的禮貌常識等等。《弟子規》總敘中說:"弟子規,聖人訓:首孝弟,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有餘力,則學文。"這裡面有七個科目,即孝,弟,謹,信,愛眾,親仁,學文,前六項屬於德育修養,後一項,即學文,屬於智育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