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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形故事

發布時間: 2021-02-25 14:28:19

A. 宮廷杖刑的故事

宮廷內即時使用的刑罰呀.用棍子打人
皇帝在朝廷杖打大臣。始於漢明帝,此後各代均有廷杖大臣之事,明後期尤甚,杖死者亦不少。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責臣下,是對官吏的一種酷刑。明代往往由廠衛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綿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猶卧床數月,而後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劉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明代的廷杖始於明太祖鞭死開國元勛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為不法,罪有應得,但朱元璋卻開了廷杖大臣的先例。此後明成祖永樂時期廢此不行,但朱棣死後十幾年,明英宗就恢復了廷杖。
被廷杖的大多是一兩個人,但在正德年間明武宗創過一百零七人同時受杖的紀錄,而時隔不久,這個紀錄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時廷杖一百二十四人,其中十六人當場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時起落,一時間聲響震天,血肉橫飛。而廷杖的緣由也是無所不有。劾嚴嵩,論妖僧,諫萬貴妃干政,要廷杖;諫元夕觀燈,諫武宗南巡,諫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正德年間,十三道御史彈劾劉瑾,上一本的杖三十,上兩本的杖六十,而上三本的每本各杖六十,不等杖完,人就死了。
廷杖分「用心打」和「著實打」,至於採取何種打法由監刑官按皇帝的密令決定,如果監刑官腳尖張開,那麼就是「用心打」,可能會導致殘廢,而如果監刑官腳尖閉合,那麼就是「著實打」,則受刑的大臣必死無疑。大宦官劉瑾就曾在午門杖死過23個大臣

B. 對腳酷刑故事

春秋時抄,楚國人卞和在山中襲得到一塊玉璞,把它獻給楚厲王,厲王讓玉工鑒別,玉工說是塊石頭。厲王認為卞和欺騙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左腳。不久厲王去世,武王即位,卞和又帶玉璞來獻,武王讓玉工鑒別,玉工又說是塊石頭。武王也認為卞和欺騙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右腳。過了若干年,武王去世,文王即位,卞和再也不敢輕易獻寶了,他抱著自己那塊玉璞,坐在楚山山下痛苦,一直哭了三天三夜,淚水哭幹了,眼睛流出鮮血來。楚文王聽說了,派人問他:「天下受過刖足刑罰的人太多了,你何必哭得那麼悲痛呢?」卞和說:「我不是為自己所受的刖足之刑而悲傷,我所悲的是,真正的寶玉卻被認為是石塊,高潔的志士卻被認為是狂徒,所以我忍不住痛哭。」文王派玉工雕琢卞和的那塊玉璞,得到一塊稀世珍寶,於是就命名為「和氏璧」。
本文來源:中國歷史故事網,原文地址:http://www.gs5000.com/gs/kx/1121.html

C. 《滿清十大酷刑》是講什麼故事的電影啊

《滿清十大酷復刑》是由王晶、林制慶隆執導,吳啟華、翁虹、徐錦江,苑瓊丹等人主演的一部三級片。
影片講述了表面正人君子的馬新貽喪心病狂的故事。
劇情簡介:
中國古代素以酷刑聞名,其中尤以滿清十大酷刑最為殘忍。

月黑風高之夜,鄰人闖入屠戶葛小大之家,發現了一身是血、神志不清的葛妻小白菜(翁虹飾)與屍橫現場的葛小大。
小白菜被巡撫劉希同提審,被控與舉人楊乃武(吳啟華飾)通姦, 合謀加害親夫。楊乃武嚴詞據理,拒不認罪,礙於其舉人身份,劉巡撫不宜動刑,只有收監。於是在劉巡撫的嚴刑逼供下,小白菜道出與楊乃武認識的始末。
原來,楊乃武在自己佃戶家收租時愛上了戶主之女小白菜,遂請求戶主讓小白菜到府上幫管家做事,以此抵租,也為將來納妾做准備。小白菜亦有心於楊乃武,於是同意。
小白菜到府上與楊乃武兩情相悅,但礙於主僕關系與楊之正室,不敢越雷池。一日小白菜父母慘死,楊百般安慰,二人雖有肌膚之親卻因小白菜戴孝在身而擱置,小白菜發誓孝期一過就嫁於楊乃武。
不料小白菜在楊乃武外出時撞破楊之正室與劉巡撫之子劉海生之姦情,楊正室怕風聲走漏,遂將小白菜嫁於本縣臭名昭著的屠戶葛小大,小白菜欲逃走卻被抓回捆綁著強行成親......

D. 古代十大變態酷刑 唐 宋 元 明 清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血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那個缺口中「光溜溜」地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二十四個半才斷氣。
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劉如意的母親)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強迫她喝下啞葯,戚夫人叫不出來了,心腸歹毒的呂後還嫌不夠,又叫人用煙把戚夫人的耳朵熏聾,然後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因為被自己的兒子劉盈看到,病了很久。
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宮刑
宮刑又叫腐刑。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或插竹簽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竹簽,由此令人想到我們經常用的牙簽,就是這樣一種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兒,也曾在刑罰和拷訊的舞台上大展身手,橫行一時。漢朝部員薛安奉命去揚州清查倉庫賬目,把管理倉庫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發郡太守成公浮。曾將鐵針釘入戴就的指甲里,然後逼他扒地上的硬土。唐朝開元初年,酷吏王旭常常將竹簽削尖,釘入犯人指甲內,受刑者疼得死去活來。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如李煜。
棍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令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232℃,鉛的熔點是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昭信性格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抽腸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桿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騎木驢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E. 秦朝的酷刑及故事(以及背景)

秦朝的刑罰種類

秦朝的刑罰種類大致有8大類余種。包括死刑、肉刑、流放刑、徒刑、笞刑、羞辱刑、經濟刑、株連刑,其中前五類相當於現代的主刑,後三類相當於現代的附加刑。

1.死刑。秦朝的死刑主要有(1)絞刑。(2)梟首。(3)腰斬。是將犯罪人攔腰斬斷的酷刑。(4)磔。是將犯罪人支解分屍的酷刑。(5)車裂。就是用馬車拉扯,將犯罪人身體扯裂而處死的殘酷處刑方式。(6)戮。戮刑是既剝奪犯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罰。秦朝的戮刑有兩種方式,一是先戮後殺,二是先殺後戮,即戮屍。(7)棄市。是在鬧市之中將犯罪人當眾處死的刑罰。(8)族刑。族刑也稱夷三族,即將犯罪人三族以內的親屬全部一同處死的酷刑。(9)具五刑。是對應處族刑的主犯同時施以黥刑、劓刑、斬趾等肉刑後再處死的酷刑。

2.肉刑。肉刑主要有:(1)黥刑。(2)劓刑。(3)斬左趾。(4)宮刑。

3.流放刑。主要有遷刑和謫刑,就是將犯罪人遷到邊遠地區,其中謫刑多是適用於犯罪的官吏。

4.徒刑。主要有:(1)城旦、舂。是強迫犯罪人從事修築長城、舂米一類重苦役的刑罰。男子旦起築城,女子早起舂米,故謂之城旦舂。(2)鬼薪、白粲。是次城旦舂一級的徒刑,即強制犯罪人從事砍柴祭鬼、擇米一類苦役的刑罰。其中男為鬼薪,女為白粲。(3)隸臣、妾。是強制犯罪人服各種官府雜役的刑罰。男為隸臣,女為隸妾。(4)司寇、作如司寇。是強制犯罪人從事「伺察盜寇」之類勞役的刑罰。其中,男為司寇,女為作如司寇。(5)候。是發往邊地充當斥候,警戒邊疆的徒刑,是秦代最輕的徒刑。

5.笞刑。笞刑就是以竹板、木板等責打犯罪人身體的刑罰。

6.羞辱刑。主要包括髡刑和耐刑。髡刑是剃去犯罪人頭發鬢須的刑罰。剃去鬢須保存頭發謂之「耐」,耐刑與完刑同義,程度輕於髡刑。

7.經濟刑。秦朝的財產刑主要是貲刑和贖刑。具體有貲甲、貲盾、貲戍、貲徭役等。而秦代的贖刑就是繳納一定金錢或者服一定勞役來贖免刑罰的辦法。

8.株連刑。主要包括族刑和「收」。收就是對犯人的家屬沒收為官奴隸。

F. 酷刑是中國歷史陋習故事什麼一件事

酷刑,指的是通過對人身體的肆意摧殘,引起被施刑人的痛苦、恐懼、乃至死亡,以達至心布刑人某種目的的一種行為。古今中外,幾乎每一個民族都有實施過酷刑的歷史。在中國歷代,酷刑之盛行,酷刑種類之繁多,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早在中國古代的堯舜時期,就有了有關「酷刑」的記載。當時的「五虐,之刑,就包括著「截人耳鼻、琢陰黔面」。夏代的「五刑包括「 大辟 、殯辟、宮辟、劓、墨」,其中的宮辟是指「丈夫割其勢,女子閉於宮」,是 閹割 男子生殖器、破壞女子生殖機能的一種肉刑。舜時的宮刑,當時只對俘虜的「蠻夷』使用,而對於本部落的罪人並沒有使用。舜以後,禹才開始正式施行官刑。我國古代著名的史學家司馬遷,就曾被 施以宮刑。劓就是割掉人犯的鼻子,在夏商時劓刑已被普遍使用,據說,夏時受過劓刑人就有上千人,到了春秋戰國時,劓刑更是一種很普通的刑罰。秦滅六國時,把俘獲的六國軍士和百姓大都實施劓刑,竟然使社會上沒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還多,甚至人們以沒有鼻子為美,有鼻子反倒覺得丑了。墨刑也叫黔面,就是在人犯的臉上刺字,一是表示懲罰,二是留作羞辱的紀念。墨刑自堯舜時開始興起,到了西周時其刑法已規定「墨罪五百」,即列舉應處以墨刑的罪狀有500條之多。周代,奴隸主們常把受過墨刑的人充作守門人,即「墨者使守門」。因為這些人的臉上帶有記號,走到哪裡都會被認出來,所以這些人一般都不會逃跑。而且,受墨刑者的四肢都是健全的,不影響勞動。春秋戰國時,許多受墨刑者都被用作修護城牆的苦役工。在秦末農民大起義的隊伍中,就有許多受過墨刑的囚徒。漢初被劉邦封為淮南王的英布,就在年輕時因犯小罪而受墨刑。 隨著歷史的發展,酷刑也越加名目繁多起來。像置人於死地的有凌遲、車裂、斬首、腰斬、剝皮、炮烙、熟煮、抽腸、剖腹、射殺、沉水、紋殺、鵡毒、火焚、釘顱、活埋等多種酷刑,聽來心膽俱裂,令人發指。 在中國古代的各種酷刑中,最慘無人道的要屬於凌遲。凌遲原被寫作陵遲。荀子雲:「三遲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切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這里的陵遲是指山丘的緩延斜坡。後來人們將陵遲作為刑罰的名稱,僅取其緩慢之義。就是要用緩慢的速度將人犯處死。凌遲的關鍵點就是要體現「慢」,就是要一刀一刀地割人犯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了才剖腹斷首,使人犯斃命。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 罰,應始於五代時期。 其他致人於殘的酷刑同樣令人慘不忍睹,有割舌、挖目、砍手、刖足、枷項〔戴大枷)、苔杖、廷杖、鞭打、獸咬、火炙、割乳等等。施刑人還為各種酷刑起了許多生動形象的名子,像「老虎凳」、「披麻戴孝」、「仙人獻果」、「老鼠彈箏」、「紅綉鞋」等等,比如「老虎凳」酷刑,就是將人犯平放在一條板凳上,用繩子捆牢後,往人犯的小腿下或腰下塞磚,由於人犯已被捆緊在板凳上,所以被塞到三至四塊磚後,人犯的腰、腿便會痛不欲生,甚至能腰腿骨折。《紅岩》中就曾對此有過描述。 酷刑無疑是極野蠻、極不人道的殘酷行為,那它為何能產生,而且在中國歷史上為何能存在如此久長呢? 有學者認為:「酷刑的產生,主要是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利害沖突和社會中的等級制度」像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暴君商封因為大臣比於對他暴虐百姓的行為不忿而直言面諫,商封感到自己的「天威」被犯,於是他對比干說:「人們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如此仁善,是不是也長了一顆七孔的心呢?我們一定要看一看」於是商封便命武士剖開了比乾的腹,挖出了比乾的心臟。 在《三字經》開篇,即言「人之初,性本善」,而酷刑反映的則是人類的殘酷、野蠻和醜陋的一面。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酷刑終將會退出歷史舞台。在1988年,聯合國擬定了一項《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處罰公約》,得到了全世界所有倡導文明、倡導人與人相互尊重的人們的贊同與響應。

G. 講一些古代特別殘忍,特別變態的酷刑

凌遲 車裂
斬首 腰斬 剝皮
炮烙 烹煮 剖腹
抽腸 射殺 沉河
絞縊 鴆毒 黥面
割鼻 截舌 挖眼
斷手 刖足 宮刑
幽閉 枷項 笞杖
廷杖 鞭撲 人食
獸咬 拷訊 雜刑都非常的慘忍

H. 司馬遷受酷刑的故事。100字以內。

司馬遷認為人本來都有一死,有人死得比泰山還重,有人死得比鴻毛還輕,為什麼去死是不一樣的。最重要的是不能使祖先受辱,其次是不使自身受辱,其次是不使臉面受辱,其次是不讓別人用文辭和教令來羞辱,再次是身體被捆綁受辱,再次是換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披枷帶索被刑杖拷打受辱,再次是剃光頭發、頸戴鐵圈受辱,再次是毀傷肌膚、砍斷肢體受辱,最下等的是宮刑,受辱到頂點了。

司馬遷將人的受辱情況分為上述十種,而太史公偏偏受的就是宮刑(閹割),是太史公認為最下等,最傷及自尊,最不能接受的一種刑罰。

所以司馬遷說:且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仆以口語遇遭此禍,重為鄉黨戮笑,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復上父母之丘墓乎?雖累百世,垢彌甚耳!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所如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況且在背著惡名的情況下不容易處世,處在被鄙視的地位會招來更多的誹謗。我由於發表議論遭受了這場災禍,深為家鄉的人恥笑,污辱了祖先,又有什麼臉面再去謁拜父母的墳墓呢!即使再經歷一百代,恥辱只會越來越深啊!因此,愁腸每天都反復回轉,在家裡就恍恍忽忽若有所失,外出就不知道要到哪裡去。每當想到這種恥辱,沒有不汗流浹背沾濕衣裳的)這是太史公受辱後內心世界的真實寫照。

I. 歷史上最殘忍的酷刑有哪些

在中華文明發展五千年的歷史當中,有很多的文明出現,那麼在出現文明的時代之下,就一定會隱藏著黑暗。尤其是古代的皇權社會,皇帝享有最為至上的權力,基本上不受任何的控制。

那麼在封建社會時代,底層的人名生活尤其是水深火熱,有很多的束縛,例如在什麼時候睡覺,晚上什麼時候就不可以出來,以及開市閉市等等的過程中,都有規定。所以生活在底層的勞動人名是非常痛苦。

而且如果底層的人民犯錯了,都會有很重的刑罰進行管理這些人民。最為著名的也就是最為臭名昭著的當屬為滿清的十大酷刑,是非常的慘烈。

只要受過滿清的十大酷刑的,有很多的都會忍受不了痛苦的死去,還有一些就是非死即殘,所以我們就來看看在古代的中國中有哪些比較殘酷的而且也比較奇葩的酷刑。

也有一部分官府在處理這類案件的時候,是要求女性進行浸豬籠,然後扔到河裡悶死,所以這些情況都是非常痛苦的,而且同時也是非常奇葩的酷刑。

J. 古代各國女子受變態的酷刑的故事

1431年5月,貞德被判處火刑。5月20日—5月30日,貞德每天都會被捆綁在囚車之上,遊街示眾,受盡了屈辱。

死刑於1431年5月30日在法國盧昂進行,目擊者描述了死刑的那一幕。遊街示眾之後,貞德被押赴刑場,捆綁在火刑柱上,她手握著十字架不斷地祈禱著,並向旁邊的牧師請求讓她握著一個小十字架。最後火被點燃,幾分鍾後,一切都結束了。英國人將燒焦的木炭撥開,暴露出焦黑的屍體,以向人群證明她的確死了,接著又燃燒了屍體一次,以避免她的骨灰被人收斂。聖女貞德就義之時,年僅二十歲。 英國人將剩餘的灰燼都扔進了塞納河。負責點火的劊子手後來形容他當時「非常害怕因燒死了一位女英雄而會被打入地獄。」在戰爭結束後重新進行了一次審判。在貞德年邁的母親伊莎貝拉·達克和法國異端裁判所的首席法官基恩·布雷哈爾的請求下,卡利克斯特三世授權了這次重新審判。審判開始於牧師Guillaume Bouille對案件重新的審訊,並在1452年由Brehal主導下進行了調查,正式的裁決則在1455年11月進行。遍及歐洲各地的許多神職人員參加了審判,審判的過程也遵照標準的法庭規定進行。神學家組成的小組也分析了115名目擊者的證詞。最後Brehal在1456年6月提出結論,描述貞德為一個為正義犧牲的聖女,並指出當初主導審判的皮埃爾·科雄是為了自身的現世利益而錯誤的將貞德定罪。法庭在1456年7月7日正式宣布了貞德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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